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菟丝(2 / 2)
莫奈:“对我来说,大学以前刷题最有意思,后来是做实验,不停地做实验。”
怎么感觉听上去很枯燥无聊。她在说什么鬼话!这可是博士!解开题目和实验成功是多么令人开心快乐的事情!
余倾卿:“所以你是怎么从喜欢实验到喜欢钱的?搞科研应该也能做很多实验吧,还能研究新东西。”关键你也不缺钱吧。
莫奈现在的住宅大概三百万。海恒区是市重点发展的地方,虽然现在稍显荒凉,但前景很大,房价一直在涨。这样的房子,莫奈有七八套,就是不工作躺着收租日子也能过得很滋润。
莫奈:“不能只做实验。没宝宝想得那么简单干净。”
学术圈的腌臜事儿余倾卿也刷到过一些。不过那对余倾卿来说是陌生的世界,不了解不妄言。
莫奈:“到后来,做实验对我来说也没意思了,即便研究的是新东西,我也体会不到乐趣。赶上毕业,我就离开了。”
然后就是遇见余倾卿,从一开始的正常对待,到对余倾卿好奇,观察余倾卿的一举一动,逐渐沉迷无法自拔。
车早停了,莫奈松开方向盘转身抱住余倾卿:“谢谢宝宝愿意了解我的事情。”了解是事物发端的开头。
余倾卿仰头看着车顶:“唔……你的喜欢太单薄了,感觉哪天你也会觉得我没意思的。好想现在就甩了你啊。”
“不是。”莫奈神情慌乱,笨拙的又说了遍不是,完全不知该怎么解释。
“不一样。喜欢化学是因为没有其他有趣的东西,更像是打发时间。对宝宝,不一样。我喜欢宝宝,想永远和宝宝在一起。”
感觉什么也没解释清楚。莫奈完全不知道该怎么表达对余倾卿的感觉。并不是因为有趣才喜欢余倾卿,所以也不会因为余倾卿变得无趣就不喜欢了。他喜欢的就是余倾卿。
他感觉余倾卿不会相信。
余倾卿没有给出肯定答复,而是道:“喜欢就是毫无道理的,能说出理由的喜欢喜欢的或许只是理由本身。”
她喜欢莫奈是因为莫奈帅,理由就是这么简单粗暴。莫奈长得很对她胃口,也没有什么雷点。身高、人品、智慧都是加分项。
如果出现另外一个和莫奈一样优秀的帅哥,余倾卿也会喜欢。
怎么感觉自己有点渣……不过,她只有一颗心只装得下一个人,而且她的喜欢是长长久久、永不相负。
喜欢不多,但真。余倾卿给到莫奈该有的尊重。
下了车,余倾卿伸了个懒腰。还好放假了,明天还要上班她会想撞墙的。
“宝宝辛苦了,回家了。”莫奈绕至车后,握住余倾卿的手。
余倾卿边走边玩手机,忽略掉张红那一大堆话语直接将人拉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