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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二(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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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喜朝不记得自己在医务室里睡了有多久,等醒过来时,房间里只剩校医一个人。

墙上挂钟显示已经上课半小时,她当即就反应过来还没请假,连忙下床穿鞋走出医务室。

小腹的疼痛感已经减轻许多,等她赶到班主任办公室时,江春华告诉她,已经有人帮她请过了。

“去上课吧,如果还不舒服下午就请假回家。”

林喜朝怔愣地点头,猜想帮忙的应该是柯煜身边的那一群人,即使并不知道具体是谁,但心里无限感激。

这是她转来一中,第一次接收到来自身边校友的妥帖善意,可能是她对那一帮人的印象都很模糊,唯一清晰的只有坐在其间的柯煜,所以,这份感激,也不自觉转化成了对柯煜的初始好感。

他身边的人都挺好。

林喜朝因乌及屋地想,那他应该也会很好。

第二天早起上课,当她穿好校服,睡意昏沉地挪步到餐厅吃饭的时候,当她看到安坐在她位置上的柯煜时,还有些小小的赧然。

人在门口顿住,一时之间来不及进行表情管理。

柯煜平时起得晚,出行有司机接送,往往都是踩点到学校,以至于林喜朝出门时他才起,她到校了人才慢腾腾开始走。

而他此时身处的就餐地点,是中厨的四人小桌,平时都是她和妈妈单独在这块吃,柯煜很少来这边。

林喜朝愣了半瞬。

下一秒就将胡乱披上的校服外套给穿规矩了,微微松散的耳发被她手梳去脑后,又埋头理了理凌乱的刘海。

这才抱着书包,当无所事事地走进去。

柯煜背抵在墙壁边,帽子套头,脸上很困,看上去比平常更加冷淡漠然。

他嘴里懒洋洋地嚼着东西,不时喝一口奶,搁杯时发出不控力的磕哒声,摆明了还有点迷糊不清醒。

他一个人占了个位,书包又占了一个位,妈妈正坐在他旁边也占了一个位,林喜朝没办法,慢吞吞坐去柯煜对面,转身乖乖地将书包挂在自己椅子背后。

柯煜正有一搭没一搭地应着林母的话,桌下的长腿恣意伸展着,完全没留意到她。

但这四人桌也不大,他伸过来的腿与林喜朝的刚好相抵,林喜朝只能愈发后靠,将双脚搭在椅凳下方。

这微小动静让柯煜看过来一眼,面前的女孩从始至终都低着头,安静地夹住叉烧包咬进嘴里,又斯斯文文地喝一口花生浆粥,杏眼微垂,脸腮鼓鼓的,类某种嚼食的小动物。

柯煜抬手把卫衣帽子给撇了,屈肘坐直身,也收回腿,姿势规矩了不少。

林母在旁边把柯煜早起的缘由问清楚,说司机家里出事,临时请了好几天的假,所以柯煜才这么早起,也干脆坐进来一块儿吃早餐。

“柯煜,你等会儿是叫个网约车还是去坐公交?”

“坐公交吧。”柯煜应,“网约也进不来,还是得先走一段。”

林母回头看一眼喜朝,又继续问,“那你知道坐哪一路到学校吗?不知道的话,可以让喜朝带你走走。”

林喜朝在一旁没搭腔,心里默念着不要不要不要。

千万不要。

“52路是吧?”

错了。

是36路。

林母想了一阵,转头问着喜朝,“是好多路喃乖乖?我也搞忘了?”

林喜朝嘴里还咽着粥,含含糊糊地应,“36路。”

林母笑,“你怎么扭扭捏捏的,你先把你嘴里的东西咽下去再说话,要看着人回答,要有礼貌一点。”

“喜朝就是有点内向。”

林母用一个宠溺却数落的语气跟柯煜讲,“就是一点都不大方。”

林喜朝不喜欢当着外人面被她妈讲。

她当即就有点小别扭,于是吞咽下去,抬起头快速跟柯煜讲,“坐36路,公交站台就在大门口斜对面,过条马路就到,很近的。”

凑近看,才发觉柯煜的长睫上还沾了点水汽,他在很认真地听她讲。

他眼皮向上撩深,线性弧度比平常更加流畅狭长,眼睑处泛着薄红,是打了数次哈欠之后造成的雾气朦胧。

林喜朝当即收回视线。

长盯着她的柯煜也默了半秒,她再次垂头时,柯煜才迟缓地轻点下巴,视线顿顿地平移至桌上的燕麦奶,清咳一声,才握住杯身递至嘴边。

“不然你等会还是带柯煜走一下吧。”

林母瞅柯煜怎么还有点儿懵,于是支使喜朝,“他没怎么坐过那趟,不清楚路。”

林喜朝满脑子都是柯煜眼睛里的水光。

她拇指在食指上生掐了下,又咬了口包子,闷声说好。

……

五分钟后她就后悔了。

柯煜吃饭也吃得忒慢了。

人坐那儿慢条斯理地嚼,一口厚蛋吐司在他嘴里要嚼七八下,嚼完之后再缓缓喝口燕麦奶,没有任何紧迫的时间观念。

他还喜欢大早上吃烤得又硬又脆的吐司边,吃吐司边就得换成生饮水,接水时又得耽误点时间。

少爷还不乐意浪费,因为食物是固量的,固量的就一定得吃完。

林喜朝在一旁等得干着急,又只能硬生生憋着,她脑子里分神算着公交来的时间,具体到校的时间,身体时刻保持着随时能走的起步状态。

等到柯煜终于吃好,在她出门绑鞋带的时候,他又动作异常快,已经背上包走出前院。

林喜朝急匆匆跟上他,背上的书包因惯性砸向脑袋,起身时又重重坠向肩膀,她脑门都浸出了一点汗。

好累。

林喜朝关上门,赶紧追上柯煜。

在推开前院栅栏的时候,柯煜却停下来,抵住回弹性很强的栅栏门,偏偏头示意她先出。

林喜朝有些受宠若惊,小声说了句谢谢。

错身而过时,她闻到他校服上的柑柠香,是有些苦涩凛冽的冷调,在春日清晨里却显尽温柔。

林喜朝吸了吸鼻,已经在想象柯煜的夏天。

两人一前一后地走。

半道她鞋带开了,在她蹲身绑鞋带的时候,柯煜跃过她,走在她面前。

林喜朝便大胆地跟在他身后打量他。

柯煜的冬季校服宽大,下摆长能盖臀,卫衣兜帽将背后“芙城一中”四字盖去一半。

这四个字总能惹得路人的艳羡侧目,人们靠一中的标识来辨别学生的家境及能力,好像只有这样的校服,才值得心甘情愿地日日穿在身上。

她突然想起二中的那些男生,校服上总是花花绿绿地绘着涂鸦,可以绑在椅凳上垫背,或是铺在上课偷睡时的桌面,但从来不会规矩穿在身上,以免挡住高调显露的潮牌logo标。

柯煜不是,他的每件昂贵衣物都被底衬在校服之下,仿若某种最为次要的日常快消品,拉链严密一扣,就是色彩单一的简单卫衣和简单t。

他身上背着的奢牌联名包,照旧沉甸甸地装着他的书本和课业,可以随意被锋利的桌角刮花,或是扔丢在行人穿梭的球场。

富贵浸淫出来的,大概就是身外无物的松弛。

林喜朝没来由就有些沮丧。

即使他们都穿着同样的校服,走在同一条道路,会坐上同一班公交。

即使柯煜吃饭很慢,总是睡不醒,脑子糊到记不住上学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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