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9节(1 / 2)
一百三十一 包拯才是最受宠的
“要是当官的都能像包大人一样铁面无私, 公正廉明该有多好?”
听着百姓们对好官的期待,一个瘸腿男人不屑道:“别想了,这样的好官能有几个?要是当官都能这样, 这包青天也不会这么出名了。”
就是因为少所以名气才大。
当官的能有几个是不贪的呢?
宋仁宗时期
沉默,沉默,沉默是今日的朝堂。
众人眼神不由自主往包拯身上瞟, 嘶, 这书是谁写的,都快把包拯写成神了,太师可是当朝正一品,从四品也敢跟太师这么说话,这是以下犯上啊!
而且龙虎狗三口铡刀,上至皇亲,下至黎民百姓都可先斩后奏,有一说一, 恐怕官家都没有这个权力。
官家的圣旨必须要经过中书门下和枢密院, 中书门下和枢密院在接到皇帝的圣旨后也要参照前后敕令, 审度可否, 再经过付录门下省审读,才能颁发。
包拯这个先斩后奏,还掩门拒圣旨,对圣旨不管不顾非要处死犯人的行为, 就离谱。
官家要真对一个臣子宠信至此,先皇的棺材板都要按不住了。
还有!开封府尹位置特殊, 根本不可能让臣子担任,开封府尹基本等于太子位,怎么可能会让臣子担任。
包拯那是权知开封府!!最多相当于开封知府, 只能管管经济创收什么的,其他的兵马调动,想都不要想。
写这本书的到底有没有了解过宋朝的官员制度啊!?就瞎写。
他们随便写写都能比这强好吧。
想到这里,众人心中一动,他们干嘛不自己写呢,连包拯都能化身文曲星,名留青史不说,更是家喻户晓,无人不知。
要是他们自己写自己,让子孙一代一代传下去,将来未必不能达到包拯的高度。
包拯本人被看得有些不自在,不过心里却有些暗爽。
要不是不合时宜,他都想喊一声“好一个有公无私,有法无情。”
这很符合他当官的初衷,为民请命,造福一方。
可惜人力有穷,很多事情,都不是他一个人就能做到的。
包拯是爽了,但庞籍心里堵得慌,道理他都懂,但书中的反派能改个名,别叫庞吉了吗?
赵祯已经不想说话了。
尚方宝剑,如朕亲临;御赐铡刀,如朕亲临;御赐印信,如先皇亲临。
呵呵。
有这么多可以代替皇权的东西还要他这个官家做什么?
简直离谱。
大秦
秦始皇难得赞赏道:“彩!”
好一个有公无私,有法无情,这样的人才简直就是为大秦量身定做。
怎么就跑到尚儒的宋朝去了呢?应该来他的大秦才是。
秦始皇无比可惜地摇了摇头,目光转向自己的大臣们,“众卿可看到了‘法’的魅力?”
提到‘法’,出身法家的李斯瞬间支棱起来了,一改往日的兢兢战战,躬身道:“陛下远见,以法治国可清吏治,可正朝纲……”
朝臣们听着李斯洋洋洒洒夸了一通法家思想的好处,以及狂吹秦始皇彩虹屁,众人:“……”马屁精。
但秦始皇显然很受用,他看着李斯满意地点了点头,还是李斯好用,“天幕这次说的故事很不错,趁着这股东风,把新编的律颁发下去,务必要讲解清楚每一条秦律存在的好处。”
没错!就是好处!过去黔首们只看到秦律严苛,却看不到秦律存在的必要性。
新秦律删了不少内容,废除了不少刑罚,比原来的秦律宽容,加上天幕背书,一定能被黔首接受。
公元前120年,汉武帝时期
无论是文臣还是武将都狠狠羡慕包拯的待遇,三口铡刀啊!上至皇亲,下至平民百姓都能铡,这是多么大的权力。
原以为卫霍已经很受陛下的宠信了,没想到一山还有一山高。
和三口铡刀相比,卫霍的恩宠算什么。
如果他们也有三口铡刀,他们也能做一个不畏权贵,为民请命的好官。
没有三口铡刀,尚方宝剑也行啊。
汉朝也有尚方宝剑,不过并没有什么先斩后奏的权力,只是尚方令、尚方丞为陛下制作的御前刀剑罢了。
由于锋锐无比,利可斩马,也称为“斩马剑”。
和后世如陛下亲临、可先斩后奏的“尚方宝剑”差远了。
这宋朝的臣子怎么过得这么舒服呢?
对了,宋朝还有不杀士大夫的规矩(宋朝之前的士大夫并不单指文官、读书人,在汉朝所有官吏都是士大夫),可太幸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