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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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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长兄迫害的少年,昏迷在京城之外的深山荒谷之中,夜深了,外头还落着大雪,天时冷寂,夜半还有野狼环伺,少年衣装单薄,更无缚狼之力,本将丧命于斯,但依照原剧情,他被原书男主救下,这为此后成为男主麾下忠实将爷,埋下了伏笔。至于为何在结局处,两人会成为不共戴天的仇敌,那便是后话了,现在剧情离那儿还远着,叶筠也暂先不去考虑这么多。

男主沈云升,近日赴京,投奔一位有血亲关系的老太傅,为三个月后的科考作筹谋。掐算下时间,沈云升眼下正好在京畿开外城郊一间草庐落脚,身负重伤的温廷舜,距离那间草庐,不过是一二里的距离。

叶筠必须赶在沈云升发现温廷舜之前,寻到他,并挽救他的命,这是长兄唯一能够赎罪的机会。一言以蔽之,救活温廷舜,是她唯一能够握住的救命稻草。

虽说她欣赏沈云升,欣赏他骨魄之谦卑,心性之坚韧,但在心悦之人与苟命两桩事体上,她毫不迟疑选择后者。

叶筠匆促地束衣系带,欲要夺门而出,浮华着急,唤他数声:“官爷,您忘了结茶水钱……”

温廷安临至门帘前,复又踅回来,自袖囊里摸出数张银票,扣放在茶案上,适才离去。

出了抱春楼,寻到挂着国公府幡识的八角华盖马车,傔从王冕正在垂头打盹儿,一瞅到自家主子出来了,掩饰不住地愕讶,边给他塞了手炉,边笑道:“大少爷,您今夜可真是速战速决呀……”

温廷安面露凝色,一撩袍坐入马车车厢,寒声吩咐:“咱们出城,人命关天,要尽快!”

语罢,撞见王冕愕怔的眼神,叶筠适才觉得自己话辞不太对,又斟酌了片刻,忍住急灼之色,临时改了口,淡淡挥了挥怀中的玉骨阔扇,漫不经心调笑道:“本少爷想看看那死小子被折腾成了什么样,就怕一帮莽夫出手重了,回头老爷子拿我是问,本少爷就拿你们出去顶罪!”

王冕瘆然,觉得自家爷说得有理,虽说二少爷那贱命硬得很,但折了腿,淌着血,在如此侵骨蚀肌的冻夜里,加之山有狼群,饶是个左牵黄右擎苍的九尺大汉,也消受不住。

再说了,温廷舜怎么着也是条人命,还是崇国公府的少爷,虽是庶出,但地位也是不低的。

伴随着马蹄声碎,华盖马车挑着风气灯,穿过繁华街市与苍冽风雪,大邺经济高度开化,夜中并无宵禁之制,那巡检司与皇城司至多会申斥数句,温廷安亮出了彰显身份的铭牌,城郭设卡之地,处处畅通无阻,不消半个时辰,便出城而去。

夜色往着深处走,风声如百鬼哭啸,声声砸在叶筠心头,搴开帘子一角,她发现郊野山道处的雪势,愈发凛冽,少时,还没来得及进山,王冕便说马车车轱辘陷在了石泥坑里,无法行进,雪实在是太烈了。

这般下去,别说救回温廷舜,连她自个儿都泥菩萨过河,自身难保。

叶筠咬了咬牙,伸头是一刀,缩脖子也是一刀,横竖都是个死,眼下只能放手一搏。

她拢紧了毛氅,正要下马车,忽然看到了滂沱的风雪里,蓦然出现了一道挑灯的男子身影,深一脚浅一脚,朝着马车的方向走过来。

男人峻挺若裁的面容,逐渐在寂夜里浮显,那是原书男主沈云升,他的面容继承了玉面书生的温润纯和,身上却着猎户贯穿的粗褐布衣,腰际挂着一柄古拙朴刀,空置的一手拎着放了血的野白兔,行止豁达凌厉,身量峻挺轩昂,看着远高出她一头。

男人端的是文武双全,这般一张旷放清隽的容颜,以及峻挺的身影,俱是在长夜里入了画。

沈云升显然是刚觅食回来。

叶筠一颗心高高悬着,复又落了地,她还以为沈云升救回了温廷舜。

她忽然发现自己撞上了伦理两难。

雪势过猛,她一个人根本闯不过去,此情此景,可以选择向沈云升求助,两人一同去救温廷舜,可是,万一原剧情没发生改变,她最终还是被温廷舜抽筋扒皮,可该怎么办?

选择单枪匹马一人解救,但能否顺遂寻到并解救人,自己能否保命,这都是未知的。

冷凉的雪沫子,顺着风声滑入叶筠后颈处的大氅绣衣,她两只手袖了袖,深深抄在衣袂里,后头王冕正撑着雪篷,忧心劝说她回府。

今夜是个分水岭,叶筠需要作出抉择。

两番权衡后,温廷安冒着彻骨的风雪,挑住长灯,直直行至沈云升前,烛火在夤夜里荡来晃去,她的心亦是跳得又快又急,王冕劝解主子不得,只好兜着雪篷跟随前去。

沈云升自然也看到主仆二人,一豆澄黄的灯火间,映着少年纤瘦修直的身影,此人眉眸与指根,一并遭大雪冻得晕红,身板却挺得无比俏直,惹目的紫衣罩身,显得有几分簪缨子弟的英魄。

温廷安先是自报家门,再是道清来意:“家弟遭了歹人算计,眼下正困于深山冷谷之中,而我此行来得匆促,只捎了名随扈,不知大哥行猎时是否看到了家弟,若能提供线索一二,我定当重金酬谢。”

王冕不可置信地看了主子一眼,大少爷自己犯下的祸儿,轻描淡写借了一个莫须有的歹人,便将自己的罪咎摘得干干净净,太厉害了,再者,大少爷何时对外人说话,变得如此咬文嚼字了?

沈云升对温家有深刻印象,洛阳城内的钟鸣鼎食之家,更是名副其实的科举大族,崇国公府往上历数三代,皆是名留青史的宰臣卿相,极为受远亲近邻的敬重。自幼时起,他便听老父念叨过,老国公爷温青松是大邺开国重臣,是朝中的右党,颇受官家与东宫器重,虽说近年以来温氏渐有式微之势,若他能高中金榜,被崇国公相中,当个倒插门的赘婿,那今后求仕之路,将是一片光明坦途。

沈云升对这番话生了厌离之心,读书是为了继绝学,为了开太平,为官是为了治世,为了民生,他骨子清傲,怎么能与那些纨绔子弟为伍?

眼前人还是崇国公府的嫡长孙,沈云升沉寂地看了温廷安一眼,少年斯文俊雅,没有预想中的纨绔习气,沈云升信手将野兔子往腰后一掼,背过身去,摸出一壶热酒,灌了喉咙,接着朝着风气灯吐去,趁着灯火盛明,他一边朝着来途走,扶稳斗笠,一边淡声道:“酬金什么的就免了,这峨山我摩挲过一遍,你们跟紧了。”

温廷安舒一口气,雅声言谢,捏紧了灯杆跟在他身后,王冕附在旁侧,面露嫌色,低声不悦地咕哝道:“这人是从南下庳湿之地来的罢,话有乡腔,衣着破旧,举止还如此粗鲁,那手没濯过,便直接将死畜生往衣后一束,真是脏死了,农门来的土鳖,就是如此没教养……”

温廷安拿起折扇,不轻不重敲了王冕脑袋一下,王冕哎哟了声,刚想说话,却看见主子收敛了笑意的寂眸,“嘴不会说话,就缝上。”

王冕委屈道:“少爷,本来就是嘛,那个姓沈的,看起来不尊重您,长得也不像什么好人,万一他把咱们拐到大山坳可该怎么办?”

温廷安眉心紧蹙,却是失笑:“不大可能的,人家是秀才出身,腹有诗书气自华,你切不可管中窥豹,以貌取人。”

更要紧地是,沈云升可是三个月后的新科状元郎,十年寒窗苦读,一举成名天下知,登马游京之时,都快被无数女子的香帕淹没了,诸多达官贵族榜下捉他为婿,争得头破血流。而沈云升高中之时,恰是她温廷安灾厄的开始。

甫思及此,温廷安整个人复又揪急起来,心脏如被热油闷烤,一心想着快些寻着温廷舜,想事之时,没发觉一直在前头探路的沈云升,凝了她一眼。

一行三人沿着雪道进入深谷,山道崎岖陡峭,温廷安蹚着厚达半尺的雪,寻溯着原书记忆,步出一二里,跟着沈云升约莫一刻钟,弯弯绕绕,终于寻到一处隐秘的岩洞里,洞窟上的雪,溅有血沫子。

沈云升摸出火折子,温热火光在洞穴里,撬开了一片湿重沉闷的晦暗,将洞内的景致照彻得一览无余。

仅一眼,温廷安悉身的血液,凝冻住了。

洞内弥漫着腥稠的血腥气息,晕厥在血滩之上的少年,象征身份的一鼎玉冠,被人践踏成了破铜碎铁,发丝泼墨似的凌乱,搅缠在冰冷的地上,原是象牙白的束带绸衣上,尽是触目惊心的血污,衣袍下裾处,他的双腿以一种畸形的姿势扭在一边,可以想象得到,那一帮打手,下了多重的狠手。

与身上狼狈反衬的是,温廷舜的皮相极好,面皎皎若中秋之月,眉鬓硬朗若松山之雪,五官似是经过天人精雕巧琢,寻不出一丝一毫的瑕疵,看着煞是养眼,不过,他的骨相带了些沉鸷之气,眉心和唇角处,都攒着一股冷野与狠劲,尤其是额庭处捱到的血色刀疤,显出三两分骇人的戾色,让人倍觉畏意,不大好相处的感觉。

非要做个譬喻的话,沈云升是扶疏的松,高旷疏逸,那么温廷舜便是潦烈的火,尽是疯狠,两人气质全然不一样。

见到温廷舜这般惨状,温廷安身子不受控地发颤,竭力让自己冷静下来,她蹲住身子,先在他脖颈处的脉搏拭了一下,脉象越来越弱了,她的手又轻轻覆在额庭处,他体温低得厉害,正发着高烧,身体又冷又僵又硬,庶几与冰坨无异。

温廷安将毛氅罩在了温廷舜身上,将其裹得严严实实,王冕本欲来抬人,却被她劝阻了,温廷安平和地看向沈云升:“沈大哥,能再帮帮忙吗?”

她与王冕皆不通医理,而沈云升的老父是庆州地县府衙一带的老中医,对医治腿骨很有造诣,沈云升幼时被逼着背过《黄帝内经》与《伤寒杂病论》,也接触过像温廷舜这种遭际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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