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1 / 2)
朝露第七 5
这次,魏无羡一夜都没合目,睁眼,硬撑到第二日卯时之前,感觉通体那阵酸软酥麻过去了,四肢也能动了,便从容不迫地,在被子里脱掉了他的上衣,扔到了床下。
然后,拉下蓝忘机的衣带,硬是把他的上衣扒下了一截。原本是想也把他衣服脱了的,可扒到一半,看到蓝忘机锁骨下那枚烙印,魏无羡微微一怔,不由自主住了手,还想起了他背后的戒鞭痕,心知不妥,要立即给蓝忘机拉上衣服。就这么一耽搁,蓝忘机似是感受到了凉意,轻轻动了动,蹙着眉,慢慢睁开眼。
一睁开,他就从床上滚了下去。
实在怨不得优雅的含光君受惊过度,变得一点儿也不优雅了。哪个男人宿醉之后的第二天清晨一大早醒来,看见另一个男人赤着身体躺在旁边,自己的上衣被扒了半截,两个人还肉贴肉紧紧挤在同一张床同一条被窝里,都没那个空去优雅。
魏无羡用被子半遮半掩裹着胸口,只露出光滑赤裸的肩头。蓝忘机:「你……」
魏无羡带着鼻音哼道:「嗯?」
蓝忘机道:「昨晚,我……」
魏无羡冲他眨了一下左眼,单手托腮,笑得诡异:「昨晚你好奔放呀,含光君。」
「……」
魏无羡道:「昨晚的事,你什么都不记得了吗?」
看样子是真不记得了,蓝忘机脸都雪白了。
不记得就好。否则,蓝忘机要是还记得他半夜悄悄出去召了温宁,追问起来,魏无羡说谎也不妙,说实话也不妙。
调戏不成、抱起石头砸自己脚这么多次,魏无羡总算是有一回又找到了以前的威风,扳回一点。虽然很想乘胜追击,但他下次还想骗蓝忘机继续喝酒玩儿,可不能让他有了阴影,从此戒备。见好就收,魏无羡掀开被子,给他看自己整整齐齐的裤子和还没脱下来的靴子:「好个贞烈男子!含光君,我只不过脱了咱俩的衣服,开个玩笑而已。你清白之身尚在,没有被玷污,请放心!」
蓝忘机僵在原地,尚未答话,房间中央传来瓷器碎裂的声音。
这声音并不陌生,已经是第二次听到了。又是被压在桌上的封恶干坤袋躁动起来,掀翻了茶壶茶盏,这次更凶猛,三隻一齐。昨夜他们一个醉得一塌糊涂,另一个被折腾得一塌糊涂,自然又把合奏的事抛到脑后去了。魏无羡正担心蓝忘机惊吓过度一时衝动,失手把他当场刺死在床上,忙道:「正事,来来,我们先干正事。」
他抓了件衣服披上,滚下床,朝刚刚站起的蓝忘机伸出手,本意是想拉他,但那样子看着就像要去撕他的衣服。蓝忘机还没缓过劲儿来,倒退一步,被脚底下什么东西绊得身形一晃,低头一看,原来是躺了一晚上的避尘剑。
而此时,系袋的绳子已被挣松,一隻惨白的手已经从小小的干坤袋口里爬出了一半,魏无羡把手伸进蓝忘机半敞的怀里掏了掏,掏出一隻笛子,道:「含光君,你不要害怕嘛。我不是要把你怎么样,只是你昨晚抢走了我的笛子,我得拿回来。」说完还贴心地帮他把衣服拉上肩头,系好衣带。
蓝忘机神色复杂地看了看他,似乎很想追问昨晚自己醉酒后的细节,但他习惯先做正事,强行忍住,收敛神色,翻出了七弦琴。三隻封恶干坤袋,一隻封着左手臂,一隻封着双腿,一隻封着躯干。这三部分已经可以组成一具身体的大半部分。它们相互影响,怨气成倍增长,比之前更加棘手,二人一连奏了三次《安息》,躁动才渐渐止息。
魏无羡收了笛子,正要去收拾这滚了满地的尸块,忽然咦了一声,道:「好兄弟练得不错啊。」
那副躯干套着的寿衣衣带已散,领口斜扯,露出一个青年男子坚实而有力的躯体,肩宽腰窄,腹肌分明,强悍却不显夸张,正是无数男儿梦寐以求的阳刚体格。横看竖看,看得魏无羡忍不住在他腹肌上拍了两掌,道:「含光君,你看他。这要是活着,我一掌打上去多半要被反弹回来震伤。这究竟是怎么练的?」
蓝忘机眉尖似乎扭曲了一下,没有说话。谁知魏无羡又拍了两掌,他终于面无表情地取了封恶干坤袋,默默开始动手封尸。魏无羡忙让开。须臾蓝忘机便将肢体尽数封回,还一连打了好几个死结。魏无羡不觉有异,低头看看自己这具身体的体格,挑挑眉,把衣带系好,又是一派人模狗样。
他一瞥眼,见蓝忘机收起了干坤袋后还在有意无意看他,眼里似乎满满的都是欲言又止,故意道:「含光君,你做什么这样看着我?你还担心呢?信我啊,昨晚我真的没有把你怎么样,当然,你也没有把我怎么样。」
蓝忘机沉吟片刻,似乎下了什么决心,低声道:「昨夜,除了抢笛子,我……」
魏无羡道:「你?你还干了什么对吧?也没干什么,就是说了很多话。」
蓝忘机雪白颈间的喉结微微一动:「……什么话。」
魏无羡:「也不是什么要紧的话。就是,嗯,比如,你很喜欢……」
蓝忘机目光凝滞了。
魏无羡道:「很喜欢兔子。」
「……」
蓝忘机闭上眼睛,转过了头。魏无羡体贴地道:「没事!兔子那么可爱,谁不喜欢。我也喜欢,喜欢吃哈哈哈哈哈哈!来含光君,你昨晚喝了那么多……呃也不多,你昨晚喝得那么醉,今早怕是有些不好受,你洗把脸,喝点水再坐会儿,等你好了咱们再出发,这次指的是南方偏西。我先下楼去买早点,不打扰你了。」
他正要出门,蓝忘机冷冷地道:「等等。」
魏无羡回头:「什么?」
蓝忘机定定看了他半晌,最终,道:「你有钱吗。」
魏无羡笑道:「有!你把钱放在哪里我还不知道吗。早点我给你也带一份哈,含光君你慢慢来,不急不急。」
走出房去,关上门,他站在走廊里,好一阵无声的捧腹。
蓝忘机似乎被打击到了,一个人关在房间里,好长一段时间也没出来。在等他的过程中,魏无羡悠悠然下了楼,出了客栈在路上转了几圈,胡乱买了些吃食,坐在臺阶上,边吃边眯眼晒晒太阳。晒了一阵,一群十三、四岁的小孩子从街上跑过。
最前面的一名小童跑得飞快,手里拽着一条长线,长线的尽头,一隻风筝不高不低、上上下下地飞着。后面的小童拿着玩具小弓,一边吆喝,一边追赶着那只风筝射小箭。
这个游戏,魏无羡从前也很爱玩儿。射箭是每个世家子弟的必修之艺,但他们大多不喜欢规规矩矩地射靶,除了出去夜猎时射妖魔鬼怪,就喜欢这样射风筝。每人一隻,谁放得最高、最远,同时射得最准,谁就是赢家。这个游戏本来只流行于仙门各家族年纪尚小的子弟之间,流传出去后普通人家的孩子也很喜欢,只是他们一支小箭射出去的杀伤力,却远远不比这些技精材优的世家子弟了。
当年魏无羡在莲花坞时,和江家子弟们玩射风筝,拿了许多次第一。江澄则永远是第二,他的风筝要么飞得太远,箭射不到,要么射到了,却不如魏无羡的风筝飞得远。他们两个的风筝比别人的大整整一圈,做成一隻飞天妖兽的形状,颜色艳丽铺张,嗷嗷张着大口,垂下几条尖尖的尾巴随风乱摆,远远看着,鲜活生动异常,不怎么狰狞,倒是有些憨态可掬。这是江枫眠亲手扎了骨架,再让江厌离给他们画的,因此他们每次拿着风筝出去比的时候,都有一种骄傲的感觉。
想到这里,魏无羡嘴角噙起了浅浅笑意,不由自主抬头去看这群小童放飞的那只风筝是什么样的。只见它通体金色,是圆圆的一大片。他心中奇怪:「这是个什么东西?烧饼?还是什么我不知道的妖怪?」
这时,一阵风吹来。那只风筝飞得本来就不高,又不是放在开阔地带,一吹就坠了下来。一名小童叫道:「啊哟,太阳掉下来了!」
魏无羡登时明白了,这群小孩儿多半是在玩模仿射日之征的游戏。
此地是栎阳,当年岐山温氏家族鼎盛之时,到处作威作福,而栎阳距离岐山不算远,本地人必然深受其害,不是被他们家没关好的妖兽闹过,就是被他们家跋扈的修士欺凌过。射日之征后,温氏被各家族联手压灭,百年基业顷刻崩塌,岐山一带周边的许多地方都乐于进行庆祝温氏被灭的活动,甚至演变为一种传统。这种游戏大概也能算一种。
小童们停下追逐,很是伤脑筋地聚在了一起,开始讨论:「怎么办,还没有射太阳,它就自己掉下来了,这下谁做老大?」
一人举手:「当然是我!我是金光瑶,温家的大恶人是我杀的!」
魏无羡坐在客栈门前的臺阶上,看得津津有味。
在这种游戏里,如今风光无限的仙督敛芳尊,当然是最受欢迎的一角。虽说他出身令人难以启齿,但正因为如此,他爬上高位的成就才愈加令人嘆服。射日之征中卧底数年如鱼得水,将整个岐山温氏里里外外骗得团团转,洩密无数而不自知。射日之征后百般逢迎千般伶俐,万般手段,最终坐上仙督之位,成为当之无愧的百家第一人。如此人生,堪称传奇。要是他玩,他也想当一回金光瑶试试。选这位小朋友做老大,很合理!
另一人抗议:「我是聂明玦,我打胜仗的次数最多,收服的俘虏也最多,我才是老大!」
「金光瑶」道:「可我是仙督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