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1 / 2)
这样也可以解释他为什么会亲近庄彧。
因为邬温别喜欢老虎,尤其是白色的老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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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
庄彧还是那副平淡的模样:“是不是的,和我没关系。”
他说:“他想成为什么样的人,在我这里他就是什么样的。”
所以邬温别说他迷路了他会出现,邬温别跟他说家里停电了他也相信。
他还会特意戴上美瞳出门找邬温别。
因为邬温别不知道,在别人眼里,他的眼睛其实不是亮金色的竖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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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淼回来后,邬温别每天早上起来都有早餐吃。
他会把大家的份都做出来,而且很清楚他们的喜好与食量。
所以四人也经常坐在一起吃早餐,就连喜欢赖床的谢约尔都爬了起来。
原因无他,海淼做饭是真的很好吃。
五星级大厨级别。
而且他还热爱刷碗,吃完后他们只需要把碗放进池子里就好。
邬温别觉得自己找到了神仙室友。
不过神仙室友们在海淼回来后,就热衷去体育馆锻炼。
还都是结伴前行,邬温别跟着去过一次,沈涉拉他打羽毛球,没两拍他就不行了。
再被邀请时,邬温别沉默了两秒。
最后还是沈涉笑着说:“你不想去拒绝就好啦,我们三个是比较爱运动,精力旺。不会因为你不跟我们一块儿行动就孤立你的。”
邬温别瞬间就感动了:“那我不去了,谢谢。”
沈涉冲他挥了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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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拒绝了谢约尔他们的运动邀请,邬温别也还是没有闲着。
这些天他一直都是在草莓大学附近走动,还没好好逛过草莓市。
正好今天没事,明天白天还没课,邬温别就想四处逛逛。
草莓市是本国有名的一线城市之一,很大也很繁华,听同学们说,在这里还很容易偶遇明星。
不过对方都是戴着口罩,能不能认出来也得看自己的本事。
邬温别对明星没兴趣,但他对城市的繁华感兴趣。
之前一直在山上观里,偶尔也会因为有人来拜神而看见城里人是什么样。
还有老头子做法的时候,也算是热闹。
但那是精神病的热闹。
不是正常人的喧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