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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他只不过是个下人而已(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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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叫宋伶起来喝药,眼睁睁盯着她喝完,才放心收回了碗。粗陶的大碗被磕了好几个口子,碗底黑乎乎的抛光印证了它的年代久远,把破碗交给男人,宋伶躺在充斥着潮湿霉味的床上,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

整个屋里这么一套床单被褥,旧到都快散架了,换洗就别想了,以现在的家庭情况,买新的更是不可能。她索性一股脑抽了床垫,打算连同被子一起放到太阳底下晾晒一番,好歹今晚能睡得稍微舒服些。

瘦成皮包骨头的男人背着半人高的巨大竹篓正准备出门,看见宋伶抱着一堆东西出来,把脸都埋住了,佝偻着腰背小跑过来,接过她手上的东西。

宋伶也没跟他客气,主要是这幅身体大病初愈,实在使不上力气,再加上高估了自己的力量,她拿得确实有些吃力。

“帮我把这些晒起来吧,去去霉味。”

男人顺从应下,抱着被子晒到院中的麻绳上,这条麻绳绑在两棵枣树中间,应该是专门用来晾衣服的。男人个子高,手脚也利落,即便背篓还没来得及放下,则很快铺平晾好了被子和床单。

刚才掀开床单时,宋伶发现,床下面不是用的床垫,而是一层同样发了霉的稻草,看起来很久都没有更换过。从刚才起她就注意到了,自己身上的味道非常难闻,头发也又油又馊,活生生打了缕,一直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也难怪人会生病。

“对了,你这是干嘛去?”那个竹篓能装好几个他,她实在想不到,他要背着这样的竹篓去做什么。

男人张了张嘴,没说出话来。他们家的山和田地早就被妻主卖了,现在又不是农忙季节,他没法帮人插秧收谷赚钱,只好四处捡些塑料瓶,碰上下乡收废品的,还能卖点钱。

之前妻主看不惯他去翻垃圾,说他给自己丢人,有次在路上碰见他捡塑料瓶,直接当着村里人的面揪住他的头发把他打了一顿,打得鼻青脸肿,又疼又涨,好几天都不能见人。

男人能做的工作本来就不多,他连一件像样的衣服都没有,除了缺人时有人肯招他在田地里干点泥滚腿的农活,其他时候根本不会有人想要多看他一眼。

见男人不想答,宋伶也就无意追问,她本来也只是好奇,他这么瘦的身体,真的背得动这么一大篓东西吗?还是说,家里就只有这么一个破竹篓……可恶,这么穷的家庭,为什么还能娶得起老公啊。

宋伶无意间皱起的眉头对柔顺的男人来说却是一道催命符,他绝望的跪在地上,颤颤巍巍说出自己是去捡塑料瓶,然后等待着即将到来的辱骂或是拳脚。

他七岁入门,从小婆公就教导他要爱敬妻主,他也遵从了教导,无条件满足小妻主的一切愿望。那个时候她只有五岁,而自己已经十六,正是生女育儿的大好年华,他被小妻主当马骑,用扫帚抽打屁股,抽得身前淫根硬了起来,鼓鼓囊囊立在裆部。

公公见了把小妻主拉起来,然后狠狠抽了他一巴掌,直接抽出血来,“不要脸的东西,你可知你的妻主才五岁,就这么饥渴淫贱急不可耐?”

“不是的,奴只是……”

话音未落,公公的巴掌又落了下来,打得他两眼直冒金星。他怎么可能会饥渴到那种程度,对五岁的女童也有感觉,只是身下从没被别人触碰过,又正是育女的好年纪,所以才会只是被抽打屁股,那东西就不知廉耻地硬了起来。

“你急什么呢?你是小伶的夫郎,以后有的是机会,不过是多等两年,再忍忍吧,乖。”

打一巴掌再给一个甜枣,偏偏他就吃这一套,他离家早,早就把婆公当成自己的亲娘亲爹看待,虽然他们总是会打他,不给他饭吃,但他还是不愿意放弃这份来之不易的亲情。

不珍惜又能怎样呢?这里就是他的家,除了这个家,他没地方可去。就像公公说的,妻主终归会长大的,他们从小一起长大,妻主应该也不会亏待他。他不奢求那么多,也不怕辛苦,只要以后能够和妻主一起努力,好好经营他们的小家就好了。

然而,他哪里知道,小妻主根本没拿他当夫郎看待。一直到成婚的那一天,她还认为他是他们宋家的一个下人,就算是成婚后,有了她的孩子,甚至有了女儿,他仍然也只是个生出了女儿的下人。

曾经幻想过的那些甜蜜未来,幻想着有一个自己的家,能够吃得饱饭,穿得了暖和的鞋子,这一切瞬间被击碎,成为泡影,她甚至不愿意和他办婚礼,在婚期前强要了他,最后匆匆拜堂成婚,连喜服都没穿。

“一个下人,年纪又这么老,要不是我娘非让我娶你,我才懒得理你。想办婚宴,你配吗?”

等了十几年,从少年郎等成黄脸公,等来的就是这种结果,这怎么能不让他心如死灰。他那么努力,那么听话,为了这个家鞠躬尽瘁,但最终还是没能拥有一个属于他的家,他仍然只是一个下人而已。

后来的故事吗?离开了母父的庇佑,顽劣任性的少女很快败光了家产,逼迫无条件顺从自己的夫郎拿钱供她挥霍,她消耗完了母父留下的家产,消耗完了男人对她十几年如一日的爱,也消耗完了自己年轻而健康的身体,于今日午后一命归西。

取而代之的,是异世界的一抹执念,二者唯一相同的是,她们的名字都叫宋伶。

“那我和你一起去吧,正好带点新的稻草回来铺床。”

怀疑自己听错了,男人抬起头来,不确定地重复了一遍:“您说,要和奴一起去?”

“嗯,反正被子晒了,没地方可睡,不如跟你一起出去好了。你自己一个人,也不安全。”

他无言。过去他都是一个人去邻村甚至隔壁乡镇去帮忙干农活,晚上八九点钟才能回来,她从来也没说过什么不安全,只会伸手找他要当天的工钱。

不知道她又在打什么算盘,不过自己身上还有什么值得算计的东西,钱已经全都给她了,连买药的钱都不剩了,所以他才不得不冒着被打的风险去捡废品。

见男人还是愣着,宋伶干脆蹲下来,与他保持着不会让他害怕的安全距离“走吧走吧,带我一起,其实我捡破烂技术还不错,不会给你丢脸的。”

“您……好吧。”

男人侧过了脸,不去看她为达成目的而刻意睁大来撒娇卖萌的眼睛。

和宋伶最开始想的不一样,这里并不是所谓的古代,男人说要去捡废品回收,说明这里至少已经发展到近现代的程度。这也不怪她误会,实在是他们家里连一点现代化影子的都没有,身上穿的也都是自己做的衣服。

他佝偻着腰背着大竹篓走在前面,宋伶偶尔放进去一个塑料瓶,总会得到男人欣慰的眼神。她现在确定了,他看她的这种眼神就是欣慰,说实话她感觉有点怪怪的,毕竟她并不是这具身体原先的主人,而他的情绪却全是对原来的少女发送的。

宋伶过去只在影视作品中看到过拾荒者,没想到如今自己现今成为了其中的一员。全程她只负责偶尔捡一两个瓶子,剩下的工作,从捡取、背送再到回收,全由男人来完成。他很熟悉这套流程,想必已经干过不少次。

看着宋伶安安静静站在一旁等待,小小的一只,看着既乖巧又老实,然而在破旧灰衣下,他的身上全是看似这位乖巧少女随意踢打肆虐的痕迹。男人心里一时间五味杂陈,把老板递过来的几张皱巴巴的纸币收叠整齐,双手奉上,递到宋伶面前。

不可否认的是,有女性在身边确实安心了不少,即便只是个弱不禁风的少女。以往他出门时总难免遭到路人的嗤嘲,老板收废品时也故意压价,甚至有一次他不过是梳了头洗了脸,就差点在接钱时被摸了手。

今天没有刺耳的嘲讽,老板也没有压价。因为担心宋伶的身体,他想要早点回去,竹篓没有装满,却比平时还要多了两块钱。

老板用打量的目光毫不避讳地来回扫视着他们,大概是已经有了自己的答案,于是咧开一口黄牙,和宋伶搭话:“小妹,好孝顺喏,和爹爹一起出来捡瓶子,累不累呀?”

男人听完脸都白了,本就佝偻的背弯得更低。他本就比妻主大了十一岁,因长久的操劳更是显老,会被误会也是在所难免,而且,也不是第一次有人这样说了。

法律规定年满十六岁才能领证结婚,可是在他们这种交通不便的山村,十三四岁就嫁人生娃的男孩儿比比皆是,若是被卖做童养夫的,月事又来得早,十一二岁就会被洗刷调教好学着侍奉妻主。

童养夫和他这样的等妻郎一样,都是被自己的家庭舍弃的存在,有的是被母父亲手卖给妻家,有的则是交由人牙子转手。被人牙子调教过的男孩儿性情柔顺,而直接由母父之手卖掉的则更加干净,更受买主的喜爱。

他就是被母父亲手卖给宋家的,因为手脚勤快性情温顺,婆公对他很是满意,欢欢喜喜交了钱,母亲也欢欢喜喜接了钱,一把把他推到公公的面前。只有父亲临走时偷偷回头看了他一眼,在接触到他的目光后又闪躲地避了过去。

他一直是个懂事的孩子,大家都很高兴,所以他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好的。进门那天,公公还帮他换下了露了脚趾的破布鞋,连夜给他改了一双合适的棉鞋。

公公把他抱在怀里,说以后他就是宋家的女婿,等到以后妻主出生了,他陪着妻主长大,感情一定很好,到时再多生几个大胖闺女,给他们二老抱抱。

可是,一年又一年,公公始终没能怀上孩子,婆公对他的态度也渐渐变得不耐烦起来。他们按着他每天给送子娘娘磕头,让他去洗全家人的衣服,还打发他去除草浇水。

他不怕累,也不怕苦,只想要和婆公一样的温馨家庭。他和婆婆公公一样,日夜期盼着小宋伶的到来。

一腔痴情错付,满腹热忱落幕,他的爱随同他对幸福的期望一同死去。到如今,明日吃食都成问题,活着便好,哪里还敢奢望更多。

“孝顺?”

从今天早上起一直心平气和的宋伶突然语气急促起来,男人下意识缩了缩脑袋。被误会是他这种人的女儿,她一定是要发火了,只要她生气,就会不分场合对自己动手,来维护那几分可怜的大女子尊严。

气血上涌的宋伶看着身旁佝偻瑟缩的男人,愣了一下,安抚着顺了顺他的背,小声道:“别怕,我不打你。”

男人干瘦的手指死死握住胸前的竹篓背绳,她是他的妻主,除了相信她,他没有任何办法。这次她没有骗他,察觉到男人的颤抖,她拿开了试图安抚他的手,微笑着回复老板:“他是我的夫郎。”

她把钱揣进兜里,回头握住男人粗糙的大手“走吧,我们回家。”

这是男人幻想了无数次的温馨场景,在他还是个少年时,他羡慕地看着恩爱的年轻妻夫,妄想着能靠柔顺和勤劳来博取女人的怜惜和赞赏。若是他再年轻个十岁,或许还会相信自己会被温柔以待,可是现在,他临近三十人老珠黄,都是要做爷爷的年纪了。

他似乎有什么话想说,然而最终只是一言不发顺着她的牵引,跟着她离开,看得出他很紧张,他身体僵硬,低垂着脑袋,行动轨迹几乎是同手同脚。

想来想去,大概原因也只有今天他们赚到了钱,而且比平时他给她的要多几块,她又可以去小卖部买烟了。

要是妻主反应过来问他平时少的钱去哪了,恐怕她就不会对他这么和善了,可是他哪里敢藏私,分明是老板看他一个男人回回独自来卖废品,又一副叫花子打扮,故意欺压于他。

回去的路上路过小卖部,宋伶果然又拐了进去,看着永远也长不大的妻主任性离去的背影,男人轻轻叹了口气,乖乖站在原处等待。

不同于以往总是买些古怪的零食或是烟酒,这次她拿了一包散称的谷物和一袋盐,还有两个咸鸭蛋。她的身形瘦小,面颊凹陷,肤色蜡黄,眼睛却亮得像星星。

“好饿,我们快回去煮饭吃。”

他接过东西,放进身后清洗好的背篓里,跟着宋伶往回程方向赶。在她看不见的地方,身后的男人悄悄抹了抹眼泪,虽然有些晚,但是妻主好像真的长大了。

铺好新的干稻草,晾晒好散发着霉味的床单被褥,少女宋伶与她名义上的夫郎共进了晚餐,两碗煮得粘稠厚实的杂粮粥和两只咸鸭蛋——这些东西,花光了他们今天赚到的所有进账。这本就是一本不足以支撑两个人正常饮食的微薄收入。

至于这个家庭过去究竟是如何度日的,想也能想到,无非就是拼命压榨这个性格温柔的男人。温柔与付出应该被珍重,而不是有恃无恐,肆意挥霍,若得不到应有的回复,不是温柔被消耗,便是生命被消耗。

煮粥时顺便用柴火余热烧了热水,今天出了不少的汗,宋伶洗完澡,换上衣柜里唯一一套换洗衣物后,顺手给男人也打了水,催促他也赶紧去洗一洗。

瘦弱的少女坐在换了新垫料的木板床上,这床还是婆公生前留下的,特意差木匠打来给他们的独生女成婚用,她一直是一个被无条件宠爱着的孩子,如果不是母父意外过世,她应该还能再任性而快乐很久。

或许过去的她也是给过他一两次恩惠的,在他饿到双脚发虚时丢过来一只馒头,或是在他发烧时从抽屉里随意掏出一板感冒药。他对这份恩惠感激涕零,私自把等她长大,与成婚当成了唯一的救命稻草。

强要他不久,婆公意外过世,她便把一切罪责都推到他的头上,因为他是不祥之人,所以才会刚入门不久便克死婆公。

怎么会这样,难道真的是因为他不祥吗?公公迟迟生不出女儿,婆公意外过世,好像都是因为他,第一次是因为他进入了这个家,第二次则是因为他真正成为了她的男人。

于婚礼筹备期就狠狠剥开他的衣服,强行侵占了他苦守多年贞洁之身的少女,现下安安静静坐在床板上。因为床脚打得较高,她坐在床上时脚够不到地面,两脚悬空前后打摆,和幼时他背她去河边戏水时一般悠哉。

她笑着把水泼到他的身上,弄湿了衣物,湿衣紧贴着身体,展现出胯间巨硕耻物的轮廓来。或许真像公公说的那样,他就是个淫贱的骚蹄子,明明还是处子之身,却有着和熟夫一样的性器,只好穿上宽松的裤子来遮掩一二。

最令人伤心的是,她在扒开他的裤子之后,狠狠捏了一把他的性器,她当时只说了两个字:“荡夫。”

随后就是一个结实的巴掌,“是不是自己偷偷玩过?”

“不是的……奴一直,”

她已经认定了他是个守不住处子之身,喜欢玩弄自己的荡夫,手腕上的守宫砂,只不过能证明他的淫根没被别的女人吸含过罢了。

男人的初夜是一场苦痛的羞辱与凌虐,他甚至没能完整说出早已准备好了的那句话。他一直在等她长大,等待着献出干净的身体,与她行天地之礼,拜母父之恩,合妻夫之欢,成为她名正言顺的夫郎。

“我说,水已经接好了,你也去洗洗呗。”

眼见着说了三遍他都没反应,宋伶犯起了愁。虽然他温柔又可怜,但是他不爱洗澡哎,这个家里就这么一张床,他又不洗澡……

余光瞟到男人微红的眼,宋伶呼吸一滞,她自认已经语气很温和了,怎么还是把人说哭了。唉,算了,不洗就不洗吧,他开心就好,她的睡眠体验不重要,反正床单和被子也都是脏的,床伴洗不洗澡也差不到哪里去,她一点都不会在意。分明是在意到不行吧

“给我……吗?”

他这幅难以置信的模样,和家里的小妹妹还真是有点像。叔父和叔母生了孩子没时间养,每年给她爸妈一笔钱,让宋椒借住在她家里。这孩子从小就呆呆的,一副软软糯糯任揉捏的模样,总让人担心她会不会被坏人欺负。

叔父叔母甚少关心宋椒的事情,自己的父母更是一言难尽,宋椒不爱说话也没有什么朋友,她总是一个人坐在阴影里,像一只沮丧的小老鼠。宋伶第一次给她带小挂坠时,她脸上的表情就是这样,连说的话都和男人一模一样。

“嗯,对,就是特意给你准备的,”为了让他乖乖去洗澡,宋伶摊开手掌,给男人看自己手指上的压痕:“你看,都压红了。”

男人的脸又红又白,红的是妻主特意为自己准备了热水,白的是想到她毫不温柔的欢爱方式,一言不合就拳打脚踢,还喜欢抽打他的囊袋和阳根,每每折腾得他又疼又惧,苦不堪言。

男人乖乖前往偏房擦洗,里里外外擦净后,裹着清洗完未干的破旧灰衣,回到了床前。

伤痕累累的躯体和红肿破损的性器表明男人正遭受无尽的暴力与虐待,畏惧的眼神和熟练的脱衣动作则表明了他在家中可悲的地位。他是家里的下人,一个供妻主随时取乐的下人,只要她有需要,他就要拉开裤子,张开大腿,任由她玩弄取用。

自从成为她的人,他的所有内裤就都被扔掉了,只是为了一拉开裤子就能伺候妻主。他的性器可以很快挺立起来,被含住吸纳吞吐完,他的产穴也会是湿湿的,但是妻主从来都不管他的产穴,也不让他自己碰那个地方。

那是排污血和生孩子的地方,女人一般都不爱碰,只有在男人快生孩子时才会用手指玉势等帮忙扩张,以确保男人能顺利诞下胎儿。

一般男子十六七岁就产下头胎,产穴自然也被开拓,而他今年二十七岁,还没怀上孩子,产穴仍然紧闭,他只知道这里可以排污血和生娃娃,连里面具体是个什么样都不知道。

看着男人干瘦佝偻的身体和身下发育良好的硕大性器这是可以说的吗,宋伶没忍住叹了口气,然后吹灭蜡烛,把人拉到床边,为他盖上了被子。

他老老实实躺平,光着身子躺在晒过的被褥里,一动也不敢动。

“睡吧,今天太累了。明天衣服干透了再出门,你可不要也生病了。”

她真的累坏了,交代好重要的事,说完没多久就睡着了。男人伸出手,小心翼翼帮她掖好被角,倦意袭来,他也闭上了眼睛。希望妻主明天醒来后不要变回去,不要当着别人的面打骂他,也不要总是不顾自己身体做出一些任性过头的事情。

他已经不再是满脑子粉红泡泡,憧憬不切实际所谓浪漫的少年,他不奢求婚礼喜宴,也不贪图锦衣玉食,只要妻主不再自暴自弃,他就会一直陪着她努力活下去。

虽然他们现在什么都没有,只剩下三间婆公留下的瓦房。但是只要妻主不再挥霍无度,也不要总是把他打得爬不起来,他多去找些谋生的活计,往后的日子总不会太难过的。

粘稠的杂粮粥暖融融的,被子也有阳光的味道,小妻主侧躺在他的身边,睡颜恬静,大概是做了个好梦。时值夏末,她的手指却是一片冰凉,他小心翼翼包住她的手,隔着床单用粗糙大手捂热她的手掌。

“妻主,妻主……”

他反反复复念着这两个字,虽然声音很轻,但还是扰醒了宋伶的美梦。不知道他在发什么癫,分明白天看着挺温顺胆小的,怎么晚上这么主动,跟变了一个人似的,又是脱衣服又是偷偷握她的手,还自己美滋滋搁那念叨。

她抬起手想拨开他的手掌,男人却下意识缩起了脖子,宋伶愣住,悬空的手转变既定方向,改为摸他的脑袋:“没人和你抢,赶紧睡觉。”

“嗯,我睡。”

宋伶沉默,翻了个身,又翻了个身,男人还是没有要睡的意思,她低声问:“还有什么要说事吗?”

男人犹豫了好一会儿,才哽咽着开了口:“妻主,马上就到秋收了,我会好好干活,多赚点钱回来给你,你能不能……一直像今天这样?”

“好,好。”宋伶困死了,她只想睡觉。

“嗯,我一定会……”

宋伶不想听男人的承诺,又伸手摸了一把他的脑袋:“乖~”

那边没有声音了,宋伶收回手,她根本不知道自己刚刚答应了些什么,她只知道她终于可以安安静静睡觉了。

夏末秋至,正是早稻丰收之时。

这些日子男人总是一大早就出门,临走前还煮好足够宋伶吃一整天的菜粥,然后在红日西沉后踏月而归,按照承诺的那样带回帮人收谷割稻赚的钱来。不多,每天也就二三十块钱,但对这个穷困潦倒的家庭来说也算是一笔相对可观的收入。

这是个类似华国近现代时期的时代,科学以及机械发展并不很先进,只有村里富户家里有电灯,至于自行车这种代步工具,整个村子只有村长家的独生女有一辆,还是几年前娶正夫时添置的。

宋伶被迫在家安分养病时,曾看过村长家女儿赵贤才骑着自行车从他们家门口路过一次。赵贤才流氓一般对着破败不堪的木门吹了声口哨,瞧见从门口出来的是宋伶后,吐了口唾沫,道了声晦气,蹬上她那辆风光的脚踏车一溜烟润了。

这世界对于男性的轻视与偏见,正是过去的宋伶所能感同身受的。妻主无能,而夫郎贤淑清秀,这样的男人,正是所谓风流浪女所喜爱欺辱的对象。

然而对于宋伶来说,拖着这幅虚弱不堪的身体,能做的最有用的事情就是好好修养,就算现在冲出去和村长女儿大吵一架,也只是平白添乱而已。

锅里热着掺了白米的杂粮菜粥,男人在里面加了蔬菜和肉丁,又往里面卧了个洗净的鸡蛋,不仅易于消化还能补充营养,周到妥帖让人挑不出错来。只可惜,他是个足够合格的夫郎,而他的妻主却是个不懂得珍惜的小混蛋。

令人郁闷的是,她现在被困在这个小混蛋风吹就倒的身体里,好像和它严丝合缝融为一体了。果然,比起代替另一个人渣活在这世上,她还是更想回去亲手杀了那个活活掐死她还伪造成她自缢身亡的刽子手。

她不过是一抹残魂,残存世间游荡十载,眼睁睁看着凶手逍遥快活,还娶了新的妻子;看着父母对她的死默而视之,他们美滋滋拿着那个人给的补偿金,从头到尾甚至没有想过要去报警;看着年幼的小妹妹有了备受宠爱的弟弟,在名为家的边缘再次孤身一人。

这些年发生了太多好或不好的事情,而宋伶只能痛苦又绝望地看着这一切,好与不好,都与她这抹早该消散的残魂无关。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她看见宋椒考上了很好的大学,那曾是她梦想中的学府,后来因为一堆乌七八糟的事情搅乱了她的高中生活,高中毕业后就没再读书。

反正女孩子都是要嫁人的,那早一点晚一点又有什么区别,况且他们已经收了男方给的彩礼钱并且用来还之前欠下的赌债了。有了这笔钱,他们一家就再也不必提心吊胆躲躲藏藏,过上正常人的生活了。

“你一直是个孝顺的孩子,相信也不会不顾爸妈的性命吧,要是不还清这笔钱的话,我们就……小宋椒也会被连累的,只有你能救我们了,阿伶!”

于是,二十三岁的宋伶放弃了准备已久的成人高考,成为了年轻的美丽的新娘。

“阿伶,你是懂事的孩子,以后不要再说这种话,这会让我们很为难。”

“男人嘛,难免气盛,别去触他的霉头就好,你爸年轻的时候也打我,现在不也一样什么都听我的。”

“阿伶,你最心疼爸妈了不是吗?爸妈年纪大了,赚不来钱,和他离婚,我们上哪去还掉这笔彩礼钱?”

……

宋伶坐在门廊下的台阶上发呆,雨打湿了一半头发,她才发现原来不知什么时候开始竟然下起雨来了,院子里的被子还没收,已经淅淅沥沥开始滴水,看来今晚是没得睡了。

从田里匆匆赶回的男人一把扯住宋伶冰凉的手,拉住她把她往屋里带,湿透的被子挂在绳上,湿透的病人满脸泪光。

秋雨透凉,秋之时已至,婆公离去那天也是这样的凉寒秋雨,把未长大的少女浇了满身的雨光。没去管湿得不成样的被子,他弯下腰来帮她擦掉脸上的雨水与泪花。

“妻主,我会一直照顾你的。”

泪眼朦胧之中,这个从没被疼爱和怜惜过的瘦弱男人轻轻抱住了她的脖子。

骗人,如果知道了她根本不是原来的宋伶,他才不会照顾她,他等待和期待的也只是那个任性的少女而已,说到底,她也只是借了这小混蛋的威风罢了。

“秋时,不会骗妻主。”

宋伶不是个擅长在别人面前放声大哭的人,也不擅长依偎在别人的怀里,她与很多人都相谈甚欢,除了那只分不清依恋与爱的小老鼠,没有人走近过她的心,也没有人试图打开这样的一颗心。

宋椒的年龄小,脾气却很倔。孤独的小老鼠溜进宋伶的新房,问为什么她不能和姐姐永远在一起,她会成长为比那个男人更好更优秀的大人。

有那么一瞬间,宋伶差点被一个小学生的话打动了,比起和陌生的男人喜结良缘,当然还是继续陪小妹妹玩过家家更能让人接受。

可是,她的小妹妹应该要有光明的未来,不陷于泥潭,不深晓腌臜,她会遇见一个满心满眼都只是她的爱人,陪她走完接下来的人生旅途。纯粹的人值得纯粹的爱,这是她对宋椒的美好祝愿。

残忍的凶手逍遥自在,不在乎他的人美滋滋生了二胎,而唯一记得她的小妹妹为她伤怀,迟迟走不出阴影,这不是她想要看到的结局。

她只是一抹残魂,无力地注视着这一切,没有任何改变的能力,仅靠着对凶手的恨意残存世间,得以不散。

因恨而生的残魂居然在漂泊十载后安定异世,成为自己最讨厌的那种人。这对宋伶来说不是幸运,而是莫大的折磨。

湿透的被子大概是要彻底报废了,挂在院子里的麻绳上哗哗滴水。吸饱水后可观的份量压低了晾衣绳,接口处绷着一根细细的弦,风吹雨打,摇摇欲坠。

秋时只看了它一眼,就端着热水盆进了房间。宋伶已经按照他的嘱咐换下湿透的衣服,她抱着膝盖曲身窝在掉漆的墙角,是又瘦又小的一团,尖细的下巴枕在同样堪堪欲折的细瘦手腕上,仿佛下一秒就要像院子里的绳子一样被压断。

大概是要与他不安的心绪相右,“蹦”的一声,院子里的晾衣绳断了,沉重的被子也“通”的摔在地上,突如其来的巨响惊动了鸡圈里的公鸡们,它们扑腾扑腾扇动飞不高的翅膀,咯咯哒哒惊叫起来。

秋时的心猛的一跳,没空去管受惊的公鸡,把水盆放下,快步走到床前,弯下腰向她伸出手来“妻主,到床边来好吗?我给您擦擦头发。”

她动了动,用手臂撑着挪到了床边,她未着鞋袜,全身上下包裹得严严实实,只有一双细弱小脚赤裸着,空悬在高高的木板床上。

她乖乖凑过来让他帮忙擦头发,面上不显,时不时晃动的双脚却暴露了她的心情。比起他的妻主,她更像是他的女儿,并且是一个孝顺体贴的好女儿。

他说不上来这是什么感受,帮她准备菜粥,给她擦头发,心里都又甜又涩,仿佛回到了妻主刚出生那几年。只是看着小小的妻主乖乖地躺在他的怀里冲他笑,他就一点也不累了,即便干着繁琐的家务,承担着繁重的劳动,他也感觉到未来充满希望。

那时候的宋伶也像她一样乖,他喂她米糊,她用软软的手指勾着他的衣角;他背着她去河边洗衣服,她眨巴着大眼睛看他,然后在结束后用小手绢给他擦汗。

“阿伶喜欢秋时哥哥,长大后,哥哥要做阿伶的新郎~”

“好。”

大抵小孩子都多变,在后来的某一天,她不再愿意依偎在他的怀里,还和村里的顽劣孩童一起笑话他,说他是不知羞的老公狗。

“妻主,您小的时候,我也是这样给您擦头发。”

宋伶偏头看他,见他笑得一脸温柔,也不好破坏氛围,说出她根本不是那个人的话来。她小的时候有没有人给她擦头发,她记不清了,只记得欠了赌债的父亲带着她们母女二人东奔西跑,在她十三岁之前,他们一直过着不安定的生活。

宋伶闭上了眼睛,放软了僵硬疲惫的身子,她用和他一样轻柔的声音回复他:“嗯,那就再次麻烦你了。”

只是再普通不过的寒暄,却仿佛穿越了漫长时空蹒跚而来,听得秋时鼻头一酸,几欲要在小妻主面前掉出眼泪来。但他早已不是十多岁的少年,而是年近三十的老男人,这个年纪的男人,若是再不稳重自持,未免太不知趣。

“好了,”秋时收起毛巾,忍了又忍,还是没忍住,苦口婆心劝慰道:“妻主身子弱,还是避免受凉为好。”

“嗯,我听你的。”她乖乖点头。

她的衣服还是夏装,薄薄的一层贴在身上,就算没有这场雨,一直穿着这样的衣服,迟早也会受风寒侵蚀。秋时忧虑着宋伶的衣物单薄,却根本想也没想自己就这么一件补丁灰衣,连换洗的衣物都没有。

因为没有被子,总不能让他洗完澡后就这么赤身裸体过一夜,所以只好暂时先穿宋伶的衣服。她的衣服也很旧了,只靠着个男人赚钱,又挥霍无度,不太可能过得体面。

这些天她也看见了,秋时每天早出晚归,没有一刻清闲的时候,拿到的钱却只是女工的三分之二。即便这样,他也不敢有丝毫懈怠,他还有个病弱的妻主要养,若是妻主没了,他的生活只会更加艰难。

秋时贤惠能干,模样也好看,要是好好保养一番,绝对是个温柔大美人,也就是原主不当回事,这个村子里多的是女人对他虎视眈眈。收废品的老板就算了,年纪一大把,眼神猥琐,家里还有个凶悍的正夫;赵贤才愚孝,拿不住事,也没几分本事在身上,全靠母父帮衬……

宋伶越想越烦闷,深觉秋时果真如小宋椒一般令她忧心。

眼看着宋伶翻来覆去,有好几次有差点滚到自己的怀里来,秋时紧张不已,喉结微动心跳如鼓。宋伶的身量娇小,胸部也如未发育的女童一般平坦,每每被这样的一具身体压着,他的心里都有一股浓浓的负罪感。

现在穿着她的衣服,尽管他已经单薄到不能再薄,可是宋伶也没几两肉,她的裙子穿在他身上又短又小,裙子下面是他没穿内裤的私处,他紧紧夹着腿,害怕单薄的裙子挡不住硕大的性器,让蠢蠢欲动的欲望污了她的眼睛。

难道他真的是个无耻的荡夫吗?每一分每一秒,他都在等待着那个会甜甜地叫他“秋时哥哥”的女孩,她把唯一的红糖馒头分他一半,她蹭他的胸口撒娇,说很羡慕赵贤才说过的大马,于是他提议自己当马给她骑,让她也体验一下。

于是,她坐在他的身上用扫帚轻轻抽打他的屁股,欢快的叫着“驾驾”。他是个彻头彻尾的变态,在小女孩充满童趣的游戏中,他泥泞湿润一塌糊涂。如果不是公公一把把宋伶抱起来,捂住了她的眼睛,用脚狠狠踢了他不知羞耻的屁股几下,他也不知道自己会在她面前露出怎样的丑态来。

那一年他十六岁,和她现在的年纪一样。他年轻,精力充沛,对未来充满了彩色的期待,朦胧的黄,浪漫的粉,还有炽烈的红,他发誓要给妻主绣一件最繁复华丽的婚服,而他以同样炽烈的朱红色陪衬,永远守护在她的身边。

他在日复一日的辱骂和暴力中失去了所有因她而起的色彩,他认为自己失去了对期待的能力,可是他是人,是有血有肉的人,他曾有那样一颗火热跳动着的心脏。只要他还活着,又怎么能阻止心脏的跳动呢。

左思右想得出结论的宋伶贴近了内心苦苦挣扎着的男人,把小小的手放在他的脑袋上,像把他当做了某种需要安抚的小动物。

“秋时,我们一起努力活下去吧。我不会像以前一样伤害你,我发誓。”

讨厌誓言与承诺的宋伶做出了自己的承诺。她不是讨厌承诺,只是讨厌会被背弃的承诺,有些话,只需要说一遍,却要做无数遍,才能证明它的重量。

“嗯,妻主,您是秋时的妻主,我相信您。”

“真是个傻男人。”

听到略显稚嫩的沙哑声音,宋伶才发现自己竟然把心里的吐槽说了出来,微寒的雨夜平白多了几分暧昧的气氛。她不是真的十六岁女孩,意识到这话的不合时宜,她摸头的手愣住了。

传说,亡者的灵魂依赖生人的记忆而存在,当世上最后一个挂念自己的人也忘了自己,亡者的灵魂就会消失。凶手蒙上遮羞布,有了新的妻子,父母也有了新的孩子,甚至因为她的死,他们对后来者加宽容,矛盾更少,家庭生活更加和睦。

唯一记得她的人,只有宋椒。她在原本世界的消失,想必就是因为被所有人遗忘了,小老鼠终于忘记了她,有了新的朋友,有了新的生活,她很替她开心。她是早已死去的亡者,不该过分强烈地活在生人的记忆里,这样只会为生者带来无尽的痛苦。

她也应该结束被仇恨牵制的日日夜夜,开始新的生活。

宋伶顿住的手改为用力按了上去,狠狠地撸了撸男人因为营养不良而干枯毛躁的头发。

“妻主说秋时傻,那就是傻。”虽然他觉得自己一点都不傻,他只是在做自己想做的事情,追求自己想要的幸福,仅此而已。

不想破坏难得的温馨氛围,也不想要贴近自己取暖的宋伶发现身下的异样,他辛苦地夹着腿,于黑夜里无声吞咽,喉结滚动,手指紧握,幸福而痛苦的享受着陌生又熟悉的温存。

他想要说些什么,又想起她讨厌轻飘飘的承诺,也讨厌他提到小时候的事情。他的世界从来都是围绕着宋伶一个人,除了这些,他找不到任何有趣的事情可以说。所以他选择沉默,并在心里许下对她的承诺。

就算再辛苦也没关系,就算他是男人而宋伶才是女人也无所谓,他一辈子养着她,照顾她,保护她,绝对不会让她从自己身边溜走。不会像断掉的绳子,也不会像破烂不堪沾满雨水的棉被。

“秋时,我带你去买件新的衣服吧。”

“我弄脏您的衣服,您生气了吗?我会,洗干净。”

“你……怎么会这样想呢?”

“男人的身上脏,不能穿女人的衣服,会弄脏它们,应该要给妻主买新的衣服才对,现在买不了好看的,妻主,我会拿钱过来,你不要生气……”

她贴近他,几乎是完全窝在他的怀里面,他的骨头很硬,一点也不软和,不过倒是很温暖。

她轻嗅着他的身体,没注意到刚才鼻子贴的地方正好是胸口,她很耐心的告诉他:“你的身上没有奇怪的味道,你刚刚洗过澡,你的身体很干净,不会弄脏衣服,也不需要拿钱来为我买新衣服。你听见了吗,秋时?”

“嗯……”

男人的声音夹了几分隐忍与哽咽,宋伶抱紧了他,拍打着他的后背:“你是干净的,你不脏。”

不,会弄脏的,再这样贴近下去,往他的胸口吹气,迟早,会弄脏的。对不起,妻主大人。

这两天都是阴雨天,没办法收割,秋时也难得得了清闲,正好能趁着这个时机去县城给他买件新的衣服。

秋时早早起来,煮了适合病人食用的清淡白粥。又给鸡圈里的公鸡们准备了和好的米糠,他喂食时,公鸡们咯咯哒哒凑过来,其中有一只胆大的直接把脑袋贴到了秋时的手背上。

这些公鸡和它们的饲养人很亲近,秋时用手背碰了碰公鸡鲜艳的翎羽。它们也算是这个家的大功臣了,他们经济窘迫,全靠公鸡们下蛋给妻主补充营养,她蜡黄的小脸终于有了点气色。

鸡蛋不用拿出去卖的话,不久就可以存够满满一篮子,到时候就可以腌咸蛋。他腌鸡蛋的水平一向很好,能把盐分和时间把握的恰到好处,金黄流油的蛋黄和不咸不淡的蛋白,是佐粥的良配。

不知道到时候妻主会不会和小时候一样,趁着婆公不注意,把不爱吃的咸蛋白都挑到他的碗里来,眨巴着眼示意他不要声张,然后在看到他点头后露出得逞的笑来。他当然不会声张,他愿意解决妻主不爱吃的东西,但是如果他主动挑过来的话,就不能看到妻主可爱的小动作了。

一起吃了早饭,秋时有些忐忑地跟着妻主出门了。说实话,自从来到宋家,他走过最远的地方就是隔壁乡镇,或者隔壁乡镇的隔壁,一般都是过去那边捡废品或者给人干活。

那个时候,婆公带着小小的妻主去县城赶集,他负责留在家里看家,准备好一家人的午饭。那时候宋伶还很黏他,她每次都会偷偷给他带一份小礼物,有时是小巧好用的发绳,有时是甜甜的糖果,如果什么都带不回来,她就会亲他一下,软软地叫他一声秋时哥哥。

少年秋时拢起袖口,藏起被锅沿烫伤的手指,半蹲下来与她平视,用完好的那只手摸她的脑袋,微笑着回应她:“嗯,小伶真乖。”

他的小伶真的很乖,她踮起脚尖抓住他的手指,轻轻地给他吹被烫红的手指,他蹲下来看她,她眼泪汪汪地向他承诺:“爹爹说你要看家,不和我们一起去,秋时哥哥,等我长大了,我带着你去。”

“小伶,我留在家里等着就好,无论多久,我都会等小伶回家。”

宋伶小小的身影走在前面,十年过去了,那个说要长得比他还高来保护他的女孩,至今也没能实现她的期待,反倒是他自己长得瘦长单薄不讨喜,比很多女性都要高。

她长大了,她兑现了她的诺言,带他一齐去县城,给他买新的衣服,好好对待他。只是她早已忘记,这里才是她的家,而枕边之人,正是苦苦等待了她十年的等妻郎。

她喜欢吃微苦的杏叶菜,端坐时喜欢把右手放在左手上方,牵手时喜欢用小指勾人,睡觉时喜欢把腿放在他的腿上,还总是喜欢摸小动物的脑袋,也喜欢让他蹲下来摸他的脑袋。

最重要的是,她让他重新升起了难耐的欲望,并且被压制无法反抗的顺从,而是真正发自内心的渴望。

就在去年,这具身体即将成年的时候,他被强占了身子,失去了苦守二十六年的清白。他该早点想到的,如果是他的小伶,一定不会做出那种事,而且就算她真的那么做了,他也会满怀欣喜地承受,而不去恶心到想吐。

他已经犯了不可饶恕的罪过,所以这一次,他绝对不会再认错了。不知道经历了什么,她好像改变了很多,又好像什么都没变,但有一点他可以确认,眼前的人就是宋伶,是这具身体原本的主人。

“秋时,那件蓝色的看起来很适合你,要去试试吗?”

秋时抓住了准备要进门去的宋伶,冲着她摇了摇头,指着旁边的一家裁缝店。成衣的价格比较高,而且成衣店的男款并不多,像妻主刚才值的那一件其实是女款,他们这边的男人,一般都是买布料自己回去做。

“妻主,这块嫩黄色的布料,很好看。”

这块布料价格合适,手感柔软,最重要的是它的颜色嫩黄带绿,仿若雨后春芽,正适合小伶这样的年轻女孩,在帮工回来之后连夜赶工,应该天就可以给妻主穿上厚实的新裙子了。

“你喜欢这样的吗?”

“嗯,我喜欢。”

宋玲思索。思索过后,为自己刚才的想法深感愧疚,她是觉得深蓝色成熟稳重,更适合秋时的气质,但是喜欢不才是最重要的吗。

“买!”

宋伶豪气挥手,引来众人侧目。打包时听见旁人议论说她是个宠夫的小姐儿,做她的男人如何幸福之类,宋伶羞愧难当,感觉脸都要丢尽了。这些钱都是秋时赚的,她只是负责管钱,怎么功劳都成了她的了。

看秋时,他红着脸微笑看她,明显是也听见了那些声音。拜托,你争争气啊,不要就这么认同了好吗。

小妻夫买完布料,打算到弹棉花的地方添置一床新被子,谁料必经之路被围了个里三层外三层,怕被人群冲散,宋伶只好拉着秋时的手往里挤。宋伶个子小,秋时单薄纤瘦,没一会儿就挤到了内圈,往里一看,竟是一场快要散场的家庭伦理剧——

头发花白的中年男人衣服被撕掉一半,袒露着半只比之女人毫不逊色的雪白乳房,露出的半只乳房顶部覆盖着大片深沉的乳晕,一颗饱涨肥润的深色乳头紧接着地面,乳孔不知廉耻地开合着,洇湿了干燥的石板路。

他的肚子上盖着松软的赘肉,带着裂纹的肚皮还略有些不真诚的鼓胀,这分明是个刚生产不久,尚处于哺乳期的男人。看他乳房的大小,至少抚育了三个孩子,不过除掉花白的头发,他看起来顶多四十出头。

宋伶自然不知道这些,不过周围的看客议论纷纷,再不懂也该懂了。尚未从看到男人会泌乳的乳房的震惊中缓过来,就看到秋时发白的脸色,想必是借由男人的遭遇联想到了自己,再看她时,眼中的笑意竟化为一片凄苦。

花白头发的大奶男人跪趴在地上,试图靠往前爬行来阻止自己的另一半衣服不被一旁高大壮硕的女人撕掉,这样的反抗得到了负面的效果,反而使得自己最后一丝尊严也被扯开,两只印满指印的雪乳在日光下打了几个颤,晃悠悠滴出两股淅淅沥沥的奶汁来。

周围的看客或是嘲讽讥笑,或是幸灾乐祸,没有一个人愿意站出来施以援手,比起得罪男人壮硕的妻主,他们更乐意白看一场噱头十足的白日淫戏。

秋时的手指开始打颤,他看看地上可怜的男人,又看看娇弱的妻主,最终选择捂住了她的眼睛:“小孩子看不得这些,妻主,我们回去吧。”

秋时被原主打的时候不也是这样,他的身上全是密密麻麻的伤痕,小指还曾经骨折过,有些不正常的弯曲。他比在场的任何人都想要站出来帮助那个男人,但是他在权衡利弊之后选择了保护身边的人。

男人是女人的附属品,与物品没什么两样,可以随意买卖赠予,除非出了人命,否则官府也不会管别人的家务事。在绝对的力量之下,一个男人的分量还是太轻了。

宋伶握紧了秋时的手,用小指轻轻勾着他无法完全弯曲的小指,随后,她松开手,上前一步,高声问道:“请问,他做了什么不可饶恕的事情,让您这样生气?”

健壮女人寻声而来,看见宋伶之后,没忍住嗤笑了一声:“我当是什么人敢来当出头鸟,原来是个乳臭未干的黄毛小丫头。我看你的夫郎年纪也不小,估计是好这口,怎么,看上这老男人了?”

女人摇晃着男人的乳房,挤出一股乳白色的奶汁来,地上的男人挣扎着,却又硬生生挨了一巴掌,脸都被扇肿了,一行清泪流到肿胀的脸颊上,绝望的眼注视着宋伶,又垂下眸去落泪。

“你……”宋伶强忍着胸腔涌上来的不适和想打架的冲动,紧紧攥住了邦邦硬的小拳头。

“你也别急,今天我就把他卖到窑子里,你要是感兴趣,拿两个钱嫖会不会。对了,小丫头,你成年了吗?”

此言一出,惹得众人哈哈大笑。不明白,到底有什么好笑的,这一点也不好笑。

“你要是不想去嫖,我直接卖给你也行,不过这男人可生不出女儿来,只会生一堆没用的儿子,这都是第三个了。”

说完,女人又朝地上的男人胯下狠狠踢了一脚,踢的男人直接又流出两行清泪来,扇肿的脸已经看不出原本的面目,像一只漏了水掺了青红色素的白皮馒头,惨烈而难堪。

“你要买,两万块,一分不能少。”

一个生过孩子身材走样变形的老男人还收两万块,摆明了就是不想卖给宋伶,何况宋伶现在的情况,两百块钱都得掰成八半花,怎么可能买得起这么贵的男人。

眼看着男人被拖走,宋伶回到了秋时身边,沮丧的垂下头,什么也不想说。秋时摸了摸她的脑袋,也什么都没说,他知道,妻主已经很努力了,如果她真想要那个男人,大不了他以后赚够了钱他们再去把他赎来好了。宋伶:?不,我不想要

仅仅一个月的调教就让莫一尘接受了自己已经是个婊子的事实,不同于过去在家里洗衣做饭忙的不可开交,在这里只需要老老实实岔开大腿服侍客人就好。

只可惜,像他这样年老色衰又生过三个孩子的老男人,要招揽到客人必须要使尽浑身解数,他亲手缝制了许多件引人遐思的衣物。用完全不透明的黑布裹住其他部位,而胸口则用半透明的白纱包住,胸口两抹深色半遮半露隐在绿白两色丝线绣成的茉莉花下。

不同于大多数浮萍无依的男人,作为莫家的长子,莫一尘出生起就被母上大人赋予了家族姓氏。母上大人独宠父亲一人,父亲因为生他难产丧失生育能力,总共就得了莫一尘这么一个孩子。

母上大人教养时不避讳所谓男不习文,琴棋书画尽数相教,父亲也将一手精巧绣艺传授与他。任谁见了,都忍不住感叹莫家公子知书达礼,谈吐不俗,只可以是个男儿身,若是生为女子,将来必定大有作为。

身为男儿,即便学富五车识文通礼,最大的成就也不过是嫁个优质女青年,然后闲居后宅,为妻主打理后院云云。

母上大人与政斗之中被波及,成了替罪羊,为官无愧为臣尽忠的母上大人被扣上判官罪处死,父亲也受屈辱死于男狱中。

当时还未成年的莫一尘逃得一死,却亲眼目睹了母上大人的枪决现场,随后他被曾经拒绝过的对家之女强占为侍,玩腻后便扔给了自己的保镖。

莫一尘被捆在小房间里日夜操干,怀上了保镖的儿子,他本来想要随母父而去,却又不忍幼子无人照料,于是接受命运的安排,做了保镖的夫郎。

他今年三十八岁,总共给保镖生了三个儿子。大儿子已经十八岁,前两年嫁了个憨厚老实的妻主,日子过得还算幸福;二儿子在六年前走丢,至今音讯全无;三儿子刚刚出生,尚处在哺乳期,还没有完全断奶。

曾经优雅清高的莫家小公子,此时袒胸露乳岔开大腿躺在摇摇晃晃地木板床上,浪叫着夸赞身上陌生女人的技术高超,把他的淫贱肉根吸的欲仙欲死,欲罢不能。

“啊恩……客人,轻一点吸,奴的乳头很敏感,会很痛的。”

“再说一遍是什么?”女人揪扯着莫一尘的奶头,话语中已经有了些怒意。

“骚奶头,是淫奴的大骚奶头,啊~”

随着老男人的一声浪叫,乳孔中喷出两股奶汁,他满脸通红,双眼发自,张着嘴痴笑,清亮的口水从嘴角流出,他早就忘掉了过去的那个坚信男人不比女人差的莫家小公子,彻底屈服于命运,沦为了欲望的奴隶。

又是新的一天,莫一尘穿着透肉的黑丝,站在破旧木门面前朝路人搔首弄姿。玫红色的短衫把本就硕大的胸脯挤成挺立厚实的一团,哺乳期男人的乳房不同于天生完美的女性躯体,雪白巨乳瘫在男性的胸膛上,有种畸形而病态的美,让人升腾起最原始的欲望。

这条狭窄而阴暗的长巷,还有很多像这样的破门,每一扇门里面都住着一个或是几个和他一样的婊子,甚至有几扇门里还有为了钱甘愿侍奉同性的女人,不过这些女人都自视高于男人一等,一向不屑于与他们搭话。

相对的,女妓的价格更高,成色也更优质,环肥燕瘦,各有千秋,一般都是达官贵人为寻求刺激所用,寻常人家是点不起的。

只有女人才能算作是人,所以女妓是雇佣制,大多数都是自愿前来。她们挣得钱更多,生活更自由,用来打扮和保养的花费自然也就更多,要是女妓看上某个客人,他们这些男人是万万争不过的。

前方不远处有位误入花巷的小姑娘好像遇到了麻烦,她不幸被314号房的女妓看上了,现在她正与314号展开斗争,费力把自己的手从314号波澜起伏的酥胸上挪开。

“不,这位女士,我想您是搞错了,我正在找我的夫郎,但是我迷路了……”

“呵呵,臭男人有什么意思,”314号的宗旨就是不会轻易放弃到手的肥羊,她拉住宋伶的手不放,试图强行把她拖进自己的房间:“你的话,我可以不收费哦。要知道,姐姐我可是很贵的。”

宋伶显然是不愿意的,她并不是来这里寻欢作乐,亦或是发泄情绪,但因为找人而误入花街,这种话听来实在不很可信。

“不,姐姐,您还是——”宋伶紧紧抓住门框,一些不太美好的记忆从脑子里略过,她稳住身形,用尽全身力气推开了美艳的314号:“抱歉,我对女人实在没兴趣。”

314号抱拳盯着宋伶的脸,拨了拨风情万种的大波浪,突然笑出声来:“什么啊,小妹妹,怎么不早说,害得人家白白激动这么久。”

314号只是在按照自己的性癖寻求刺激,可不是想要强奸一个忠杰烈女,可惜了,她的房间里有很多好玩的东西,这个正直可爱的小妹妹恐怕是没机会与她一同品尝了。

当然了,那些玩具都没有她这个人好玩,她可是只给客人玩弄胸部的,但是如果宋伶愿意的话,她或许愿意给她看看自己最畸形也最痛恨的部位,至于这个或许有几层成功率,谁知道呢。

314号是一位双性人,314是她的代号,也是她的名字,因为方便,她一直作为女性生活,然而她真正喜欢的是女人,并且淫根的欲望也比发育不完整的阴穴更为旺盛。

虽然到现在还没有在其他客人面前脱下过裤子,但她自己早就用小玩具玩了无数遍。作为女人,她对男人没有任何兴趣和性趣;作为男人,他有着柔软丰润的乳房。

这与隔壁房间那个哺乳过三个孩子的老男人不同,它是天生的柔美与秀丽,有着和成熟女性一样完美的弧线与形态,抛去下半身看,她完完全全就可以是一个真正的的女性。

或许是314号太过招摇,宋伶完全没有注意到莫一尘的存在,他于她而言只是和夫郎在集市遇到的可怜老男人,现在更是下贱的老婊子。他甚至没有314号的美丽和自信,敢于表达妓子卑微的爱意宋伶:他?卑微?你确定?,也敢于承受失败。

或许他曾经也有这样的勇气,不过事到如今,他只是一个为了生存叉开腿服侍各式客人的婊子而已。

在长达几十年的时间里,宋伶是唯一站出来试图为他伸张正义的人,虽然她并没有成功,但是她不畏惧那个魁梧凶悍的女人,这首先就是绝大多数人做不到,也不愿去做的。

于是,在宋伶走到他的面前时,他鼓起勇气,拉住了嫩黄色长裙的袖口:“您好,您还记得我吗?之前,见过的。”

宋伶抬头看了看他的脸,差点没能认出来眼前这个脸上妆容很精彩的男人,他是一个月前在街上遇到的那个被妻主撕掉衣服的人,他果然被卖到了这里,成为了花街的一员。

“对不起,我什么都没能帮到你。你还……”

宋伶想问他还好吗,但又觉得很是冒犯,于是硬生生停住了。在这种地方,怎么可能会好,但看他的气色,好像比当时还好了一些。

“嗯,我还好,你不用自责。可惜我还要,还要工作,不能带您去找回去的路,顺着这个方向一直往右转就可以出去了。”

他穿着玫红色的短裙,两团因哺乳而发育的乳房半露在外面,头发好像比之前白得更多了,银色发丝从五五分成变为占据大半。也是,在这种没有自由被强行消费肉体的地方,就算能够吃饱穿暖,也绝对不会开心。

“谢谢。”

“不用客气,您路上小心。”

他的大儿子年纪比她还要大,让他怎么能说出那种话来。如果有需要的话,可以来找他,他可以免费给她,这样的话,314号可以自豪的说出来,但他不行。

根据莫一尘的指引,宋伶成功找到了出口。这条巷子又窄又长,布满了各式各样的廉价脂粉味儿。莫一尘来到这里不过月余,也融入了这里,染上乱七八糟的妆容,穿上性感暴露的衣服,成为了他们中的一员。

一旦黄色成为可供盈利的产业,那就必然有胁迫和悲剧的发生,能够无成本的利用他人身体盈利牟取暴利,就必然会有投机取巧之奸人铤而走险,不断刷新道德下限。

身处其中,宋伶毫无旖旎之心,只觉恐慌与悲哀。恐慌大概是被试图拉自己进门的314号吓的,而悲哀则是由看到莫一尘开始,直至走完最后一条巷子结束。

她还记得之前看到他的模样,他拼命护着胸前的春光,羞耻到哗哗落泪,而现在,他大方的展示着这一切,因为曾经的羞耻之处成了他如今赖以生存的道具。

并不是人人都能成为314号,女妓的噱头注定了她较高的,傲人的双峰为她增添了妩媚与吸引力,明艳动人的脸则是她最有力的武器——她是这条街区当之无愧的女花魁。

想到314号富有女人味的身体,再看看自己一马平川的胸部,宋伶陷入了深深的沉思。这具身体只有十六岁,虽然在这边已经算是成年女性,是能够领结婚证的年纪,而原主更是在十四五岁时就强行侵占了秋时,可是无论是发育情况还是个头,都和成熟女性毫无关系。

这也是每每她和秋时同行,都会被认成父女同游的绝大部分原因秋时:不,妻主,不用诋毁自己来为我开解,是我太老了qaq。

他每次都不会辩解,只默默站在她身边微笑,他似乎根本听不见这些诋毁他的话,灼热的眼神里面只注视她一个人。

他真的很爱那个小混蛋,以至于自己有好几次差点被他的眼神感染,要彻底融入角色,与他同享这场有关角色扮演的双人小游戏。

借尸还魂不是她所愿,她并不想做谁的替身,她试图与秋时诉说自己并非原来的芯子,让他别再痴心错付,可每每接触到他因她而欣喜的视线,她就说不出会让他失望甚至绝望的话来。

不知不觉间换了妻主,还和孤魂野鬼同床共枕,如果他知道了这些事情,一定会自责无助到要疯掉的。因为他的一生,全部在为了这个人而活,如果不做这个人的夫郎,他不知道还能做什么,又还能去哪里。

瘦高的黄衣男人站在最显眼的地方,被人流挤得东倒西歪,但他并没有要挪动的意思,望妻石一般朝人群中张望,固执的守在原地。

预料中与他并不相称的嫩黄色却意外贴合,包裹严实裁剪简单的长裤长袖,与她身上这件黄色长裙是同一块布料所制成。这样显眼的颜色果然有好处,不光她迅速找到了高高瘦瘦的秋时,秋时也成功捕获了她的位置,尽量不和女性贴近,快步走到她的面前,隔着袖口的布料握住了她的手。

秋时闻到了宋伶身上刺鼻的脂粉与廉价香水味,她的脸上还沾着一道细长的红痕,像是粘上了口脂之类的东西。他掏出手帕给她擦汗,带掉她脸上的红痕,迅速折起手帕,装到上衣的口袋里。

“妻主。”

“嗯?”

秋时握紧了她的手,见她没有反感的意思,放心将掌心贴了过去。

她确实不抗拒秋时恰到好处的贴近,拨开恼人的衣袖,回握住了他的手掌。

他似乎有些诧异,偷偷地瞄了她一眼,随即苦涩又窃喜。这样浓又这样杂的艳香,也只有花街的男人会用,她的身上满满的都是脂粉香甜,脸上的红晕未散,手指也微微发烫。

他是见识过那条街男人的厉害的,那个人也曾用小伶的身体去做过这种事情,他哀求着她不要再做这样不乖的坏孩子,就是在那一天,恼羞成怒的她撕掉了他的衣服,失去了自己苦守二十六年的清白。

那个人说,花街的男人会软软的扑上来,还会各种各样的姿势,叫的又柔媚好听,比他这副僵硬单薄又老态驼背的身子不知道要好了多少倍。他在繁重的劳作中抬不起头来,早已失去了男人本该有的柔软和滑嫩。

男人果然不该多管闲事,如果不是他自以为是的为妻主好,也不会被孤魂野鬼占了身子,没能等到小伶回来。

她摸着他手上厚厚的茧子,试探性问道:“秋时,要不买副手套吧?”他的手偶尔会被划伤,或是磨得发红,但是他很容易多想,对自己又苛刻,所以她决定还是先问过他的想法。

果不其然,他的脸色发白起来,相握的手也想退出去。他羞于在她面前展示粗糙的手指和单薄微驼的脊背,还有那截受过伤无法正常弯曲的小手指。

或许不仅限于此,他伤痕累累的肌肤,干枯分叉的头发,总是布满疲惫的脸,还有那双一接触她的视线就蜷缩起来的青筋凸现的脚。

“好吧,你就当是,我想牵你的手时更舒服,才这样做的吧。”

“嗯,买。妻主,我戴。”

就算嫌弃他不愿意碰他的身体也没关系,本来就是他没能守住清白,她会讨厌也是在所难免。只是拉手,他就已经很开心了,如果因为手太粗糙连这个也没有了的话,他也还是会难受的。

以前他不懂事,被当马骑都能提起情欲,现在他真正明白了公公教给他的那些礼义廉耻。一个合格的夫郎应该懂得克制,如果妻主不想要他,那他就不该动情,若说从前是被公公教导着要忍耐,现在就是他心甘情愿的忍耐。

“秋时,你要吃糖葫芦吗?”

“妻主,我不喜欢吃,你要吃吗?”他摇摇头。

“那你喜欢吃什么?”

“我喜欢喝杂粮米粥,妻主。”他没有说谎,那是她回来后他们一起吃的第一餐饭。

“秋时,你戴这个发带好不好,我想看。”

“好。”可是他戴这样的颜色,真的不会太扮嫩吗?算了,妻主喜欢看就好,而且也不贵。

“秋时,我们一起买一对这个手链吧,虽然好像看起来不太结实的样子。”

“……好。”

本该戴在手腕上的那只链子,被他小心翼翼收进了衣袖内兜里,然后被宋伶一把扯出来,强行戴在了他的手上。

“不许摘下来哦。”

“嗯。”

看着相握手上相似的手链,秋时的脸倏得红起来。乡下男人的感情含蓄委婉,几欲承受不住这份过于明显的珍爱,可恨他未曾识文断字,更不识诗书礼义,笨拙得过分,说不出任何甜蜜话来回馈于她。

他什么都不会,他只会干粗笨活和简单的家务,只会脱掉衣服僵硬的躺在床上一动不动,他根本配不上做小伶的夫郎。做下人,就做下人吧,他会努力赚钱,让小伶过上更好的生活。

近日秋雨绵绵,山上冒了不少蘑菇。说起这个,冲国人的dna动了,宋伶兴致勃勃拎着篮子去附近山头采蘑菇。路遇邻家姐妹三人,交涉一番后,便与她们同行。

三姐妹姓珍,早早的没了爹,只靠母亲珍兰独自抚养姐妹三人。珍兰常年不在家中,一般都是大姐绣珠操持家中事务,带着两个妹妹,绣珠今年不过十岁,却一副少年老成之态。

就比如今天,珍绣珠看着她一个人拎着篮子往山上走,扶额叫住了她:“喂,蠢女人,你的贴身保姆呢,难道是被你揍的爬不起来了,怎么让你上山去?”

宋伶本想感叹这小姑娘和娇娇小时候一样可爱,突然又觉得不可爱了,长得又软又萌的女孩子上来就叫出一句“蠢女人”,任谁也不能接受。

“他不是什么保姆,是我夫郎。我想去采点蘑菇,这边的蘑菇是可以摘的吗?”

珍绣珠翻了个白眼,语气却好了不少:“蠢女人,你还是跟我们一起吧,免得摘了什么毒蘑菇,把你的保姆毒死。”

宋伶本想再为秋时辩解一句,后来自己乐了,大概是穿进了少女的身体里,又受到秋时无微不至的爱护,思想竟也变得幼稚起来,还和个十岁的小丫头争论上了。

“我确实不太认识,就麻烦你们了。”

“那就跟上来吧,可别自己走太慢说我们不等你。喂,蠢女人,不许摸我的头!”

宋伶噗嗤一笑,接着收回手,老实道歉:“对不起对不起,实在太可爱了,没忍住。”

“哼╯︿╰”

除了珍绣珠能言善辩一些,其他两个妹妹一个寡言,一个怯生,一路上基本没什么交流,只有绣珠一直在和宋伶吵吵闹闹。为了防止露馅,又一直在家里养病,宋伶自来到这里也没和村里人有过多接触。

不过珍家姐妹倒是见过几回,迎面撞上,打过几次招呼,虽然每次她们都不理她qaq。说实话,今天绣珠过来和她搭话,她还挺吃惊的,大概真是怕可怜的秋时被她给毒死了吧。

因为珍家三姐妹都是小孩子,宋伶又人生地不熟,所以她们只打算在附近采摘,大概是起的比较早的缘故,宋伶带来的小竹篮很快就装满了。

这个小竹篮是秋时做的,她眼睁睁看着秋时把一整根的竹子变成又细又薄的竹条,又眼睁睁看着他把竹条编成竹篮的形状。

秋时说,宋伶的母亲原本是村里的木匠,他从小就看着婆婆摆弄,之前他也总学不会这些,后来长辈去世,家中境遇实在艰难,他就试着回忆起那些步骤,自己做了出来。虽然手艺不如婆婆精巧,但好歹能够充充样子。

秋时说得委婉,但事实并不是这样。木匠是女人该干的事情,但凡有手艺的,从来都是传女不传男,即便秋时是这个家的女婿,也没有资格学习宋母的手艺,能够继承衣钵的,应该只有宋伶才对。

可惜宋伶从小就对木工不感兴趣,比起木工,她更喜欢跟着他一起去田间地头,听他讲番茄和豆角的故事。宋母给她布置的木工作业,也都是秋时在替她做。

身为女子的宋伶拥有拒绝传承的权利,而身为男子的秋时却连为家里添置家具,都要小心翼翼,生怕她怪自己偷偷学了宋母的手艺。

好在宋伶并没有怪他,甚至还抬手摸他的脑袋夸奖了他,秋时护住自己还没来得及清洗的头发,略带歉意地看着自己的小妻主。

“我做错了事情,您应该惩罚我才对,怎么能这样……奖励我呢?”

成熟又纯良的秋时是一张未曾开发过的白纸,他对夫妻之事的理解就是被压在床上夹得很痛,然后就可以变大肚子生出宝宝。至于宝宝的性别,就要看男人有没有努力生出女孩,生不出女孩,就是没用的男人,就像在街上被撕破衣服的那个男人一样。

他觉得这是有问题的,又说不上问题在哪里,可是从来都是这样,所有人都这样说,所有人都这样做,他不可避免成为了其中的一部分。

好想给妻主生个女儿,有了女儿之后,妻主应该就不会想要抛弃他了。然而看着宋伶,他说不出任何一句关于情色邀约的话来,他是个男人,怎么能要求妻主来……

这样的话,就像是妻主在伺候他一样,不,怎么可以这样。

“那我应该怎么惩罚你呢?”

和预想的不一样,她似乎真的在认真思考起来,该怎么惩罚这个总是无意间说出撩拨人的话的男人呢,这是个好问题。

“您可以用家法。”说完他还真从柜子里找出一把长戒尺来,双手递过来要让她用。

“力的作用是相互的,我打你,我自己不也会痛吗。”歌:你就欺负秋时不懂物理!

秋时沉思,默默收回了戒尺。他之前都是被打的那个,所以并不知道打人也会痛,但是小伶肯定不会骗他,所以他决定一会儿自己打自己一巴掌试试看。

那……在床上的时候他很痛,妻主,也会痛吗?因为这种事情都是默认男人吃亏,根本没有人想过女人会不会痛,所以他也不太清楚。

然而对秋时这些无辜又大胆的的想法,宋伶毫不知情,一个贤良淑德的好夫郎,是不该有这样对妻主大不敬的想法的,他是公公亲自教养的童养夫,若是做出有损男德的事情,无疑是在框框打长辈的脸。

为了妻主的幸福,为了这个家的和谐与稳定,很多时候他不得不做出违背内心的选择。进退两难之时,他个人的想法是最不重要的。

满载而归的宋伶一行收拾完准备回家,正巧遇上一大队运送石料的队伍,为首的是个高大的中年女人,驱使着牛车向前行进。

现代交通仍未普及的年代,牲畜马匹仍是交通主力,所以驱使牛车并不稀奇,稀奇的是除了为首拉人的是用牛车以外,后面清一色都是衣衫褴褛灰头土脸的男奴。

有些人衣服都破的只剩几根布条,露出大片因常年日晒而呈深色的皮肤,裸露的皮肤也大都伤痕累累,有些随意用破布包了,有些则大敞着,简直是不忍直视。绣珠用手捂住了小妹妹贞臻的眼睛,宋伶则有样学样,捂住了老二稚和的眼睛。

稚和没被采石场男奴们的惨状吓到,反而被宋伶吓了一跳。看得出她似乎并不擅长应付别人的亲近,最初浑身僵硬,缓了一会儿才适应过来。所幸,她只是不习惯,而不是不喜欢,不然稚和要是被自己弄哭,宋伶保不齐又得被绣珠数落好半天。

一些废弃的石料直接被霸道的倒进山谷中,跟随着烟尘碎石一同滚落遗弃的,还有一个从几天前起就开始发烧的聋哑男奴。宋伶本想和随意倾倒垃圾的领头人理论一番,在看到随意被丢下山谷中的男奴后,选择了沉默。

这里就只有她和三个最大只有十岁的小女孩,而且看他们对人命毫不在乎的态度来看,这一行人必非善类,至少不是她们这种普通农户能够招惹的起的。

眼看着队伍走远了,宋伶让珍家三姐妹在上面等着,自己摸下山谷查看。被随意的丢下山谷,碎石堆里男奴满身血污,破衣烂衫遮不住的身体被磕得青青紫紫。

就在宋伶以为他估计已经凶多吉少时,听到了男人痛苦的呻吟,短促而忸怩,更像是出于身体本能的哀嚎,而并非求助信号。因为他在痛呼过后,便是长久的沉默,唯有急促痛苦的呼吸声,让她能确定他还活着。

“你还好吗?”

没有得到任何回应,宋伶试着托了托他身上伤口最轻的右肩,然而这具小身板的力量实在不够,反而让男人的情况更加糟糕,发出了又一声短促的痛呼。

当机立断,宋伶把压在他身上的碎石挪开,用一旁的草叶树枝为几乎赤裸的男人稍做遮掩,最后留下外套盖住他的身体,顺着原路爬出了山谷。

他的伤势很糟糕,强行拖运出去风险很大,只能先留他在这原地修养,及时消毒并处理伤口,才可能有回转的余地。

至于这个男人该不该救,救了对她有什么好处和坏处,男女授受不亲是否不该亲密接触,这些问题宋伶根本连想都没想,性命攸关之时,讲什么礼义廉耻君子可为不可为,都是在放屁。

生命是最为可贵的东西,没有人有权利肆意的剥夺与抹杀,她只知道,现在有一个濒死之人躺在她的面前,她有能力救他,那么她就不会见死不救。

愚蠢也好,莽撞也罢,宋伶就是这样一个一腔热忱的人,只要做了选择,就不会后悔。

宋伶去镇上的诊所买伤药时,毫不意外的得到了云大夫奖励的大扫帚把一根。

出生医药世家的云逢春自小受家庭熏陶,秉承着医者仁心的准则,生平最看不惯欺凌弱小恃权谋凶之辈,也是为数不多愿意放下身为女子的高傲,纡尊降贵为低贱的男性看诊的大夫之一。

可惜人家大夫愿意放下身段,男子的妻主却并不一定能同意,也只有富庶些的家庭心疼儿子,偶尔会请云逢春上门,隔着布帘看诊。

说起宋伶,云逢春可太熟了。

她是好友宋梧的女儿,宋梧死后不到一年,宋伶就挥霍完了家产,家有俊俏贤夫却弃如敝履,吃喝嫖赌无恶不作,简直是女人中的败类。也就是现在年纪还小,只是个小混混,要是再过个两年,非得变成永乐县的大毒瘤不可。

“云大夫棍下留人,有个伤员想请你去看看。”

云逢春翻了个白眼,把手一摊:“出诊费。”

没想到宋伶还真交了出来,云逢春愣住,数了数票子,不多不少,刚好四十块,整整齐齐码好叠放,估计又是她那夫郎挣来的血汗钱。本来想劝退她,但是她给的实在太多了,不过,宋伶这丫头会拿四十块钱给她那童养夫看病吗?别不是哪个野男人吧?

事实证明,还真是个野男人。身形健硕手脚修长,目测起码得有一米九,他的身上盖着女人的外套,这外套对他来说过于短小,只遮住了小腹到大腿根的关键部位,麦色的结实胸膛则用野草和树叶稍微遮了遮,盖不住一袭春光。

无心旖旎,云逢春迅速给地上的男人消毒上楼并包扎上药,整整用完了一卷纱布,成功把男人裹成了粽子。

“这里地势险要,上坡困难,在他伤势稍佳之前,不要轻易挪动他,这点你做的不错。”

云逢春背着医药箱心情复杂的离开了。好友的女儿总算是有了几分女人该有的样子,可是不是对家里的童养夫,而是对这样一个健壮高大肤色略黑的男人,所以不符合主流审美的审美,才是宋伶的审美吗?

当晚,忙碌了一整天的秋时跟着宋伶一起来看了这个男人。他什么都没说,只是打量了地上的男人一眼,随即笑着摸了摸宋伶的脑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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