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节(2 / 2)
“这你就不知道了吧?”发小得意地道,“那座酒店是盖在小天山东侧悬崖上的,我叔叔花钱请人设计了个空中温泉,在八百多米的高空中泡温泉,你说嗨不嗨?泡在池子里就能俯瞰整个小天山景区和半个北山区,你说好不好玩?”
叶天薇哇地一声张大嘴,眼睛也亮了起来:“我要去我要去!”
十几分钟后,几辆车便载着十几个年轻人从黔美大酒店出发,径直开往北山区。
北山区是比娄湖区开发还要晚几年的新城区,建筑、街道路面都很新。
小天山景区附近的几个楼盘虽然已经交付但还没多少人家入住,白天时周围的几条马路上还能看见车辆行人,一到了晚上就清清静静。
小天山山脚下,一处入住率连2%都没有的新楼盘内,一栋黑漆漆的大楼中。
瘦小的女人手起刀落,将锋利的匕首扎进长发男人的胸口位置。
长发男人惊愕地看着她,她脸上却没有任何反应,只是精确地将匕首捅进长发男人身上要害。
连续捅了十几刀,扎穿了长发男人的心脏、捅烂了长发男人的肺,长发男人终于不动了。
女人冷静地擦掉匕首上的鲜血,拿起提前准备好的电锯。
半小时后,她从没什么住户的新楼盘里出来时,身上套了件清洁工人的黄色马甲,背着个沉重的大背包,额头上戴着矿灯,手里提着把铲子。
小天山是贵安市市政府开发北山区时打造出来的人工景区,目的是为了提高周边楼盘的地价;一面悬崖、三面山坡的山上修了好几条登山路,半山腰处还盖了座庙——当然,现在这座庙也是空的。
女人背着装了部分长发男人的大包,艰难地爬着石梯登山。
登山路上的路灯还没有通电,不过这也方便了女人,至少能让她不会在抛尸时意外遭遇到什么半夜登山的无聊游客之类的。
刚杀死自己的“朋友”的女人,神色间依然很冷静,很平静,像是她刚才并没有做过什么出格的、值得她大惊小怪的事。
她一面攀登着石梯,一面平静地思索着一个……她自己都有些不是很确定的问题。
“为什么我总是有一种——我似乎已经杀死了他不止一次的既视感呢?”
这是她在分割叶正青时忽然察觉到的事……她似乎不是第一次把这个男人分成两半。
这让女人很困惑。
没有人能拥有两条命,自然就不可能有人能够死上两次。
如果她曾经杀死过叶正青,那这个认识她的姓叶的“朋友”,又为什么会再次出现在她眼前呢?
她不需要朋友,她也没有朋友。
她从很早就知道自己和这个世界的缘分不会太长,她唯一的心愿只是把过往都做个了断,再清清静静地、毫无遗憾地跟这个世界告别。
所以女人更加困惑……她为什么会有个姓叶的朋友呢?
姐姐
小天山,是贵安市辖区内海拔最高、占地面积最大的一座双峰山,整体形状如驼峰,东侧临悬崖处高度为八百米,西侧的山峰矮一些,有六百多米。
两处山峰之间的山腰位置,三条从东北侧、东南侧和西南侧修上来的登山梯交汇处,有片约莫有半个足球场大小的凹型平地,市政府拨款修了座庙,准备打造成日后的北山区旅游景点。
女人从东南侧方向的登山梯上山,往返两次,把长发男人分别埋在了东西侧两处山峰中的人迹罕至处,疲累交加,停留在山腰间的空庙门口休息。
这座庙暂时还只有个外壳,里面还是空空荡荡的,庙外的天然绿植倒是很茂盛,除了蚊虫多没有别的缺点。
女人坐在庙门口的石阶上,默默注视着远处山下的北山区夜景。
北山区还很冷清,入住的人口多集中在临近娄湖区的商贸楼附近,也只有那一带能看见连成片的灯光。
夜幕苍穹之下,象征着人类社会的万家灯火……似乎总是像这样距离她那么遥远,可望而不可及。
“我……还有下辈子吗?”
渴求地看着那一小片文明灯火,女人呐呐地无声低语。
有那么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她是多么渴望能获得一个普通人的生活……不是那么爱自己的父母也行,不是那么宽裕的家庭也可以,能让她什么都不想的只想着念书、上学,只想着追求一个普通人都有资格去追求的未来就好。
可她的运气,似乎都一直以来都不太好。
从有记忆开始,她那个生物学上的母亲就会有意无意地、反复地告诉她——都是因为你生出来不是男孩,我吃了多少苦头,你奶和你爸甚至都不愿意等我出产房就自行回了家。
她不知道怎么成为一个男孩,也没有人告诉她应该怎么做,她只有默默地听大人们说话,尽量让自己不要太让大人们讨厌。
三妹出生后,她那个生物学上的父亲其实是打算把三妹卖掉的,因为她表现得还算听话、会做家务。
但这个时候,容不下她的变成了母亲。
因为她……懂事得太早了,她已经知道自己的家庭是那种被人嘲笑的、明明家里穷得要死却一心一意拼男丁的家庭。
懂事得太早、却偏偏不懂得像个大人一样隐藏好情绪的她,有时候会用那种恨其不争的鄙夷眼神看向母亲。
女婴卖不出价钱,养到四岁大的二妹就只换回来两千块的奶粉钱;而会做家务、在乡下养几年就能嫁出去换彩礼的女孩子,却可以卖出八千块钱——在那个逼仄狭窄,什么都能听见的家里,她听见亲妈用这句话说服了亲爹。
肖家住在城里,把十几岁的姑娘卖出去换彩礼是会被街坊邻居戳脊梁骨的,居委会也会上门过问,乡下就没那么多人管,十五、六岁当妈的小丫头比比皆是。
这是她的第二次运气不好,砸锅卖铁凑出八千块钱把她买回去的那户人家,从一开始打的主意就是要连本带利地把这一大笔钱从她身上捞回来。
她那时候还小,再懂事也预料不到成年人究竟能恶毒到什么程度,被打蒙了头、逃回家后又被父母打了一顿,甚至亲自把她送回养父母手里后,她甚至一度天真的以为,也许养父母可以看在她已经认命、足够懂事听话后愿意善待她。
她也一度幻想着……也许,在能够被嫁出去换彩礼后,新的人家可以看她真的很听话、真的很懂事的份儿上,对她好上一点点。
这份卑微的幻想,在十三岁时被打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