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节(2 / 2)
其中包括了一场对湖人二番战的大胜。
再次使出口袋阵的凯尔特人,经过日常的训练和磨合,口袋阵更加严密。
他们逼得贾巴尔频繁到油漆区外进行难度甚高的勾手。
而伯德则大发神威,全场35分21篮板6助攻3抢断3盖帽,一场“vp必须到我手里”的宣言之战,彻底地打出了未来王者的声势。
未达成的共识
“菜鸟,给我去买个水!”
比尔·兰比尔平日里最大的乐趣就是使唤桑普森。
去年他就是这么过来的。
除了伯德,大部分的菜鸟,都要被捉弄。
伯德的骄傲让他不允许自己被当成下人一样指使,所以他表态说自己不指望队友帮他做什么,队友也休想命令他去干什么事。
其他人没他这臭脾气,桑普森更是只有21岁的年轻人,好使唤。
因为兰比尔仗着自己是二年级就对他随意指使,桑普森还给他取了个外号,叫“将军”。
“将军,有什么吩咐?”桑普森问。
“去,给我买点啤酒,还要一整只烧鸡,记住,让他们切成块。”兰比尔“大方”地掏出他的食物抵用券,“剩下的都是你小子的跑腿费!”
凯尔特人的球员的每天的餐补大概是80美元。
因此桑普森这一趟大概还能剩下大半的钱,但那只是餐补,不能换成现金……
“你是不是不知道拉尔夫的年薪是你的10倍?”路易用怪异的眼神盯着兰比尔看。
“这就是我这个当大哥的可以教给他的最后一课。”兰比尔满嘴歪理,“当你可以在队里合法地拥有‘奴隶’的时候,你就应该尽情地使唤他,哪怕他的球队地位远在你之上。”
有这条恶狗在,所有来凯尔特人的菜鸟估计都落不到好。
希腊学院的篮球场有八个篮筐,正常训练的话,虽然不是每个人都能同时使用篮筐练习投篮,但如果适当地举办半场对抗或者全场对抗,剩下的篮筐便绰绰有余了。
阿奇博尔德喜欢围着球场四周跑步。
马克斯韦尔是路易口中的“第三条狗”。
兰比尔是恶狗,l·卡尔是癞皮狗,而马克斯韦尔是懒狗。
更绝的是,“懒狗”这个雅号是比尔·菲奇的现场发挥,他一喊,路易跟着叫,就传开了。
用不了多久,马克斯韦尔的队友便不知道“玉米面包”是谁,只知道队里有三条狗,其中一条狗是因为在场上太懒所以被叫懒狗。
叫马克斯韦尔懒狗真是一点错都没有,虽然他的进攻才华很出色,但他并不努力,找到机会就想偷懒,渴望特权。
而且他喜欢制造对立。
菲奇虽然欣赏他的才华,但也不喜欢他散漫的态度。
当菲奇批评他的时候,他会反问:“如果我是一个白人,你还会这么严苛吗?”
他看起来是在把话题向种族和肤色上引导,实际上直指拉里·伯德。
伯德是菲奇唯一一个没骂过的球员,他也的确是没什么可骂的,训练场上,球场上,都是最有职业素养的那个。马克斯韦尔渴望得到伯德所拥有的特权,他认为如果他像伯德一样是白人,他就能得到他想要的特权。
当他拿肤色说事的时候,兰比尔就会发挥作用。
每当马克斯韦尔拿肤色抱怨,兰比尔就会阴阳怪气地说:“搞了半天我是黑人啊,难怪教练那么不喜欢我,看来我回去得和我老爹说道说道了,我没他那么聪明的头脑不是因为家门不幸,而是他后门失火。”
每一次,马克斯韦尔都只能闭嘴。
因为兰比尔属实是被菲奇喷得最惨的球员。
但路易却不会就此罢休,他会添油加醋地问:“皮特·马拉维奇和戴夫·考恩斯也是黑人咯?”
这两位比兰比尔更惨。
兰比尔是一条下贱的恶狗,他能忍受菲奇,那两位都是成名于70年代的巨星,本来是有机会成为球队的重要组成部分,却生生被菲奇折磨到退役。
菲奇无需为自己辩解,兰比尔用自己为例子,路易拿马拉维奇和考恩斯做例子,轻易地瓦解了他想把纯粹的个人问题变成肤色问题和种族问题的指控。
这件事的另一个好处是,菲奇终于看见了兰比尔身上的闪光点。
必须承认,贱人总有贱用啊。
约翰·朗专注于底角的三分投篮。
路易不太肯定,只是有个大概的感觉。
朗可能是全联盟最精准的底角射手。
在他这一点上,路易一直都很过意不去。
他的特点虽然是投篮,却不是最普通的定点接球投手,而是面具侠汉密尔顿那样的跑位接球投手,左右两翼的中距离颇具威胁,逼到一定时候还能运球突破。
但在菲奇的体系下,没有他跑位的空间,他只能将他的跑位技能放到一边,长时间待在中远距离等队友送来子弹。
他打得很拧巴,也未曾发挥出自己的全力,在波士顿过得也不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