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节(1 / 2)
无论是学作图,还是学剪辑,都是他在积累离开我后独立生存的技能,我很清楚,但我装作不清楚。
他很快发现我醒了,合拢了书,问我:”早饭想吃点什么?”
我思考了一会儿,问他:“你以前打工的那家包子怎么样?”
“还不错,老板很爱干净的,离这儿也不远,我去买给你?”
我点了点头,说:“再要点粥。”
齐康很快就离开了,我的助理也很快进来了。
我没有让他做什么违法乱纪的事,只是让他去找丁晓君做了一轮《民法典》普法教育,效果看来还不错,至少我得到了我想要的结果。
助理走后没过多久,齐康也拎着早饭回来了。
他今日待我远不如昨日,倒不是不够温柔体贴,而是太过温柔体贴。
——像是把我当成了金主,而非丈夫。
我慢吞吞地吃过了包子,喝了小半碗粥,明知故问:“还在生气?”
齐康对我说:“没有。”
“撒谎,”我叹了口气,感觉自己有点像是哄骗小红帽的狼外婆,“就这么不想听我的话?”
“没有。”这话说得更加硬邦邦的。
“不想移坟就不移好了,”我叹了口气,“但你总得让我帮你爸妈修修坟墓吧?”
齐康瞬间抬起了头,脸上的惊讶完全遮掩不住,他说:“你改主意了?”
“对,我改主意了。”
“……”齐康深呼吸了几次,才诚心诚意地说了句,“谢谢。”
我盯着他看了一会儿,难得良心有一点点痛。
我改主意并非是因为我放弃了这个计划,而是助理回来时带来了一条来自宁县高层的内幕消息,那座荒山已经被县里包给了某家公司,很快就会开展大规模的迁坟活动。
与其现在折腾顺便让齐康恨我,倒不如等待几个月,让齐康感激我。
齐康在这个时候又有点傻了,甚至是傻得有点可爱。
逼迫他的明明是我,但我一旦不逼他了,他竟然感激起我了。
他竟然感激起我了。
起床之后,齐康问我安排,我想了想,说:“我想逛一逛,你就带我随便逛一逛吧。”
齐康说了句“好”。
我们在县城闲逛,一开始还是有点距离的,但在齐康碰到一个熟人,并且向他介绍我是他的丈夫后,我想了想,伸手握住了他的手。
于是接下来的一路,我们都是手牵着手的。
我们手牵着手,遇到了他的前夫。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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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晓君今年四十多了, 他穿着县城鲜少有人穿的黑白格子大衣,头上戴着浓密的假发,身上喷着香水, 皮肤紧绷细腻, 乍一看, 倒是比实际年龄年轻了几岁。
在我眼里, 丁晓君几乎一无是处,之所以加上这个“几乎”,就是因为他有一副尚可的皮囊。若是让不知丁晓君底细的人来见他, 十有八九,会赞一句“英俊”的。
这副皮囊搭配上甜言蜜语, 让他在十多年前攀附上了丁龙的母亲。丁龙的母亲不顾家人的反对执意嫁给他, 结果生孩子的时候大出血, 据说丁晓君他只犹豫了三分钟,就对医生说“保小”,丁龙的母亲死在了手术台上。丁龙的外公外婆因为悲伤过度, 在几年后撒手人寰, 丁晓君继承了岳父岳母和妻子所有的遗产, 找了份清闲的工作,没过多久, 就遇到了齐康,遇到了刚刚成年的、正在复读的齐康。
我不清楚齐康和丁晓君是怎么认识的,也不清楚他们交往期间的过往, 但他们很迅速地在一起了,甚至还办了酒席, 只是碍于齐康的年龄还不到,尚未领结婚证。
在他们尚未领证的时候, 也就是齐康的二十周岁以前,我还会“叨扰”一下他们的生活,但在齐康年龄到了又迅速领了证后,我便没有了“叨扰”他们的立场和理由。
破坏他人婚姻是可耻的,至少对于那时候的我而言,是这样的。
经年之后,再见丁晓君,才越发察觉出此人的狡猾和狠辣,他能哄骗齐康十多年,多多少少,是“用了心”的。
丁晓君见了我们,倒是躲也不躲,避也不避,脸上甚至挂上了灿烂的笑容,远远地就挥了挥手,边向我们这儿走,边喊:“林总,林夫人,真是巧了。”
我能很明显地感受到,齐康用力握紧了我的手心,像是急切地在我的身上汲取一点支撑的力量。
上次我们三人相见,还是在县里的民政局,我陪着齐康和丁晓君离婚,丁晓君一直在笑,齐康的身体一直在发抖,于是我干脆将两人分开,让丁晓君签完字就滚蛋,再让齐康进来,办后续的手续。
上上次见,就是我陪着齐康去“抓奸”,丁晓君此人赤条条地躺在床上,床上除了丁晓君外还不止一个人,而是一男一女两个人。
丁晓君见我们进来,第一反应是扯了被子挡住了他们两人,等事后我随口问他为什么是这个反应,他嬉皮笑脸地回答:“我总要照顾好我的顾客的,那可是两千块呢。”
丁晓君此人不学无术,娶了齐康没过几年,连班都不上了,齐康每日从早干到深夜,勉强能维持家中的生计,然而再让丁晓君多加挥霍,那是绝不可能的。
于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丁晓君就在外面做起了“皮肉买卖”,这笔收入赚了多少他便花了多少,决计不会把一分钱花到丁龙和齐康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