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2 / 2)
扶桑自然也眼熟他们,但不是每个都叫得出名字。
互相打招呼的时候,扶桑便趁机停一停脚步,双眼不着痕迹地向宫门内探看。
虽然今天是他的生辰,运气却并未因此变得更好一些些,那个教他寤寐思服的人一如往常,没有恰逢其时地出现,映入眼帘的是那堵早已看过成千上万次的琉璃照壁。
但扶桑丝毫不觉得失望,反而因着此时此刻是他今日离那个人最近的瞬间而感到雀跃,他面带微笑地举步向前,就连这恼人的秋雨也忽然变得没那么讨厌了。
扶桑和柳棠时都是柳长春和袁雪致的养子。
虽然柳棠时是哥哥,但扶桑才是先被柳长春收养的那个——“养子”是好听的叫法,其实就是徒弟,各宫里但凡有点权力的大太监手底下都养着一两个小太监,为着这样或那样的目的。
五岁那年,刚被人牙子卖进宫里的扶桑凭着一张粉雕玉琢的小脸,被柳长春一眼相中,成了他和袁雪致的第一个养子。
当时七月流火,御花园里的扶桑花正开得如火如荼,袁雪致为他取名扶桑,随柳长春姓柳。
养了一两年,自诩眼力过人的柳长春却不得不承认,自己这回的确看走了眼,扶桑空长了一张看似聪明伶俐的脸,实则平平无奇,难有大用——说难听点,除了这张超凡脱俗、赏心悦目的脸,扶桑几乎一无是处。
可到底费心费力养了这么久,就算是养只猫儿狗儿也养出感情了,尤其是袁雪致,对扶桑简直视如己出,感情甚笃,所以柳长春才没狠心抛弃扶桑,而是另收了一个养子,这回他吸取教训,选了个年纪稍长的,是精是傻一试便知。
柳棠时比扶桑年长三岁,入宫受刑时已满十岁了。
也正因他岁数偏大,心智已成,很难真正地养出舐犊之情,这些年他一直唤柳长春和袁雪致“干爹”、“干娘”,扶桑则是直呼爹娘,孰亲孰疏显而易见。
而扶桑似乎天生就擅于俘获人心,不仅爹娘把他当亲儿子疼爱,就连这个半路杀出来的“便宜哥哥”也待他亲如手足,也多亏有他,这个毫无血缘、生拼硬凑的“家”才会和和睦睦,宛如一个真正的四口之家。
柳棠时没有辜负柳长春的期望,跟着他学会了皇宫的生存之道,前年经袁雪致引荐入了东宫,在太子身边做事。
而扶桑也不是毫无用处,平庸如他,幸而也有一点微不足道的天赋——他的嗅觉远超常人,对气味异常敏感,几乎过鼻不忘。凭着这点天赋,他还曾救过太子一命呢,不过这就说来话长了。
也是凭着这点天赋,他被柳长春送进太医院,成了左院判赵行检的小徒弟。
太医院坐落在皇宫东南角,背靠着高耸宫墙。
穿过垂花门,有廊檐遮雨,扶桑收了伞,弯腰掸一掸衣摆和袖子上沾落的毛毛雨,一抬头,见院里站着个身形瘦削的小太监,头戴箬笠,身披棕衣,正用一把长柄竹笤帚打扫落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