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节(1 / 2)
这个男妻刚刚娶回来,墨母心里却是非常不满的。埋怨着就算过去是个读书人有什么用,是个病秧子不说,男妻,可没办法给他们墨家开枝散叶。
可现在,这病秧子竟然有办法让他家的傻儿子开窍,这可是一件大好事!
不然,自己哪里知道傻小子有这种本事!
“这些,这些真都是你一个人用石头扔回来的?”
看到墨燚再次点头,肯定这些猎物都是他弄来的,墨母的神色有些激动,眼眶都红了。
她就觉得她不可能真生个傻子。她家孩子,只是沉默寡言了一些,又心思单纯,明明就是个非常好的孩子。
拉着墨燚的手臂,用力的拍了两下,墨母才后退一步,冲着白凛养病的房间所在的方向,再次大声的说道:“你说,你今天进山里采山货,还打回来这么多好东西,都是为了给你那个生病的媳妇儿补身体的?”
她一边说,还一边对着墨桉桉使了个眼色。
墨桉桉见状,偷笑了两声,也赶忙放大了音量,附和着说道:“哥,你真厉害,太有本事了!一看就知道你对嫂子这是真的上心,像你这么疼媳妇儿的夫君,可到哪里找!小妹我啊,好生羡慕啊!”
“就是就是,娘也羡慕,你爹要有你一半会疼人,我就烧了高香啦!”
墨大力发懵的听着母女俩一唱一和,听完了烧高香那句,赶忙接茬反驳道:“俺哪儿不知道疼人,俺昨天晚上还给你打洗脚水……哎呦!”
墨大力话还没说完,就被墨母在腰间拧了一下。墨母瞪着眼睛小声对他说了一句:“你个傻子,快给我闭嘴!”
墨大力闻言,只能委委屈屈的住了嘴。
墨燚这下子也看出来,墨家母女是在为他说好话那,心里高兴,看着自己房间的方向,止不住有些期待。
晚上,墨母就大显身手,把墨燚带回来的山货野味做了一半,用酱油烧了兔丁,抄了野菜。
那只野鸡还特意整个和蘑菇炖了,留开一半在了桌子上,剩下的半只,都放到了要给白凛送饭的托盘上,而且,两只鸡腿都在里面。
墨母的厨艺很好,煮出来的菜色香味俱全。
墨燚看着盘子上比平时要多的多的吃食,咽了咽口水,觉得这分量,自家伴侣都不一定吃的完。
不过没关系,就算剩下了也没事,他还可以吃。反正自己的爱人,自己不嫌弃。
正想着,墨母就盛好了两碗饭,都放进了托盘里。
看到对面人呆呆的看着自己,翻了个白眼说道:“还傻看着干什么,快送去啊,你今天回你自己屋吃去!”
“!!!”墨燚闻言有些惊讶的看了墨母一眼,立马笑着点头。
自己忙了一天,带着这些好吃的和伴侣一起吃晚饭,不正是献殷勤的好机会!
病弱反派的傻夫(6)
端着饭菜兴冲冲的到了房间的门口,墨燚才发觉自己竟然还有些紧张。
幸亏他力气大,单手举着托盘也稳当的很,还能再空出一只手来敲门。
不过所谓的敲门,也不过是形式上的罢了。自家伴侣现在这个身体状况怕是连起床都费劲,他还是老老实实的自己开门进屋吧。
只是让墨燚意外的是,等他进了房间,就看到了正在缓慢下床的白凛。
“你怎么自己起来了,我扶你!”
墨燚说了一句,就赶忙将晚饭放到了桌子上,然后跑到伴侣的身边,伸出手想要搀扶他。
感觉到手臂上的触感,男人的动作一顿,抿了抿唇,到底没拒绝。
等到了桌子上,看到上面一般农户家过年才有的菜色,看向墨燚的眼神更加的复杂。
之前墨母和墨桉桉在门外说的那些话,他都听的清清楚楚,他是真的没想到,这个傻子对自己这么用心。
对面的少年看上去白净瘦削,一看平时就是个不会干活的,不过也对,谁又会指着傻子干活。没听这人回来的时候,自己家里的人都惊讶成了什么样子。
不知道搞来这些鸡和野兔,废了他多少力气。
托盘里的饭有两碗,看来这人是打算今天晚上和自己一起用饭。不过也是,这里本来就是人家的屋子。
看到一上来就把两只鸡腿全都夹到自己碗里的墨燚,白凛终于还是沉默不下去了,用了筷子给对方夹回去了一只。
谁知道,向来贪吃的墨燚这次却坚决的很,又把鸡腿夹回去,强硬道:“你吃!”
开玩笑,这可是他专门弄回来给伴侣补身体的,当然好东西都要可着对方吃。
见少年的眼中满是关切,白凛在心里叹了口气,第一次主动对着墨燚开口说了一句:“谢谢。”
只是说完了之后又觉得太过生硬,看着面前的人,他才发现,自己竟是连对方的名字都不知道,只知道他是邻村的富户墨家的傻儿子。
之前,听对方的家里人似乎是叫他狗蛋。白凛倒是没觉得土,毕竟这样的称呼在村子里还挺常见。
所以,白凛犹豫了一瞬,对着墨燚说道:“狗蛋是你的名字?”
墨燚闻言歪了歪脑袋:“是小名,我大名叫墨燚。”
“哪个燚?”男人问道。
“就是四个火。”墨燚回答道,说起来,这名字,还是墨大力夫妇去镇子上特意找了算命先生取的。原本只是叫了个狗蛋的小名,结果孩子生下来就不哭不闹,看上去有些呆。
墨母心里担忧,便想着找个算命先生,给孩子改改命,只求他平平安安的就好。谁知道,名字是取了,孩子却一直都呆呆的,好像总是和这个世界格格不入,游离在所有人之外。
听到这话,白凛露出一个温和的笑容,道:“是个好名字,燚用在名字里的意思,是平安。”
这样熟悉的话,让墨燚止不住心热,但是他又不能太过表现出来,是能用力的对着自己的伴侣点了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