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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败的街道、生锈的铁门、吠叫的土狗、光着上半身抽烟的男人,东倒西歪的电瓶车,这是整条街的面貌。
姜暮有些恍惚地看着眼前的画面,哪怕靳朝真的胆大包天去干些铤而走险的事,她也无法想象现在的他会躺在肮脏的地面上干着这些又苦又累的活计。
在她的印象中,哥哥从小就很爱干净,天热出去踢球,回来第一件事就是洗澡然后把脏衣服洗了,她没有见过他邋遢的样子,也始终觉得他是天之骄子般的存在,在后来的很多年里,她几乎忘记了哥哥的长相,却能记得他身上干净好闻的阳光味。
十一、二岁的他自信飞扬,他对她说过:“我以后争取做个科学家,最好是天文学家,去研究宇宙的奥秘。”
那时的姜暮对哥哥的话深信不疑,以至于他们分别后,姜暮想象过他长大后的样子,律师、医生、教师、或者出入写字楼的上班族,也或许真的会去搞科研,但无论他从事什么职业,一定是周周整整,意气风发的,未曾想眼前的一幕彻彻底底粉碎了她的幻想。
其实她早该察觉的,她刚来铜岗那天,靳朝的白色t恤上就沾上了脏,她注意到时,他状似随意地卷了起来,将自己的现状也一并藏了起来。
她问过他现在在做什么,但他从未正面回应过她,他并不想让她知道他的生活,这点在来到这里之前是姜暮从未想过的。
章帆见她光躲在树后面偷看,也不过去,不禁说道:“你这是什么意思?不是找有酒哥有事吗?他在那呢。”
姜暮突然后悔了,此时此刻她心里闷闷的,一种说不上来的感觉堵得她难受,她摇了摇头:“不找了,走吧。”
章帆见她小心翼翼的样子贼兮兮地笑了起来:“你特地跑过来就是为了看有酒哥一眼?你不会暗恋他吧?”
姜暮愣了下,对章帆道:“别乱说。”
章帆显然不太能理解姜暮的行为,拽着她的书包玩笑道:“怕什么,去打个招呼啊,我最看不惯你们这种喜欢个人还墨迹半天的。”
姜暮扯住自己的书包身体往后退急道:“别闹,我真不去,我要回去了。”
两人拉扯间,刚从车行隔壁宠物店出来的三赖看见了,朝马路对面瞧了眼,喊道:“章帆。”
章帆松开姜暮的书包看了过去,听见三赖朝他吼道:“在干什么拉拉扯扯的?”
此时姜暮也看见了那人,正是有过两面之缘的瘦高胡子男,他这一嗓子把修车行门口小工们的目光也吸引了过来,姜暮赶忙转过身,却听见身旁的章帆喊了句:“这姑娘看上有酒哥了,自己又不好意思过去打招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