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1 / 2)
懂行的人能看出来,那是天下第四,名曰求凰。
凤兮凤兮归故乡,遨游四海求其凰。
持剑即认人,能握有这把剑的,全天下找不出第二个,唯有满庭芳的剑仙,阮秋水。
一身白衣,戴白色斗笠,配一柄通体火红的求凰,其实也好认得很。
只是熟悉他的人就能知道这人其实是个性格恶劣之辈。
很不幸的,宋珩之就是那全九州都为数不多几个的幸运儿之一。
“怎么,还在想你那个琅琊的小子呢。”
白衣人轻笑一声,指尖敲了敲剑鞘,语气玩味。
闻言,那黑衣的清秀少年原本冷淡的面色不自然了一瞬,轻咳一声。
这正是被燕九在南诏捉拿归家的宋珩之。
而身边这个看热闹不嫌事大的白衣人,也正是那代表满庭芳来盛京赴宴的剑仙阮秋水。
“真是……那句话怎么说来着?”阮秋水沉吟了一下,“啊,对,养儿不防老。”
宋珩之:“……”
“真是的,好不容易养大了的宝贝。”阮秋水还在意犹未尽地喋喋不休,“全满庭芳捧在手心里都怕化了,就这么千里把自己送到盛京来,来赶着倒贴给人当媳妇。”
宋珩之:“……”
“唉,我要是燕九,我都气死了。”阮秋水意有所指,刻意拉长了语调,“可是燕九偏偏遇到什么事都那副死人样子,一点意思都没有。”
宋珩之:“……阮叔……”咱能不这么幼稚么?
“唉我说小珩之啊,你改天把那小子带回东川的时候通知我一声,我一定要看看燕九是个什么表情。”阮秋水不由分说地替宋珩之做好了决定,“我还不信了,他嫁儿子都那副死人脸。”
宋珩之:“……”
“等一下……”阮秋水似乎又想到了什么,“咱是嫁还是娶?啊,你这……我问也白问,怎么看也不像娶的。”
宋珩之:“…………”
他就不该跟着阮秋水来。
在他爹爹特地召回阮秋水的时候他就该想到的,这位剑仙实在是个不着调的,几年也不回满庭芳一次,平日里总不知道在哪一处风水宝地忙着游山玩水仗剑天涯,活得潇洒极了。
要不是此次满庭芳必须出个人赴宴且燕九不想去盛京,这位大仙又要不知什么时候能回一次东川。
“……你是我这边的人吧?是吧?”宋珩之失语道,这位剑仙真是有辱剑仙之名,也白瞎了那么好看的一张脸。
他真不懂这位剑仙是如何顶着一张倾国倾城、不输于美人榜上任何一位的脸,说这么违和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