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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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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比叶之初的小名叫小叶子,在祖父家与堂兄弟们一起序齿排行第六,那就既可以叫他小叶子,也可以叫他叶六郎。

“当然,如果你们愿意叫我一声叶兄,我也是很乐意的。”温温柔柔的叶之初小朋友,不知道为什么特别喜欢给别人当哥哥。等他们更熟了之后,絮果才会意识到,叶之初其实也不是喜欢给别人当哥哥,他就是喜欢给别人当爸爸。

而在这段互为“父子”的友谊开始之初,他们还是挺规矩礼貌地称呼彼此为犬子,六郎,以及絮哥儿的。

絮果仨人能玩在一起,也没什么太复杂的原因,单纯就是座位靠得近。司徒淼和絮果是隔着一个过道的同桌,而絮果的后座便是叶之初。一个稳定的等腰直角三角形。一起吃饭,一起更衣,互相约了几次后,这份友谊就变得牢不可破啦。

在絮果忙着交友时,他斋里的小小同窗们则终于意识到了一件事,那就是上学并不是偶尔为之的一次性行为,它真的如犬子他爹的“诅咒”一样,要一直、一直上下去了。

本来在家长的哄骗下,觉得上学只是去和更多小朋友一起玩的小郎君们,逐一从兴奋与激动中清醒了过来。

然后……

就是再传统不过的环节,他们开始吵着闹着死活不愿意上学了。

连大人因为每天的早朝没办法送儿子上学而无缘得见这样的盛景,不苦大师却是借着送絮果上学的名头,天天兴致勃勃地蹲点准时观看,他为此甚至不惜改变了晚睡晚起的作息。大师如此热衷的原因显而易见,自己淋过雨,就总想着把别人的伞也给撤了。

不苦对自己当年撕心裂肺地哭嚎记忆犹新,他爹怎么哄都没用,因为他真的很讨厌早起,会有一种棺材盖被掀开的愤怒。

大师哭闹不上学的最高纪录是整整坚持了十一天。最后还是他娘不耐烦了,鞋底一顿伺候,让他认清了哪怕被打折腿了大概也要拄拐上学的事实后,才总算认命老实了下来。当然,灵魂服了嘴不服,闻不苦至今对上学还是深恶痛绝。

他每天在国子学外舍外面围观,纯粹就是幸灾乐祸。

可惜,快乐的时间总是短暂的,在这个人人以科举取仕为人生唯一出路的时代,家里的小郎可以溺爱,可以娇养,可以食不厌精脍不厌细,但就是不能不读书。

大概也就司徒犬子那个不靠谱的爹,会对儿子说:“平日里没必要那么拼,你虽然不能继承阿爹我的奉国将军衔,但你可以获封镇国中尉啊。每年四百石的俸禄还不够你吃的?”然后就没有然后了,司徒将军被病好后的亲爹揍了个生活不能自理。

司徒淼的祖父前段时间旧疾复发,躺在床上卧病许久。等老爷子能下地了,“重出江湖”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往死里收拾儿子。

总之,哪怕是真的不爱读书的小郎君也不敢表现太过,因为大启打孩子不犯法。

不苦大师只看了天便败兴而归,他对絮果说:“你们国子学可真没意思。”

絮果却根本没空再安慰他的叔叔,因为他正在紧张地背诵着昨天直讲布置下来的功课。从开学的第一天起,他们就有了下午回家的功课要做,再也不是无忧无虑只需要玩的小朋友了。

一开始的功课还很简单,类似于什么在每一本书本上写好自己的名字,以防丢失或混淆。

但不苦大师在第一晚听说的时候还是很震撼:“你们不才是上学的第一年吗?”他们泮宫是在成了内舍生后才会开始布置功课,但也不是天天有。即便如此,不苦当年还是觉得很痛苦,发誓要和功课不共戴天,经常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偷摸不写。

连亭本来还不怎么着急的,但是一听不苦这么说,当即就转为了敦促儿子要及时完成夫子布置下来的当日功课。

不苦:……你什么意思?!

絮果殷勤地给阿爹摊开了书本,拿出了笔墨:“阿爹写。”其实直讲也有讲过,如果已经学会写自己的名字了,可以试着自己写。絮果确实被他阿娘教过如何写自己的名字,但絮果坚持认为,“阿爹写得好看。”

虽然絮果只有六岁,但他也已经懂得美丑了,至少他就很嫌弃自己蚯蚓一样歪歪扭扭的字。

不苦大师本来还不信邪,铺开宣纸让絮果当场写了一遍,想见识见识能有多难看,然后就没有然后了。哪怕是连大人,在面对儿子的墨宝时,都不知道能找到哪个角度稍稍夸一嘴。絮果的字是真的难看,小朋友一点没谦虚,甚至实事求是得可怕。

他明明已经很努力地想要写好了,但哪怕只是提笔画一横,那本应该笔直的线都能在纸上不受控制地扭动起来。

不苦曾以为絮果上学后最大的坎儿是叫读音的音韵,万万没想到竟然会是书法。

在这里就不得不提一下了,不苦大师纪复屿,文不成武不就,画画还不好看,但他也有属于他的优点,那就是一笔书法走天下,从小就写字写得格外好看。他爹纪驸马正是大启当代最有名的书法家,之一。

不苦大师就是那个之二。

不苦十几岁的时候就被夸过颜筋柳骨,子肖其父。但偏偏他还很不服气,匿名披了个马甲在书法界闯荡,得到的反馈结果还是一样的,人人都觉得他再努努力,说不定能追上鹤归先生。

鹤归先生就是不苦大师的亲爹,纪鹤归。

不苦见自己的马甲都没争过,索性就摆烂给马甲改了个名叫鹤子,在书法界闯下了赫赫威名。只是一直不怎么敢让别人知道鹤子是自己,因为……

“你叔叔我啊,得罪了一个姓杨的小人,如果用我的本名,那我的字可就不值钱啦。”不苦还是挺在乎自己的字在市面上的价值的,总想着有朝一日能够超越他爹。当然,随着他爹的去世,他的墨宝已成绝版,只会水涨船高越来越贵,不苦活着的时候大概是很难超越了。

“来,让叔叔给你的书本升升值。”不苦左右手能写出完全不同笔迹的字,谁也看不出来。

而在书法这方面,连亭都得承认,他不如不苦。

絮果的小肉脸垫在书桌上,一双眼睛骨碌碌,不知道该如何拒绝才能不伤了不苦叔叔的心,可他还是更想要阿爹给他写名字。哪怕阿爹的字不好看,也没有不苦叔叔那么值钱,可如果阿爹写好了,他就可以给他的朋友们说,这是我阿爹给我写的哦。

等不苦搞明白小朋友的小心思后,内心是又酸又涩,玛德,凭什么啊,连狗剩你何德何能!突然就有种还俗成婚去生个属于自己的崽的冲动了!

当然,大师也就是想一想,他坚信自己对三清的虔诚之心日月可鉴。

等阿爹写完了,絮果就在小心翼翼地吹干墨迹后,又把书本给不苦叔叔拿了过来,请他在每本书本的最后一面写到:“若拾之,望归还,不胜感激。”

这其实是絮果他娘的一个习惯,她总会在对于絮果来说比较重要的玩具或者其他东西上,认认真真地写下这么一句。她对儿子说:“这句话的意思就是说,如果哪天您意外捡到了它,希望能把它还给我,因为这对于我儿子来说真的很重要,万分感谢。”

小朋友总是会有些丢三落四的,但自从阿娘写了这些话,絮果偶尔丢在小河边的什么风车啊陶人的,最后就总会被好心人捡到送回家里。

“所以,这句真的很重要。”絮果把最重要的工作拜托给了写字好看的不苦叔叔。

大概是小孩拜托的态度太过郑重其事,不自觉就也感染到了不苦,他生怕自己发挥不好,还先反复在宣纸上打起了草稿,然后才下了笔。

当第二天杜直讲无意中看到絮果书本背后的字时,差点没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他借过来看了好几遍,才颤颤巍巍地试着问了一句:“这、这不会是鹤子先生的字吧?”

絮果不明所以的点点头,重点还在和夫子炫耀自己阿娘的好主意:“我娘说这样写上,就不怕书本丢啦。”

杜直讲的内心简直像是有哪吒在闹海,思绪万千,始终都不知道该如何告诉絮果,这样大咧咧的写上鹤子先生价值千金的墨宝,更容易丢啊。

好比夫子我就很心动!

当然,絮果的书还是没有丢过的,一直有被他的书童浅墨整齐地收录起来。因为……其他小朋友根本不懂鹤子先生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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