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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葬礼与意外(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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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蓝的天空被灰雾笼罩。

半透明的玻璃窗粘染上一层薄薄的水珠,水煮聚在一起,形成一条条小小的溪流,从窗户流落到瓷砖上。

那是回南天。回南天基本上见不到太阳。

教堂的钟声响起,在这湿度爆表的天气里,沉闷而厚重,庄重而肃穆。

“咚——咚——”

人死之际,神父才会敲响钟声。

人群围绕在教堂外部,他们的胸前挂着摄影记者的工作证,手里拿着相机,记录下这场葬礼,原因无他,只因为葬礼的主人公是一位社会名人。

“多可惜啊,他才三十六岁,就英年早世。”

“听说那个货车司机连续开车了十几个小时,只是无意中打了个困,就……”

“唉,疲劳驾驶啊,真的很危险,听说这个货车司机家里条件也不怎么样吧,据说有一个重病的老母亲,瘫痪的老父亲,儿子也才刚刚上初中……”

“所以啊,高家人最后提出了和解,没有要他们赔偿……”

记者们像是麻雀,嘀嘀咕咕的声音传入高予臻的耳朵里。

高予臻穿着黑色长款西装,带着能盖半张脸的黑色大墨镜,他嘴角微微向下,更是衬托出他冷静,淡然的气质。

比起参加葬礼,他更像是去演特工片。

其他高家人也是和他类似的穿着,男人穿着黑色西装,戴着黑墨镜,不苟言笑,女人穿着黑色长裙和高跟鞋,多数也戴着黑墨镜,有的头上戴着黑色蕾丝帽,看起来庄重优雅。

一个个的,看起来不像人,更像是小孩子的过家家游戏里的玩具。

高予臻同样冷着一张脸,目光透过墨镜,打量着这些人。

坐在最前面的是高家家主,也就是葬礼的主人公,高君珩的父亲高盛耀。

他同样穿着黑西装,他抬起手,把脸上的墨镜摘下来,挂在胸口,他先是日出向往,最后慢悠悠地坐在两个男人身旁,说着什么。

高予臻认得那两个男人,那是高家旗下的某个分公司的高管。两个男人低着头,听从着高盛耀的话,高予臻用小拇指都能猜出来他们在干什么。

为什么在哥哥的葬礼上,身为一个父亲,你却没有任何悔念,悲伤,依然自顾自的和其他人闲谈。想到这里,高予臻脸色更沉了。

他的目光转动,又停留在了一个女人的身上,那个女人——穿着黑色蕾丝长裙,与其他女士不同的是,她的胸前领口敞开,露出曲线,她不像是来参加葬礼的,她挺着胸,抬起下巴,像一只骄傲的黑天鹅,享受着其他男人投射给她的目光。

她是高盛耀的妻子,柳依依。高盛耀有两段婚姻,而柳依依是他的第二任妻子。不管她穿得多么引人注目,高予臻依然不喜欢她,因此,他不像那些男人,他的目光没有在柳依依身上有过多停留,而是看向了另一个女人。

那个女人穿着哑光的黑色长裙,她是少数没有戴墨镜的女人,她看起来比柳依依年长许多,神色更为憔悴,她眼睛微红,眼皮发青,看起来就像是很久没有睡好。

她是这场葬礼的主人,高君珩的母亲,黄思沁。

黄思沁站了起来,她摇摇晃晃,如同在风中摇摆的柳枝,她身旁的一个女人赶紧扶住了她。那是高君珩的妹妹,高君乐。她也同样不苟言笑,冷漠得像块石头。

她扶着母亲,缓缓向棺材那儿走去。

“夫人。”神父走上前,扶住黄思沁。

“夫人,节哀。”神父说。

不知道黄思沁听进去了没有,她的样子,仿佛要跟着儿子一起去了。

高予臻闭上眼睛,闭目养神好一会儿,才再次睁开眼睛。

他的目光停留在了高君珩的遗像上。

相片里的男人,五官周正立体,英俊帅气,目光有神,仿佛那不是一张遗像,那只是一份复古黑白相片。

那一刻,高予臻有些恍惚。

哥哥真的死了吗?他看着那张遗像,心里想。

牧童的歌声,牧师的祷告,行人的脚步声和交谈声……

高予臻缓缓坐下。

那些嘲杂的声音,像一群蝗虫经过,好好的草原,一时之间寸草不生,直到最后一颗草被啃食干净,高予臻都还没有反应过来。

“咚——咚——”

教堂的钟声又一次响起。

“先生。”

“先生?”

一个头发花白的牧师站在高予臻面前。

“高先生,葬礼已经结束了。”牧师说。

四周的人几乎走光了,连八卦记者都散了。只有几个做清洁的阿姨,在拖地和擦桌子。

高予臻站起来,眼前还有些恍惚,应该是坐太久了,站起来有一种血压下降血液直冲脑门的感觉。

“逝者已去,您无须太悲伤。”牧师说:“高君珩先生是一个好人,他的天堂之路一定会光明灿烂,主会保佑他。”

是吗?

高予臻说:“谢谢。”

牧师点点头。

高予臻说:“我该离开了。”

牧师说:“好。”

高予臻推了推鼻梁上的墨镜,走向门外。他刚刚踏出教堂的大门,然而,天空中下起了雨。

事发突然,并且,那雨点比像蚕豆还大,在高予臻走出教堂的前院,去车上的那几秒钟,雨水已经把他打湿了大半。

“呼……”

现在是春天,气温还是有些凉,高予臻打开暖气,吹一吹头上湿了的头发。他抹了抹脸上的水,没有留恋,钥匙一扭,打开发动机,然后离开这里。

“嘿……感觉如何……”

“看得清我的脸吗……”

什么声音?

高君珩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眼前什么也看不见,只有刺眼的白光。

“瞳孔有反应……”

“很好……”

那些声音继续说。

等适应了眼前的光线,高君珩渐渐能看清眼前的事物了。

他好像……在医院里?好几个医生护士围在他床边,调整点滴的药水和医疗器械。

“谢先生,现在感觉怎么样?”一个小护士问道。

“头有点晕……”说完,高君珩愣了愣,好像有什么不对……“等等,你叫我什么?”

“谢初先生。”一个护士拿了一瓶新的药水走了过来,听到高君珩这么说,露出来疑惑的神情,“您不是谢初先生吗?”护士紧张地说:“我不会给患者打错药了吧?”

“你没有弄错啦,这里确实是谢初先生的病床。”一旁的医生说。

谢初。这个名字有些耳熟,想了好一会,高君珩才把这个名字从脑海深处挖出来。

谢初是他弟弟的伴侣。

他弟弟名字叫高予臻。

“应该是伤到大脑,暂时性失忆了。”一个医生拿着脑部的ct图,看了又看,说。

“谢先生,自我介绍一下,我是你的主治医生。”另一个看起来有点年纪的医生说:“您要是搞不清楚目前的状况,我就来和您详细说一下。”

“一个星期前,您失足从楼梯上摔了下来,被救护车送到了我们医院,您在医院昏迷了一个星期,今天才刚刚醒过来。稍后,我们会通知您的家属来说明后续的康复情况。”

“啊……好,谢谢。”高君珩,哦,不对,谢初说。

这时候,一个护士从病房外进来,在主治医生耳边小声说了什么,高君珩……没错,他现在自我认知还是高君珩,而不是谢初,那个陌生的名字,总之,高君珩没有听清他们说了什么,但他清晰地看到,医生皱着眉头,眼神变得凝重起来。

小护士又匆匆离开了。

“我可以要去卫生间吗?”高君珩问。

“当然。”

高君珩腿还有些软,在一个男护士地帮助下,他慢慢穿好拖鞋,走去病房的卫生间,卫生间有个小小的半身镜,当那张脸出现在半身镜的那一刻,高君珩愣住了。

这真的不是他的脸。

高君珩皱眉,镜子里的脸也跟着皱眉,高君珩做了个鬼脸,镜子里的脸也跟着做鬼脸。

高君珩:……

镜子里的陌生人:……

好吧,也不算是陌生人。高君珩几年前在高家见过这张脸,那时候谢家的人来高家采访,谢初也跟着过来。

但高君珩对谢初的印象不是很深刻,他只记得,谢初看起来很阴郁,很瘦,也不爱说话。

就像镜子里的这张脸一样。

高君珩吐了一口气,他要好好消化这件事。这弄得他有点消化不良。

过了好一会,他撒了泡尿,慢悠悠地走出来。

“谢先生,您还觉得身体有哪些不舒服?”男护士见他脸色有些奇怪,便问。

“不,我现在很好。”

高君珩扯着嘴笑了笑。

其实他一点都不好。

穿越?重生?这真的不是在演电视剧吗?说真的,他十二岁的侄女都不爱看这种剧情的电视剧,还觉得老土。

可是这种事真真切切地发生在他的身上。他重生了,并且,还重生到了弟弟的伴侣身上。

高君珩捂着脸。

服了,这个身份也太尴尬了。以后他要怎么面对他弟弟。

高君珩清醒后的第二天,他被转到了另一个医院。

这是一家私人医院,背后有高家的投资,人少,环境清静,服务不错。

外伤都恢复得差不多了,高君珩主要在这里进行康复治疗。

医生说他是摔到了脑补的神经,他的行动不是很灵活,四肢无力,需要花点时间才能恢复。

高君珩点点头,表示听从医生的建议。

于是,高君珩过上了一个月的生活极度规律,毫无空闲的日子,早上被护士小姐叫起床去吃早餐,然后康复训练,中午吃饭后被去午休,下午去做按摩和针灸。

在这期间,他连玩手机的时候都没有多少。

高君珩只能在夜里,在睡觉前复盘一下这离奇的经历。

那一天,他在开车,前方不远处的十字路口的交通信号灯亮起红灯,高君珩自然是要遵守交通规则,他缓缓踩下刹车,在停车线之前停了下来。

交通信号灯显示还有四十秒才是绿灯。

在等待期间,高君珩打开了收音机。

“欢迎来到958频道,今天,我们邀请了一个大明星……”

收音机里的主播说着,忽然,只听见“磁——”的声音,这声音极为刺耳,像金属划拉水泥的声音。

紧接着,猛烈的撞击感从他的后背冲到脑门,面前的充气囊爆开,像拳击手套那样扑打他的上半身。

高君珩甚至听到了骨头碎裂的声音。他也不确定是哪个骨头碎了,总之,他现在浑身都疼,好像被什么东西反复碾压,最疼的地方是胸口。

他低下头。一根钢管横穿了他的胸口。钢管似乎变成了一个新的骨头,与血肉融为一体。

他的眼前模糊一片,耳边响起了碎裂的声音,他想张了张嘴,却什么都说不出口,一只无形的手扣住了喉咙,最后,他连呼吸的力气也没有了。

一个人若是没有呼吸,那代表他的生命已经走到了尽头。

可是真的他死了吗?

高君珩还有点恍惚,好像停止呼吸一瞬间,他就来到了另一个人的身体里。

他应该还活着吧。高君珩心里想。他掐了一下大腿,啧,还挺痛的,又摸了摸鼻子,嗯,目前还能呼吸。

总之起死回生这种事,真的挺玄乎的。

“谢先生。”一个小护士来到他身旁,说:“按摩的时候到了。”

“好嘞。”

高君珩刚答应完,小护士拿出来一个不锈钢筋膜刀。

高君珩虎躯一震。

他用过这玩意,虽然是上辈子用的。嗯……怎么说,可酸爽了。

“谢先生,放心,我下手有度的。”小护士说。可高君珩分明从她眼睛里看出跃跃欲试的神情。高君珩真不想让她练手啊啊啊,他可真切知道这个姑娘个子不大力气不小。

“嘿嘿嘿。”

“……不是,你轻一些,啊啊啊啊啊,你不要过来啊!!!”

高君珩在医院复健了半个月才彻底出院。这半个月里,他名义上的伴侣高予臻从未来看他。

这应该是好事吧,高君珩暗地里松了一口气,不然这真的太尴尬了,高君珩都不知道该如何面这个便宜弟弟了。

好吧,最重要的是,高君珩和高予臻那微妙的兄弟关系,早在谢初成为他的“弟媳”之前,就已经破裂了。破裂的原因,说真的,高君珩并不知道。

那一天,他只是接到了高予臻的电话,那时候,高予臻还在国外读书,然后两人因为什么破事大吵一架,最后,他听到高予臻带着哭腔,在电话里说:“够了,我再也不想见到你了,再见!”

说完,高予臻挂断了电话。

“真是反了你了……”高君珩一边骂,一边回拨号码,可是手机屏幕显示他已经被拉黑了。

“啧。”

高君珩试着发送短信,显然,他根本发不出去任何消息。

高君珩气到差点爆炸,恨不得把手机扔到墙上,就算摔坏了也无所谓,反正他有钱,买几百个手机都是随随便便的事,ta深呼吸几口,最终没有这么做。

我可是成年人,高君珩告诫自己,成年人要情绪稳定,懂吗,情绪稳定。

他忽然想到那个不知好歹的臭小子也成年了,尽管也才成年了没两年。

高君珩一想到这个小混蛋,牙齿又开始痒痒,这个小子也是成年人了,情绪管理能力还不如他小学生的堂侄女。

他想了想,又打开好几个聊天软件,好家伙,小混蛋手速真快,这里也被拉黑了。

“……”

高君珩瞪着手机,不知道该怎么说才好,许久,他才长叹一口气。

“唉……”

这一刻,高君珩深感无力,他坐在沙发上,手机却丢到一边,那时候他完全没想到,这几乎是两人最后一次见面。

“先生,到站了。”

前排的出租车司机提醒他。

“噢,好。”

高君珩这才回过神来。

从医院出来后,高君珩拖着一袋行李,坐上出租车前往一个陌生的地址。这是位于市区公园旁的一处高档联排别墅区,是高予臻和谢初的“婚房”。

说是婚房,其实证上只写了高予臻的名字,当然,买这个房子付的钱也都是高予臻给的。

这些信息都是高君珩从谢初残留的记忆中得知的。

好吧,谢初的那一点点记忆也没有给他过多的帮助。

“应该是这里吧。”

他的脚步停留在一处房子前,黑色的窗户,白色的墙,这房子门面空荡荡的,也不像其他邻居,会在窗户边和门前放点太阳花,绿箩,鸭脚木之类的小植物。

这看起来也太没有生活气息了吧。真不知道谢初和那个混蛋弟弟是怎么过的。

走到这里,谢初才想到一件事。

他好像没有带钥匙啊。这要怎么回家?

思考了两秒,高君珩放下行李包,抬起手,咚咚咚敲了三下门。

希望家里有人,但别是高予臻,高君珩心中默默祈祷。

很快,门开了,并且如他所愿,开门的人确实不去高予臻,而是一个身材矮圆的麻子脸中年女人。

“谢先生,您出院了啊。”女人赶紧帮他提起行李包,“快进来吧,哎呀,还有一个小时就吃晚饭了,您回来得正好。”

高予臻看了一眼女人胸前的名牌,上面写着女人的名字,刘翠兰。

“好,谢谢刘姐。”高君珩笑了笑,礼貌地说。

这好像是高予臻请的管家。

走进房子。

内部和外部一样空旷,客厅只有一张黑色皮沙发和森棕色橡木茶几,连电视都没有,走廊上的柜子倒是放上了格纹玻璃花瓶,花瓶里还插着几束白色的花。

花朵散放着香气,提醒着高君珩,这是真的鲜花,可不是什么廉价的假花。

“小苍兰。”高君珩低声说:“没想到高予臻在这种地方还有点情调。”

“唉,谢先生,您叫我吗?”或许是听到了那个“兰”字,刘翠兰以为高君珩喊她的名字,一边端着碗打鸡蛋,一边走过来。

“没有啦,刘姐,你忙你的吧。”

“好的,有事再叫我。”刘翠兰说完,刚刚转身,又听到了高君珩说:“稍等。”

高君珩说:“这束花……是高予臻让放在这儿的?”他知道谢初今天出院,特地放在这儿的吗?

刘翠兰瞧了一眼那从花瓶里探出头的小白花,“当然是了,高先生说,要定期在这个花瓶里放上几束小苍兰。”她耸了耸肩,说:“我把花放在这里已经有一段时间了,您难道一直没发现吗?”

“啊,我刚刚才发现,可能我之前摔到了脑子,有些事记不清了。”高君珩摸了摸鼻梁,说。

“噢,也是,我以为您不喜欢小苍兰的气味呢。”刘翠兰问道,她倒是挺喜欢这个味道的,还专门拖国外读书的女儿帮她代购小苍兰沐浴露。

“没有,我觉得挺好的,我只是问一问,没有别的想法。”高君珩说,“就让它好好的呆在那儿吧。”

“行。”刘翠兰看了他一眼,不知道为何,刘翠兰总觉得谢初怪怪的,似乎和她印象里的谢初不太一样,但她又说不出哪里不太一样。

噢,对,她忽然想起来,谢初以前不会在她面前直接说高予臻的全名。

可能跌到了脑子的人,性格都会突变吧,她想。

“对了,高予臻呢?”高君珩忽然想到这个。

“高先生三个月前去了国外呀。”刘翠兰说:“好像是他工作接了个什么项目,要长期呆在国外,哎呀,我也不是很懂这些。”

“好吧,谢谢了。”高君珩说。

等刘翠兰又回到了厨房,高君珩才忽然又想起了另一件事。

如果高予臻不在这里,那他为什么又要刘姐定期往花瓶里放小苍兰呢。

这件事太过于微小,很快就被高君珩抛之脑后。

因为现在,高君珩面临了一个新的问题,那就是:

——谢初,他,根本没有工作!!!

上辈子的高君珩可是一个卷王,一个天生的打工人,他出身于全国最顶尖的大学,尽管学的是一个被千万人称为“对社会毫无用处”的天坑艺术类专业,但是他依然杀出了一条高薪路。

所以他完全无法忍受谢初是个不工作的闲人!

但很快,他就知道为什么谢初没有工作了。

很快,高君珩在这个陌生的地方住了也下来,当然,高君珩也没闲着,很快他就振作起来,开始找工作。

人总要有个盼头,他想,赚钱就是盼头嘛。

只是……理想很美满,现实很骨感。

“抱歉,你的资历不符合我们的要求……”

“祝你找到适合的工作……”??

偷了几百封简历,但是颗粒无收的高君珩坐在路边,抓着脑袋发狂。

啊啊啊——老天爷,你也没和我说,谢初只有一个高中毕业的学历啊!

为何谢初没有上大学?

高君珩没有纠结过多,并且现在纠结这个也没用,除了增加烦心事以外,对他的处境没有任何改变。

好在他最后还是找到了一份工作,尽管只是一个在咖啡馆的兼职工。

高君珩安慰自己:虽然只是个薪水低廉的兼职,但好歹咖啡馆环境还可以,冬天有暖气,夏天有空调,这不也挺好。

“谢先生,您要出去啦?”

这几天刘翠兰都看着谢初一副精神饱满的样子,早早起床出了门,震惊得脸都要挂不住了。

以前的谢初,一天二十四小时,他能有二十小时躺在床上,剩下的两个小时给了洗漱和吃饭,工作,那更不用想了,那种状态怎么可能工作嘛。

怎么去住院了一个月,他忽然变得那么精神了,刘翠兰都觉得,谢初原本阴沉沉的眼睛,现在比灯泡还亮堂,简直要照瞎了她的眼睛。

“我找了一份工作。”谢初笑着说:“刘姐,到时候发工资了,我请你吃饭。”

“啊,工、工作?”刘翠兰震惊地说:“先生,你竟然想要工作。”

“没错,好了,不和你说了,我赶时间呢。”谢初看了一眼墙上的挂钟,时间有些匆忙,“再见。”他和刘翠兰道别后,赶忙离开了。

“哦,好,再见。”

刘翠兰看着他的背影消失,挠了挠头,直到挂在耳朵上的蓝牙耳机发出声音,她才醒了过来。

“工作?”

“对呀,工作。”刘翠兰说:“高先生,你可以不知道,谢先生去医院住了一个月,回来以后简直就是换了一个人,他现在竟然想着要工作了。”

耳机里的声音沉默了一会儿,应该是在思考,“我知道了。”耳机里的声音说,“你先把那些文件寄送到我这边吧,其他的你不用理会。”

有时候高予臻的工作文件会被寄送到这里,刘翠兰便会帮他转寄出去。

“好,高先生。”刘翠兰回答。

谢初真的像变了一个人。

他从一个阴阴沉沉,没有一点年轻人的朝气,昼伏夜出的吸血鬼,变成了作息规律,努力工作,闪闪发光的上进青年,哦对了,他还办了一张健身卡,每周固定三次去健身房。

最初,刘翠兰实在是有些不习惯,可是看着谢初原本皮包骨的手臂渐渐变得结实,看着他原本凹陷的脸颊变得流畅饱满,连熊猫似的黑眼圈都淡了不少,刘翠兰也跟着放宽了心。

他看起来比以前开心多了,开心就好了嘛,其他的就别管那么多了。

时间流逝得很快,转眼间,一年过去了。

高君珩也在谢初的身体里住了一年了,从最初的不适应,渐渐地习惯,再到现在基本上适应。

高君珩依然清楚,他不是谢初。

甚至,他能察觉到谢初的身体,对他的灵魂的感应。

夜间,只有野猫出没,而谢初的残留的记忆,就像那神出鬼没的夜猫,灵活地钻进高君珩的梦中,一遍又一遍在高君珩眼前重演着谢初的一生。

谢初的父亲是谢家酒店集团的董事,母亲么,他从未见过她,听说是她刚生下孩子没多久就被赶走了。

那时候,谢父是有妻子的,谢初的母亲只是一个外遇的情人,谁都没想到这个情人还生下了孩子。

这赤裸裸的野心摆在那正妻面前,哪个妻子能忍受这个羞辱,当即大吵一架以后,连夜搬出去,第二天火速请律师咨询离婚。

离婚官司持续五年后,这场离婚以谢父的前妻分了他一半的婚后资产为收场。

谢父出身贫寒,好不容易榜上了同校的富家女同学,一路靠着老丈人给的资源向上攀爬,最终好不容易站上了名利的巅峰,最后却差点被一个一夜风流留下的孽种打回原型。

他这样自负的男人,当然是不可能会自耗的,千错万错都不是他的错,错在前妻,哪个男人不风流,明明他们在一起那么多年,她忍一忍就过去了,非要搞得你死我活才舒心。

错在那个该死的小贱人,如果不是她的勾引他,根本不会引发后面这一连串的破事。

他低下头,目光停留在那五岁的孩子身上。

错在这个该死的孽种,他当初就应该死在那贱人的肚子里,胚胎联着胎盘,被那贱人冲下马桶,是啊,马桶就是他最后的归宿。

谢父把五岁的孩子的头压进马桶,另一只手按下了冲水按钮。

这厕所的装修可花了他不少钱,装修风格都是前妻选的,他愤愤地想,讨厌的败家娘们。

“吵死了!”

他狰狞着脸,咒骂那个湿漉漉的,哭泣的小孩,可是一个五岁的孩子,在成年人面前该如何反抗呢,答案是:什么都做不了。

这样的暴虐持续了十几年。

高三那年,在极端的学习压力之下,那些潜藏在谢初内心深处的痛楚终于爆发了出来,爆发的结果就是他被拉进了精神病院,住了几个月,出来以后他也无心去学习了,高考前的最后一个月,他终于递上了退学申请,最后在老师的挽留之下,他最终还是在学校呆到了高考结束,拿到了一个高中毕业证。

又浑浑噩噩过了好几年,谢初忽然被家里人拉去了高家,家里人指着一个男人,对他说:

“那是你的联姻对象。”

“他是?”谢初问道。

“高予臻。”他的家人介绍道:“这是高家的七公子。”

“原来是这样。”谢初说。

高予臻和他匆匆见了一面,谢初还没记熟他的模样,他就离开了。

可是等高予臻一走,谢家人便露出了他们的爪牙。

“据说那姓高的也是一个私生子呢~”

“哈哈哈,那和谢初岂不是很配~”

他们的嘲笑声像一把把尖刀,一刀一刀割着谢初的心,但谢初无动于衷,因为他的血早已经流干了,任凭刀怎么割,他都不会觉得疼。

等到第二次见到高予臻的时候,是在领结婚证的那天。

一套流程下来,高予臻的目光始终没有看向过他,只是沉着一张脸,不知道在想什么,等谢初在那张纸上签好名字字以后,他拿过纸,捏着笔,潦草地签上了自己的名字,然后又匆忙走开了。

现场除了谢家人,只剩下陪同而来的高家请的律师。谢家人当着律师的面咒骂高予臻,说他不识好歹。

谢初木然地站在那儿,他不是很在乎他们,也不在乎高予臻,就像他们不在乎他那样。没人问过谢初的意愿,没人在意他愿不愿意履行这场联姻。

我甚至都不是同性恋,谢初心中说,高中的时候,他喜欢过一个女孩,但他从未表过态,高考结束后,这场无人知晓的暗恋就不了了之。

结婚后,谢初住进了高予臻的房子里,不过高予臻总是在外地奔波,谢初和高予臻没见过几次面。

刚开始,谢初还挺喜欢这种生活,他能感觉出高予臻讨厌他,正好他也不喜欢高予臻,眼不见为净。

再着就是,他结婚后就几乎不与谢家人联系了,可能是看他实在是不中用吧,他们也不屑于和他联络。

谢初躺在床上,床垫比云朵还柔软,他的身体几乎要陷进去,他想,这不是他想要的生活吗,为什么,为什么还是会觉得不开心呢?

厚重的窗帘隔绝了清晨的阳光,室内昏暗,但高君珩还是按时睁开眼睛。

他缓缓做起来,揉了揉一把老腰,他昨天去健身房练腿,再加上昨天夜里睡得不是很好,现在感觉下半身要废了。

昨天晚上他又做了关于谢初的梦,然而当梦醒来之时,他什么都不记得了。

唯一有些印象的,是谢初在梦里对他说过,他和高予臻关系很不好,毫不委婉的说,他们之间算是两看相厌。

并且谢初还特别强调他是铁血直男,只喜欢女孩,他和高予臻结婚完全是被家里人逼迫。

……好吧。

高君珩看得出来他们关系不好。这一年里,高予臻就根本没回来过一次,连视频电话也没有打来过。

这场婚姻可真是够荒唐。以高君珩对高予臻的了解,他可以百分之一百确定,高予臻绝对不喜欢男的。

那么,他为什么会同意和谢初结婚呢,谢初没有选择权,难道高予臻也没有吗?

唉,真不知道那个臭小子在想什么,高君珩长叹一声,心里吐槽道,他伸了一个懒腰,而后站了起来,走去卫生间洗漱。

算了,不管那么多了,谢初和高予臻那点破事也不是他一时半会能解决的,再说了,高予臻现在根本就不在国内,他和高予臻连面都见不到,想那么多又有什么用。

他穿上白衬衫和黑色裤子,这是咖啡店员工的工作服,和刘翠兰打了招呼,离开了家。

他想,还是先好好工作吧。

工作了一年,高君珩也攒下了一点钱,他早已经计划好了,打算拿着这点钱报一个技术班学点什么的,他不能一直靠着高予臻养着。

今天是周五,店里的客人不少。

客人来来往往,店员却只有那么几个,高君珩一个人被当作五个人用,八小时的工作时间,过得比十六个小时还长。

好在他们店工作了四个小时以后,能休息半个小时,员工在这个时候可以小睡一下,或者吃个饭。

在咖啡店来回爆走四个小时,高予臻只觉得要饿疯了,今天的早餐高予臻只吃了三明治和冰美式,早就被消化完了。

好在咖啡店员工包饭,高予臻从后厨那儿端了一盘番茄奶油意面以后,找了一个空着的位置,坐着慢慢吃着。

奶味的浓香,混着番茄的酸甜爽口,味道很是不错,高君珩心里想,要是碳水再少点就好了,这种糖油混合物对他这种健身人士不太友好。

一碗面没多少,对一个成年男人来说,也就十分钟就能解决的事情,高君珩吃下最后一口意面,看了看手机,离他上班还有十几分钟。

他看着进进出出的客人,心里想,这十几分钟应该干什么呢。

“叮——”

咖啡厅的门被推开,又一个客人进来了,这本是最平常的一幕,高君珩看清那个客人的样子,却在位置上愣住了。

“那是……高予臻?”他低声念道。

或许是对方感受到了他的目光,便把头转过来,在两人的目光接触的一刹那,高君珩抖了一下,低下了头。

靠,好尴尬……

一抹冷汗浮现高君珩的额头。

哥哥去世后,天空连续下了五天的大雨,市里有些低洼处还被淹没,有些地区还因此断水断电。

电视里,新闻台里,记者站在雨中,穿着雨衣,手中拿着话筒,眼神坚定地面对着摄像机,讲述着这次大雨给市民带来了什么。

高君乐推开门,走进了高君珩的房间,她皱了皱眉头,抓起桌子上的遥控器,按下开关,穿雨衣的记者消失在电视机屏幕之中,而不远处,那个躺在床上的人,像石膏雕塑那样,躺着一动不动,并没有因为电视声音的消失给予什么反应。

“你这个兔崽子,你要躺在这里到什么时候?”高君乐气得要死,一脚抖过去。

只是床上那人任凭她怎么踢怎么打,都毫无动静。

高君乐骂道:“他活着的时候你直接几年不和他见面,现在他死了,你又搁这里装什么兄弟情深?赶快给我起来!”

床上的人终于有了动静,只见高予臻直直从床上做了起来,他的眼眶还是发红的,睫毛湿润,嘴唇却没有一丝血色,看起来真是楚楚可怜。

但高君乐才不会觉得这个兔崽子可怜,高予臻一个快一米九的个子的男的,轮得到她一个一米六几的女的去可怜吗?

高君乐的话简直就是把刀往高予臻胸口戳,但偏偏她的话又是对的,高予臻现在这个行为就是马后炮,屁用都没有,他就像那些里的无耻丈夫——妻子生前好说好话都没用,妻子死了又开始装深情来各种怀念。

“再说了,你不是已经结婚了吗,滚回你家去,别来我家这里发疯。”高君乐骂道。

高予臻这才转过头来,他低着头,没直视高君乐的眼睛,“你也知道,那里并不是我的家。”

高君乐盯着他,过了好一会儿,她语气缓和了一些,“但是,你总不能一直这样。”

高予臻再一次没有回应她,依旧是低着头,高君乐猜不透他在想什么。

“我还要照顾我妈妈,没空在这里拉扯你,高予臻,我不是哥哥,不会把你当作小孩子哄着。”高君乐说,她是认真的,哥哥死后,家里乱成了一团,什么杂事都压到了她身上,短短一个星期,高君乐感觉自己老了起码十岁。

“我知道。”高予臻说:“抱歉,是我感情用事了。”

“知道抱歉就好。”高君乐说,算这个小子识相。

除了抱歉,高予臻不知道该说什么,他抬起头,对高君乐说:“下周我会申请集团的外派项目,我打算出去一年。”

“外派?”高君乐震惊地说:“你认真的吗?”顿了顿,高君乐说:“我不是这个意思,你不要走极端好不好。”

“我是认真的。”高予臻看着她的眼睛,说道。

高君乐沉默了好一会儿,“行吧。”她说,“你……换个环境也好。”

她转过身,临走前,她说:“今天是星期四,下周你离开之前,就先住哥哥的房间吧。”

时间会抚平一切伤痛。真的会吗?高予臻问自己。

这一年里,他除了工作,偶尔会去公园散散心,看着火一般的天际逐渐熄灭,变成黑灰色,看着黑天鹅在湖面浮动,天鹅的身后跟着一排黄毛小丑鸭,看着葱绿色的草地变成干枯黄色,最后被一层薄薄的雪覆盖。

唯独哥哥的样子依然浮现在他的脑海,流连于他的梦中。

偶尔,在深夜,在恍惚间,他似乎看到了哥哥,哥哥抱着他,两人躺在床上,哥哥的指尖掠过他的脸颊,抚平了他眼角的泪水。

“哥哥……”

可是当他睁开眼睛,哥哥却不在身边,眼角的泪水还在流个不停。

哥哥真的死了吗?不,高予臻无法接受这个事实。

他走到阳台,他穿得很少,睡衣外面裹着一层睡袍,冷风灌进衣领,冻得他发抖,那一瞬间,他忽然清醒了。

人死了不能复生。他想。珍惜自己所爱的人,这种到底谁都懂,可是当落实到每一个人身上的时候,却又突发出千奇百怪的状况,又因此得到各种各样的结局,运气好的,皆大欢喜,运气不好的……

高予臻吐出一口白雾,他缓缓走进室内,关上门窗,室内还是暖和的。

他来到酒柜前,拿出一瓶红酒,甚至不需要酒杯,他用开瓶器开启了酒瓶,嘴对着瓶口直接喝,在酒精的作用下,身上暖和了很多。

“叮咚——”

直到手机信息铃声响起,再一次点醒了高予臻,把他从酒精的沉迷之中拉回了现实。

他放下酒瓶,拿起不远处的手机,是刘翠兰给他发的消息,刘翠兰说高家有文件寄到了这边,她已经转寄到国外了。

高予臻回了一个好的。

过了一会儿,他又发消息:一个星期后我回国,麻烦你到时候做好准备。

刘翠兰:收到。

刘翠兰回复完,心里想,明天是不是要和谢先生说一下,毕竟谢先生和高先生是伴侣呢,尽管他们看起来关系不太好的样子。

下一刻,她又收到了高予臻的消息:不用和任何人说我回来。

刘翠兰:谢先生也不用说吗?

谢先生?高予臻思考了好一会儿,才想起刘翠兰说的谢先生是谁。

高予臻:不用和他说。

刘翠兰:好的。

不是,这也太冷漠了吧,有这么对伴侣这样的吗,他们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才走到如今这样的局面……

刘翠兰勉强压制住蠢蠢欲动的八卦之心,冷静,冷静,不能因为八卦丢了工作……

她忽然开始有些期待高先生回国了,当然,绝对不是因为她想围观老板家里的八卦,绝对不是。

高予臻回国并不是一时冲动。

这个项目已经到了收尾的阶段,已经不需要他在现场办公,后续工作也需要他回到高家集团的总部才能处理。

与他一起回来的还有一个项目的外国员工杰克,负责收尾的后续沟通。

他们来到a城的时候,已经是下午,把杰克的行李放在酒店后,高予臻身为本国人,邀请杰克去吃晚饭应酬。

“就是这儿?”杰克看着这家装修带着复古风情的咖啡馆,遗憾地说:“我以为您会带我去吃一些本地特色的食物呢。”

“我只是怕您吃不习惯。”高予臻说。

“高先生,我出身于一个以咖啡,奶酪和火腿闻名于世的地中海国家,尽管我们那儿的食物不像某国那样出名,但也算特产丰富,我可不像一些国家的人那样,整天只知道吃炸鸡和薯条。”杰克笑着说。

“是我误解了。”高予臻礼貌回应:“您要是愿意,明天我可以带您去吃我们城市最具有特色的酒楼。”

“噢,上帝,这真是太好不过了。”

说话间,两人已经走进咖啡馆,坐在餐桌前,服务员送上菜单,帮他们点上了香薰蜡烛,送上了一个玻璃花瓶,花瓶中立着一顿暗红色的盛开的玫瑰花。

“哇喔,”杰克说:“这氛围真浪漫,若是我的妻子也在,她一定高兴坏了。”

高予臻说:“您和妻子的感情真好。”

“当然了,我和妻子……”

说到他老婆,杰克的嘴像止不住阀的洪流,滔滔不绝,直到服务员过来点单,他才停下来。

“噢,抱歉,”杰克说:“差点忘记点餐了。”

高予臻笑了笑,说:“杰克,您要知道,我们这儿有一句俗语:对妻子好的男人事业也不会差。”

“借您吉言,那真是太棒了。”杰克说。

杰克点了一份牛排,然后把菜单递给高予臻,“服务员说了,这儿的牛排是店里的特色。”

“是吗,给我也来一份吧。”

“您还需要沙拉或者餐后甜品吗?”服务员问道。

“当然,请给我来一份焦糖布丁。”杰克说。

“请给我来一份凯撒沙拉。”高予臻说:“甜品就不用了,我不喜欢吃甜食。”

“好的,稍后给您送餐。”

服务员核对完餐点,礼貌的点点头,拿着菜单退下。

“在我小的时候,我母亲总是会在我放学的时候,给我做上一份焦糖布丁……”

杰克是个话唠,只要讲到他的家乡,他的亲人,他的妻子,他的话滔滔不绝,高予臻也不打断他,一边微笑一边听着。

只是听久了难免会走神。

他撑着脑袋,时不时对着杰克微微点头,目光却飘到了另一个人身上,那个人注意到他的目光,也向着他看了过来。

两人对视片刻后,那个人移开眼睛。

高予臻眉毛一挑,他一眼就认出了那个人,那是谢初,可高予臻觉得,谢初似乎和他印象里的不太一样。

多年未见,高予臻的样子和印象里的不太一样了。

他变得更高,肩膀也更宽阔,五官早已不见少年时的青涩和忧郁,他像一把筹好的长剑,变得成熟而锐利。

唯一不变的是他的眼睛,他的眼睛像研磨过的石墨,乌黑发亮,睫毛如同散开的羽毛那样浓密。

他记得很久以前,高予臻的脸颊上还有点婴儿肥呢,摸起来软软的,不知道什么时候起都不见了,他的下半张脸变得棱角分明。

这是长大了啊,高君珩心中说,他开始有些怀念小时候的高予臻,看起来可可爱爱的,不像现在,总是一副谁欠着他前。

他又悄悄地看了高予臻一眼。

高予臻也在看着他,但只是看了一眼,很快就冷漠地转回头,直到高予臻老向面前的外国男人,眼神再次变得礼貌和疏离。

看来两人的关系是真的很差,高君珩想,高予臻是真的一点儿也想见到谢初。

高君珩的关于高予臻的思绪很快被打断,咖啡馆经理悠悠地走到他面前,提醒道:“小谢,你的休息时间要到了。”

“啊?经理,不是还差十分钟么?”

“你去收拾收拾午餐的残余,再去洗个手,十分钟不就到了吗?”

哈?其实就是想我减少休息时间,让我赶紧去工作吧,高君珩心中吐槽,只是一个咖啡馆经理而已,这店又不是他家开的,还天天压榨员工。

心里虽是这样想,高君珩还是点点头,说了一句:“知道了。”然后站起身,走向后厨准备开始新工作。

唉,人在服务业,不得不低头啊。

四个小时后,送走最后一位客人,咖啡馆终于可以打烊了。

收拾好最后一袋垃圾,高君珩终于可以回家,他走在大街上,昏黄的灯光洒在他面前,偶尔能看到几只飞过的蚊虫。

“呼——”他忍不住大呼一声,下班的感觉真棒。

在街上大呼小叫,会被路人当作精神有问题,幸运的是,这条街上目前没人经过,没人听到他那句能引发社会性死亡的大叫。

不幸的是,一只路过的流浪猫被高君珩发出的类人猿大叫吓到炸毛。

“小猫咪~好可爱的小猫咪~”

看到可爱的小动物,高君珩说话就不自觉地夹着嗓子。

那只流浪猫是奶牛花色,鼻子下面有一小撮黑毛,眼睛大大的,像两颗黑色的围棋子,这让它看起来像上个世纪的复古征兵海报里的军官。

“嗷嗷嗷,嘶——”

可怜的小猫咪,被那个人类提着后颈抱进了怀里,毛茸茸的小肉垫伸出五根尖刺,划过人类的皮肤,好在那人类反应比较及时,没有出血,只是留下几道白色的划痕。

“啊呀呀,真凶残。”

高君珩疼得呲牙咧嘴的,赶紧把这只残暴小猫咪放回地上,小猫刚刚四脚着地,跐溜的一下就不见踪迹。

“太冷漠了吧。”高君珩抱怨道。

长得那么可爱,却又那么不近人情,摸了摸不得,受了刺激一下子就无影无踪,这不禁让高君珩想到了一个人。

高君珩眉头一皱,想那个臭小子干什么,真是自讨没趣。

一想到那个小混蛋,高君珩的心情真是又上又下的,比做过山车还刺激。

从降临这具身体开始,他便一直在思考,如果高予臻哪一天回来了该怎么办?

一年过去了,直到高予臻回国,他还是没有想出答案。

走着走着,他的步伐停留在高予臻的房子门口。

高予臻……应该已经回来到家吧?

明明在这里住了那么久了,只是因为房子的真正的主人回来了,高君珩就没有了敲门而入的勇气。

唉,高君珩又叹了一口气,难道要去酒店睡觉吗,可是他不想花高予臻的钱,也舍不得花自己兼职打工的钱来住酒店。

唉,高君珩又又叹了一口气,他脑子都要愁大了,要不先去外面逛一逛吧,等晚一点,高予臻睡了的时候,他再悄悄溜进去,嗯,不错,真是个好主意。

正当他退开两步,准备转身想离开,面前的房门忽然杯推开了。

映入他眼帘的,是一具高挑的身影,高君珩愣了愣,下意识说道:“小臻?”

对方皱了皱眉头,似乎不太理解高君珩为何这样叫他的名字。

高君珩这才反应过来,改口说道:“高先生。”

高予臻又看了他一眼,说:“谢先生,这么晚了你在外面干什么?”

“呵呵,准备去散步。”高君珩笑了笑,说:“你要跟我一起散步吗?”

“不用。”高予臻撑着门,侧着身子:“进来吧。”

“噢,谢谢。”高君珩点点头,“你真绅士。”

高予臻面无表情地看着他。

门一关上,高君珩就觉得呼吸不过来,尴尬的气氛,让室内的空气都变得闷燥不已。他看向一边,但他能感觉到,高予臻的视线一直停留在他,或者说谢初的身上。

不是吧,你和谢初两个关系什么时候那么好了,我以为你根本不想见到我呢,高君珩起了鸡皮疙瘩,心中吐槽。

“我今天下午才回到市里,先送客户回到酒店房型里,再和客户一起去吃饭,最后才回了家。”高予臻说,“我在餐厅里看到你了,听刘姐说你在打工?”

“嗯。”高君珩回应他。

“是家里的钱不够用吗?”高予臻问。

“够用的。”高君珩说:“只是,我也想试一试自己挣钱。”

“这样啊。”高予臻眉毛一挑,“我们项目缺个行政助理,如果你想……”

“不用了。”高君珩赶紧打断他,“我才高中学历,这种工作我做不来,”高君珩看向一旁,说:“我还是脚踏实地,安心打工吧。”

“……”

空气忽然凝固,好一会儿,高予臻才说:“如你所愿。”

“谢谢。”高君珩点点头。

“……”

然后两人都没有再说话,老天爷,老天奶为什么会这么尴尬,高君珩现在只觉得背后冒冷汗,不敢直视高予臻的脸。

他总觉得,高予臻察觉到了什么。呃,这不是废话吗,他和谢初是完全不同性格的人,两人之间的差距比鳄鱼和山羊的差距还大,有感知能力的正常人都会觉得奇怪吧,高君珩如坐针毡,他暂时不想再面对高予臻了。

接触得越深,暴露得越多。

“咳咳,”他清了清喉咙,说:“现在很晚了,我先回房间休息了。”丢下这句话,他便落荒而逃。

高予臻和谢初的婚姻,是柳依依一手促成的,柳依依对此感到非常满意。

距离同性婚姻合法化法案的通过,过去了快十年了,然而,法案是法案,现实是现实,特别是在高家这样的大家族里,子嗣永远是比取向和自由更重要的存在,毕竟这关系到了继承权的问题。

没有哪位家主愿意把自己的财产交给同性恋孩子。

更何况,那孩子只是一个最不受待见的私生子。

对于她的决策,高盛耀倒是没有过多的干涉,反正,就算高予臻不是同性恋,他也不可能从高盛耀手上分到多少钱,私生子嘛,到处都是,多他一个少他一个又如何,对高盛耀可没有任何的损失。

眼见包厢里气压低到了极点,高盛耀“适时”出来打个圆场:

“小谢人也挺好的嘛,你和他多多相处,说不定就处出感情了呢。”

可惜包厢内无人理会他。

一条金红相间的金鱼在落地鱼缸里安静地游荡,时不时吐出几口泡泡。

“我知道了。”高予臻终于说话了,至始至终,他的神情像一块金属雕塑,任凭风吹草动都无动于衷。

预想中的你撕我打的局面没有出现,柳依依却开心不起来,高予臻实在是太平静了,甚至没有一丝一毫的情绪波动。

有诈。

柳依依紧紧抓着衣角,连精致的美甲镶嵌进皮肤都没有察觉,她盯着高予臻的眼睛,目光好像要喷出火。

高予臻也在看着她,那双眼睛像两个黑洞,好像要把她吸进去碾成粉末。

“好啊。”柳依依忽然笑出声来。她突然觉得自己也跟着疯了。

她到底在担心什么?一个私生子儿子,能掀起什么波澜?

高君珩十岁的时候,父亲出轨了。

直到那个叫柳依依的女人,大着肚子,不顾及任何人的脸面登堂入室,高君珩的母亲黄思沁便明白,这个家再也没有她的位置。

那时候黄思沁的女儿刚刚出生,她只好一边带孩子,一边请律师打官司,最后成功把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和百分之三十的公司股份牢牢把握手里,削了高盛耀一层皮,然后带着孩子回到娘家,成功退场。

从那时起,高君珩很少再见到父亲,除了每年过节偶尔回到高家见个面,其他时候几乎不联系。

而今天,他被母亲委托前来高家处理一些私事,不得不来到高家,他一呆就是几个小时,还被迫留在这里吃了一顿不太痛快的晚餐,临走前,他父亲还热情挽留:

“阿珩,不留下来陪一陪父亲吗?”

“不用了,父亲。”高君珩拒绝。

“明天是星期三,我记得阿珩早起要去上班的吧。”高盛耀笑眯眯地说:“要不阿珩来我们高家的公司上班吧,我们这里是弹性工作制,时间也比较自由。”

“不用了,父亲。”高君珩再次拒绝。

他用脚趾头都能猜到这老头打了什么主意——高盛耀只是想通过控制高君珩,把黄思沁手里的股份抢到手罢了。高君珩只觉得好笑,高盛耀到底哪来的信心,觉得他能挑拨高君珩和黄思沁的关系。

“好吧,爸爸也不勉强你,只是,”高盛耀看着他,脸色忽然严肃起来,“你身为长子,应该尽到你的义务,为高家奉献出……”

“行了。”高君珩打断他的道德绑架,“父亲,我先走了。”

他没有再理会高盛耀的神情,转身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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