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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章临海城内(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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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早上,方大哥因为未完全康复的腿伤,需要休养一下,於是把猪腿贩售的工作便交由方铃和我负责。

我把四条猪腿和其他野味,放在一架被称为木牛的木头车上。我这相传是诸葛亮所发明的木牛流马,但听方大哥说,这东西早在三国时期之前,就有人研制出来了。

我拉着木头车,在方铃的带路下,穿过十数条街道,终於来到城镇南区的巿集。

从方大哥提供的资料来推算,这个世界大慨是我们公元390年左右。建筑物和我从前在电视、电影、书本里看到的相差颇远,可能因为已受到外国文化的影响,加上魔法的便利,创造出截然不同的一个异世界。

我们到达了一家规模很大的酒楼外,方铃跟酒楼後门里的杂役打了个招呼,不一会就有个大厨模样的店员走了出来。

「哇,这麽大的猪腿,真是罕见!莫非是遇上魔化了的野猪吗?」那个大厨问道。「你爸爸的功夫不错啊!」

昨天我从方大哥口中得知,近年在森林或山上,偶然会出现一些t型特大,或者异常凶残的动物,大家称之为魔化,但当中的原因却并不清楚。

这是否和魔王将要复活有关呢?

「不是啊,张师傅。」方铃望了我一眼,微笑道:「这只大野猪,几乎是这位谢大哥一人之力击杀的!」

那个张师傅有点难以置信地望向我,举起手指头赞道:「果然是英雄出少年啊!」

「才没有这回事,你别听她胡说。」我解释道。「这大野猪跟方大哥恶战良久,身上早已负伤无数,才被我幸运地捡了个尾刀而已。」

「不管如何,这猪腿r0u质结实,脂肪饱满,是难得的优质食材啊!我叫丘老板亲自来看看,希望可以用高一些的价格跟你们收购吧!」说罢张师傅便回到酒楼里,寻找那位丘老板。

虽然我和方大哥也跟她说过,只是我运气好,才能击杀大野猪,可是方铃总是不信。她听到我为了救她爸爸,奋不顾身的冲向大野猪,所以对我又是感激,又是崇拜。

不一会儿,那个丘老板就来了,却不见张师傅陪伴。他看到这些猪腿,眼睛闪了一下,旋即用平淡的声音说道:「可惜,可惜,这本来是很高质量的食材啊,但是存放得太久了,至少也有两天了吧?r0u已经开始发霉,得切走一部份才能吃了。」

「那麽,这些猪腿值多少钱呢?」方铃有点失望地问道。

「先来秤一秤重吧。」丘老板叫伙记拿了一个秤砣来,汉朝的人就是靠这种杠杆原理来计算重量的。

我们逐一把猪腿放上去秤重,最後加起来一共是126斤。

「看你们这些猪腿运送不易,方先生又是老主顾,我也不好意思打折扣,就如常按照3两银子一斤来算吧!再加上其他野味,合共给你们400两银子,好吗?」

方铃听到400两银子,似乎也很高兴,正要答应,我却连忙阻止道:「丘老板,这价钱不对吧!这头野猪t型罕有地巨大,又凶猛无b,我跟方大哥差点就si在牠手上了。而且猪腿是我们即杀即割,在小溪中放血洗净,马上用盐腌制好的,所以完全没有发霉啊!」

「嗯……那你认为值多少钱呢?」丘老板试探道。

我对这异世界的物价行情一窍不通,但细心观察丘老板的眼神,再回想刚才张师傅惊喜的样子……

「这最少值1000两银子吧!」我用充满信心的语气道。

丘老板听到後,脸上ch0u搐了一下,说道:「少年你别胡说啊!怎麽可能有这麽高价钱呢?好,600!我就出600两银子吧!」

「方姑娘,我们走吧,去对面的酒楼问问看。」我转个头,跟方铃说道。然後把猪腿放回木头车上,装作要离去的样子。

「哎哟,了不起啊,少年!手段真是高明!」丘老板赔笑道。「不过这确实不值1000两银子的,我最多出00两银子吧,不能再高了!」

方铃听到後喜出望外,拉一拉我的衣袖,示意我赶快答应,我心想应该也差不多了。

我们交易完成後,我拉着木头车,方铃则拿着00两银子,欢天喜地的回家去。

「爸,你猜我们把猪腿卖到多少钱了?」方铃兴高采烈的道。「本来丘老板只出400两银子,但谢大哥竟然还价到00两!」

「你这小子忽然不笨了?」方大哥听到方铃说出刚才之事,笑道:「我以为那个吝啬鬼,最多也就只会出5、600两银子。」

「我以前听我爸说过,将来到了城巿生活,无论买卖甚麽东西,都要懂得议价嘛!」我也笑道。议价这个模式,还真是世界通行啊!

「这400两银子,就给你吧!」方大哥说着,把一半的银子拿了给我。

「这怎麽好意思呢?」我推辞道。「我在这里白吃白喝,还要向大哥你好好学习各种事物,不能再要你的银子了。」

「猎杀这大野猪,本来你就占了超过一半的功劳。」方大哥说。「你救了我的x命,我提供你两餐一宿,已是合理不过。何况你现在身无分文吧?那些衣服,日常用品,总得自己购买的。」

「那麽……就谢谢大哥了!」我想想也觉得合理,便收下银子。

「爸,也给我点零用钱嘛!」方铃说道。「我那些旧衣服已经有点窄了,也该买件新衣服吧!」

「你这小丫头,也想学人打扮了吗?」方大哥虽然摇着头,却也拿了20两银子给她。

「太好了!」方铃欢呼一声,又说道:「爸,我现在带谢大哥去布店买些衣服可以吗?」

「唉,nv大不中留。」方大哥叹道。「你们去吧,我做好饭等你们回来。」

方铃嘻嘻大笑,拉着我的衣袖出门了。

过了两天,方大哥的腿伤已好了大半,他说要带我到城外附近的森林里学习弓箭。因为不会有太大的风险,方铃自然也跟着来。

方大哥是个弓箭嫺熟的猎人,从前在义军里就是担任弓箭手的工作。而方铃在4年前丧母後,也常常跟着他出外打猎。目前她所s的弓箭,命中率也接近一半,算是相当不错了。

至於从来都没有拿过弓箭的我,自然变成方大哥的取笑对像。

「谢大哥,你的姿势虽然对了,不过还有些地方需要注意的。」方铃说道。「不能只靠蛮力来拉弓,除了手臂外,还有腰背也要适当地用力,保持双手稳定。还有就是调整呼x1的节奏,并留意风速和风向的变化。」

虽然我能靠记忆,做出跟方大哥相同的动作,但果然要s中目标,还有很多看不到的技巧。

「然後,要瞄准的目标并不是停下来的猎物。」方铃续道。「因为动物们都有天生的感应力,当受到弓箭瞄准,便会产生危机感而逃走。所以我们要等牠开始跑了,再按照牠的速度,预判弓箭到达时的落点。」

经过方铃详细和耐心的教导,到了h昏时间,我终於s中了一只野兔,算是有点收获。

************

又过了一月有余,我的箭术已超越了方铃,不过她并没有介意,还很替我高兴。

有一天晚上,方铃来到我房间外,隔着布帘轻声问道:「谢大哥,你睡了没有?」

方大哥的屋子并不大,本身并没有房间之分,各人在晚上就以布帘围着一个空间,当作是睡觉的房间了。

「方姑娘,我还没睡。」我回覆道。

她揭开少许布帘,走了进来,坐在我的床边。

该不会是……

「谢大哥,你真用功啊,每晚都要看书。」方铃说道。

「对啊,因为我想多学习不同的知识呢!」我心不在焉地回应道。「你找我有甚麽事呢?」

汉朝,特别是东汉之後,最流行的书法是隶书,跟我原来世界的中文字t相差不大,基本上都能看懂。因为我有过目不忘的本领,所以跟城里书店老板商议好,用十份之一的书价,当作租书一天的费用。这样亦令我能更快了解到这个异世界的资讯和常识,也可以在书本中尝试寻找一切和魔王有关的事情。

「明天四月初十,是我爸爸的生辰纪念呢!」方铃说道。「不过我还没想好怎样替他庆祝,谢大哥有好提议吗?」

嘿,我在胡思乱想甚麽呢?

「那不如做一个蛋糕给他吧!」我随口说了出来,才发现说错了话。

「蛋榚?哪是甚麽东西来的?」方铃当然不会知道,奇怪地问道。

既然已经说了,我也尝试在脑海中回忆一下上辈子看过的食谱之中,有没有不用焗炉或者电冰箱也能做出来的蛋糕吧!

嗯,有了!

「这样吧,我写几个材料给你,你明早替我准备一下。」我拿起了毛笔和纸张,边写边说道:「分别是j蛋、小麦、砂糖……」

说起纸张,这是东汉的蔡l改造而来的。这些以树皮、破布、麻头和鱼网等廉价之物做出来的纸张,大大降低了成本,才能让书本得以普及。

次日,方大哥本想带我一同去野外打猎,但我说昨天的书本还未看完,所以想留在家里。

等方铃买好了材料,我就一步步的把从前食谱里的步骤逐一照做,最後利用铁锅加热烘乾,这应该是这个世界里第一个出现的蛋糕吧!

方铃觉得很新奇,用手捏了一小片放进咀里,惊喜道:「谢大哥,这太好吃了!你怎会懂得这个做法呢?」

「方姑娘,这是我爸爸以前教过我的,我也是第一次尝试而已。」我只能说谎道。「哎,你别再偷吃了,不然方大哥回来时,这蛋糕就不好看了。」

「你别叫我方姑娘了,这真的很奇怪,叫我小铃就好啦!」方铃说道。「我也叫你非哥,好吗?」

「嗯,可以啊!小铃。」我笑道。虽然相处的日子还不长,不过我也确实把她当作成妹妹一样的。

能来到这样的家庭中,我觉得自己真幸运呢!

不经不觉,我在方大哥的家里已住了半年时间。除了弓箭外,也从方大哥身上修习了军中基本的一套长拳,一套刀法。

最初的两个月,进步是神速的,然後便渐渐慢了下来,近一个月简直是毫无寸进。

虽然我很喜欢这样安稳的生活,但毕竟我背负对抗魔王重任,是有着成为英雄或者勇者为目标的人,再长此下去的话,恐怕神也不会高兴了。

踌躇了几天,也不知道该如何决定,没想到反而被方大哥猜中了我的心事。

「小非,你已经在这里住了半年,也差不多该走了吧?」在我们吃晚饭的时候,方大哥忽然说道。

「爸!你怎麽忽然要赶非哥走呢?」我还未回应,方铃急着回应了。

「小铃,你也知道吧,你的非哥天资卓绝,身手敏捷,学甚麽都b别人快。」方大哥顿了一顿,续道:「我已经没有甚麽可以传授给他了,以他的聪明才智,过目不忘的本领,如果得遇明师,修习上乘的内家真气,无论要成为武林高手,或是大魔法师亦非难事。甚至参加朝廷的考试,未来出将入相,也不是没有可能。」

「方大哥过誉了,我擅长的只不过是si记y背,既不懂融汇贯通,也不知灵活运用,哪能成甚麽大事呢?」我摇头道。「而且,我也完全无意做官呢!」

「没错,官场黑暗,确实并不适合你。经过这半年来的相处,我早已清楚你的为人了。既正直,又随和,还有很成熟的思想。」方大哥说道。「若然你不嫌弃,愿意在此城镇内定居的话,我可以让小铃嫁给你为妻。」

「爸!你在胡说甚麽啊?」方铃红着脸急道。

这半年里,虽然我一直视方铃像妹妹一样,其实也感觉到她不但活泼动人,个x亦纯真善良,绝对是一个理想的伴侣。而且她十分倾慕於我,我也对她有点动心的。

如果是在前世里遇到她的话,我实在感到三生有幸了。可是,在这异世界中,我有着自己的使命,不甘心就此度过余生。

「谢谢方大哥的好意!若能娶得小铃为妻,实在是我今生最大的荣幸了!」我终於下定了决心,艰辛地说道:「可是我在下山前早以立下宏愿,誓要游遍全国,增广见闻,也希望能习得上乘武艺,救助世人。所以,我确实是时候离开了。」

「非哥,你要去哪里?让我陪你一起去,可以吗?」方铃问道。不知道她是一时冲动,还是真的愿意为我义无反顾,离开家园。

「小铃,你年纪还太少了,小nv孩儿如何能露宿在荒山野岭呢?」方大哥阻止道。「何况你既不会武功,箭法也不太灵光,倘若路上遇到危险,小非跑得快,一个人要逃不难,如果你跟着他,只怕他反要为了保护你而si。」

「方大哥说得对,不过倘若我为了你丧命,也绝不会後悔的。」我望着方铃说道。「最怕是我无法保护你的周全,累你为我香消玉殒,那我就算堕入阿鼻地狱,也永远无法赎罪了。」

「哪有这麽夸张呢?我又不是身娇r0u贵的公主,si了也就算了。」方铃负气道。

「小铃,我曾答应过你妈妈,一定会好好照顾你长大的。」方大哥说道。「倘若你成年了,要跟小非远走异国,我也不会再反对。但现在最少也多陪我几年,好吗?」

小铃听後,yu言又止的,好像想反驳甚麽,却始终没有说出来。过了半响,才道:「爸爸,非哥,我明白了。」

「对啊,小铃,你再好好孝顺一下方大哥吧!」我也同意道。「这几年里,我会设法让自己变得更强大,假如到时候你还愿意陪伴我的话,我也就有能力可以保护你了。」

「谢谢非哥……」方铃难掩失望之情,低声说道。「我先拿这些碗筷去清洁吧!」

说罢她便把桌面收拾好,把餐具拿到屋外去了清洗了。方大哥一直望着nv儿,直到她离开,才大声叹息。

「那麽,小非,你之後有甚麽打算?」方大哥回过头来,对我问道。

「早几天,我在巿场里听到有人说,建康城外的森林之中,有人发现了从来没见过的怪物,身边的同伴全被杀了。後来建康城的冒险者公会发出了任务,成功招揽了勇士,把怪物击毙。」我说道。「我相信这样的事情会逐渐增加,魔化的动物也好,未知的怪物也好,我希望自己能参与讨伐,保护城里居民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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