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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神通(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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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落乌啼,旭日东出。

日落西山,朗月升空。

一晃眼,又不知过了几个日月轮回。

在广袤的非洲大草原上,夜行动物们开始了它们的狂欢。

猫头鹰、蝙蝠在丛林上空盘旋,鬣狗们的双眼闪烁着绿光,花豹伏在树丫上低吼,蛇虫鼠蚁纷纷出洞……

一只蜜獾昂着头嗅着空气,然后继续低头前进,它闻到了一阵血腥味。

很快,它就踏入了一块诡异的区域,青色的草叶全都是血红色的,那股子血腥味,就是从这些小草上传出来的。

在这个野生动物的王国里,并不是只有蜜獾的嗅觉才灵敏,早在它到来之前,就有一群胡狼来过了。

胡狼们在这片血色的草地上转了好几圈,也没有发现任何受伤的动物或者尸体。

胡狼们走了,但是胆大心细的蜜獾可没那么容易就放弃,它是出了名的不挑食,只要是吃的,不管荤素,来者不拒。

它在浓郁的血腥味中,闻到了一股植物的清香。

锋利的前爪开始刨土,十几分钟后,它就挖到东西了——一块巨大的植物根茎,深深地嵌在两米多深的土里。

草原上的块茎植物很多,蜜獾很喜欢吃,块茎中富含水分和淀粉,是非常好的食物。

只是,这只20岁的老蜜獾这辈子都没有挖到过如此巨大的块茎过——这一坨椭球形的块茎,看上去比狮子还大。

蜜獾觉得自己三天三夜也不一定吃得下,所幸它这一生就只知道一个“莽”字,不管怎样,先吃了再说。

“咔嚓!”

入口清脆甘甜,蜜獾觉得这玩意儿比蜂蜜还好吃。

就在这时,蜜獾的野兽直觉忽然起作用了,身上的硬毛竖起,可惜,已经晚了——它被人捏着后颈,提了起来。

“好家伙,吃我一口,可不是白吃的哟。”钱松笑眯眯地看着手中挣扎不休的蜜獾,说道。

蜜獾挖了两米,挖到的其实只是钱松本体上的一个小疙瘩而已。

是的,此刻的钱松本体,已经生长到地下不知多深的地方了。

也就是说,此时此刻,这片草原的地下,有一块数百米长的巨型紫薯,以及无数拉直了能有数千米长、曲折蜿蜒的根须!

这感觉,就像是平静的海面上只有一座一两米宽的小岛礁,但水下却连接着一头巨大无比的海怪一样。

至于此刻拎着蜜獾的人形钱松,其实是本体上的另一个“疙瘩”所化成的。

说白了,更像一种分身术。

这就是钱松这段时间以来顿悟的神通。

作为妖族,每个种族都有自己的本命神通。

比如牛妖的力量啦,蛇妖的毒术啦等等,就像那个传承妖法给钱松的大妖,她的本命神通就和“魅惑”有关。

钱松的本命神通,说起来就挺吓人的了——分化。

其实也没那么神秘,种过紫薯的人都知道,在合适的营养、温度和湿度条件下,紫薯表面会生出许多芽苗,这些芽苗就相当于就相当于紫薯的种子。

这些芽苗就像是韭菜一样,割掉一茬还有一茬,所以理论上,紫薯是可以无限增殖的。

此刻的人形钱松,其实就是本体表面的芽苗之一。

对这个漫威世界,钱松还算有点了解,各种强者多不胜数,他虽然是个妖精,但毕竟初来乍到,修行日短,不成气候,所以他想要最大限度、最高效率地提高自己的实力,先猥琐发育一波。

他现在已然明白了自己的本质,作为一个植物精怪,在这个没有天劫威胁的世界,以本体原形直接放肆地修炼,是最快最高效的。

恰巧,他又是植物精怪中的“地下派”,类似萝卜和土豆,在土里发育,不像树妖那样,会树大招风,太过招摇。

这方圆几公里的草原上,所有的植物,都被钱松本体的根须控制着,这些本土植物成了钱松的“子民”,这些“子民”们每天所有的光合作用,约有三分之一会用来“交税”给钱松。

所以,钱松本体吸收太阳之力,连冒出大地都不用,他只要低调地躺在地下,就可以快速地闷声发大财。

计划虽好,可这是人过的日子吗?

钱松前世看过无数的玄幻,那些主人公动不动就在山洞里打坐修炼几万年,钱松觉得太扯淡了,他之前在修真世界做了一百多年的“植物人”,几乎就已经疯掉了,打坐几万年?

放屁!

钱松现在渴望的,是自由,自由,还是td自由!

他压根就不想再过那种暗无天日的无聊岁月,但他又必须修炼升级,那有什么两全的办法吗?

有啊,把一部分意识转移到分身上,不就好了?

本体搁这儿修炼,分身出去浪,完美。

这里是非洲某国的野生动物保护区,人烟稀少,钱松的本体又在地下,低调到了尘埃里。

当然了,也并不是说他就万无一失了,比如钱松手里这只蜜獾,不就直接挖到了钱松本体的一块小疙瘩吗?

所以,钱松才故意让这小东西咬了一口。

作为一个正儿八经的妖怪,说“全身都是宝”一点也不夸张,这只蜜獾20岁了,相当于人类八九十岁的老人了,没几年活头了,吃了一口紫薯精的肉,当然会益寿延年了,再活个几十年没有问题。

但是拿人的手短,吃人的最短,这蜜獾从此以后,就得给钱松当牛做马了。

它会成为附近这一片草原的“阵眼”。

这是来自大妖传承的一种阵法,正缺一个活的阵眼,在未来的日子里,这蜜獾就成了这里的“土地”,负责阵法的运转。

这是一座迷幻阵,凡是闯入阵中,停留时间过长的生物,智商越高,越容易迷糊,中招之后,轻者失忆,重者脑瘫。

在这迷幻阵范围内,这蜜獾可以幻化成任何它见过的生物,来迷惑入侵者。

钱松笑呵呵地放下不再挣扎的蜜獾,这家伙吃了一口紫薯,双目中属于野兽的愚昧褪去,多了一丝智慧生物才有的光彩。

“小家伙,好好帮我看家吧,等我下次回来,给你多找几只母蜜獾!”

“嗯,接下来,去哪儿玩儿呢?”

问:一个人在保持意识清醒的情况下,无口、无耳、无眼、无鼻、无手、无脚,就这样深埋地下度过百年,一朝得以解脱,重见天日,会做什么事,会变成什么样?

答:成为疯子,或者诗人。

成为疯子很容易理解,人是社会的动物,与世隔绝了这么久,必然会做出一件件轰动世界的大事,来吸引别人的眼光,来获得关注,以填充那颗百年孤独的心脏。

成为诗人就很不容易理解了,这里的“诗人”并不是要吟诗作赋的意思,而是像诗人一样,重新感悟,重新拥抱,重新游历这个世界,将那百年中的无聊苦闷,用天地人寰的丰满来排遣。

钱松就属于后者。

重见天日的他,像个孩童一样,返璞归真,哼着早已走调的小曲儿,摇头晃脑,蹦蹦跳跳地走在大草原上。

按照绝对时间来算,他也是个百岁老人了,当然了,话不能这么说,当了一百年的紫薯,和活在人堆里六世同堂的百岁老者,完全是两个概念。

人家历经了人世沧桑,钱松就没那个福气了。

当然了,钱松有别的福气:

这副躯体是本体的芽苗之一,化形的时候,钱松想要对自己好一点,于是精心设计了这副躯体的外貌,就像玩游戏创建角色时的捏脸一样,钱松给自己捏了一副健硕的体格,一米八五的身高,健美的肌肉线条,以及……前世的普通五官。

算是他的执念吧,这张脸是他过往一切的烙印,他不想顶着别的脸孔生活。

钱塘江上潮信来,今日方知我是我。

这张脸,是他自己对自己的誓言,既然已知我是我,那就永远保持自我,不做疯子,不坠魔道。

钱松也不辨方向,信步游走。

一路上,他俯身闻过野花野草,攀爬过灌木丛林;

抚摸过狮王的鬃毛,还和猎豹们赛跑;

骑着斑马撒欢,给野牛接生,跟河马戏水,更与毒蛇共舞,自在逍遥。

他不用吃荤,更不用食素,只是餐风露宿,沐浴阳光,便生龙活虎。

于是这个大草原上,多了个无冕之王。

万兽臣服,虫鱼亲近,就连花草树木,也是他的子民。

他就像风,吹拂着大地。

就像河水,流淌过草原。

就像阳光,温暖着众生。

不争不杀,和谐自然。

只可惜,天下无不散的筵席。

日月轮转,无冕之王终究还是要离去的,因为王的躯体里毕竟还有着一个人类的灵魂。

…………

在南非飞往美国的一架货运飞机里,躺着一堆非洲的土特产,这是南非的人们,寄给远在北美洲打拼的亲人们的东西。

咖啡豆、各种水果、蔬菜,甚至还有鸵鸟蛋。

钱松就混在一堆他也不认识的蔬菜堆里,当然了,现在的他变回了原形——一颗大紫薯。

变化之术,也是基础妖法之一,只不过太过复杂的变化之术他还没有掌握,没办法像孙悟空那样七十二变,现在仅仅只会在人形和原形之间切换,以及一些表面伪装。

过了海关,通关,通过了检疫,钱松又被分装,按照地址寄往了纽约市。

货车抵达纽约市后,钱松轻轻松松溜走了,他变回人形,然后把自己一身的紫薯皮变化成了快递人员的制服,堂而皇之地离开了。

“享受生活,好好做人!”站在繁华街道上的钱松微笑着自言自语。

嘴上是这么说,他要真想好好平静地生活,大可以留在非洲大草原上当他的大王,或者随便选个别的国家安家落户,干嘛跑到这里来呢?

要知道,这是个美漫的衍生世界,主要发生的故事场景都在美国,三天两头就有各种外星人入侵啦,什么变种人搞事情啊,什么异界生物降临啊等等等,是个正儿八经的是非之地。

所以啊,说到底,钱松还是瞧热闹来了。

如果不来,岂不是入宝山而空回吗?

就像是去电影院,大家都是奔着看电影去的,没人会花钱买票了结果不进去,反而在电影院门口数地上的蚂蚁玩儿吧?

钱松现在的位置是纽约中央公园公园附近,这座公园免费进入,钱松摸了摸自己的小挎包,信步走了进去。

在公园里漫步,体会着都市大公园与非洲大草原的迥异夜景,钱松一边欣赏,一边轻声歌唱:

“我有一个~美丽滴愿望,要把自己播种在地上~

左边一颗~~右边一颗,会结出许多的好儿郎~

一颗送给南极,一颗送给北冰洋,一颗挂在冬天,一颗挂在晚上。

到那个时候,世界每一个角落,都会变成我钱松的海洋~”

就这样,钱松把手伸进挎包里,掏出一把从本体上撸下来的芽苗头子,一边走,一边撒在公园的草地里。

现在大约是本地时间晚上10点左右,公园里没什么人,钱松的播种行为并没有人发现。

这是钱松计划好了的,每到一个地方,都要播种一些希望。

作为一个曾经吃紫薯噎死的人,钱松可以算相当惜命了。

老话说得好,人倒霉起来,喝凉水都塞牙,为了防止这副身躯因为什么搞笑的原因挂掉,最好的办法当然是多多备份啦。

虽然钱松现在这副分身并不是普通人类能够伤害得了的,可谁让这里是漫威世界呢?

所以说,这些紫薯精的芽苗播撒出去后,在地下生长着的紫薯,每一颗都是钱松的备份身体。

和金刚狼那种纯粹的超速再生型的不死之身不同,钱松觉得自己这种植物型的不死之身,更高等一些。

又逛了一会儿,钱松就觉得无聊了,这里毕竟只是人造公园,不是野外,没有什么野生动物,这个点了,公园里一片寂静。

就在这时,钱松前方岔道上,鬼鬼祟祟走来6个人,其中两个人推着超市里很常见的那种推车,剩下4人两前两后,警惕地注视着四周。

两个推车里各装了一个很大的黑色袋子,袋子上印着某种钱松不认识的logo。

“嘿,乔治,为什么我们不从大路走,非要从这公园里穿过去?”其中一个黑人青年似乎是在抱怨。

“闭嘴!两天前我就让你准备好车,结果你这家伙居然开着偷来的皮卡过来?你真以为街上的监控摄像头都是假的?”高大的白人怒斥道。

“呃,先别说了乔治,我想拉屎……啊!你瞧,那边有个人!”

钱松被人围住了,为首的白人脸色很不好看。

这白人名叫乔治,是纽约很常见的帮派分子小头目,他这次的任务很简单,就是把那两袋东西从曼哈顿的码头运到布鲁克林区。

上头说了,这两袋东西比他们6个人的命加起来都值钱,所以乔治一直很小心谨慎,连那个坑爹手下准备的皮卡都没用。

本想神不知鬼不觉地趁天黑从这中央公园里穿过去,谁知道会碰到一个散步的美邦快递员呢?

是的,钱松此刻的穿着,就是依照美邦快递的制服样式变化的。

乔治对怎么处置这个“快递员”很头疼,作为一个帮派成员,他的字典里当然没有“仁慈”这两个字,上头说了让他们一路严格保密,说不得就要让钱松永远闭嘴了。

可是这里并不是什么废弃工厂之类的无人区,万一这家伙待会儿大喊大叫,引来警察,可就完蛋了。

钱松饶有兴致地看着周围的6个人,他们每人的脖子上都有相同的纹身,也许是帮派标识什么的。

6人中,有两个白人,三个黑人,还有一个亚裔,都长得挺壮实的。

头目乔治是个行事果断的人,不再墨迹,他站在钱松的视线死角,瞅准时机,拿着电击器直接插向钱松的脖子。

这帮人平时没少干坏事儿,配合的默契还是有的,那边老大一动手,黑人小弟就挥舞着拳头佯攻钱松,吸引他的注意力,以便让老大一击命中。

钱松一动也不动,黑人的拳头在距离他脸颊10公分的地方停下了,他害怕待会儿电流通过这个“快递员”的脸传到他身上。

乔治的电击器快狠准地打在了钱松的脖子上,湛蓝色的电流从电击器上涌入了钱松的体内。

钱松眯着眼睛,细细感觉着,他之所以不避让,只是想试一试这分身的强度而已。

结果能让普通人瞬间晕厥的强电流,对钱松没什么作用。

他毕竟是紫薯精,没有血肉之躯,这点电流量,无法对他这个植物精怪造成任何伤害。

“你应该电我的头。”紫薯精说出了灭霸的名言,右手捏住了乔治的手腕,微微用力,对方的手腕就脱臼了,手指不知觉地松开,电击器随着他的惨叫声落地。

剩下的小弟们当然没有掉线,看到老大吃亏,一个个冲了过来,有几个甚至拔出了刀子。

钱松拖着乔治的手腕限制住他的行动,一脚踩在他的脚趾上,直接把对方的脚趾踩扁了,转过身来准备对付剩下的喽啰,谁料突然出现了一阵破空声,一根红色的棍子砸在了一个黑人的脑袋上。

那棍子的主人身形敏捷,穿着一身红色的紧身皮衣以及头套,只露出嘴巴和下巴,像穿花蝴蝶一样游走在几个帮派小弟中间,只不过两三个呼吸的功夫,几人纷纷失去了战斗力,倒地不起。

钱松前世虽然看过几部漫威电影,正派反派见过不少,但却没见过这一位。

大晚上的头套上还戴着个墨镜,也不知道是几个意思。

令钱松感到意外的是,这位陌生的超级英雄行侠仗义后,并没有对他说教几句,或者直接离开,而是稍稍拉开和钱松的距离,一脸戒备地脸戒备地问道:“居然没有心跳?你是什么东西?”

从这句话就能听出,这家伙听力很强,可以隔空听到普通人的心跳声。

只是,对方的话语就不太客气了,估计是把钱松当成什么怪物了。

虽说妖怪本来就是怪物,可钱松不太喜欢被人当成异类的感觉。

钱松:“你好红皮侠,我是正义的使者。”

红皮侠:“???”

好吧,人家混了这么多年,江湖上是有名号的,人称“夜魔侠”是也,今天倒是被人改名字了。

称呼什么的也就算了,关键你听听,这个诡异的小年轻居然大言不惭地自称是什么“正义使者”,这违和感,太浓烈了。

夜魔侠:“好吧,你叫什么名字?这么晚还在公园里逛什么?”

他也感觉到了,对方说话带刺,估计是不喜欢自己刚才的询问。

也是,夜魔侠行走“江湖”多年,什么样的奇葩没见过呢?就算是变种人,他也见过不少,隐藏心跳甚至呼吸什么的,不值得大惊小怪。

见钱松不答,夜魔侠看了看一旁的两个推车,又看了看时间,深吸一口气说道:“你可能不认识我,我叫马特,请你记住我的名字,如果你真的是正义之人,那咱们也许会是朋友,如果你为非作歹,那这个名字将成为你一生的梦魇!”

说完,他行动敏捷地在地上几个混混的喉结上补了几脚,然后推着车迅速离开了。

说真的,钱松很好奇推车里那两个袋子中装的是什么,这个名叫马特的家伙肯定是尾随这些笨贼很久了,趁着自己拖住了笨贼们的注意力,瞬间发难。

“马特是吧?放心,我会记得你的。”钱松蹲下身,在地上呻吟着的混混们的衣服上拍拍打打,翻出了一些美刀,有个家伙嘴里居然还有两颗金牙,一并没收了。

虽说在大草原上餐风露宿很久了,但是他来到这座大都市可不想再露宿街头了,得找个地方住下,活得像个人样儿。

据说在这个国家有钱就可以为所欲为,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花钱搞个假身份,然后租房子,应该不难吧?

搜刮一空后,钱松站起身,吹着口哨走开了,等走得远了,才抖擞身体,身上的衣服瞬间变成了帮派成员们的嘻哈风格,就连脖子上也多出了和帮派成员们一模一样的纹身。

这人生地不熟的,要弄假身份,最快的办法当然是找地头蛇了。

要找到地头蛇,起码外观上,看上去要像那么一回事儿吧?

先拿钱请地头蛇帮忙,事成之后,再让地头蛇连本带利滚利滚利滚利吐出来,完美!

想到高兴处,钱松又忍不住一展歌喉了:

“五百年~

桑田沧海。

顽石也长满青苔,

长满青苔。

只一颗~

心儿未死。

向往着逍遥自在,

逍遥自在~”

地狱厨房hell''''s?kit,是美国纽约市曼哈顿岛西岸的一个地区,这里曾经是曼哈顿岛上一个著名的贫民窟,以杂乱落后的居住品质、严重的族群冲突与高犯罪率而闻名。

虽然地狱厨房在过去以贫民窟、罪犯或黑帮大佬而知名,但近年来由于其接近曼哈顿中城商业区的地理位置,在房地产开发商的持续投入之下,带来了高速的发展,进而导致了持续性的仕绅化。

所谓的仕绅化,说白了就是有钱人纷纷来这里买房享乐,穷人们都被撵走了,犯罪率得以下降。

当然了,靠房地产来消灭贫困和犯罪,就是个笑话,那些帮派分子总归还是能找到地方落脚——地狱厨房的东侧外围,成了他们新的据点,左右不过是挪个窝而已。

钱松的运气非常棒,他从中央公园走出来没多久,就来到了贼窝窝,这里有各种地下格斗场、地下赌场、红灯区、抢劫销赃的黑店等等,一切你能想象到的犯罪活动,每一分钟都在发生着。

钱松进来了,如入无人之境。

原因可能是因为他脖子上的那个纹身很显眼,周围的混混们一眼就能看到,真的把他当成“自己人”了。

这里的帮派大大小小有不少,表面上看起来却似乎挺和睦的,原因嘛也很简单,纽约总共也就这么大,大家都被排挤到了这个狭窄的空间里,要是再不加以节制地内斗,日子可真就过不下去了。

钱松脖子上变出来的纹身,就是其中的一个中等帮派的标致,他眼尖,跟着一个和自己纹身一样的白人小年轻走街串巷,兜兜转转,来到了“总部”。

说“总部”是开玩笑,这里也就是稍微好一点的贫民窟而已,属于危楼。

在大门口,钱松被拦住了。

“新来的?不懂规矩吗?你头儿是谁?”黑人门卫长着一身吓人的腱子肉,问道。

规矩是,钱松这种新加入的“小马仔”,必须跟着自己的头儿才有资格进入这里。

“乔治。”钱松顺嘴胡诌,他也只认识刚才被他反杀的混子小头目。

“乔治?他任务完成了?为什么不自己来?”门卫问道。

钱松一脸紧张,嘴唇都有些颤抖:“我就是来求援的,乔治出事了!他被人围住了,要是再拖下去,东西就要被人抢走了。”

门卫被吓了一跳,不敢再阻拦,放他进去了。

接下来的1分钟,这位黑人门卫就听到了楼上传来了各种复杂的声音:

重物砸墙声、玻璃破碎声、喽啰们的喊打声、枪击声、喽啰们的哀嚎声、老大的惨叫声、老大的哭泣声、老大的求饶声……

忠于职守、身强体壮、勇敢坚毅的黑人门卫最终还是决定……看好自己的门儿,就当什么都没听见。

大约又过了10分钟,黑人门卫看到钱松一脸神清气爽地下了楼,走出院子,在经过大门时,还对他微微一笑,露出满口白牙,非常和蔼可亲。

这一笑,让黑人门卫巧克力一般丝滑的光头上,猛然冒出了一层细密的冷汗,像是淋了雨。

“预约一下哦,三天后我还来取东西。”钱松拍了拍黑人的肩膀,说完就走了。

直到钱松走远了,黑人门卫才敢大口喘气。

黑人门卫可以对上帝发誓,就算是在看恐怖电影的时候,他都没有这么恐惧过。

明明那家伙长得平平无奇,甚至很和善,可为什么自己连裤子都湿了呢?

黑帮火并、黑吃黑,他都遭遇过,事实上,他以前其实是别的小帮派的马仔,是被现在这个帮派火并进来的,侥幸没死,还混了个门卫当当,算是运气不错了。

可是,刚才那个人给他的感觉,不是来黑吃黑的,简直就是来吃人的!

黑人门卫现在甚至都不敢上楼去查看一下现场,他觉得老大和他的核心小弟们也许已经安详地下地狱去了。

直到三分钟之后,又听到老大恼羞成怒的吼叫声,他才稍微安心了一些。

…………

两条街之外,钱松坐在路边的长椅上,抠下了胸口上卡着的几枚子弹。

弹孔外围都焦了。

“自由美利坚,枪击每一天,这句话果然不是开玩笑的啊。”钱松喃喃自语着,捏着子弹,借着路灯昏黄的光,仔细观摩,算上前世,这一百多年来,他还是,印章的一角碎掉了,是用黄金镶补上去的;

以上这些东西吐出来后,又全被橘猫吞回去了,只留下一条项链,项链是银色的,项链的吊坠是一颗小小的眼球,看上去像猫咪的竖瞳。

这颗眼球像是活的一样,金色的瞳孔像太阳一样,发散着金光。

鸡肉剁成泥,加50克玉米搅拌,搓成小丸子,烤箱180度烘烤20分钟;

胡萝卜、土豆煮熟搓成碎末状;

水中倒入蛋清和玉米粉,加热3分钟后,取出跟蔬菜泥混合;

将鸡肉玉米小丸子点缀到蔬菜饭上,摆盘,齐活儿!

钱松端着盘子,笑嘻嘻地走出厨房:“小猫咪!吃饭咯!”

在走进客厅的一瞬间,钱松只觉得一股暖意袭来,如沐春日。

奇怪地看了一眼空调,明明没开啊。

把餐盘放在小桌子上,再把橘猫从沙发上抱起,放到桌子上,让它吃饭。

这是钱松的习惯,这地上是瓷砖,在没有猫毯子的情况下,他不会让猫咪在地上吃饭,因为猫儿的肚皮贴在冰凉的瓷砖上,有可能导致腹泻拉稀。

看着猫儿吃了几口,钱松还是无法忽视那股暖流——室内温度都将近30度了,是谁都无法忽视。

他的目光在客厅里梭巡几遍,发现了一条项链。

项链的链条没什么特别的,神奇的是它的吊坠,钱松感觉到的暖意,以及整个客厅的热气源头,就是这个猫眼一样的吊坠。

项链就搁在沙发的扶手上,因为昨晚在这沙发上坐了好一会儿的缘故,他确定这里原本是没有项链的。

钱松狐疑地看着它,又看了看桌上吃饭的橘猫,这屋里头就只有他俩,所以很明显,这条项链是这猫儿搞出来的。

普通的猫儿会把项链叼到沙发上吗?

可能吧,有些生性活泼的猫儿是会这样的。

可是,普通的猫儿能找到这种一看就是异宝的项链吗?

呃,也不是不可能,猫咪们的内心野性难驯,经常从外面叼东西回家,也许它并不认为这是什么宝贝,只是因为这玩意儿很暖和,才叼回来的呢?

钱松养过的那只田园橘猫,就曾经从外面给他叼回来过一串钥匙,那钥匙是隔壁李大爷跳广场舞的时候丢的。

“喵喵喵!”橘猫在桌子上叫了几声,吸引了钱松的注意力。

钱松走过去,发现盘子已经空了,而且还舔得很干净。

这猫吃东西咋比狗还快呢?

“喵~”猫儿站起来,用脑袋蹭了蹭钱松的手背,喵喵叫着。

“还要吃?”钱松下意识地问道。

“喵!”橘猫朝他眨了眨眼。

钱松的手不自觉地抖了一下:“小猫咪,你……听得懂我说话?”

“喵?”小猫咪歪着头看着钱松,萌死了。

“难道是我多想了?”钱松端着盘子,又给它盛了一点,回到沙发边上,拿起项链,仔细端详起来。

橘猫一边吃,一边偷偷瞧着钱松。

如果钱松能对它进行读心术的话,一定会听到它内心的叫喊:“戴上,快戴上它!”

钱松不会读心术,只觉得这项链挺好看的,特别是那个猫眼一样的吊坠儿,如果他是个女人,或许已经许已经忍不住挂到脖子上,照镜子臭美去了。

吊坠里的竖瞳像是会呼吸一样,不停地缩放着,死命地对钱松释放着精神波动,钱松若是普通人的话,早已经被迷惑得找不到北了。

如果是普通人的话,只有一个下场:

成为这条项链的仆人,或者说成为这条项链真正所有者的奴仆。

面对超强的精神系攻击,钱松一点反应都没有。

和螳螂女那种开挂一般的心灵系能力不同,这种精神系的攻击无法对没有脑电波和神经系统的生物起作用。

钱松这具分身再怎么像人类,追根究底也不是人类,没有大脑,没有脊髓,没有心脏,没有任何神经传导的系统,这猫眼吊坠对他的精神攻击,就像是美人西施对着瞎子抛媚眼儿,压根就没用。

这吊坠似乎非常不服气,金光更甚,开始了全功率的精神输出。

这可苦了地狱厨房周边的街区,现在是大白天,成千上万的人要从这附近经过,上班的上班,经商的经商,旅游的旅游。

这些人在同一时间停下了脚步,目光呆滞地左顾右盼,心中的渴望被彻底点燃,却又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在吸引自己,急得抓耳挠腮,原地打转。

钱松的心神还是没被影响,但他的身体却被影响了——在这吊坠金光的照耀下,他感到全身的肌肉都充满了力量,不仅如此,为了更好地吸收这吊坠上的金光,他的头顶还长出了好几片巨大的绿叶来。

“呃……”钱松被吓了一跳,连忙抬手把一片叶子按了回去,可是按回一片,又会冒出一片出来,无论他怎么做,他头顶的绿叶总是郁郁葱葱的。

“我擦,这难道是什么佛家宝物,能让妖怪现出原形?”钱松心里乱糟糟地想道。

这一瞬间,他想到了传说中的照妖镜,以及如来佛祖的金钵等等能让妖怪显形的法宝来。

当然了,他也不在怕的,现出原形又怎样?灰飞烟灭又如何?左右不过是一副分身罢了。

就在这时,猫眼吊坠中爆发出一股蓝光,接着钱松就看到了全系投影一般的魔法场景:

一个浩瀚的星海中,有一颗巨大的岩石星球,星球上的生灵们全都在跪拜一尊巨神,巨神悬停在这颗星球的上空,每到白天就睁开左眼,闭上右眼,每到黑夜就睁开右眼,闭上左眼。

左眼为日,右眼为月,日月交替,有了时间,有了光,有了一切。

钱松注意到,那颗代表着太阳的左眼,和猫眼吊坠的形状一模一样。

难怪钱松被那金光照得全身都爽歪歪,人家放射的能量就是太阳辐射,他一个植物妖精当然喜欢啦。

全息投影的时间很短暂,可能是这吊坠超负荷释放精神攻击后,溢出的记忆碎片。

“我勒个去,这是啥大神的眼珠子啊?”钱松惊讶道,他可不记得自己在漫威电影里见识过这样的天神。

星爵的老爸伊戈算是个古神,多玛姆算是黑暗维度的邪神,至于奥丁,档次似乎比这个低了一些。

星球那么大的眼珠子,是怎么缩小到猫眼大小的?

谁又有这样的本事,狩猎古神,用祂的眼球做项链?

钱松头上的绿叶越来越多,也越来越大了,就像长出了十几张莲藕的叶子。

他的身体也开始适应这颗古神的眼球所辐射的能量,事实上,因为某种规则的限制,这颗古神眼球并不能如它生前巅峰时期那样辐射能量。

“我的天,我还愣着干啥?赶紧修炼啊!”钱松在心中吐槽自己。

古神的力量挺奇怪,虽然其中饱含着大量类似恒星辐射一样的能量,但也有一些别的“杂质”。

说“杂质”其实并不准确,只因为这些“杂质”的成分,钱松不了解罢了。

根据大妖的传承记载,妖修的等级划分不同于人族修士,没有什么筑基元婴化神之分,它们主修的是妖丹。

根据妖修原本的种族不同,妖丹的大小形态也有所区别,但有一点是想通的:妖丹从低等到高等有九种颜色,白、蓝、紫、黑、绿、黄、橙、红、金,有点像前世网游里装备等级的分类——橙装饰传奇,粉装是神器之类的。

一直护着钱松来到漫威世界的那头大妖的妖丹是金色的,所以她是最高等的大妖——【妖神】。

而钱松算是那个大妖半个徒弟,被精心培育了一百多年,经历的又是最强大的紫霄神雷,一渡劫就是紫色妖丹,在,可能是心理作用,他觉得自己的脑袋上一定鼓起了一个鸡蛋大的包。

大妖的传承里倒是有“金遁术”,练到高深处可以身化铜铁,甚至融进任何金属之中。

可惜他是木系的妖怪,金克木,金系的妖法他还是别奢望了。

所以,钱松只能模仿冬季在冰封湖面上寻找缝隙的鱼儿,用了好一会儿,才找到一处仅容一人通过的空档,没有铺上几十米厚的钢板。

一上来,他只冒出一个头,环顾四周,发现这里是一处废弃仓库的门口,里面有人在大声说话,情绪很颓丧:“事已至此,你们为什么不直接杀了我?”

透过古神之眼,钱松确定自己追踪的目标人物就在仓库里。

除了那个人,还有几个大“线团”。

其中有一个比蜘蛛侠的“线团”还大不少。

看来这里就是掳走目标人物的超能力者的老窝了。

钱松只冒出脑袋和手臂,就像在泳池里戏水的游泳健将,无声无息地沿着墙角的游了进去。

“咦?怎么还有一只猫?”钱松作为养猫人士,自带“搜猫雷达”,他,更别提叠加起来的效果了。

杰森以前被欺负的时候,总是极力忍耐、闷不吭声,时常幻想着自己某一天能够突然获得超能力,把这些恶棍吊起来,以牙还牙。

遗憾的是,越是幻想,越是空虚,因为幻想就是幻想,从来不会实现,无法实现的幻想破灭之后,转天又遭遇霸凌,日复一日,越来越痛苦和绝望。

可是,他已经对幻想和意淫成瘾了——被揍的时候,被嘲笑奚落的时候,被别人恶意的眼神刺痛的时候,如果不用幻想来麻痹自己,他觉得自己撑不下去。

这么多年来,从来没有哪一天,他幻想过除了突然获得力量以暴制暴之外的自救方法。

直到今天,钱松给了他一个崭新的思路,一个他从未想到的方向。

【不是你不够强,而是你还不够弱。】

【当你变成这世上最柔弱善良的那一朵小花时,所有胆敢向你抬起脚掌的人,都会被万夫所指!】

【学会利用游戏规则,使用智慧而非暴力来生存。】

钱松的这些话语,让杰森保持了多年的思维定势突然被逆转,让他如同拨云见日一般豁然开朗,脑袋晕乎乎的,有种不真切的荒诞感,比喝了酒还上头。

…………

等杰森离开巷道,走远了,钱松才转过身,看着那几个混混道:“好了,现在轮到你们了。”

几人不约而同地喉结滚动,紧张地吞咽起了口水。

“说说看,为什么要打那个孩子?”钱松问道。

染着红毛的白人青年鱼丸。

温馨的氛围和动听的音乐,让一开始有些拘谨的小蜘蛛逐渐放松了下来。

很快,一个长着络腮胡的服务员端着咖啡过来了,他的手有些哆嗦,被敏感的彼得发现了。

“钱先生,为什么我觉得他有点怕你?”等服务员离开,彼得悄悄问钱松道。

“哦,这个人之前是地狱厨房那边的混混,上周他还抢我钱呢,被我教训了一顿,现在改邪归正了,来这里做服务员了。”钱松随口答道。

彼得一听,双目一亮,立马对钱松有点刮目相看了——他是蜘蛛侠,平时也没少行侠仗义打击罪恶,但大多都是把人用蛛丝一捆,然后丢到警局门口了事。

在那之后,那些混蛋要么就被拘留,要么就被起诉,但只要交足了保释金,就又能出来胡作非为了。

可钱松呢?他只是教训了混混一顿,就能让他弃暗投明,甚至还主动找工作,从此依靠自己勤劳的双手生活?

他是怎么做到的?

彼得忽然觉得,比起自己,钱松才更像是“侠”。

他不仅消灭了罪恶,还感化了罪恶,这才叫彻底的救赎!

想到这里,小蜘蛛心痒难耐,他涨红了脸想问,却又不知道该如何说出口。

钱松看彼得抓耳挠腮的样子,很快就明白了他在想什么,于是笑着道:“彼得,我的‘教训’方法呢,并不适用于所有人,尤其不适用于你——就像你说的,你还没成年呢!”

难道要让我教你怎么抢钱,怎么威吓别人,下次见面就挖眼珠子割肾?

那不得把堂堂蜘蛛侠教坏了?

见钱松执意不说,彼得也只能作罢,他喝了两口咖啡,赞不绝口——这可比他平时喝的速溶咖啡味道好多了。

又和钱松聊了一会儿天,彼得和钱松更熟络了一些,他的话痨本质就开始暴露出来了:

“钱先生,我觉得,你肯定不是普通人,能否和我透露一点你的能力呢?”彼得看了看左右无人,凑近钱松低声问道。

对于这一点,他是真的非常好奇的。

能让他的蜘蛛感应那么剧烈,那肯定是相当牛逼的超能力啊。

“超能力么?”钱松摸了摸橘猫的脑袋:“力气很大算不算?我用上全力的话,能掀翻一辆小轿车。”

“只是力气大?”彼得显然不信,再说掀翻小轿车算什么本事?他也能啊,别说轿车了,就算让彼得掀翻一辆大卡车,也并不困难。

所以说,如果只是这么一点力量的话,是不足以让彼得产生那么剧烈的蜘蛛感应的。

“还有,我的身体很坚硬,普通的子弹和刀刃无法突破我的皮肉。”钱松答道,蜘蛛侠是个很好的孩子,他不打算什么事情都骗他,当然,就算是真话,也是有所保留的。

“哇哦。”彼得感叹了一声,看来是身体强化型的能力了,可是,还不够。

小蜘蛛还想再问,忽然咖啡店的大门被人大力推开了,巨大的力量让钢化玻璃的大门裂成了蛛网状。

一个胡子拉碴的中年人闯了进来,他眼圈黑乎乎的,满头大汗,身上的衣服都湿透了。

“我……好饿,给我食物……我需要食物……快给我!”中年人拎着柜台小姐的衣领,口齿不清地说道,他脸色涨红,很快又转黑了,看上去像撞邪了一样。

“嘿,先生,你不能对店员这么粗鲁。”彼得站了起来,这人看上去不太正常,像是喝多了或者嗑多了出来撒野的,如果不听劝,就只能送他去警局了。

“没……没人……”男人转过头,无数黑色粘稠、仿佛石油一样的东西从他身体各处涌出来,很快就覆盖了全身,在包裹住头部后,长出了一张满是尖长利齿的狰狞大嘴!

“没人可以命令我,人类!”

前世那会儿,网上有个关于柯南的著名的梗,称他为“死神小学生”,意思是柯南走到哪儿,哪儿就有命案发生。

后来这个梗被广泛运用于各种文创作品,用来形容“主角光环”中“招惹麻烦”的被动buff。

钱松现在就有点怀疑自己身上有这种“buff”,但转头看了看惊慌逃命的顾客和店员,以及挡在他身前的彼得·帕克,钱松觉得也许不是自己的问题,说不定这次是蜘蛛侠身上的“buff”起作用了呢?

毕竟,以蜘蛛侠作为主角的文创作品,简直多得数不过来啊。

和蜘蛛侠这样的“主角专业户”一比,钱松更像是个路人甲。

再说了,对面这个凶神恶煞的怪物,钱松也认识——这不就是毒液吗?

毒液和蜘蛛侠,在漫画里本就是一对宿敌啊。

看这情形,现在毒液和他的宿主融合得并不算完美,也许是因为寄生还没多久的缘故。

…………

彼得·帕克很着急,这个怪物一看就长得很邪恶,他很想冲上去制服它,可他刚才来咖啡厅之前把蜘蛛侠皮套换掉了,现在冲上去,不就等于是在向世界宣告,蜘蛛侠就是彼得·帕克吗?

“钱,能帮忙先拖住他吗?我去下洗手间。”彼得对钱松说道:“1分钟……哦不,只要30秒就够了!”

钱松当然知道他这是要去洗手间换装备,点了点头道:“行吧,这家伙看上去很强,你动作快点,否则就只能给我收尸了。”

钱松当然是开玩笑的,下午出来之前,他通过本体感知,确定了截止到目前,他已经有了3813092个分身——没办法,紫薯本来就可以无性繁殖,成精了就更不得了了,他山岳一般巨大的本体发芽太多,也太快了。

当然了,这3813092个分身是遍布在全球各地的,全都是被洋流冲到各个大陆和岛屿上的,就连南极都有。

这些分身深埋地下,全都是含苞待放的休眠状态,只等钱松的意识转移上去,就能立马激活,“绽放生命”,化作人形。

所以说,就算这些分身都死光了,而蜘蛛侠每天给他收100具尸体,也需要104年才能全部收完。

彼得·帕克很认真地点点头,然后迅速跑进了洗手间。

桌子上的噬元兽停止了进食,它从刚才起一共吃了3颗章鱼丸子,说实在的,这玩意儿没有钱松制作的猫粮十分之一美味。

抬头瞥了一眼毒液,噬元兽一点兴趣都没有,无聊地舔起了爪子,然后用爪子洗脸。

这种名叫“共生体”的生物,噬元兽见过太多,也吞噬过太多了。

遥忆当年,在银河系都还没诞生的宇宙蛮荒中,一切皆是虚无,有一个名叫纳尔的邪神沉睡于黑暗之中,突然有一天,一道强烈的光明出现并吵醒了他。

那道光是正在创造万物的天神组celestials产生的,起床气十足的纳尔从黑暗中取出了他的伴生神器【黑死剑】,并用剑杀死一个天神。

这把【黑死剑】就是所有共生体sybiote的始祖。

因为弑神,纳尔被其他天神组放逐到了“虚无之地”,在那里,他用天神尸体的的血焰和铁锤进一步锻造黑死剑,锻造过程中产生的超声波和高温,成了所有共生体后裔的弱点。

噬元兽当年路过一颗共生体星球的时候,有些胆大包天的共生体居然想寄生然想寄生它。

当年的噬元兽还是个少年,独自来漫威宇宙旅游,也算是初来乍到,不想惹麻烦,只是惩罚性地吞吃了十几万只共生体而已,否则整个共生体星球都会被它当成饭后甜点吃掉。

当然了,如今噬元兽也老大不小了,成熟多了,这事儿要是放到今天……它还是不会随便吞噬星球的——那是吞星干的事儿,噬元兽现在活得像猫咪一样精致,只对亮晶晶的稀有宝物感兴趣,才不要那样粗鲁。

共生体星球距离地球不知道横跨了多少个像银河系这样大的星系,就算用光年作为单位来计算,也是个天文数字。

如今,居然在地球上看到了共生体,这不得不感叹它们的扩张性有多强。

只不过,这只共生体的气息也太弱了吧?

当年那只妄图寄生噬元兽的共生体强横无比,体型也是遮天蔽日,就算地狱里的魔鬼见了也要屁滚尿流,而眼前这只呢?

弱小,可怜,还搁那儿龇牙咧嘴呢,笑死猫了。

和噬元兽一样,钱松也看到了毒液的战斗力:

“等级:1116

攻击力:196310

评价:宿主为人类的共生体,尚未完全寄生,状态不稳定”

毒液并没有莽过来咬钱松,或者追去洗手间找蜘蛛侠,因为它的状态是真的很不稳定。

它傻不愣登地站在原地,像是精神分裂一般自言自语:

“我饿了,埃迪!”

“我知道,但你不能就这么……”

“我说,我饿了!我要吃人!”

“我们约好了的,你不能随便吃人。”

“那我就吃掉你的肝脏……哦,它是如此的美味!”

“吃掉我的肝脏?我是你的宿主,宿主死了,你不也完蛋了吗?”

“不,我会治好你,你的肝还会长出来的。”

“呕……真恶心……”

“埃迪,你看,你前面有个傻帽吓呆了,和他的宠物猫一样呆,居然还不逃命,咱们去吃掉他吧!”

“不,他不是坏人,你不能吃好人。”

“你怎么知道他不是坏人?万一他是坏人呢?”

“oh,shut?up,你这个寄生虫,我都说了不能随便吃人了,否则你就从我身体里滚出去!”

“什么?寄生虫?你居然说我是寄生虫?道歉!”

“我不!”

“道歉!”

“我不!”

“道歉!否则我就咬掉那只橘猫的脑袋!”

“噢,你这个卑鄙的家伙……好吧我道歉,rry!”

毒液的宿主埃迪原本是一名仗义执言的记者,因为耿直的性格得罪了权贵,丢了工作,女朋友也分手了,连养了很久的爱猫都跑了,太惨了。

作为爱猫人士,他是和钱松一样的猫奴,他真的不忍心看到体内的寄生怪物把那只猫咬死。

噬元兽:“……本喵原形触手上的一个吸盘都比你老家的星球大,你还想咬我的头?来试试看啊!”

蜘蛛侠换好衣服出来了,却意外地发现还没开打。

“哦,上帝,是蜘蛛侠!”

“蜘蛛侠来了!”

“我们得救了!”

“蜘蛛侠,干掉那个怪物!”

“打死它!”

“……”

躲得远远的围观群众看到了蜘蛛侠,一个个突然都有了底气,在旁边摇旗呐喊起来,和之前噤若寒蝉的怂样儿完全不同。

似乎没人在意蜘蛛侠能不能打赢,也没人关心蜘蛛侠会不会被那个满嘴利齿的怪物咬伤,被咬后又会不会中毒。

他们希望的,只是前方的英雄能直接a上去,替他们发泄肾上腺素分泌后不敢上前、只敢躲在远处无能狂怒的愤懑,仅此而已。

这其中,是否有心怀恶念、希望蜘蛛侠被反杀的人,也犹未可知。

“oh,shit!”毒液的半边脸恢复了人形,那是埃迪的脸:“蜘蛛侠?不会这么倒霉吧?”

埃迪是个记者,作为一个媒体人,他怎么可能不认识蜘蛛侠?

如果是在以前,他不介意死皮赖脸地恳求蜘蛛接受他的采访,现在嘛……自己这个鬼样子,长得如此邪恶,作为超级英雄,人家蜘蛛侠肯定只会用拳头来跟他交流了。

“我感觉到了你的恐惧,他很厉害吗?”毒液问道。

埃迪:“当然,你不是可以读取我的记忆吗?你自己看。”

毒液:“ok……嗯,的确很厉害,仅凭双臂就能用蛛丝拉住一分为二的巨型油轮?hey,埃迪,这颗星球上像他这样的怪物多吗?”

埃迪:“怎么,怕了?你不也是怪物吗?”

毒液:“共生体无所畏惧!我只是觉得你的身体太弱,受不了我全力爆发,我可不想随便更换宿主……”

埃迪:“……”

“exce?,抱歉打扰你自言自语了,我想你不该出现在这里的。”彼得·帕克还是那么彬彬有礼。

接着,他一抬手腕,一道蛛丝瞬间喷出,将毒液结结实实地捆了起来,这叫做先礼后兵。

这次他当然不能把这怪物丢到警局门口就了事,那简直就是谋杀,如果他这么做,也许第二天就能看到纽约市警局被团灭的新闻。

所以说,他打算直接送这怪物去神盾局,比起警察,那边靠谱多了。

毒液庞大的身体一阵蠕动,头顶裂开,将自己的宿主埃迪像挤痘痘一样从上面挤了出去,它自己则化作漆黑的液体,从蛛丝的缝隙中流出,然后再钻进已经脱困的埃迪体内,最后控制埃迪的双腿,奋力撞破咖啡店的玻璃墙,跑到了大街上。

整个过程,就像一条泥鳅成功从竹笼里逃出去一样,滑不溜秋的,毫不费力。

任凭彼得的蛛丝被斯塔克工业强化过多少倍,也无济于事——人家压根就用不着使用蛮力扯断蛛丝。

“拜你所赐,我现在不仅被生命基金会的人追杀,还被超级英雄盯上了!”埃迪在路上狂奔着吐槽道。

“闭嘴埃迪,你应该感谢我数次救了你的命,而不是在这里抱怨!”毒液说道。

埃迪转过头朝后看了一眼,身上的汗更多了:“oh,jes!他追过来了!”

蜘蛛侠凭借着蛛丝在建筑物之间跳跃,速度,速度比超跑还快,眼看就要追上了。

毒液:“jes是谁?”

埃迪:“这个时候就别那么多问题了好吗?专心跑路啊!”

“别急,不就是荡秋千吗?这招我也会!”毒液说完,手臂突然伸长了几十米,就像蜘蛛侠发射的蛛丝一样,他那黑色黏液一般的手臂也能吸附在建筑物上。

于是,一黑一红两只“蜘蛛”就开始了“荡秋千”比赛,一个追一个逃,把闻风而动的警车甩得远远的,连跟在后面吃屁都做不到。

钱松当然追得上他们,事实上,这两位的速度比起土遁来,算不了什么。

目前钱松见过的能比他土遁快的,也就只有瞬间移动了。

当然了,为免麻烦,追过去的不是钱松的1号分身,而是本来就在土里的2号分身。

他切换身体后,分身1号依然坐在咖啡厅里,陪着猫咪“闭目养神”,可谓神不知鬼不觉。

很多时候他也会憧憬,如果能同时控制多个分身就好了,想想看,他如今有三百八十多万个分身,如果能同时控制,那他就有了三百八十多万个工具人,简直就是一支妖族大军啊!

可惜想法很美好,现实很骨感,有一点可以确定,那三百八十多万个分身就真的只是分身而已,并没有任何的自由意志,无法独立行动。

它们与修真里的那种“身外化身”真的没法比,这些分身更像是初级的人形机甲,只有钱松的意识这个“驾驶员”进去了,它才能活动。

至于想办法把自己的“意识”给分成好多份,目前钱松还做不到,他的妖丹等级太低,而且大妖传承里也没有相关的妖术记载,只能靠他自己摸索了。

…………

前方就是哈德逊河的入海口了,宽阔的河面再无依凭,附近也没有高楼大厦或者桥梁,只要毒液跳进河里,蜘蛛侠也只能干瞪眼。

就在毒液即将跑到河边围栏前的时候,前方的地面突然一震,一个人影从地上冒了出来。

毒液被吓了一跳,毕竟这一路上都是柏油马路,地面坚硬,他只见过从天而降的攻击,没见过从地下还能偷袭的。

定睛一看,钻出来的人穿着红色的蜘蛛侠皮套,身体微微前倾,然后像离弦之箭一样,迅速朝着毒液冲了过来。

毒液:“???”

埃迪:“???”

蜘蛛侠怎么从土里冒出来了?

不不不,从土里冒出来不是关键,关键是如果眼前这个从土里冒出来的人是蜘蛛侠,那后面还在狂追的那个家伙又是谁?

难道还有两个蜘蛛侠不成?

毒液翻遍了埃迪脑海中关于蜘蛛侠的记忆和信息,也没找到曾经出现过“蜘蛛侠双胞胎”的新闻。

埃迪当然不知道有什么蜘蛛侠双胞胎,拦在前面的蜘蛛侠本来就是假的——是钱松2号假扮的。

作为紫薯精,钱松的紫薯皮可以变化成任何样式的服装或者装甲,当然了,大部分都徒有其表,比如现在他手臂上的蛛丝发射器,就压根射不出蛛丝来。

拦路虎在前,追兵在后,毒液前进也不是,后退也不是,只得停下脚步,亮出爪牙,准备拼命战斗了。

一个蜘蛛侠就够他喝一壶的了,两个蜘蛛侠夹击,他不得不使出全力了。

战斗,一触即发。

“等一下!等一下!”毒液的体型迅速缩小,恢复了人形,现在是埃迪在主导身体:“两位……蜘蛛侠先生,别激动,别激动,我投降!”

埃迪举起了双手。

理智告诉他,他不太可能打得过两个蜘蛛侠。

“what?are?you?dog?”毒液粗豪的声音响起,疑惑而愤怒,它强行控制埃迪,让他放下双臂:“你这样会显得我们太怂了,真是丢脸!”

“不。”埃迪再次举起双臂:“这不叫怂,这叫冷静,叫识时务。”

“放下双臂!”毒液怒了,再次放下双手。

“我不!”

“放下!”

“我不!”

“……”

这两个活宝就这么在两个“蜘蛛侠”面前争执了起来,看上去就像一个肢体不协调的傻子在做健美操,画面实在太沙雕,钱松都没眼看了。

与钱松不同,旁边的彼得·帕克就是另一番心情了——比起毒液,对面的另一个“蜘蛛侠”才更令他在意。

钢铁侠给他的那套高科技蜘蛛服,前不久送回去保养了,所以今晚彼得穿的是旧皮套,是他一针一线亲手缝制的。

既然是自制的,那肯定对细节非常熟悉,特别是胸前的黑色蜘蛛标致,采取的是内翻设计,材质是黑牛皮的。

再看看对面的“蜘蛛侠”,他身上穿的蜘蛛服在所有的细节,包括针脚和缝线方面,都与彼得身上的一模一样!

这不是见鬼了么?这怎么可能呢?

是的,不要怀疑蜘蛛侠的视力,就算相隔十几米远,他也能看清别人脸上的毛孔——他可以用自己的身高发誓,绝对没有看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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