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1 / 2)
只是她不甘心一切都要由他主导——在一起是,分手也是。
所以心里才有埋怨,难以释怀。
所以不会接受再重逢后他要重修旧好的一次次明示暗示。
然而就在几分钟前,宋卿青的那一番话又让她觉得坐立难安,担心彼时他的情绪变化另有缘由,而她作为亲密关系的一方,竟对这一切都毫不知情。
不知过了多久,身后一辆电动车鸣笛开路,姜郁才从怔愣中回过神来。她将手上那份秦明泽的履历发送给赵成阳,然后拨通了他的电话——
“喂,你这两天忙吗?帮我调查个事儿。私活儿。”
22 「冯少坤聚众斗殴案」·死因
二审开庭前夕,主审法官特意电话联系了姜郁,要求为冯少坤做出书面证言的周磊出席庭审,接受法院和公诉人的当面质询。
周磊起初并不情愿,担心日后遭陈力等人打击报复,后经姜郁几次游说,才勉强答应下来。
为免周磊临时反悔,姜郁特意安排赵成阳在开庭当天一早开车前往周磊学校,负责把人接到现场。
上午九点钟整,随着法官一声槌击,庭审正式拉开序幕。
依照审判流程,首先开始法庭调查。
根据冯少坤陈述的上诉理由,以sg及辩方在二审中提交的新证据,法官将调查重点确定为三项:第一,冯少坤是否打击万胜后脑;第二,冯少坤的行为与万胜的死亡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联系;第三,一审量刑是否适当。
“上诉人,”审判长看向冯少坤,“一审认定你在案发当时踢了被害人的后脑,这点你认不认可?”
冯少坤摇头,“我记不清了。”
审判长:“那你向警方供述的时候,是怎么交代的?”
冯少坤:“我承认我踢他了,但是到底踢在哪了,我记不清了。之前也一直是这么说的。”
审判长:“辩护人,你有什么意见?”
姜郁:“辩护人认为,一审认定冯少坤踢击被害人后脑明显证据不足。首先,没有任何客观证据表明,冯少坤曾踢击万胜后脑,监控录像、物证,都没有体现。其次,一审所依据的证人证言和同案犯供述存在重大瑕疵,无法相互印证。”
姜郁结合辩护意见具体展开论述,包括现场光线对外卖员证词准确性的影响,以及辨认程序上的瑕疵。还有更重要的:包括陈力在内的三名同案犯有串供的可能。
“关于串供这点,你们还有个证人是吧?”审判长低头看了一眼书面证词末尾处的签名,“叫周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