第140章(1 / 2)
没见过这么大言不惭的白眼狼,付锦衾看看她,“现在知道了,改吗?”
姜梨回视,“你也知道你性子不好了,改吗?”
两人谁也没答应谁,都坏了二十多年了,哪儿那么容易改。两边人都没见过他们这么孩子气的一面,反倒把他们逗笑了。
不慎食了腮肉
乐安的日子总让人觉得过不完,朝升上工,日落归家,这里没人纠结赚多赚少,贫是一圈都贫,富是一片儿都富,由于过早认识到阶级的存在,贫富各有圈子,反而没有攀比之心,活得异常自在。
不安于类的当然也有,比如富人堆里的纨绔子弟,就生来致力于败家,势要‘脱富入贫’,贫苦百姓则往高走,学出一身本事,希望不愁油米月有肉。另有一批稍微特别一点,他们既不属于纨绔也不属于贫裤,纯粹就是贪。
贪财,更贪名。
那是乐安城新进的一批杀手,也是混在市井最游刃有余的一类人,他们是随流民入城的,是明知要杀的是谁,还要往上冲的一类。这些人都是小有所成的刺客门领主,侍奉物竞天择、强者为尊的生存法则,嚣奇门是众刺客门中首屈一指的头狼,如想当天下第一就要杀了前第一一样,他们认为杀死姜梨,是稳固地位,迅速在江湖上扬名的最好方法,于是成群结为盟友,戏称自己为小嚣门。
“老大,来了。”
这是小嚣门蹲守在乐安城的第不知道多少天,一直都在暗中观察着姜梨的一举一动。
“回城”之后,这人一共动过三次手,一次是在夜里,五风楼的人探草而过,她在檐上看月,刚要出手就被割了喉咙。第二次是跟绿花小筑,这一派擅用暗器毒镖,几个人于交赤林内交手,绿花小筑被埋,但姜梨似乎受了轻伤。第三次是昨天,不知道动手的人什么来头,“一城街坊”也有不认识的,只知道姜梨费了些力气。
第四次就抡到今天了,小嚣门的人怀疑她受了很严重的内伤,因为平灵童换已经连续去冯记药铺抓了好几次药了。
“少主,用不用我跟付公子知会一声,您现在”
“这点儿事儿知会什么。”
这次连姜梨都亲自来了,身后随着四个人,都是她的亲信,平灵眸色忧虑,姜梨脸色憔悴,眉头都紧锁着。
夜色将起,正好遮掩身形,小嚣门的人趴在檐上悄悄向后稍了稍,直至看着她带人进入冯记,才退潮一般的从房上落下来。
“领主,我们观察好几天了,姜梨自从从动过几次手后,脸色就不大好。白天在酆记,若按之前的习惯,根本不会在家呆着。”满乐安城的人都知道她闲不住,全知道她爱瞎走,“最近几日却极不同,白天歇着晚上回付记,像是不想让付锦衾知道她身上有伤。”
如此一番推断,倒也八九不离十了,小嚣门的人决定在冯记动手,一部分人堵正门,一部分人堵后门,还有一部分上房。
细碎地脚步声淹没在嘈杂的药铺门外,行人不少,有车马有人声。
坐在老冯铺子里的姜梨,面无表情地含进一口药汤,狠狠皱了一下眉。
苦得要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