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葩故事–碟仙2完结(1 / 2)
「德明,你是怎麽认识阿虎?」,我问道。
「就在学校啊!」,德明毫不犹豫地说。
我看着阿虎,「你觉得呢?」
阿虎微笑地说,「对啊,不然呢?」
从他内心里,我却听到了不同的版本,“我们,用意何在?
如果要毁灭证据,凶手可以连衣服和屍t一起烧掉来毁灭证据,或者是丢进海里。
除非这hse连衣裙不是si者的,而是凶手的衣服。
我把她的衣服放在後座,意味着我想要毁灭证据,那份离婚协议书或许也是为了要营造一个我们婚姻破裂的假象,让我变成这谋杀案最终的凶手。
那张照片,真的是五月十八号拍的?还是另一个日期?在同一个餐馆,不代表着同一天拍,也可以是b五月十八号还要早的时间。
现在的日期,车上应该会有,我敲打了屏幕几下,本来空白的屏幕,顿时亮了起来,显示时间为凌晨十二点05分,五月十九号。
五月十八号很有可能就是命案发生的日期,而凌晨十二点开车的我,很有可能正前往一个地方来处理屍t,还有毁掉这些证据。
如果凶手想要处理屍t,应该不会需要绳子来把si者捆绑,捆绑後的屍t也不会毁灭证据,除非是为了要囚禁某一个人而用的绳子。
假设是这样,四月二十号买的绳子,就是一切发生的,si者因某一个原因,被我们囚禁在某一个地方。
从四月二十号直到五月十八号,si者足足被囚禁了超过半个月的时间。
这不可能是一个绑票案,我们不可能为了钱那麽做,而且我们也没必要那麽做。
如果不是为了钱,只能说我们是为了要掩盖某些事,不能让si者说出,所以就把她囚禁。
到了最後,纸包不住火,迫於无奈杀si了她。
我们到底遭遇了什麽事?必须囚禁一个人?到底那个人对我们有什麽威胁?
平时的我们,处理事情都非常谨慎,对人都很友善,而且也不会刻意去做犯法的事情,也没有杀人的想法,更没有仇家想杀我们,也没有得罪任何人。
囚禁一个人,是否是因为发生了一件我们必须隐瞒的事,是不是我们误杀了一个人?
一场意外,车子撞倒了某一个人,我们为了要逃避罪行,匆忙地离开,可是却被附近的目击者看到,所以我们为了要掩盖事实,而囚禁了那个人。
可是,为什麽我们最後选择杀si他?
为了封口是最好的解释,但是却很逞强,因为一开始的囚禁说不通,还整整囚禁了接近一个月的时间。
如果从一开始就想要杀人灭口,就不需要囚禁对方接近一个月後,才把他杀si。
被车撞倒的si者呢?我们又怎麽处理si者?
我们不可能把si者留在路上,这样太明显,必须把屍t藏起来,像是把他放在後车厢。
四月二十号买的绳子,不可能用来绑si人,除非对方还没si,还挣扎,所以才会把他捆绑。
过後,他应该是被丢进海里,或是埋了起来。
这麽做,就能伪装成si者因为失足跌入海里,完美脱罪。
可是这看起来天衣无缝的办法,却被人发现,或许这个人没有直接报警,而是威胁了我们,所以我们才会动了杀机。
如果弃屍是在四月二十号,那麽被目击者威胁的我们,并没有打算杀si他,而是接受了他的要求,到了最後,或许目击者提出了更离谱的要求,我们才起了杀他的念头。
从三件衣服上,只有那hse连衣裙有着明显的血迹,黑se的t恤虽然也有深黑看起来像是被泼过的痕迹,但是这不合理,因为白se衬衫也有血迹。
如果两件衣服都有血迹,为什麽黑set恤的血迹会多过白se的衬衫?
所以最有可能杀si目击者的人,就是我老婆,小慧。
我可能不在现场,因为杀他的人是小慧,而不是我。
或许,我也被通知在那个地方与目击者见面,但是赶到後,发现小慧已经把对方杀si。
过後,我打算帮老婆脱罪,准备好了离婚协议书,在五月十八号的下午,跟老婆约在餐馆演一场戏,故意争吵,做出一副我们感情破裂的假象。
目击者si的那天,应该是五月十七号,因为现在的日期是五月十九号的十二点,十八号是在餐馆,代表着事情发生後,我们没有立刻处理屍t,而是藏了一天後才处理。
那张没用的免付停车费的卡,没用的原因应该是因为我们根本没有开车,因为车子里有si者。
餐馆的闹剧结束後,我们在餐馆外拍了一张照片,为什麽拍,我始终不明白。
或许是做纪念,还是做不在场证明,可是这太逞强,因为店员已经看到我们,除非那张照片不是那天拍。
到了凌晨,我开了车,准备好了所有工具,前往了弃屍的地点。
此刻,如果是我si前的最後一幕,那麽就代表着我在途中遇到了车祸,我si了,然後灵魂徘徊在这个循环里。
阿公曾说过,当一个人自杀,就会不断地重复自己的自杀过程,一直到有一天,他终於释怀,放下心里的石头,才能离开这循环。
可是我没有自杀,我不可能自杀,衣服还在後座,屍t或许也在後车厢,我怎麽在还没处理好这些就自杀。
难道,发生了意外?
我开始注意另一个我的脚的动作,发现到了一个很诡异的现象,那个我竟然一直不断地踩着刹车,嘴里不断地骂三字经。
可是车子没有停,一直维持在100公里的速度,整个车程只有十分钟,过了十分钟後,车子都会回到第一个地方。
十分钟的车程,车子不能刹车,到了那破旧的房屋的时候,就是这循环结束的时候,前方刚好有一个转弯,或许那里就是我出车祸的地方。
有人想害我,刹车功能会失灵一定是被人弄过,这就代表从一开始,我就没有自杀念头,而是被人害si。
最想杀我的人,只有可能是受害者的家属,可是他们应该不知道,难道目击者已经把事情告诉了受害者的家属?
所以他们才会故意安排了这个会面,利用这个机会把车子的刹车功能废掉。
等一下,这有点说不通,因为杀si目击者的那天是五月十七号,我们都没事,所以不是受害者的家属。
我从家里出发,难道是小慧?
可是我不是已经打算帮小慧脱罪,她没有理由杀我。
除非,这一切都是我开始。
「哇哇哇。。。」,我惊讶地看着另一个我。
突然,整个身t感到j皮疙瘩,我一直以为自己是受害者,一切都是小慧的错,但是我却忽略掉,从一开始的绳子与小刀都是我买,弃屍也是我做,连离婚协议书也是我签。
我根本从没想过要帮谁脱罪,我只想自己脱罪,所以才会买了绳子和小刀,把奄奄一息被车撞倒的人捆绑住,丢进海里。
老婆的x格,根本不会想到弃屍,更不会想到去杀si任何人。
所以,黑set恤上的痕迹,确实就是血。
那麽,hse的连衣裙就是我老婆的裙,如果衣服在车後,就代表我没有打算弃屍,而是分屍後丢弃。
根本就没有目击者,只有我老婆,我老婆想要我自首,而我怕事情暴露,所以才会把小慧杀si。
这就是为什麽,我的记忆会停留在十二月2018年,我选择x地忘记了那些不好的过去,只记得好的事。
那天,五月十八号的晚上,我在家里与小慧为了这件事争吵,小慧依然坚持要我自首,或许也威胁了我,如果没有自首,她就会自己去找警方。
我一怒之下,把小慧杀si。
穿着hse连衣裙的小慧,倒在地上si去。
当时的自己,穿着白se衬衫,因为我刚放工回去。
过後,为了脱罪,我决定分屍,换了一件黑set恤,做好了分屍,把一袋一袋的分块放进车里。
所以,小慧的衣服才会在後座。
凌晨十二点,五月十九号,我把所有该丢弃的东西都放进车内,准备前往之前弃屍的地点。
在路上,突然我发现刹车机坏了,我不断踩着刹车,但是速度依然维持在100公里,到了最後,我在一个转弯的时候,撞向了围栏。
si去後的我,在一个轮里不断重复着我si前的十分钟,但是我在这一个轮里,从没有一次si过,到了转弯就会重新回到原点。
如果,现在的我让另一个我踩油门,是否就能断了这个循环?
我伸手提起了踩油门的脚,然後在转弯的时候,压在了油门。
车子果然撞向了围栏,突然我感觉全身上下都痛,然後就昏了过去。
醒来的时候,眼前出现了小慧。
我看了看周围,这竟然是我家。
「小慧?」,我问道。
「对不起!」,小慧哀求地喊道。
另一个我从我身旁穿过,生气地喊道,「你到底做了什麽?!!」
「再帮我一次好吗?」,小慧跪着地上哀求地握着第二个我的脚。
「身上的衣服脱下,然後快点把地上的血迹擦乾净,置於屍t,我看,只能那样了。」
「谢谢你。」
「妈,不要把我当小孩子了!我知道该怎麽去啊!」
「等一下,你又迷路,还是我带你去,我在外面等。」,妈打开雨伞,走在我前面。
「妈。。。」
今天是我人生第一个面试,公司不是一家大公司,但是职位和工钱不错,最重要的就是地点靠近自己的家。
妈说这是第一次我去面试,所以不管我怎麽劝,她都要跟着我一起去。
从小到大,这就是我的人生,被妈呵护的人生,应该说被捆绑的人生。
面试地点,位於我家大概有四个巴士站,差不多十分钟就到了。
走出巴士站,再走大概五分钟就会到一个大楼,我要面试的地方就在这大楼的三楼。
妈提着伞,另一只手擦着脸上的汗水,「今天天气真的是太热了。」
「我都说了,不要跟我一起,我都不是小孩子了。」,我无奈地摇头。
「好了,好了,就只有今天,改次你自己来。」,妈收起雨伞。
二十年下来,妈都是用着这种方法来照顾我,她认为的保护,却无形中给了我许多压力。
我严肃地再对妈说,「不要等我,听我,不要等我,立刻回家,到家我会告诉你,我有没有被录取。」
「知道了啦!你是要重复几次?」
我跟妈告别後,就搭了电梯到三楼的公司。
公司的规模不大,柜台有一个阿姨微笑地看着我。
「请问,我是来面试的,那个。。」,我说。
「雪慧对吧?你先在这里等一下,我叫她出来。」
「好的,谢谢您。」
过了一会,雪慧就走了出来,笑容满面地看着我。
「啊,你终於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