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1 / 2)
有一见锺情,也有一见厌恶。在四岁生日当晚,上天给容沛送来了生日礼物,他遇见了自己最讨厌的一个人。
他几乎是在看见那个人的
有容老爷的几句话在前头,容家的佣人对待裴文歌也都不敢怠慢,他的房间安排在容沛的隔壁,这点让他很开心。
在半夜十一点多,临着容沛的生日就要过去了,他拿着一个包装精致的小包裹从房里出来,悄然溜进了容沛的房间。
毕竟是正主儿,容沛的房间明显要高几个层次,裴文歌借着微弱的台灯灯光,见到了墙角边堆满的礼物,堆的如座小山,包装都没拆开。
裴文歌有点不好意思地望着自己的礼物,相比之下,真的太寒碜了。可他还是希望容沛会喜欢自己送的。他偷偷把礼物放在了容沛床边,人也沾着一点点床边缘坐下了,借这个机会看着床上安睡的男孩子。
容沛的睡相不大好,手脚大大摊开着,一看就是不能受束缚的人。他的脸还带着些许婴儿肥,发丝柔软,眉毛清秀,那睫毛密而长翘,艳红的小嘴像果冻一般甜美。
“沛沛真可爱。”裴文歌在床边坐下,凝望着容沛安睡的脸,笑得冒傻气。这是他遭遇巨变後
容沛在初二的时候,开始喜欢上了
两人的性关系没有断过,不过容沛留了心眼儿,除去
裴文歌在苦恼着,他究竟应该搂着自己的世界一起毁灭,还是乖乖从他世界里离开时,容沛陷入了不可救药的热恋。
说是热恋也不贴切,具体是他喜欢上了一个对他冷若冰霜的女人,开始了走火入魔式的迷恋,用尽了他所能想到的手段去追求,或浪漫的,或傻瓜的。
杨洋不是替裴文歌打抱不平,他是真心的,暗地感慨说:“人就是犯贱,不要把自己当宝的,偏偏追着那个把自己当草的。”结果被容沛知道了,他正经八百地回应:“你不懂,这是真爱。”
他的真爱在裴文歌面前只算是一个屁。
裴文歌忍受了容沛对女人的追逐,旁观着他一次次不服气的追逐,同时又在他的命令下给他帮助。他跑遍了整栋宿舍楼,和他不熟悉的人打交道,就为了在夜里用灯光替容沛给那个女人拼出心形。
这是大学里所有女生都会尖叫的浪漫事儿,那夜里围观的人非常多。
当容沛拉着女孩儿在楼下观看,裴文歌就在宿舍的三楼的窗口,他所在的地方没有灯,方便他隐藏在黑暗下,温柔地望着他所爱的人。
围观的人群和女主角都只是布景,在他的认知里,这是他对容沛最堂而皇之的示爱,无关任何人。
而容沛站在大楼巨大的心形前,对着他的心上人微微一笑,比王子还要更加王子,围绕着他的全是芳心。
除了比较大型的示爱活动,裴文歌还替容沛做着其他追求者的事,他给那女人打水,给她打饭,陪她练钢琴,乃至给她洗衣服。
诸如此类。
这都是容沛让他去做的事。容沛想让他的心上人过着公主的生活,所以扶着她去踏着在裴文歌的肩膀上,让她高高在上。
裴文歌一面干着些蠢事,一面在心底纳闷,他给容沛的爱怎麽让那个女人享受了?明明那女的对他来说只算是个屁,连屁都不是。他心里一遍遍用容沛对他惯用的词汇咒骂女主角,婊子,用欲擒故纵的手法吊着容沛,婊子,耍心机。
可他也想对容沛耍心机,他试想着自己也来这麽一招,却不住地苦笑,他怎麽舍得容沛追在他後面跑?何况容沛也不会。
於是,他还没想明白该怎麽办之前,他只好替容沛去当傻子了。
青春校园到处刮着粉红的泡沫,王子殿下对公主狂热的追求,吹皱了所有人的心湖了,大家都想要谈恋爱。
容沛无视其他等待他青睐的男男女女,他苦追赵雪凝无果,到朋友面前哀叹自己的沮丧。宋北朝同情容沛,就给容沛了支了招儿:“你去弄些玫瑰花,在操场把那女孩儿的名字拼上,再送一个钻戒,我不信这不行。”
容沛抚摩着下巴,沈吟了片刻,采纳了。
裴文歌去给他订花,去给他布置操场,去给他承担老师们的唠叨。他处理着容沛所有琐碎事,直至他去取钻戒,才猝然从不经思考的盲从中清醒了。
他在珠宝店的大门口,拾起手中精致的铂金圈子,将它举在阳光下,凝望钻石所折射出的光芒。这是一枚戒指。
容沛要送给别人戒指了。这个念头闯入了他的大脑,他捏着戒指的手指不住地颤抖,俊脸上流显出了难以隐藏的惊恐。
就如同改变不了大河奔流的方向,裴文歌也改变不了容沛的心思。他做出最作践自己,也最卑鄙的举动,最终也彻底激怒了容沛。
在去取戒指的当天晚上,趁着容沛被容老爷带去赴宴会的机会,裴文歌借口身体不舒服,偷偷用细小的针扎破了避孕套。
床头边上的避孕套,这是他们两个用的。如果他还能为自己的爱做点什麽,那麽这是他最後的努力。
他说过,他愿意一辈子只当容沛的佣人,但他想尽最後的努力。他不想离开他的世界,他也不想毁了它,他想要有个孩子,他还有最後一点点希望。
这个决定有使他迟疑的一点,就是大三了,他明年就要从学校毕业了。裴文歌琢磨着,这下针就扎不下去了,如果顺利怀上了容沛的孩子,那麽意味着他得休学。
爷爷留在他记忆的话语,希望他能实现理想,能考上大学,能将学业完成。他呆了有三秒锺,想着爷爷语重心长的模样,把牙一咬,还是将针尖直接刺穿了铝包装。
无耻的行为做完了,他难过地哭了,瘫坐在床边上,掌心捂紧了眼睛,手指宣泄一样扯着自己的头发,嘴里发出一阵阵痛苦的呜咽。他还是不要姓裴了,他真是一点都配不起。
容沛会恨他的,他知道。爷爷会对他失望的,他也知道。
※※※※※※※
这间学府有两个名字很响亮,一男一女。男的是容沛,他身上什麽都不必挑了。女的是赵学凝,如她这样容颜姣好、气质清冷的美女,总是让人赏心悦目的,何况她还有另外一点,就是她让容沛撒了脚丫地去追求,这令她较之容沛又更出名了。
鲜艳的盛放的玫瑰花,摆放出了三个字。
玫瑰花旁,俊美的男人又捧着另一束鲜花,高挑的身材在人群中格外醒目,举止间自有一派贵气从容,那是他优越家世的体现。
他的相貌极其不俗,柳眉清淡而秀气,双眸幽深,稍嫌薄情的双唇形状优美,肤色如玉雕似的莹白细腻。这是个不可挑剔的男人,是一项精心杰作,融合着男性的刚强与女性的柔美。
赵雪凝抚心自问,如此的一个男人,她怎麽就是不心动?人都说她装腔拿势,她不是。
“这个送给你。”容沛微笑,将手中的花束和小绒盒递给她。在许多人的注目下,他显得丝毫不紧张。
赵雪凝没有接,她摇了摇头,知道她不能再拖下去了,她不能太卑鄙了,“对不起,容沛,我不能收下你的东西。”她说,盯着容沛,
过了很多年後,裴悦长大了,上幼儿园了,也和其他小朋友一样会问他是怎麽来的。
他每问一次,裴文歌都不能避免地忆起那场混乱。他把儿子抱在膝上,摸着儿子的头发,笑着说:“悦悦是爸爸用无数个日子堆出来的,爸爸有次刺破了手指头,血往下滴在土里,接着悦悦就长出来啦。”
孩子听得二目一睁,直呼好稀奇,他就没有讲的更明白。事实上,这不稀奇,他对於那天的那个被血色晕染过的场景,偶尔触及它的一个小边角,都能让他心生凉意。
容沛用上玫瑰花计的时候,他们已经用完了好几盒动过手脚的套子了,裴文歌有股诡异没道理的预感,觉得种子埋入土中了,随时都会结成果实。
不过,他为了稳妥起见,依旧在新买的套子上用针扎。
这天,因为容沛是和别人告白去了,他没想过会有意外,所以他放松了防备,实施犯罪的过程中没有关房门。他就穿着白衬衫和蓝色牛仔裤,手里捏着针,在床边盘着腿坐着,很不好意思的往每个避孕套上扎小孔。
这就是容沛进来所见到的画面了。
其实这种女人都不屑干的事,裴文歌自己掀开看了都想打,何况是容沛了。
在事情发生的时候,他手边还摊着罪证,意料外的身影出现在门边的刹那,一阵森然刺骨用措手不及的速度传遍了他全身。他愣愣地朝着容沛,近乎是本能的反应,立即就想套子给塞进抽屉里,可他的速度怎麽有容沛快。
容沛一个箭步上前就抢过了他的东西,翻到面前一看,“你告诉我,你干了什麽?”他打量着看似没异样的东西,慢慢问道。裴文歌还跪坐在地上,他有点儿神经质地伸长双手去抢,容沛狠狠推开了他,他便缩了回去,“我、我什麽都没干……”
“你想要我的孩子?”容沛眯细了眼睛,瞧见了套子上不易发觉的小孔眼,轻声问道。他过於冷静的表现,更使裴文歌恐惧了,他出於自我防护的本能缩起了身体,把脸埋进了膝盖间,决定逃避到底。
容沛的手指一卷,套子被卷进了他的手心攒紧了,他缓慢地蹲了下来,声调更轻柔了:“裴文歌,你别怕,你乖乖告诉我,你这麽做多久了?”
但裴文歌在他出现的一刻就呈不正常的状态了,他好像是只被吓坏的鸵鸟,缩着脑袋,好半晌,“没多久,这是
在那场弥漫着血腥味的混乱之後,裴文歌
裴文歌在医院与世隔绝的生活中,他对身体上的感知极其的迟钝,等到他
下午二点锺,崭新且整洁得几乎看不见灰尘的机场里,抵达的旅客陆续从通道出来,他们拖着行李箱,男男女女,多以一种愉快期盼的容貌,在等候的人群中寻找熟悉的人。也有人很是疲惫不堪,不断地掏着因气压不平衡造成疼痛的耳朵,摇头晃脑地疾步而走。
大堂的广播扬起柔美的女音,她播报着已抵达的航班,以及延误了的班次。
在接机区的人群中,有四个黑衣男子聚集在一起,他们低声交谈着什麽,视线却一刻也没离开出口,犀利的不露痕迹的,在每一个经过的人身上巡过……直到那道颀长伟岸的身影出现了,他们方才止住了话,郑重且恭敬地迎接了上去。
容沛还是这极吸引人注意力的存在。随便的任何装扮在挂在他身上,全就撑架出了一种足以人欣赏的品位。
他穿着白色的无袖汗衫,外边加了一件剪裁合适的黑色外套,黑色皮带扣上镶了r的字母,蓝色的牛仔裤,长腿更显笔直挺拔。
人们窥视着他。这是个俊美的年轻人,短发梳理出略带凌乱的发型,那张过分精致的脸蛋上戴着墨镜,架在鼻梁上,遮住了他有些淡漠的偏褐色的眼眸,这让人不由得多注意他的唇,很凉薄的形状,粉白的色泽更适合女人。
他在国外的这两年,竟显得比从前更加高大了,肤色则仍旧异常的白皙。不再是过去年少轻狂的少年了,已有了成熟男人的味道。
前来接机的保镖接过了他的行李,他们两个在前,两个在後,簇拥保护着他和他身边的女人走出了机场大门。
机场外停着两层巴士,还有计程车,他们在极有秩序地等待。机场的制服保安站在门两边,对他们一行人看了几眼。
这是10月份了,清晨及傍晚时还有了凉意,下午则依然没有摆脱夏天的燥热。容沛站在机场的门前,有两个保镖去停车场开车,他仰起头,享受着阳光照拂在他脸上的温度,随後,很自然地牵住了身边的女人,那是他订婚一年多的未婚妻,凯瑟琳。
这次回国,他们会举办正式的婚礼,结为夫妻。
凯瑟琳是个混血儿,父亲很早就移民国外了,後来娶了当地最美丽的姑娘,她在国外出生,接受的是国外的教育,但还是会说中文,只是老夹带着奇怪的口音。
她在四周来回环顾着,身边经过的人,机场的建设,周围的建筑物,颇为感兴趣。在回国之前,容沛就事先和她说了,在容家生活必须讲中文,她得习惯这点,於是她搂着容沛的胳膊,用她奇怪的口音,说:“容,这就是你长大的国家?”
容沛轻轻应了一声,无视行人或艳羡或惊讶的窥视,顺势搂住了她的腰,这时两辆黑色的轿车滑到他面前,他给她打开车门,扶她坐了进去。
他温柔体贴得就像个绅士,谁也无法联想到这样一个贵公子,曾经那样暴虐的对待过另一个人。
在前往容宅的路上,凯瑟琳快活极了,这个陌生的国度对她太稀奇了。她一路上问了许多问题,容沛都很耐心地为她解答了,他同时也在打量着这个城市,分心之余,也在分辨着它的变化。
他在国外的这两年,全新的生活,全新的环境,他交新的朋友,上新的学校,读新的课程,也在五彩缤纷的世界里随心所欲地享乐,也和所有试图找他麻烦的人打架,不用他的家世,而是用他的拳头赢得别人的臣服。
他高傲自满,他生活排得满满当当的。他很少很少回想起出国前的一切,所有新鲜的事物充斥着他的所见所闻,让他没闲暇去顾其它,那些和某个人有关回忆都像是被他压缩打包成了一份行李,结果却忘记带着它登机了,只把它遗留机场的一个角落里,成为被人清扫掉的垃圾。
爷爷过世的时候,他只是非常短暂的停留,甚至没来得及看看这里的变化,他就又走了。现在他回来了,是真正回来了。
这个城市变化是有的,却不大明显。容家那座宅子里,应该也什麽都没变吧,就算有,大概也是无关紧要的人。
容沛闲极无聊地望着窗外,各样的街景从窗外一幕幕飞掠而过,这街道宽敞整洁,绿化带上的植物生机盎然,他想着有的没的,车内只有自己和凯瑟琳的交谈声,显得有些静寂。
没多久,他回到了那熟悉的庭院,见到了那块小时候自己追逐奔跑过的草坪,石道旁的游泳池清澈得泛蓝绿的颜色,那喷泉还是沸腾着甘甜的泉水,只是上边的树已经换成水晶雕刻的,也看不出是什麽树儿,枝叶上的花一朵挨一朵,朵朵怒放,在阳光和水液的映照下,焕发着夺人目的璀璨。
车子缓缓驶进了停车位,容沛收回了视线,摘下了墨镜,保镖为他开了门,他下了车,等待着凯瑟琳,在她下来时牵住了她的手。
凯瑟琳毫不掩饰自己惊喜的模样,容沛的家比她所预知的要好太多了,她扑到了他的怀里,大叫着在他脸上亲了一口。
容沛忍受着她在他耳边的尖锐的嗓音,没发脾气,他拥抱着怀里柔软的女人的身躯,拥抱紧她了,也朗声笑了,哄着她,让她冷静。他追求这个女人时,是又一次觉得自己找到了真爱。
容沛年轻的岁月中,遇见好多次真爱,结果他真的那份爱,却在追逐中被他遗落了。
而此时此刻,他的真爱在他的怀里撒娇,他感染着她的快乐,嘴里说着许多哄人的话,可是面向自己家的那栋房子,它在午後静静地屹立着,每一砖每一瓦都是他记得的位置,却忽然予他一丝莫名的陌生感。
他还是在哄着他的爱人,刚到家,刚下车,就站在自己惯用的车位旁,现在这和他以往很多次出门後回来一样,不同的是他有了将要共度一生的女人。
出於某种习惯,甚至自己也没发觉,他的眼角往後一瞥,不同的是在他右後方的位置,那儿什麽人也没有。只有一棵以前没有的树,树干瘦瘦的,受不住风雨摧残,不若某个人那样,沈沈稳稳的,一望便知他百折不挠的品质。
容太太出现在了主屋的门前,她还是那样的雍容华贵,远远眺望见了她心系的人,便如天下所有的母亲一般,满面漾起了慈爱的笑容,举起手臂朝他们招手,催促着他们靠近。
容沛摆脱了那点儿异样,他不想母亲久等,便拍了拍凯瑟琳的後背,她却还是无法乖顺下来,仍在他怀里扭个没完,令他不禁奇怪,原来住进这样的环境能让人这麽快乐,接着另外一点儿奇怪的念头闪了过去:这个房子有人住了十几年呢,那人也没见有开心。
那人
晚饭过後,客厅那盏夸张的吊灯打开了。
佣人端来了一个果盘放在茶几上,各样鲜甜的水果在盘子摆得实是漂亮,果肉上洒着点点水珠,并用果皮切割出了造型。
容沛拿着小银叉刺了一块苹果,放到齿间一咬,果汁在舌尖上晕开了去,往大脑里传去了一个信号,这水果的味道没有异样。他又连续咽下去好几块,嘴里的口感好了很多,现在他都记不得刚刚是吃了什麽了。
而容太太在他旁边的沙发上坐着,那条泰迪犬又冒出头了,她把它抱在腿上,竟将它当做一个小孩儿对待,正在给它梳理毛发,动作细致轻柔,手边还摆着件薄薄的红毛衣。红毛衣很小很小,正是适合狗的体型。
容太太是亲自给这小狗洗澡的,拿它洗得香喷喷的,又将它的毛发都梳得极好看,浑身都蓬松得像炸开的毛团。她自饭後便只顾着这小狗了,只把它抱在怀里玩了又玩,不时亲热地把脸埋在它的毛发里,蹭了又蹭,一直说着:“真乖,一会儿带你散步去。”去哄小狗开心。
容战对於妻子和宠物的热乎劲儿,很是不以为然,他只抖开了手里的报纸,喝着热茶,安静。容沛注意到了桌角边的小竹筐,里面是些毛线和织针,他咬着叉子,问:“妈,你自己给狗织衣服?”
容太太握着小狗的爪子,一上一下地摇摆着,像是没办法地说:“是啊,外边买的它都不喜欢,总是要咬烂,我给织的它就不会,都特别喜欢呢。”接着,她又凑近了小泰迪,逗弄着问:“是不是呀?你这个小淘气鬼。”
小狗讲不了人话,不过它的反应也算是回答了,它的尾巴疯狂地摇着,直往她身上扑,她揉揉它的脑袋,“真乖。”
自从有记忆,容沛可不知道母亲是否给自己织过一只袜子,他觉得挺好笑的,呵了一声:“至於麽,不过对待一只宠物狗,竟还自己给它织衣服。”容先生的视线没离开过报纸,他读报总会戴眼镜,只把镜架一扶,漫不经心地说:“她这是想抱孙子了吧。”
结果就这话,容太太倏地浑身震了一震,她对小狗的抚摸顿住了,微抬起眼帘,不明显地观察着容沛。容沛只是转着手上的叉子,面上缺乏表情,呆了足有十几秒,就又吃了几块别的什麽,胡乱嚼了咽下去,尔後便好似忽然想起了什麽,吩咐佣人去叫凯瑟琳下来。
凯瑟琳一直在房间整理东西,让自己的痕迹占领卧室。
容太太的脸色有点儿泛白。小狗对她的情绪格外敏感,它没有再嗷嗷乱叫,而是可怜兮兮地呜咽着,舌头舔着她的手。她两道眉毛垂下了,无言无语的,素日里常有这样没缘故的凄惶,也没引起那对父子的注意。
她的手臂抱住了小狗,轻咬着下嘴唇,那带温度的东西缩在她腿上,可她的思绪却因着丈夫方才的一句话,不由自主地回到那天。
容沛父子都没再见过那个人和那个被人忽视得彻底的孩子。但她是见过的,见过一次,就在去年的九月末,离现在也将近一年了。
那天是没有任何准备的,她在家里呆着着实无聊,便让司机开车,去了墓园。容太太当时没有注意到,裴家的人也是葬在同一个墓园的,两家相隔不过十二级台阶。她就在祭拜结束,沿着阶梯缓步往下走时,遇见了那个正往上走来的人。
当时她的左臂夹着皮包,右手举着遮阳伞,佣人都在墓园门口侯住,周围没有别的人了,只有一列列整齐的墓碑,仿佛是庄严肃穆的士兵,伫立在死亡的殿堂前。她事後都怀疑自己是小死了一回,全空了,双腿变得很僵直,连挪动一步都做不到。
我那会儿应该是在害怕吧。容夫人心想,思绪弥漫,现实的声音就听不到了,包括旁边那对父子的交谈。她到了今天也不想不通自己怕什麽,或者是怕那人会冲她发难,毕竟在他九死一生的当口,她吓得落荒而逃了。
不过那个人很平静,他没有带花篮,也没有其他的物品,只在臂弯里抱着一个孩子。她那时候真的彻底都僵了,目瞪口呆的,手指还在莫名其妙地发抖,眼睁睁地看见那个人逐步靠近,然後对自己微微颔首,毫无半句台词,便从她的左手边经过了。
那个人擦过她的肩膀的那一秒,趴在他肩头上的那个孩子,是个男孩,他那只软绵绵的,又白又胖的手,竟从她的发丝间拂了过去,她猛吸了一口气,闻到了空气中残留的奶香味儿。
这是什麽概念?那个人最後的一年,她完全没见过他,关於他的那个孩子,在她脑海的形象就是一团血淋淋的东西,是个怪物,她在产房所见的也确实如此。那麽多血,那麽恐怖,全都是那个人的惨叫。
可就在这忽然的一天,她全无预料的前提下,居然见到了,却不是血肉模糊的玩意,是个胖胖的,漂亮的男娃儿,还有甜甜的奶香。她只能扶着胸口,不停颤抖着,四周闷热的她快昏厥了,但是用手在额上一抹,偏偏又是凉冰冰。
她用了好久才缓过来,本该就这样离开的,却又不知被何物所推动,不仅没走,反而又沿着下来的路回去,鬼使神差的,朝着那个人走去了。
那天,她和那个人在墓园待了足足三个小时,从艳阳高照,一直待到日薄西山。彼此却连一句最短的交谈都没有。
开始那孩子晒得脸红扑扑的,在那个人怀里扑腾扑腾的,一瞧就是活泼好动的主儿,粉红的小嘴,一张开就留下一串口水,还总想把小拳头放进嘴里吃,舔得手背都是湿的,咿呀乱叫,声音宛如最快乐的精灵。
她觉得那个人需要好好去上课,这麽晒的天,孩子怎麽可能受得住。
後来,那人抱着孩子去看容老爷了。容太太在自家的墓前大方多了,她很直接很大胆地盯住那个男娃儿,一边愣愣地对着那双清澈的黑眼睛,只觉那眼睛黑得没边没际的,一边不自觉地就把伞遮在了那孩子头顶上。
开始不是她不想撑,只是她知道,自己是没资格去出现他家的长辈前的。
那个人在他父母亲人的墓前说了很多,而在容老爷的面前,只留下一句一句的沈默。他什麽都没有说,只在最终临要走了,以轻缓的语调,说了:“悦悦,我们要走了,你和容老太爷说声再见。”後握住孩子的小手向着墓碑挥了挥,作为告别。
他和孩子离开时,一步步沿着那条灰白的石阶往下,每一步都走得十分的轻盈,那被晚风吹得轻微晃动的衣摆,和他整个人一样,都给人以一股难以言喻的洒脱。
容太太在他身後面,这样的那个人让她无比陌生,她孤零零站在墓园的阶梯,目送他们往朝霞犹存的方向远去。
那宁静又壮丽的夕阳流淌在他们身上,柔化了他们的身影,他们就此越走越远,直直地走进了夕阳的深处去了,不见了。
再和容家没有了关联。
容太太记不得自己究竟站了多久,晚风渐凉爽,吹着她的头发,她耳边听着树木的沙沙声,回转头去望容老爷的墓碑所在,一阵愁绪便悄然萦绕了。
那阵从墓园带回来的愁绪,在之後总无法排遣,她曾对自己说,那时自己的行为不过是鬼遮眼,一时迷了,那个孩子是个怪胎,也不必对那个人歉疚。
可是今天的六月份的同一天,她又去了墓园,没见到那个人,当等了一下午都无果,即使她再竭力抑止,那失落还是往自己全身蔓延。
後来的後来,直至现在,她待在家里的客厅,回过神了,听着儿子和丈夫在谈论婚期,有个念头竟油然而生——如果不把事情做得那麽绝,留下一点点余地,现在,只是偶尔就好,只是偶尔又偶尔,或者去看看那个孩子……
可能,偶尔去看看孩子也不是特别过分的事。
※※※※※※※※
容沛回国後的
容沛回到家的时候,已分不清楚方向了,他甚至想不起自己是怎麽回来的。
从他回国以来,他真切地察觉到自己的身边有恶灵存在,仿佛是有恶灵的存在,它佝偻着在阴暗处潜伏,无时不打算筹谋着怎样将他击倒。他唯有尽量提高防备,不过这晚他喝了很多酒,他决定让自己稍事休息半个晚上。
不要攻击一个喝醉了的人,那样胜之不武,赢了也不光彩,他如此想道,在空荡荡的大厅环顾了一遍,然後顺着那条年幼滑过的楼梯往上走去,脚下踏着一个个沈重又迟缓的步子。
他这个人在夜色只留下模模糊糊的大概,那道颀长的身影已见清瘦,他整个人的那份寂寥,能不经言行泄露,却无法把它从背影剔除,哪怕他拼命挺直了脊梁骨,那双肩还是好象担着重负。
屋子里没有开灯,只在楼梯处点着几个黄色的小灯泡。这种不真切的环境,反倒是令容沛的心有些安定,他漂泊了老半天靠进了岸,东西都看不清,也就分不出和从前的差别了。
他留恋着这种安定,一路回到了房间,打开门进去了,也依然舍不得开灯。房间十分的安静,静得犹如画里的立体布景,他在黑暗中摸索着,所有熟悉的布置给了他帮助,让他毫无困难地就来到了床边。
他小心翼翼地挨着床脚的位置坐好,发了一会儿呆,左右转了转酸痛的脖子,听见了骨骼的哢哒声,不禁自嘲这才上班几天,就得了上班族的小毛病了。
他不在时,那个人通常是不在他房间睡的。然而不管他出去多久,多晚回来,就算是不惹出一丝动静,那个人都会在
时间一晃到了跨年夜,容沛一直到站在了大厅的旋转台阶上,遭受着男男女女的包围时,才骤然忆起这极重要的事,原来今天他要订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