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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凭什么要我拯救他(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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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他点了点烟灰。

崇岭笑了笑:“他和一个看着像是他妹妹的女孩子,正在首饰店里挑戒指,应当是在选送给您的礼物。恭喜您,路总。不过我好像破坏了一个浪漫的小惊喜。”

“……”

路远琛的心顿时沉了下去。

楚赫是他三个月前,在一个私人酒会上认识的。对方家境还算可以,外形条件和气质谈吐也很不错。两人认识没多久,楚赫便向路远琛表白了。

一开始路远琛对他并不感冒,私家侦探的调查也表明,对方其实是个实打实的直男,只有过女朋友。直男来追求一个男人,其中显然有诈。但许是孤独了太久,他最后还是默许了楚赫留在自己的身边。

路远琛喜欢男人,眼光又高,是以从未谈过恋爱。楚赫的甜言蜜语,和时不时冒出来的小浪漫,让他还算是受用。然而,感情经历的匮乏,让路远琛并不知道该给楚赫什么当做还礼。

好在,钱和车之类名贵的礼物,已足够让楚赫满意。每每楚赫有些冷淡,只要路远琛拿出这些东西,他就会露出笑容,再度说起那些甜言蜜语。

这一次的宴会,路远琛花了很多心思,本是为了和楚赫正式交往做铺垫。却不想突然出现了一个崇岭。

他早就和楚赫说过,自己不喜欢乱七八糟的小首饰,要戴只会戴结婚戒指。楚赫也答应了。

崇岭所看到的……楚赫所买的那个礼物,恐怕根本也不是送给自己的。

像是他妹妹的女孩子?

楚家一共两个儿子,哪来的妹妹!

尽管知道楚赫大概率不是真心实意的喜欢自己,但没人喜欢被背叛的感觉。

心情一时糟糕透顶。

但明面上,路远琛也不可能把情绪暴露给一个今天才认识的人。

“多谢你告诉我,”路远琛点了点烟灰,转移了话题,“你的工作能力很强,虽然不是挖角,不过等有空,可以一起吃个饭。”

路总心高气傲,寻常人等皆不放在眼里,肯出言请一个小小的项目组长吃饭,已经是给了天大的面子。

他说完这句话后,便等着崇岭表态,不过,在他心里,这句话是不可能得到除了“答应”以外的回答的。路家抛出来的橄榄枝,明眼人都知道有多大的含金量,怎么可能被拒绝?

路远琛将烟咬在齿间,低头在怀里摸索了一下,准备递出自己的名片。却不想楚赫的声音,竟在这时响起:“远琛?”

路远琛的动作顿住。

一张薄薄的名片,在口袋里被他捏在食指拇指之间,犹豫着,半响没有递出。

他并没有发现,崇岭的神情在他动作迟疑的那一刻,便变得十分的不好看。

“远琛。”

楚赫走近了。

路远琛到底是放开了口袋里的那张名片,他动了动嘴唇,想说什么,却听一阵手机铃声突兀地响起。

崇岭接起电话,先是“喂”了一声,旋即皱起眉,有些无奈道:“那个问题刚刚小李已经打电话和我说过了。我这就回公司……”

电话那头的问题,显然不是三言两语能说完的。崇岭一边打电话,一边看向路远琛,以及已经走到了路远琛身后的楚赫。

他抱歉的笑了笑,对着他们点了点头:“不好意思,工作电话。”

路远琛道:“没事。”

崇岭转过身,沿着路朝外走去,他低头讲电话,并在路过一个垃圾桶的时候,将烟蒂丢了进去。

一直到他离开,路远琛才意识到,自己方才的那个邀约,并没有得到崇岭的回答。

没有交换联系,没有故作暧昧的对话,对着自己的主动,更是连一点多余的热情都没显现。

崇岭对他,是真的一点其他的意思都没有,别说其他的意思,就连大部分人都会有的,看准了他路家继承人名头,与他套近乎拉关系的想法都没有。

这人就这么走了。

可能之后,再也不会遇见了。

路远琛的心中浮现出一抹说不清道不明的失落。

“他是谁?”楚赫这时开口问道。

路远琛淡淡道:“工作上的朋友,上次和贺氏的合作案,就是他负责的。”

楚赫看向崇岭早已远去的背影,眼里浮现出警觉。他不想多谈这人,转而笑道:“对了,远琛,你之前不是说今天宴会后,有话想和我说吗?”

路远琛想到崇岭方才对自己说的那些话,面色微冷。他不会听信谁的一面之词,但也不会全然不信。原本的打算,看来不得不取消了。至于还要不要继续,得看私家侦探的调查结果。

“哦,没什么。”路远琛掐灭了烟:“忘了,等我想起来,再和你说吧。”

--

离开了奢华的酒会,崇岭扫了辆共享单车。他是靠工资吃饭的,每个月要交房租水电费等等等等,交完了还要吃饭,他又是个享乐主义,没多少存款,这次为了接近路远琛打点了一堆人,现在身上已凑不出一百块钱,打车都打不起,只好骑共享单车。

骑到一半,他忽然停在路边,摸出烟点了一根,一边抽一边低低的骂了一句。

他觉得自己脑子可能出了点毛病,大概是死过一次的原因吧。

怎么说呢。

他对路远琛喜欢楚赫这件事,感到非常非常的不满。

崇岭死之前,身边是从来不缺女人的,当然,现在也一样。虽然房子车子和钱,要什么他没什么,但崇岭毕竟有一副天妒人怨的俊美皮囊,以及一张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嘴巴。

他本就只是和人家玩玩,人家也只是和他玩玩,所以有脸和情商,就已能轻松的撩到所有他有兴趣的对象了。

也正因为只是玩玩,对方和他分手,或者给他戴点绿帽子什么的,崇岭也完全不在乎,发现了直接分手就是,反正他永远不缺下一个。

从没尝过什么叫“嫉妒”和“占有欲”,他也一度以为这种感情和他无缘。

可刚刚,看到楚赫把手放到路远琛肩上,还有因为楚赫的声音、而放弃了给自己联系方式的路远琛,崇岭就觉得不爽。

可他又有什么不爽的呢?他和路远琛,今天只是第一次见面,第一次说话,刚刚知道彼此的名字,连联系方式都没有。楚赫和路远琛,才是即将要交往的、众人都承认的一对。

等一支烟抽完,崇岭冷静了一点,理智重新运作,他才意识到,可能是因为从一开始,他就把路远琛当成了自己的人。因为他是他的任务对象,而在崇岭的计划里,路远琛迟早会喜欢上自己,变成自己的男朋友。

所以才……

“不要!不要!”

一旁人行道上传来小孩的哭喊,崇岭侧过脸,只见一个五六岁的小孩,正抱着一只布娃娃大哭大闹:“你都答应了会把宝宝熊送给我,那它就是我的了!”

小孩的母亲站在旁边,有点尴尬:“小乖,但小熊本来是哥哥的东西呀。”

“我不管!我说了它是我的,它就是我的,那就谁都不准碰!”小孩紧紧地把布娃娃抱在怀里:“哥哥尤其不准碰!不然他就又把宝宝熊抢回去了!”

周围的行人发出善意的笑声。而崇岭神情几变,莫名感觉自己和这个小孩子比起来,好像也强不到哪里去,摸了摸鼻子,掐灭烟,骑着共享单车溜了。

--

两天后,董事长办公室里,路远琛看着手上私家侦探交上来的资料,食指在桌子上敲动着,面上阴沉,心情显而易见的不愉快。

经过调查,那天崇岭看见的,和楚赫在首饰店内同进同出的女人,果然是楚赫的情人。而楚赫那天迟到的原因,根本也就不是什么堵车,而是和这女人在酒店待了太久,才耽误了时候。

这个私家侦探很有职业精神,不仅调查了这么多,还朝那女人打听了一下楚赫的事。如此才知道,楚赫和她已经来往了足足两年,哪怕楚赫向路远琛告白后,他们两也没有断过。

路远琛放下手里的资料,胸膛起伏几下,强忍着怒气拿起了手机。

他不会特意调查这种事情,但不代表他喜欢被骗。

这时,桌上的内线电话响起。

是云秘书。

“路总,”云秘书道:“小贺总已经到了。”

路远琛这才想起自己今天和贺凡有约,上次的合作案让两方都赚得盆满钵满,因此第二次合作来得格外快。他只好暂且压下怒气,理了理衣服,走向会客室。

会客室里,贺凡和几个助理已在里面等着了,路远琛与他们挨个握手,并在对面的沙发上坐下。

贺凡却在这时道:“稍等一下,路总,还有个人去洗手间了,等会儿才到。”

路远琛道:“不急。”

心里却隐约的有了某个猜测,好似有感应一般,脑海深处,浮现出了那天午后,一个站在细碎树荫下抽烟的身影。

崇岭。

两个字落入他的心中,奇迹一般平息了路远琛的怒火。他转头看向会客室的门,盯着门把手看了一会儿,又觉得此举显得自己太期待,于是又收回了视线。

只是接下来和贺凡的交谈,他都有几分心不在焉。

“不好意思,”约摸过了三四分钟,崇岭果然推门走了进来,“我来迟了,大家久等了。路总,您好,耽误您的时间了。”

他今天换了套亚麻色休闲西装,衣服本身不是什么好衣服,却因为穿衣服的人是个实打实的衣服架子,看起来与杂志上的高定也没多大差距。一头黑发被简单的打理过,左耳上,一枚耳钉闪闪发亮。

上次路远琛在楚赫面前收起名片的行为,对崇岭而言,无疑是微妙的“一败”。因此,这一次他特地更专心的打扮了自己,还喷了淡淡的男士香水,整个人宛如一只开屏的孔雀,刚刚从洗手间到会客室的一段路,已吸引了不少员工的目光,还有人觉得他是公司新签约的艺人,想找他要合影和签名。

这下总能迷到你了吧。

崇岭如此想着,反手关上了会客室的门,对上路远琛的视线,朝他一笑。路过时,还不经意地抬了一下手腕,以便对方能更好的闻到自己身上的香水味。

妈的,以前他可从来没这么绞尽脑汁过。崇岭感觉自己现在简直像是个勾引男人的狐狸精。

好在效果的确非常不错,路远琛的视线一直定定地跟在他身上,直到对座的贺凡发出两声咳嗽,路远琛才回过神,低下头,为了掩饰乱麻般的心情,胡乱的翻了两下手里的文件。

人全都到齐,崇岭开始尽职尽责地介绍方案。他的业务能力相当出色,介绍方案时用词简练,分毫不怯场,面对提问,也能很快给出最准确的答复。

等签完合同,路远琛对崇岭的欣赏,又更多了一点。

人或多或少都是有慕强心理的。比起蠢笨愚昧的,路远琛自然更喜欢聪明有才华的。

众人收拾东西,随意聊天的时候,路远琛伸手拿桌上圆珠笔的手,不小心的与崇岭的碰到了一起。

他下意识抬起头,却见崇岭正微笑的看着他,目光好似从来都落在他的身上,不曾移开过。

咚。

咚咚。

路远琛的心跳加快,一股滚烫的情感流入了他的胸腔,令他一时有点慌神。只因这感觉实在太陌生了,哪怕和楚赫在一起的时候,他也从来没体验过。

“路总。”崇岭低声,像是说悄悄话一样道:“一起喝杯咖啡吗?”

不行。

他接下来还有工作没处理,等会儿还要抽空出来,打电话给楚赫讨要解释。

崇岭的手指,却在这个时候,轻轻的在他的手指上蹭了一下。

路远琛忽然就忘了自己脑子里刚刚在想什么了。

他收回手,拿起桌上的茶杯喝了一口,然后,才低声道:“……行。”

公司一楼的休息区,崇岭拿着两个一次性纸杯,站在自助咖啡机前,按下了“拿铁”的按钮。

毕竟是娱乐公司,来来往往的员工里不乏长相优越的男女,饶是如此,崇岭仍是其中最突出最显眼的那一个。

可惜他现在心情不大好,抿着唇,眉头微蹙着,盯着咖啡机,有种苦大仇深的感觉。

他刚刚邀请路远琛时做出的那个手指摩挲的小动作,已在彼此只有两面之缘的关系基础上,将暧昧的线绷到了极致。毕竟,以路远琛二十四五都还没谈过恋爱的脾气性格,崇岭估计他也不会喜欢一上来就表现得太明显太热情的人。

只是……

把地点选在怎么看都不适合谈话的公司休息区,这个行为,无论怎么看,崇岭都感觉路远琛是在和自己划清界限。

可如果是这样,他又为什么要答应自己的邀约呢?

滴滴。咖啡机发出提示音。崇岭拿起两杯咖啡,转过身时,脸上的神情已变回了笑容。

路远琛坐在靠窗的位置上,正在低头看杂志。透过一旁的落地玻璃,可以看见车水马龙的街道,路上的行人或光鲜亮丽,或行色匆匆,皆是这城市间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阳光洒下,落在路远琛的身上,令他整个人的轮廓都变得温柔起来。

崇岭走过去的脚步顿了一下。

哪怕用宽容的标准去看,路远琛的脸也不能算是特别帅的那种。可常年养尊处优、站在他人触及不到的高位,那种谈吐举止中自然而然带着的上位者气质,就已足够让他卓尔不群。

他低着头,在温暖的阳光之中,翻过了手上杂志的一页。身上黑色西装笔挺工整,不见一丝褶皱,皮鞋更是被擦得锃亮,几乎反光。

崇岭实在很难想象,这么一个男人,竟和那天自己在幻境中看到的那个拿着斩骨刀、几近疯魔的男人是同一个人。

命运实在是种太可怕的东西。

他走到了路远琛对面的空位上坐下,将手中的咖啡递了过去。

路远琛接过咖啡:“谢谢。”

崇岭笑了笑。

他很清楚,之前自己“无意”告诉路远琛的,有关楚赫的事,已经发挥了它该有的作用。正因如此,他今天才会邀请路远琛过来喝咖啡。

喝咖啡是借口,拉近关系才是真正的目的。

大家都是成年人了,很多事情其实都有一套不用言说的潜规则。比如,路远琛喜欢男人,而崇岭刚好是个年轻帅气的男人,他告诉了路远琛他的“未婚夫”出轨了,他用手指暧昧地蹭路远琛的手,他邀请路远琛出来喝咖啡。

而路远琛同意了。

虽然没有明说,但这个点头同意,不正代表着路远琛同意了他的接近,默许了两人的关系可以变得更近吗?

所以地点最后定在公司一楼,而不是对面那家环境安静的文艺咖啡店的时候,崇岭才会有点无语,并且,不确定自己还该不该继续进攻。

路远琛到底是在接受,还是在委婉的拒绝?两边都挺像的。

搞不太明白这个人。

“路总,”崇岭状似无意的扫了眼路远琛的手指,笑着道:“看来,您未婚夫为您准备的惊喜,还没有传达到您的手上。”

路远琛的手指下意识地缩了一下。他被这句话提醒了自己所遭受的背叛,心情瞬间跌了下去。

他面无表情道:“好像是的。”

几声低笑传来。

路远琛撩起眼帘,只见坐在自己对面的男人托着腮,那双漆黑的眸子在阳光下,显出了淡淡的褐色,十分漂亮。他专注地看着他,笑吟吟的,姿态很放松,很随意,微微向前的身体,又透出几分亲昵的意味。

于是路远琛再一次意识到,自己好像不太能抵抗得了这张脸。

路远琛一直有自己是个颜控的自觉,但他也不是个只看脸的人。他和谁在一起,不是为了床上的感官体验,否则也不会单身到现在了。

他故作平静:“笑什么?”

崇岭微笑着道:“路总,您的脖子上的是胎记吗?”

路远琛摸了摸自己颈侧。

“不是胎记,”路远琛道:“是小时候落下的疤。”

他的指腹在那条疤痕上划过,还有隐约的凸起感残留。

崇岭说:“当时一定很疼。”

路远琛道:“还好。”

他低头喝了口咖啡,没看崇岭,却也好像能感觉到男人的视线落在自己的颈侧。

上次在宴会上的时候,路远琛是真的以为崇岭对自己没有暧昧的意思,但今天在公司里再一次见面,崇岭的态度,好像又完全不是那么一回事。

坦诚的说。

路远琛并非完全没有心动。

他身居上位,手腕雷霆,掌控欲也强,其他人自然都觉得他更喜欢那种对他百依百顺的伴侣。但路远琛很清楚,自己是个纯0,自然也有慕强的一面。

楚赫那种满嘴甜言蜜语,说什么答应什么,时不时还撒个娇要他哄的类型,路远琛不是不能接受。但内心深处,他还是更喜欢有主见、处事从容、个人能力强的男人。

比如崇岭。

路远琛和楚赫并没有正式交往,楚赫还背着他出去搞了女人,现在一个更好的选择、一个完全合他心意的男人就在面前,不接受才是傻子。

却又犹豫不决。

不止是上一段压根没开始的感情还乱七八糟的没理清的原因,更多的还是,他不是个能轻易信任别人的人。像楚赫那种感情上听之任之,处于“弱势”方,给钱给车就能换来情绪价值的男人,路远琛会觉得一切都处于自己的掌控之中,让他留在自己身边,也不会有什么压力。

因为他压根没打算向楚赫坦诚自己的弱点,从楚赫身上得到安全感,希望被包容接纳之类的想法,更是从未有过。

可面对崇岭,却完全不是那么一回事。

路远琛没谈过恋爱,唯一一段快要成了的,也已经被现实所打碎。情感经历的缺失,让他此时无法用语言去形容心中复杂的感觉,甚至连分辨清楚都做不到。

咖啡机做出来的拿铁并不好喝,不过路远琛还是喝完了。

放下一次性纸杯后,他听见崇岭问:“您上次说,有空一起吃个饭,这句话现在还算数吗?”

路远琛:“……”

路远琛与崇岭对视。

许是这场交谈与公务无关的缘故,崇岭看起来比在会客室里放松了许多,阳光下,他的睫毛好似都会发光。他唇角噙着笑,一手托腮,一手握着杯子,修长的食指在杯沿上打着转。

旁边还有很多人在偷偷地打量他们。

“答应他,和他吃饭,与他独处。”一个声音在路远琛的脑海里说:“这个男人从头到脚都是你喜欢的模样,比那个背叛了你的楚赫好了不知多少倍,而且,他看起来也对你有意思,你还有什么可犹豫的?”

却又有另一个声音冷冷的说:“你不能接受他,因为一切幸福,终究有一天会走向结束。与其选择一个让你喜欢的人,不如选一个感觉普普通通的人。就连你本不怎么喜欢的楚赫,都能给你带来背叛的痛苦与伤害,若是眼前的人也背叛了你,给你带来的痛苦只会更可怕。只有拒绝得到,你才不会受到伤害。”

……

“抱歉,”路远琛道:“我晚点还有约,下次再说吧。”

哈。

听了这句话,崇岭不由在心底发出一声嗤笑。

他并没有热脸贴别人冷屁股的爱好,若没有任务束缚,他现在会毫不犹豫的起身就走,钻去酒吧里,只消勾勾手指,自然有喜欢他的主动凑过来。

他沉默了一会儿,又扬起了一个笑。

“没事,您忙就好。只是,”崇岭笑着道:“本来还想借机打听一下路总的个人喜好,顺便讨论一下方案的。既然路总等会儿还有事,那我等会就把文件发给您的助理了。”

路远琛怔了一下:“方案?”

崇岭无奈一笑:“和您说实话吧,这次的项目负责人,其实还没定下来是我。您知道的,能者任之,谁能拿出让甲方满意的成品,这个位置才算定下来。这次能来您的公司,也是多亏了上次您多和我说了几句话。”

路远琛抿了下唇,他看了眼手腕上的表盘,却连上面所显示的时间都没能分辨出来。头脑有点乱:“你今天喊我出来喝咖啡,就是为了确认我选择方案的喜好?”

崇岭笑道:“路总,您可是我们的大客户。”

没错,我的所作所为,其实都是为了工作而已。

你不会以为我是喜欢你吧?

自作多情。

崇岭好似要把这四个字烙进路远琛的脑子里一样,微笑着,唇齿张合,吐出疏离客套的话语。

这一次路远琛顿了很久,忽地伸手握住了桌上的一次性纸杯,又在意识到纸杯里的咖啡早就被他喝完后松开了手。

谁都看得出他的慌张和无所适从。

“你用不着这么做。”路远琛道:“你的能力是足够的。”

崇岭看着男人搭在桌边,因尴尬而微微颤抖的手指,被拒绝的不爽总算淡了些。他也不打算把路远琛逼太紧,笑着道:“是我自己也想和路总多说两句话。多谢路总的咖啡,我先走了。”

路远琛抬起头,只见崇岭站起身,整理了一下身上的西装外套,随后朝他笑了一下,说:“再见。”

随后离开,离开前,还没忘了带上桌上的两个一次性纸杯,扔进垃圾箱。

路远琛又在椅子上坐了一会儿,才起身回到自己的办公室。

他离开办公桌前,想的是要给楚赫打个电话,质问他到底是怎么回事。

但现在,他又失去了兴师问罪的兴趣。

现在在路远琛的脑子里环绕来环绕去的,是另一件事:崇岭在会客室里蹭自己手指的动作,原来是不经意的吗?

所以,崇岭果然……不是对自己有意思。

也很正常,虽然同性婚姻两年前已经合法,但同性恋仍是少数群体。崇岭看起来,也并不像喜欢男人。

“叩叩”。

办公室门被敲响,云秘书拿着一沓资料走了进来。

“路总,”云秘书道:“这是小贺总那边给的方案,您看……给您放在哪里合适?”

从她的表情上来看,显然,她对对面的工作效率感到惊讶,刚刚开完会,后脚方案就来了。

路远琛道:“放旁边吧。”

说完,又想起了什么,眉头皱起。

“发来方案的邮箱地址是私人的,还是工作用的?”

云秘书愣了一下,良好的职业素养,让她在理解上司的意图以前,就已经拿出了手机。

她道:“应该是私人的。”

路远琛道:“发给我。”

云秘书点了点头,将邮箱地址传给了路远琛。离开董事长办公室,回到自己的工位上,她才迟迟想起,这个邮箱地址的主人,十有八九是今天那个姗姗来迟的、长得很帅的男人。

--

崇岭打车回了家。之前的奖金发下来了,解了他的燃眉之急,让他出行都能奢侈的使用滴滴打车了。

他坐在后座,一言不发地看着窗外的风景。

他被路远琛拒绝了两次。第一次,路远琛没有给他名片,这算作一次。第二次,就是方才,路远琛拒绝了和他吃饭,尽管这个提议明明就是路远琛自己提出来的。

说不挫败那是假的。

不过,一想到这个任务的报酬,是一次重生的机会,崇岭就又觉得任务对象不好搞是很正常的事情了。

而且,用从前某一任炮友的话来说,钓凯子么,难点是很正常的。

因为是和老总一起出来开会,这会儿就算不去公司,崇岭也不会被记缺勤。他乐得偷这个懒,当然也是因为向来无往不利的风流种子,被同一个人拒绝了两次,有点挂不住面,心情不好,不想去工作。

崇岭看得出路远琛对自己是有心动的。废话,他他妈简直是给路远琛量身定做出来的完美情人。

他就是不理解为什么路远琛要和自己保持距离,实话说,过去的这二十多年里,他也从来没遇见过类似的人和事。在崇岭的想法里,两个成年人,只需要彼此有兴趣,就可以上床做爱了。

他毕竟只是喜欢玩乐,要论正儿八经的情感经历,崇岭和路远琛只能算是半斤八两。

回到狭小的出租屋。

崇岭脱去了西装,将它们仔细的收好在衣柜里,然后打开小电风扇,让它吱呀呀的吹去屋内闷热的气息。

他躺倒在床上,盯着天花板看了一会儿,突然道:“系统。”

蓝色星星浮现在他的视野内。

崇岭问:“你觉得我是哪一步没走对?”

蓝色星星晃了晃:“这个问题只能宿主自己去寻找答案。”

崇岭有些烦躁的翻了个身,又问道:“那天你给我看的,关于路远琛上辈子的结局……我还能看其他的部分吗?”

蓝色星星道:“什么部分?”

“比如……他是怎么和楚赫相处的?”

崇岭捏着鼻子,心不甘情不愿的决定参考一下这位自己根本瞧不起的仁兄,到底是如何和路远琛在一起的。

冰冷的机械音说:“可以。”

于是幻境逐渐地在崇岭面前铺开。

他看见了上一世的路远琛,还有楚赫。他们正在一家餐厅里吃饭。

崇岭耐下心,怀揣着谦虚的态度,准备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的学一点技巧。

结果,整顿饭吃下来,除了楚赫果然是个只会满嘴跑火车的傻逼以外,崇岭是一点儿有用的都没学到。不,别说学到了,就是听,都没听到一句有营养的交谈。

他感觉路远琛也是反应平平的,但偶尔的时候,男人会抬起头,笑一下。

一顿饭吃完,司机送他们两人回家。

这会儿,路远琛和楚赫应当已经是名正言顺的一对了。所以崇岭跟着他们回路远琛的公寓的时候,还犹豫了一下,害怕看到什么辣眼睛的东西。

谁知应该正在热恋期的两人,连亲吻都没有一个,只听见楚赫一张嘴在那儿吧啦些“我爱你”“早睡晚安”“记得梦到我我也会梦到你”之类令人牙酸的废话,然后一转头,什么都没干的跑了。

有系统给的资料,崇岭也猜到了这货其实是个直男,但他万万没想到,楚赫竟然如此的没有服务精神。

崇岭也对男的不怎么感冒,但换了他,怎么也得把路远琛上个十遍八遍的才能心安。毕竟之后要杀了人家的血亲还要薅人家的财产,起码这些基础的服务工作得做好啊。

他如同一道鬼影,跟着路远琛走进了公寓。同时召出了系统,迟疑道:“虽然很荒谬,但……路远琛不会没和楚赫做过吧?”

星星没有回答他,而是插入了一段幻境。

在酒店的房间里,路远琛穿着浴袍,坐在床上,而楚赫坐在他旁边,握着他的手。

崇岭眼角抽了抽,该不会是因为自己问了那个傻逼问题,所以系统准备给他看一场活春宫吧。

谁知道楚赫开口,说的却是:“远琛,我很珍惜你,在我们正式结婚以前,我是不会碰你的。”

崇岭:“……”

傻逼。

男同圈子有多乱,崇岭还是知道一点的。男人都是感官动物,性欲上头,和动物几乎没什么区别。而两个男人在一起,喜不喜欢爱不爱的都是其次的了,最重要的是——做爱够不够爽!

结果这两人竟然在这玩柏拉图?

最让崇岭惊讶的,是路远琛点了点头,竟然也是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好。”

然后楚赫就走了。

眼前发生的一切,对崇岭这个炮友无数的享乐主义者而言,是完全无法理解的。

他几乎是困惑的看着路远琛。

酒店里的陈设渐渐散去了,唱片机发出的乐曲流入耳中,他又回到了路远琛的公寓。

崇岭看见男人在偌大的房子里,慢慢的走了一圈,最后在沙发上坐下,给自己倒了一杯酒。

他就这么安静的喝着。

崇岭趁机在屋子里转了一圈,上次来,他只顾着看路远琛分尸楚赫了,还没顾得上打量着屋子里的陈设。

一看才发现,这房子大归大,装修的也很时尚,偏偏就是没有人气儿。

没有随意乱放的衣服,没有零食,没有照片,没有书,没有景观植物,没有任何一点儿生活气息或与生活情趣有关的东西。

崇岭看完了,又回到客厅。路远琛已经在喝第二杯酒了。

有点无聊。

崇岭问:“能快进吗?”

系统很快地给了他这个权限。

于是崇岭快速地浏览了一遍路远琛的日常,最后发现,这真是个很无聊的男人。

却也是个很孤独的男人。每天路远琛坐在沙发上,独自喝酒的时候,那种孤独又寂寞、仿佛独身一人走在黑暗之中的感觉,简直能将崇岭这个看客也一并吞噬。

以至于后来,楚赫出现,再说起那些脑瘫又油腻的话的时候,崇岭甚至都有点能接受了。

比起忍耐那种安静到让人发疯的孤独,他更愿意接受一个傻逼在那儿不停地说话。

最后退出幻境,回到出租屋里,崇岭心中的困惑非但没有减小,还扩得更大了。

他已经明白了路远琛会和楚赫在一起的理由,无非是缺爱而已。

上一世,自己不在,所以路远琛选了楚赫。行。

这一世——崇岭不是自恋,自己明显比楚赫合适太多。楚赫又已经出轨,为什么路远琛还是不选择自己?

崇岭又翻了个身。

又又翻了一个。

一直思考到夜里,崇岭在纯爱方面略显迟钝的大脑终于意识到,他需要给路远琛提供的并不是一场激情四射的性爱,而是一场稳固且充满了安全感的恋爱。

崇岭抓了抓头发。实话说,后者的难度比前者高得多得多,实质接触后,路远琛和资料里那个一见到男人就头脑发昏的恋爱脑根本不同,在他面前,这货完全就是个多疑成性、趋利避害的商人。

算了。麻烦点就麻烦点了。

他关上灯,睡了。

--

接下来的几周,崇岭没有再去找路远琛。

他知道,路远琛需要时间,来把楚赫处理掉。

然后才是自己的出场时机。

好在,等待的时间也不算无聊。和路远琛公司合作的方案最终还是落到了崇岭头上,等这个方案做完,他就能升职了。

尽管没什么事业心,但工资能加点还是很不错的。

“崇岭,”下班前五分钟,隔壁坐着的同事兼好友陈远皓从隔板上方探出个头:“晚上喝一杯不。”

他做了个举杯喝酒的动作,然后朝崇岭坏笑着挤了一下眼睛。

陈远皓也是个风流爱玩的,他和崇岭做邻桌,属于是苍蝇遇上了那什么,标准的臭味相投。平时下了班,也常常一起去酒吧玩。

崇岭算了算,从重生算起,自己已经一个多月没找过女人了。他是个性欲强的,最近全靠手动解决,陈远皓一提,也是有点想了。

但。

他摇了摇头:“不去。”

“哈?”陈远皓眯起眼,用看外星人的眼神盯着崇岭:“哥们儿,你都多久没出来泡过妞了。是有女朋友了,还是……”他隐晦地朝崇岭的裤裆扫了一眼:“还是出了点问题?都是哥们,真要有问题,我给你推荐个老师傅,很专业的。”

崇岭颇为无语的扯了扯嘴角:“真不用,最近……有其他的事。”

陈远皓耸了耸肩,也不勉强:“行吧,那我下班了,拜。”

“拜。”崇岭说。

虽然回绝了陈远皓的邀请,可要说崇岭不想,那绝对是扯淡。早已熟悉情欲滋味的身体一朝清淡下来,想要那股子火熄灭是很困难的事情。

但他也确确实实的不能去。

崇岭很清楚,路远琛如果决定和自己在一起,调查自己是必然的。以前的那些风流韵事,没办法,崇岭无法毁尸灭迹。但至少,他需要做到以后被问起的时候,能挺直胸脯说一句:以前我是很混蛋没错,可自从遇见了你,别人对我而言,就再没有任何吸引力了。

下班。

崇岭扫了辆共享单车,准备去健身房,他需要借助运动消消火。

晚高峰的京城是最热闹的时候,甚至无法单用“热闹”两个字去概括其人多车多的程度了。看见挤满无数干道的车流,在道路上缓慢的行驶,看见街道上的人头攒动,地铁口的人潮,只会让人心中不由自主地产生一个疑问:这个城市是怎么挤下这么多人的?

鲜艳的暖色夕阳,逐渐地染红了天空,也染红了整座城市。

崇岭哼着歌,灵活地穿行在人与车之间。

他心里思考着晚饭的事情,不经意朝街上看了一眼,旋即眯起眼。

这辆停在最前面的黑色保时捷……好像是路远琛的车子啊?

崇岭停下单车,左右看了一圈,最后在一间酒吧前发现了路远琛的身影。

他的这位任务对象总算没穿那套黑色西装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套休闲服,整个人都年轻了不少。

崇岭看着路远琛与旁边一个男人交谈了几句,然后和对方笑着一同走进了酒吧。

崇岭:“……系统。”

蓝色星星只觉得自己这个任务里,出现的频率比以往哪次都多,它现身。

只听崇岭幽幽地问道:“我的头是不是有点绿绿的?”

蓝色星星很智能地理解了崇岭的意思:“宿主,您和任务对象还不是情侣关系。”

崇岭却又觉得那个跟在路远琛旁边的男人似乎有点眼熟,回想了一下,才想起来,对方是路远琛为数不多的好友之一,也是前世路远琛一无所有、杀了楚赫后,给他拨去电话,劝他还有将来的那个人。

崇岭思考了一瞬,还是骑着共享单车离开了。

只不过不是去健身房,而是回了家。十五分钟后,换了一套打扮的崇岭重新出现在酒吧门口,走了进去。

出示身份证后,门口的保安在崇岭的手腕上印下入场券的图案。接着走过一段遮光帘,便来到了一个嘈杂昏暗的狂欢地,烟酒的气息与干冰制造出的氛围烟雾配合得非常出色,暧昧的灯光穿走于人与人之间,四处可以听见大吼大叫的声音与笑闹声。

没人比崇岭更熟悉这个地方,对他而言,来到这里,简直比回了家还要自在。他与衣着暴露的男男女女擦身而过,脸上带着游刃有余的笑,几乎是享受着四面八方投来的视线。

本就是声色场所,外表出彩的人自然占尽了优势。而男人长相帅气,有时甚至比女人还要更惹眼。崇岭白衬衫牛仔裤,稍微抓了个发型,宛如刚刚毕业不久的男大学生。但举手投足间的气势,却不难看出他早已习惯风月场所的从容自得。

从门口到吧台的这一段路,他被不下十个人搭话。有的主动上前,有的则是远远地喊他,问他要不要一起来。

崇岭没给任何人回复,一路走到了吧台。

“来杯马提尼。”崇岭在吧台最中间的位置上坐下,朝酒保笑了一下:“要草莓味的。”

然后,在酒保背身过去以后,他问道:“系统,咱们的任务对象在哪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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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楚的胆子也真是够大,竟然敢骗到你头上来。”

卡座里,路远琛心不在焉地晃着手里的六角杯,看着冰球在里面骨碌碌地打转。

他身旁坐着的,是他的发小,也是他身边走得最近的人,何风良。两家是世交,祖上代代交好,饶是如此,在这个人心叵测、利益至上的圈子里,他们能相处得如此融洽,也是很难得的一件事。

路远琛不喜欢酒吧这种嘈杂喧嚣的环境,相比之下,他宁愿独自坐在自己的沙发里听着唱片喝酒。但他也不愿拂了何风良的好意,他知道,对方是听说了楚赫的事情,特地找自己出来散心的。

何风良喝了口酒,骂了楚赫几句,又看向路远琛,有些忧心忡忡地:“那……你之后打算拿他怎么办?”

正因为从小一起长大,何风良很清楚,路远琛能有一个看得上眼的恋人是多么不容易的一件事。快二十五年了,好不容易出现一个能陪伴在他这位好兄弟身边的男人,结果却是个骗财的王八蛋。

骗财事小,他兄弟受了情伤事大。

何风良想到自己每次失恋,那撕心裂肺的感受,忍不住地将那感觉代入到了路远琛身上。心中更加难受,叹了口气:“要不是咱们都是0,哥们儿就凑合着和你过日子了……”

听了这句话,路远琛终于抬起眼皮:“滚。”

何风良道:“人家一片好心,你也真是不承情。所以呢?你还没回答我,准备拿那姓楚的怎么样?”

路远琛道:“撤销和楚家的所有合作案。”

何风良点了点头,等了一会儿,见路远琛竟然没下文了,立马瞪大了眼睛:“就没了?你给他的那些钱和车子呢?”

“王叔已经去处理了。”路远琛放下酒杯,拿起桌上的酒瓶给自己重新倒满:“放心,我不是什么慈善家。他背叛了我,不可能一点儿代价都不用付出。不过今天,我不想聊他。”

王叔是路家的律师,用了几十年了。何风良本还有些担心路远琛会因为初恋而顾及旧情,难以下手,闻言也放心了许多。虽然还是不太理解,为什么路远琛的态度能如此平静,但还是笑了笑,配合地转移话题:“也是,聊那王八蛋做什么?喝酒喝酒,知道治愈情伤的最好方法是什么吗?”

路远琛看他。

何风良咧嘴一笑:“是一段新的恋情。”

路远琛脑子里忽然浮现出一张俊美无俦的脸。他闭了闭眼,莞尔:“这就是你每段恋情都超不过一年的原因。”

“别骂了别骂了。”何风良无奈摇头,也给自己倒了满满一杯。正喝着,忽然听到旁边传来几声惊呼,还有人大喊“帅哥,喝一杯”,像是有什么大明星出场了一样。

他好奇地抬起头从人群的缝隙里看去,待看清引发惊呼的对象后,也忍不住吹了声口哨。

他推了推路远琛:“我去,太正了,这地方竟然还有这种极品?喂喂喂,快看!”

路远琛兴致缺缺地抬眼,又在看清男人长相的瞬间定住。

他嘴唇微动:“……崇岭?”

“什么?”何风良猛地回头:“你认识他?”

“……”路远琛头脑有点乱,他看着男人从容地从那些男男女女中脱身,走向吧台,显然不是第一次来到这种场所。

这很正常。崇岭是个成年男人,会来酒吧玩乐,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就算喝了酒,再带给女人回家,也没什么稀奇的。

路远琛只是突然有点好奇,究竟什么样的人,会让崇岭想要带回家。

他收回视线:“嗯,工作上认识的。”

“单身吗?”

路远琛想起他们在酒店庭院里的那次聊天:“……嗯。”

“不是,路远琛,你认真的吗?”何风良难以置信道:“这么极品的单身男人就在你身边,你竟然能忍住不出手?你是戒过毒吗?”

路远琛抿了口酒,含糊道:“他对我没意思。”

何风良翻了个白眼:“什么有意思没意思的,感情可以慢慢培养,先拿下再说其他的。”

路远琛微微蹙眉:“你知道,我想要的不只是个能上床做爱的对象。他……不会喜欢我的。”

何风良定定地看着自己的发小,从他的态度中发觉了什么,眯起眼:“你挺中意他的吧?”

路远琛垂眼:“这不重要。”

何风良道:“不是,我的好哥们儿,如果喜欢都不重要,那什么才重要?”

路远琛道:“长久和稳定。”

何风良不屑轻嗤:“难道姓楚的那小子就是个稳定的对象?”

路远琛淡淡道:“至少在楚赫面前,我能保持理智和冷静。对上他……我……”他皱了皱眉,“总是做些不过脑子的事,我不喜欢那样。”

“不过脑子才叫动心。”何风良哼了一声:“路远琛,你就矫情吧。喏,看看,你不敢主动,多得是敢主动的人。继续保持你矫情的态度,说不定你哪天还能收到人家的婚礼邀请函呢。”

路远琛撩起眼皮,只见不远处的吧台,一个穿着短款上衣的白皙少年正端着酒杯,朝吧台旁坐着的崇岭走去。

崇岭正低着头,一边看手机,一边喝酒。那少年走过去,不知对他说了些什么,崇岭便扭过头,对着他笑了一下。

路远琛坐着的位置,刚好在崇岭扭头时,可以看见他的正脸。

少年显然被这个笑容鼓舞了,竟然伸手出去,触摸崇岭的手臂。

路远琛心里一沉。

旁边的何风良还在叨叨:“有时候真不懂你脑子里是怎么想的,我看你谈生意时挺精明的,怎么一到感情上的事儿,就这么犟呢?人一共就活这么久,能遇上几个看得顺眼的?你……”

这些话,他和路远琛絮絮叨叨过不知多少遍。路远琛父母死后,路老爷子紧跟着住了院,那以后,路远琛就总是独来独往的,工作之余,就像个孤独的幽魂。何风良和他关系再好,也只是朋友,他很清楚,路远琛现在最需要的不止是友情,还有一个愿意陪伴在他身边,给他爱和温暖的人。就像一座孤岛,需要一座浮桥,才能与其他大陆连通。

只可惜路远琛就像一头犟驴,不愿恋爱就算了,一谈还选了个纯垃圾。谈了个纯垃圾就算了,谁还没眼瞎的时候呢?可现在眼前这么个大帅哥放着,而且路远琛还亲口承认了中意人家,结果却因为一个荒唐的理由而不愿行动。

妈的。何风良悲伤地想,他的好哥们可能就是一个单身的命。

他朝吧台的方向看了一眼,本以为崇岭会和那少年相谈甚欢,却不想就这么几秒的功夫,那个前去搭话的少年已经走了,而崇岭的视线,也朝他们所在的卡座看了过来。

“他,”何风良精神一振,推了推路远琛:“他这是看到你了?”

路远琛没说话。

他看着崇岭收起手机,端起了吧台上还没喝完的酒,径直朝自己走来。

血液一瞬间涌入了大脑,随着男人一步步走进,思考能力好像也在一步步地消褪。

这种感觉对路远琛而言实在太陌生了。

他情不自禁地开始在脑海里整理他在崇岭面前失态的次数。

几周不见了,那些事竟如此清晰的,每一幕都在他的脑海里保存得当。

第一次,宴会上,他将崇岭错认成想要勾搭自己的男人,威胁要将对方赶出去。

第二次,庭院里,他未经大脑地,就问了崇岭有没有女朋友的事情。

第三次,会客室里,崇岭不经意地触摸了他的手指,他就不假思索地跟着崇岭走了。

第四次,休息区,他误会了崇岭的意图,意料外的自作多情,让他尴尬得大脑一片空白。

桩桩件件,都不应该是他做出来的事情。其实都是些小事,放在成年人的社会里,正常的不能再正常,何风良说他矫情,路远琛承认。但他也的的确确在畏惧这种不受控制的感觉。他甚至有一种直觉,只要自己承认了对崇岭的喜欢,就等同于将另一头系着自己心脏的绳索交到崇岭的手上,这个男人,将成为自己所有感情的支配者。

路远琛不喜欢那种身不由己的感觉。

但刚刚,他发现,他更讨厌看到崇岭和其他人在一起。

崇岭走近了。

“路总。”背着光,他俊美的五官更加深邃,唇角带着笑,眼里有些惊喜的颜色:“好巧,竟然会在这里遇见您。”

又看向何风良:“您好。”

“您好您好,不对,还用什么敬语啊,别弄这么客气。”何风良刚刚远远一眼就被崇岭给惊艳到了,现在近看,那惊艳不仅没消褪,还更上了一层。妈的,这么帅的男人近在眼前,路远琛竟然还不知道把握机会。“相遇就是缘,来来来,一起喝一杯?”

崇岭看了眼一直沉默着面无表情的路远琛:“不会打扰到你们吧。”

何风良也看向路远琛,心想要是人都主动送上门来了,路远琛要还是拒绝,那就真是烂泥扶不上墙了。

好在“烂泥”好像终于开了窍,抬起头:“不会,坐吧。”

崇岭便在路远琛的身边坐下。

卡座很大,沙发也很软,崇岭却刻意坐得离路远琛很近,近到哪怕不去看,也能察觉到身边人的一举一动。

路远琛感觉到了沙发的下陷,故作镇定,拿起旁边的酒单:“你喝什么?”

崇岭玩笑道:“路总请客吗?”

路远琛“嗯”了一声。

崇岭便道:“那就再点一杯和我这个一样的吧。”他点了点自己放在桌上的酒杯,还剩小半的酒液晃了晃:“马提尼,草莓味的。”

路远琛按铃叫来服务生,动作间,余光瞥见崇岭的身子是朝自己这边侧过来的,目光好像也一直停留在自己的身上。

……别自作多情。

别自作多情。

路远琛强迫自己多想想楚赫的事情,以把胸膛里涌动的这股无名的陌生冲动按捺下去。

崇岭却显然完全不理解他的难处,落座后,喝了酒,便一直在和他聊天,说话,逗他喝酒。不过更多时候,路远琛沉默,替他说话的则是何风良。

路远琛只是一个劲地灌酒而已。

事实证明,酒精并不是路远琛的盟友,涌入血液后,反而开始助长他心里的火。

有点上头了。

路远琛抬起手,撑住自己的额头。只听崇岭还在和何风良聊天。

“……路总分手了?”崇岭微微挑起眉,有些讶异,好像闻所未闻:“怎么会?上次我还看见路总的未婚夫在给路总买首饰呢。”

何风良有心助攻发小,闻言不屑道:“什么未婚夫,连交往都没交往呢,你听那些人瞎传。”

崇岭适时地看向路远琛:“这么说来,路总一直都是单身?”

路远琛眯了眯眼。

“嗯。”他道:“我是单身。”

酒意上涌,令他的脖子和额头都有些发烫,而在这热气之间,他看见崇岭朝他笑了笑。

“路总,”男人低声道:“要不要也尝尝我的酒?”

不是不行。

路远琛伸手去按铃,然而在他按下铃以前,崇岭动动手指,已将他喝了一半的酒推了过来。

粉红的酒液在酒杯里轻轻摇晃,男人额发些许散乱,一双狭长的黑眸夹着笑意,专注地看着他,在这昏暗混乱的酒吧内,竟显得那么温柔。

路远琛顿了顿,就算有点醉了,他也知道这个举动有多暧昧。

如果做出这个举动的是其他任何一个人,路远琛都会毫不犹豫地让对方滚蛋。

但这个人是崇岭。

他甚至无法确认,崇岭的本意里,究竟带有多少暧昧的因素。几周前公司休息区里的那一幕还在路远琛的心里不断地重演,提醒他不要再丢人了。

路远琛接过了崇岭递来的酒杯,抵到唇边,浅浅地抿了一口。

有点甜,带着酒精的刺激味道。

……

聊了一会儿,崇岭适时起身,去了一趟洗手间。

他一走,何风良就猛戳路远琛,一通挤眉弄眼。

四杯烈酒,加上那两口马提尼,路远琛已喝得有些晕了,他不耐烦道:“怎么了?”

“还说他对你没意思?”何风良道:“人家明显喜欢你好不好?”

“……不可能。”

何风良道:“你要相信哥们,这么大的地方,人家挨着你坐不说,聊天的时候眼珠子都恨不得长你身上去了。还有那杯酒,妈的,你真感觉不出来,还是在装傻?”

说完,又压低声音:“还以为你真要在姓楚的那歪脖子树上吊死了,结果还有这么一场缘分,把握住啊。”

其实一开始的时候,何风良还没特别地想要撮合他们,崇岭长得是很帅,但帅也不能当饭吃不是?而且长得好得多了去了,单看脸,也不是非谁不可。

但等崇岭坐下聊天后,何风良才从对方的谈吐中发现,这人不是个空壳子,最近几个圈子里为人称道的方案,竟然都出自于对方的手笔,效率与质量之高,简直是个完美的工作机器。

人总是会欣赏真正有能力的人的。何况崇岭不止有能力,还是个会说话且颇具幽默感的人。

长得帅,能力强,情商高,似乎还对自己的发小抱有好感。

何风良无法理解路远琛怎么会不出手。

一个可怕的想法在他脑子里出现,他凑到路远琛耳边:“喂喂,和哥们说实话,你该不会对那个姓楚的还余情未了吧?”

“……”路远琛感觉头越来越晕了:“滚。”

他朝洗手间的方向看了一眼,何风良也感觉有点奇怪,随口说了句:“崇岭呢?怎么还没回来,该不会在洗手间被哪个小妖精缠住了吧……远琛?”

路远琛的大脑彻底转不动了,理智停摆,感性全权接手。

他站起身,径直朝洗手间走去。

洗手间内。

崇岭站在洗手池前,正专心致志地洗手。

半枚白色的药片从他的手指间漏入下水道,消失得无踪无迹。

医院开具的安眠药,效用一般,但和酒叠加在一起就不一样了。所以崇岭只用了半片。

这还是他头一次给人下药,这么下三滥的手法他一向看不上,但……崇岭发誓,他给路远琛下药,不是因为馋人家身子,只是想更快速地拉近彼此的关系,以顺利执行自己的计划。

等会儿路远琛就会睡着,而他的那个叫做何风良的朋友,他已经刷够了好感度,现在一定非常想要撮合他们。自己一回去,何风良肯定会找些借口,让自己送路远琛回家。

有了这次经历,他和路远琛的关系,就能顺利跨过“陌生人”这个阶段了。

灌醉虽然也行,但实话说,就算在幻境里,崇岭都没见过路远琛喝醉的样子,不确定对方的酒量,也不确定对方会让自己乖乖地灌醉,所以下药才是最好的选择。

但他没想到本该在卡座里昏昏欲睡的路远琛会找过来。

酒吧的洗手间也挺乱的,但灯光比其他地方要明亮一点。走廊里,喝醉了的男人面带红潮,跌跌撞撞地找过来,一路上撞了几个人,收获了几句不满的骂声。

崇岭有些惊讶,飞快擦干了手,走过去,扶住了路远琛。

然后路远琛就靠进了他的怀里。

“……路总?”崇岭试探地喊了一句,没得到任何回答。

怀里的身体很烫,很沉,是个成年男人。

这种感觉对崇岭而言很陌生。他从没抱过男人,他捋起路远琛散乱的额发,发现男人的双眼茫然,正怔怔地望着他。

此时的路远琛,和他醒着时那种难以接近的模样完全不同,被酒精熏得通红的脸和耳垂,迷蒙的眼睛,就像是卸下了所有的防备。

他就这么靠在他的怀里。

可崇岭却莫名想起了那个拿着刀、满身是血的男人。

孤身一人的路远琛,在生命的最后一刻,独自喝了酒,听着音乐,不再有紧绷的防备和装模作样的冷漠,他独处时才最自在。那时的他,脸上也有类似的表情。

而现在,他不是独处,却因为酒精的作用,在崇岭的面前,也露出了那种表情。

亲他。

这是个再好不过的,拉近关系的机会。攻略这种男人,你是不能装模作样地用若即若离的勾引钓着他的,你必须要更加主动、更加热切、更加强硬地把他从他的壳里拉出来。

亲他。

你要更快地完成任务,才能更早摆脱这无聊的束缚。

亲他……

崇岭搂着路远琛,却迟迟没有低头。

他好像有点出神,几分钟后,怀里一沉,他低下头,发现路远琛靠着自己,竟然就这么睡着了。

何风良果然把送路远琛回家的重任,连同路远琛家的地址一同交给了崇岭。

崇岭没说什么,带着路远琛上了出租车。

车窗外,路灯车灯霓虹灯,如同流水一般匆匆流淌而过。路远琛所住的高档小区管理很严,不允许外来车辆出入,好在路远琛这张脸很管用,崇岭降下车窗,让保安看清怀中男人的脸,牢牢拦着他们的杆子立马就抬了起来。

小区内很安静,付完钱,唯一的噪音便也远去了。

崇岭搀着路远琛走了两步,觉得不方便,想了想,弯腰把人抱了起来,就这么带着路远琛回了家。

这座豪华的高级公寓,崇岭这段时间在系统的帮助下,看了不知多少次,对里面的陈设,也已经熟悉到不能更熟悉。

他将路远琛带到主卧,弯腰给他脱了鞋,又拉下了他运动外套的拉链。

忙完这些,崇岭直起身,对着满屋子的黑暗叹了口气。

他刚刚竟然下不去嘴。为什么?

难道他和楚赫那玩意儿其实没什么差别?

不会吧。

崇岭又回头看了一眼躺在床上的男人,竟然也头疼起来。

他……

应该不是的。

他不是觉得亲路远琛很恶心。

他只是在刚刚那个瞬间,忽然觉得一直孤身一人的路远琛,很可怜。

如果路远琛就这么一直不愿相信他人,或许并不会受到这么多的伤害,上一世也根本不可能走到那种地步。明明是个防备心很强的人,却因为缺爱,鼓足勇气伸出手来,结局却是被一而再再而三地欺骗。

不过很快,崇岭就觉得自己搞笑至极。他这乡下出来的穷小子,也配可怜一个身家亿万的京城富二代?要是再给他一次机会,一定不会因为这种莫名其妙的原因放走这完美的机会。

崇岭摸了摸口袋,拿出香烟,又想起自己这是在路远琛的卧室里,于是抬起步子想要走出去抽烟。

谁知他刚有动作,便听身后传来一声沙哑的:“崇岭。”

崇岭身体一僵。

他万万没想到,被自己喂了半片安眠药的路远琛会醒过来。

他转过头:“路总。”

路远琛的头脑还不是很清醒,迷迷糊糊地,隔了很久才问:“你怎么在……是你……送我回来的吗?”

崇岭笑了笑:“是的,路总,您喝醉了。”

“不要用敬语。”

崇岭眉梢一挑,从善如流:“你喝醉了。”

几声轻响,路远琛从床上坐了起来,挪到床边,好像要下来。崇岭走上前,弯腰:“路总,你要喝水吗?我给你倒就行……”

他的声音止住。

因为路远琛在他弯腰的瞬间,勾住了他的脖颈,然后吻了上来。

两人都喝了酒,且唇齿之间,都有一股草莓的香气。

崇岭只迟疑了一瞬,就加深了这个吻。

男人的嘴亲起来和女人很不一样,抱起来也和女人不一样。沾了酒精的舌头很热,崇岭熟稔地吮吸着、挑逗着,慢慢地,他们的姿势变了。路远琛躺到了床上,而崇岭单手撑在他的脸侧,另一手则温柔地在他的身上轻抚。

撩开薄薄的衬衣,他摸着路远琛的腰,一路向上,指尖找到了左侧那颗小小的乳头,捏了一下,却忽然感觉身下的人一个瑟缩。

崇岭的动作一顿。

他睁开眼,身子微微后撤,只见路远琛也睁着眼,正看着自己,眸子里带着几分彷徨无措。

他还是第一次。

操……

崇岭慢慢收回了手,却没有停下这个吻,反而更加温柔地,在路远琛的眉峰、眼角、鼻尖、侧脸上留下亲吻。

最后亲到了耳朵,崇岭低声道:“路总,您累了,早些睡吧,难受喊我,我就在外面。”

说完,他起身,走出了主卧。

他坐到了客厅的沙发上。

似乎察觉了他心情上的不对劲,蓝色星星于一片黑暗中现身。

崇岭点了根烟,却夹在指间,一个劲儿地出神,直到火星儿都快烧到指尖了,他才将烟蒂摁灭在烟灰缸里。

“你看,”他说:“我说过,让路远琛喜欢上我,是易如反掌的事情。”

星星绕着他飞了一圈,什么都没说。

“刚刚他主动亲了我,”崇岭淡淡道:“已经向我暴露了他的真心,从此以后,占据主动位置的人,就只可能是我了。”

“用不了多久,他就会彻底爱上我。那种感情会比他给楚赫的更真挚、更彻底。”崇岭道:“我要什么,他就会给我什么。然后,楚赫彻底出局,永远不可能再出现在路远琛的面前。”

“如此一来,路远琛的命运就彻底改变了。”

“我的任务也就成功了,是吧?”

夜色愈发沉重了,蓝色星星却始终没有给他任何回答。

崇岭裹了个毯子,就这么在路远琛家的沙发上睡着了。

许是在陌生的环境里,哪怕喝了酒,半夜三点的时候,崇岭还是醒了。

屋子里比睡着前要安静太多太多,却又有一种沉重的声音在耳边来回地回响,直到大脑渐渐清醒,崇岭才意识到那声音来自于墙上的挂钟。

他拖着疲惫的身体,起身,整理了下衣服,用冷水洗了把脸。又因口渴走到了厨房借了个一次性纸杯喝水。

做完这一切,崇岭总算感觉自己暂时地活了过来。说来真是挺奇怪的,他的酒量向来不错,昨天晚上发生的事情,却让他感觉自己一定醉得很厉害。

从任务的角度上说。路远琛要的是爱,那么,崇岭为了完成任务,给他他想要的爱,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

可一件很可笑的事实是,昨天是崇岭有生以来第一次,只是为了安抚、为了照顾一个人的情绪,而去亲吻一个人。

唇舌的交缠,对他而言向来代表着性爱的前奏。因此他亲了路远琛,然后,几乎是本能性地将手伸进了男人的衣服里,去爱抚男人的身体。

但他又在看到路远琛的眼睛后,如梦初醒般收回了手。

路远琛和他以前那些玩伴炮友是不一样的。

那些女人和他一样,只是为了贪图一时的快感才会和他在一起,她们要的是崇岭的外表,是他的身体、他的性器、他的甜言蜜语。怎么快活怎么来,彼此都清楚这段短暂关系需要的,只是性。

可路远琛要的不是这些。

他要崇岭的心。

这件事情,崇岭也不是昨天晚上才知道的。可知道这件事,和真正的去做这件事,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

那一刻,崇岭无法控制地想起了那个坐在沙发上,用一种疯狂、充满仇恨的方式了解了自己生命的路远琛。

这就是他从来不碰路远琛这样的人的原因。太麻烦了。太可怕了。太偏执了。

也太炽热了,他这么凉薄的人遇上了,只会被烫伤。

崇岭有点乱,他扔了水杯,又走去阳台,打开窗户,抽烟。让尼古丁和冷风一起帮自己冷静。

吹着冷风,一个前所未有的疑问出现在崇岭的脑海里。

他能让路远琛喜欢上他。

可是,他能喜欢上路远琛吗?

崇岭点了点烟灰,又觉得自己真是想得太多了。只要路远琛爱上他,让任务完成,自己就能离开去过自己的新生活了。何必想这么多没用的东西?

而且……他和路远琛是两个世界的人。

崇岭对着系统、对着任何一个人,都能游刃有余、信心十足地说,他能让路远琛喜欢上他,甚至爱上他。

可他却无法说,他能和路远琛在一起,两个人,长长久久地交往下去。

路远琛是京城豪门的独生子,连楚赫也是富二代、大少爷。崇岭却只是个十八线小县城小乡村里出生的,穷人家的小孩。

现实比情感重要太多,他真不觉得他们能走到一起去。

别想太多了。

崇岭再一次打断了自己不断发散的思绪,掐了烟。

一定是因为身边太久太久没人了,才会乱七八糟想这么多的。

等任务结束,就不会再这样了。

他走回客厅,却听主卧里传出几声模糊的呻吟。崇岭以为是路远琛醒了,觉得不舒服,便过去看了看情况。

却发现躺在床上的男人眉头紧皱,额头上沁出点点汗珠,嘴唇翕动,满脸不安,显然是做了噩梦。

崇岭看着他的嘴唇,听着他模糊的低吟。

“系统。”崇岭低声问,“他做了什么梦?”

然后,他在主卧的大床边上坐了下来,闭上眼睛,让蓝色星星将自己带入和路远琛相同的梦境之中。

--

第二天,路远琛从宿醉的头痛欲裂中醒来时,崇岭已经走了。

他向来没有赖床的习惯,醒了就起来,穿衣服洗漱,等着要他处理的事情太多,他没时间偷懒。

然而今天,他坐起身后,靠在床头靠了好一会儿都没动,半响抬起手,捂住了眼睛。

自己昨晚真是喝得晕了……

路远琛还记得,昨天是崇岭送他回来的。他是很累,但不是完全没有意识,他甚至记得下出租车的时候,崇岭将他抱了起来。

然后,他……

他怎么就亲了崇岭?

崇岭竟也没有拒绝。

昨天的事情,让路远琛越想越乱,他不常抽烟,这会儿却不得不给自己点一根。他坐在这张床上,想着昨天晚上,在这张床上发生的事情。

崇岭将他压在床被之间,缠绵地、热情地吻着他。带着草莓酒味的唇舌探进了他的口腔,舔过他的牙齿,细细密密地挑逗他的舌。他的上颚、侧颊,都被崇岭仔细地照顾到了,而最受疼爱的,还是他的舌尖。

其次则是他的唇珠。

男人比他高,肩膀也要宽一些,他就那么密密地搂着他、压着他,像是保护者,又像是侵略者。明明隔着衣物,那炽热的体温却还是诚实地传了过来。

然后一双手躺进了他的衣服里,抚摸着他的腰、他的小腹,然后找到了他的乳头,轻轻地捏了一下。

他不自觉地颤抖,睁开眼看向身上的男人。男人好似也明白了他的慌乱,收回了手,随之而来的是更具有怜爱意味的吻。

路远琛抽了口烟,睁开眼,看向自己的下体。

裤子裆部已被顶了起来。他光是想到崇岭搂着自己亲的样子,就硬了。这次和以往还不太一样,男人晨勃很正常。但这还是第一次,路远琛感觉自己特别特别地想。

和应付身体的需要不同,这一次他要泄出来的不是腹中的火,而是心中的火。他伸手下去,拉下了自己的裤子。

喘息动作间,路远琛不自觉再次想起了崇岭的脸。

……

纸团被扔进了垃圾桶。

路远琛面无表情地站起身,走向浴室,冲澡,洗手。

脸上没有表情,心里却已是一团乱糟。

他没谈过恋爱,没有喜欢过别人。楚赫对他好,主动地接近他,而且身上的缺点,路远琛都还算能够忍受,于是他将楚赫留在了身边。或许,时间久一点,他还能给楚赫更多的信任,毕竟人非草木,日久天长,总会软化。

路远琛以为那种感觉已算得上在谈恋爱了。

可好似是为了证明他的错误一般,崇岭出现在了他的面前。

“……不过脑子才叫动心。”

何风良的话突然地出现,却又十分的恰到好处。

于是,路远琛终于隐隐约约地明白,此前那种一切尽在掌控之中,始终能让他保持冷静的好感,只是好感而已。

真正的喜欢和爱,要更加不受控制,也更加炙热。

他孤独了太久,明明很多时候,也是渴望着这种感情的。可真正来的时候,他却又情不自禁地想要退避。

实在好笑。

好在,路远琛虽然犟,但不是真的蠢,认清自己的心意以后,反而平静了下来。

客厅的桌上放着一碗已经有些凉了的粥,他走到客厅时才发现。

旁边还放了一张纸条:趁热喝。

除此外没留下其他信息,没有电话号码,也没说是去做什么了。

今天是工作日,横竖好像也只能是上班。

路远琛坐在桌边,将那碗粥给喝了,然后拿出手机,给秘书打了电话,又给贺凡打了一个。

半小时后,西装革履的路远琛,便出现在了贺氏大厦门口。

大厅里,贺凡笑着迎了上来:“路总日理万机,怎么突然想起来要亲自来开会?”

路远琛淡淡道:“亲自看看,总是放心些的。”

预订好的会议室在三楼。

电梯里,路远琛看着亮起的电梯按键,状似不经意地问:“那天那个负责项目方案的人……叫什么来着?”

贺凡道:“你是说崇岭?”

“嗯。”路远琛道:“他工作做得不错。”

贺凡笑着道:“是,这次项目结束,就给他升职。”又有些好奇地看向路远琛。

路远琛和楚赫的那些事儿,早就是明面上的了,大伙都以为这两人真会在一起。谁知路远琛一转头,突然就变了脸,一脚把楚赫给踹了。明眼人都知道十有八九是因为楚赫出轨给路远琛带了绿帽,但贺凡还有更多其他的好奇。

比如,这个变脸的时间点,实在太巧合的就卡在他第一次将崇岭介绍给路远琛的时候。

他还记得那时路远琛看向崇岭时那有些奇怪的眼神,还有奇怪的态度。

上次去路远琛的公司开会时,这两人好像还单独出去喝了咖啡。

现在路远琛又莫名其妙、前所未有地亲自来他的公司开会……换个人,或许会以为路远琛是不信任他的能力,但贺凡觉得,路远琛大概是为了崇岭来的。

能在这圈子里混下来的都是人精,他可不觉得路远琛和他提崇岭,就是为了夸一句“工作不错”。

下了电梯,贺凡七拐八绕地给路远琛带到了一个休息室里,让路远琛稍等。

路远琛见了眼前这绝不可能是会议室的房间,果然也没发出疑问,更没再提什么会议。他微微地笑了笑,便在沙发上坐了下来。

贺凡很快找到了崇岭的部门。

却不想崇岭的工位上,竟然空空如也。贺凡奇怪了一下,走到旁边工位,拍了下陈远皓的肩膀:“崇岭人呢?”

陈远皓迷瞪着眼,顶着两个黑眼圈:“贺总好……崇岭?哦,他一早来打了卡就走了,灵耀那边的案子负责人不也是他吗?您知道的,那边人喜欢当面交流,不爱开视频。”

贺凡沉默。

他感觉自己像个拉皮条的——还拉失败了。

无奈,只好和路远琛说了崇岭不在。

好在路远琛沉默了下,也没多在意,点了下头,竟然真的又和他一起开会去了。

这场会议两个大老板都在,是以所有下属都坐得十分端正,出乎意料的有效率。

等开完会,路远琛回到公司,坐回到自己的办公桌前。

他先是对着漆黑的屏幕发了会儿呆,然后拉开了抽屉,拿出了一张写着邮件地址的纸条。

他将那邮件地址输入进收件人那一栏,然后在内容里,写了又删,删了又写,自带的自动保存不知帮他保存了多少版草稿。

最后。

崇岭的手机震动了一下。

他此时也在灵耀那边开完了会,正坐在咖啡馆里,打着呵欠灌着咖啡,思考着要不要再摸会儿鱼。

他眯眼看着人行道上的行人,拿出了手机。

不是信息,不是电话,而是一封邮件。

发件人很陌生,但崇岭很清楚对方是谁。因为这个邮件地址,他只在一个很隐晦的机会里,给过一个人。

他点开邮件,里面是一串数字,后面跟着一个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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