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8章(2 / 2)
所以,郑容开的千字五千,已经是行业里金字塔顶的价格了。
话是这么说了,不过,云峰比较特殊。
《诛仙》和《鬼吹灯》大火,创造出震惊整个网文界的一百万首订和一百五十万首订,从而使得【跨界天王】这个作者id,成为了畅销的代名词。
郑容闻言,触发了被动技能“踢皮球”,问道:“那您觉得多少合适?”
云峰可不怕“打太极”、“踢皮球”一类的惯用谈话伎俩,直截了当的道:“千字两万五。”
一下给打了个五折,够厚道吧。
只听郑容爽快的道:“成交。”
云峰:“……”
怎么感觉不太对,是价格开低了?
以千字两万五来算,一本二十万字的小说,总价为五十万块钱。
好像,真的不多……
能反悔吗?
云峰吸了一口气,顿时沉默了。
这个价格不低了,至少对于郑容来说,是对《猫眼》和《镖人》两本小说所能承受的最高价格了。
为什么不再砍砍价?
郑容确实有想过,但一瞬之间,就做了决定。
他们小说月报在有小说连载的杂志社中,就排在个中游,竞争力肯定是不如上游那几家大杂志社,担心一犹豫就与《猫眼》和《镖人》失之交臂了。
于是,他趁热打铁道:“不知道您今天有没有时间,我们约个地方把合同签了,您看如何?”
“额……”云峰眼珠子骨碌一转,道:“今天啊,今天我刚好要回家,准备动身前往高铁站了。”
郑容忙不迭的道:“那您的邮箱号是多少,我把电子合同发给您。”
对哦,忘了这茬。
云峰苦笑连连。
不过转念一想,其实千字两万五也差不多了。
一般来说,大部小说在杂志上连载,目的是为了之后的图书出版做宣传。
也就是小说在杂志上连载之前,作者早就和杂志社签好了出版合同,最终目的是出版,运营版权,而不是单纯的让小说在杂志上连载。
当然了,像是一些规模不是很大的杂志社,资金有限,就只做杂志,没有图书出版的能力,那就会是用支付稿费的方式购小说的一次性发表权,而不独占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