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1节(1 / 2)
凡是对大地主动手的,基本上在明史上的名声都臭不可闻。
就算是出身于清流,也是清流领袖的“明摄宗”张居正,也因为一条鞭法死后被清算。
要知道张居正在任期间,可是上奏皇帝免了江南历年的积欠,可就算是这样依然被骂“与民争利”的酷吏。
也不知道这些抗税的地主,哪里能算得上是“小民”,哪家小民敢拖欠朝廷的税款的。
苏泽想了想,还是将在江南追缴积欠的这一条划去,他想了想,换上了另外一条。
厘金。
这项制度总被认为是满清的发明,实际上宋代就已经有了。
其实如今大明朝的商品经济已经相当发达了,大明朝也是有商税的。
大明商税种的钞关税和厘金的性质差不多,而且征收的也不少,明末已经是仅次于田赋和盐税的第三大税种了。
大明财政的问题,不是没有商税,而是商税征收不足,或者说商税征收成本过高导致的腐败问题。
大明商税主要分成是过税和住税两个部分。
过税,就是过路税,也就是对商品流通环节征税,最大头是钞关税。
住税,则是对商铺店铺、买卖田地交易、酒和醋之类专营产品征税。
比如苏泽从蔡家过户商铺和茶园,就是向官府征税的,而每一间店铺也要定期交店税。
商税的问题就是,在大明腐败的体系下,商税收不到朝廷手上。
原因也很简单,土地是死的,无论怎么隐瞒土地,一个地区的土地也不可能突然消失无踪,如果一个地区土地总数急剧变少,也是会影响当地主政官员考成的。
大明朝的土地是在减少的,但也是历经了很多代缓慢减少的,而不是一下子减少的。
但是商税就不一样了。
到底过往了多少船只商队,进城交了多少城门税,这些上级都是没有办法核查的。
远在京师的户部,肯定不可能知道南平的城门交了多少城门税的。
像是江南地区,商贾进城的队伍都排成长龙,可是交的城门税和福建也差不多。
苏泽提出的第二条方法,就是在倭乱地区征收开钞关,征收钞关税,将这笔钱用来平倭。
不过原本大明朝的钞关税是相当的粗糙,它并不是对货物征税的,而是对运货的船来征税的。
所以与其说这是一笔货物流转税,不如说是征收的车船税。
随着在稿纸上的书写,苏泽的思路更清晰起来。
首先是多设抄关,并且将对运输船只大小征税改为对商品货值征税。
一船丝绸所征的钞关税,肯定要比一船沙土要高。
接下来就是朝廷如何掌控这笔税了。
设卡纳捐,这种事情延平卫就做过,如果只是增设钞关,那结果就是民间增加了负担,朝廷依然收不到钱。
苏泽可是对大明朝的官吏的下限是相当的了解,那就是没有下限。
只要能有油水可以赚的地方,他们就绝对不会放过。
苏泽继续提笔急书,最好的办法自然是“抵扣”了。
苏泽办法说起来复杂,实际上原理也很简单,就是让钞关税形成一个可以抵扣的链条,从而让朝廷可以查到各个税关到底征了多少钞关税。
一艘船经过甲钞关,交税之后就可以得到甲钞关的税引凭证。
有了这张凭证,这艘船的货物再经过其余的钞关就不用再交税了。
而等到这笔货物运输到城市,入城交城门税或者是去市场上贩卖交市税的时候,就可以拿着钞关的凭证去抵税。
这样操作,甲钞关开出来的税引,就可以通过“抵税”的方法重新回到官府手中。
因为钞关和地方并没有直接关系,所以很难形成利益链条。
各地官府也可以“抵税”,集中将回收的“抵税”税引凭证上缴到户部,那户部就可以大致知道天下钞关到底发了多少税引,征了多少税了。
只要有了震慑,钞关征税也就不敢胡来,知道不敢和以前那样贪墨截留大部分的税款。
苏泽写完了钞关法,又觉得有什么不对,这不是给大明续命吗?
不过很快苏泽就释然了,无论苏泽要不要造反,平倭总是对的,若是真的能给浙江局势出一份力,让浙江百姓少受点苦也是好的。
法当然是好法,但以大明朝的尿性,再好的法也会有人找到漏洞,最后从善政变成恶政。
天下无万世不易之善法!
任何政策都要不停的调整,重新划割利益,打击政策链条上的腐败集团,才能长久的维持。
这也是为什么说变法永远在路上的原因。
但是大明朝这台臃肿生锈的机器,已经失去了自我调节的能力。
任何初衷是好的政策,最后都会被唱歪了。
清代的厘金制度,可以说是给清廷续了命,但是同样的厘金制度也导致了地方实力派的崛起,才有了后来东南互保的局面。
再说了,这不过是府试中的一篇策论罢了。
苏泽继续提笔写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