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6节(1 / 2)
一个神奇的生命,诞生了!
“阿姆!阿姆!”
一个兴奋的声音传来,欢天喜地的叫道,“我天天贴身孵的鸟蛋,真的出生了!”
许应听到这个声音,心中疑惑,大钟也轻轻地当了一声,嘀咕道:“古怪,好熟悉的声音……”
年幼的金乌睡眼惺忪,努力的张开眼睛,这时,许应看到自己的面孔映入金乌的眼帘。
“阿姆快来!”
许应看到自己兴奋无比的脸庞,填满了年幼的金乌的视野,让年幼的金乌感觉无比亲切。
“阿姆,我终于有自己的灵兽了!”许应看到自己兴奋雀跃的跳来跳去,没有一刻安静的时候。
那时的他和现在差不多大,脸上挂着稚气,脸被晒得红彤彤的,脖子上挂着一串兽牙项链,粗手大脚,光着脚丫子。
他身上只穿着一条豹纹短裤,应该是直接从豹子身上扒下来的,把豹子后腿剪断,直接穿上即可。
他的屁股后面,还挂着一根豹子尾巴。
金乌渐渐能飞起来了,喜欢停留在少年阿应的肩头。
它看到少年阿应口中的阿姆,是一个健壮的蛮族妇人,五大三粗,一膀子力气。
“我给你取个名字,今后你便叫金不遗。不遗不弃的金不遗!”少年阿应笑道。
作为少年许应的灵兽,金乌跟着许应去打猎,同族的少年们多数都拥有自己的灵兽,这些灵兽极为庞大,威猛异常,只有金不遗很小。
这只小巧的金乌却凶猛异常,口喷烈火,连那些成年的异兽都有些怕它。
金不遗很喜欢自己这个主人,主人有自己的烦恼,每次主人去河里洗澡的时候,总是会用力揪下一根毛毛,懊恼的说道:“又长了一根!可恶的毛毛!”
每当此时,它总会喷出一朵火焰,把那根毛毛烧成灰烬。
时间一年年过去,金不遗渐渐长大了,泛着洪荒凶兽的气息,镇压了方圆数百里的灵兽,威风凛凛。
但主人阿应始终没有长大,渐渐成了村民们眼中的异类。
这一天,阿应消失了。
金不遗很是惊慌,急忙四下搜寻,它振翅在云梦泽中穿梭,遭遇了其他与它一样强大的洪荒异兽,甚至遇到了比它更加强大的异兽。
金不遗千辛万苦,搜遍了云梦泽,没能寻到自己的主人。
它渐渐长大,拥有越来越强大的力量,飞行时可以化作一团火光,速度极快。即便是这样,它还是用了十多年的时间,才寻到自己的主人。
少年阿应居住在南海边的一个小渔村中,他还叫许应,但是有了另一段身世。
他不记得自己从前的父母,也不记得自己有一只名叫金不遗的灵兽。
夜晚,金不遗散发的火光照亮了渔村,将少年吸引出来。
“金不遗!金不遗!”
天空中有怪鸟在长鸣,叫道,“不遗不弃!不遗不弃!”
怪鸟扑下来,抓走了少年阿应。
这时,有强大的人类修士追来,将金不遗打伤,迫使金不遗不得不放弃这个少年,振翅逃离。
又过了百年,金不遗长大了许多,比从前更加强大。
它再次寻到那个名叫许应的少年,少年阿应在朝歌城中,是一个富商家的公子。
它飞到昆仑,搏杀那里的神,抢到了可通天地鬼神的仙草,带着伤飞回朝歌。
它缩小体型,落在少年的肩头,将仙草送给少年。
金乌振翅而起,在朝歌城上空徘徊,叫道:“金不遗!不遗不弃,金不遗!”
天降玄鸟,岁月如歌
许应和大钟跟随着金不遗的记忆来到朝歌,他们的视角是金不遗的视角,俯瞰这个古老的神城。
巍峨壮观的朝歌充斥着宏大古朴的建筑,人类修士强大如渊,这是一个陆上的神国,炼气士们供奉的神不是而今的乡野之神,而是天道世界的天神。
炼气士跟随着大商的国军四处征战,扫平神州其他国度,征战其他部州,将其他各族人们押到朝歌作为奴隶。
逢年过节,大家族会杀掉数以千计的奴隶,祭祀天神。
那时,每当节日,天空便会变得千疮百孔,一尊尊天神从天而降,来到人间,享用祭祀。
每次节日,祂们都会吃掉数以百万计的奴隶。
大商也在天神们的庇佑下,征战杀伐,荡平元狩世界。
富商家许应公子服下了通天地鬼神的仙草,变得聪明很多,似乎封印也松动了一些。许应公子跟随家族行商,收购前线的将士俘虏的奴隶,送到朝歌。
他懂得修行,修为日渐强大,金不遗跟随着他。
随着他的修为突飞猛进,他像是渐渐觉醒了某些记忆,似乎记得了金不遗。
“不遗,我们这样做是对的么?”
有时候这个年轻的主人会犯迷糊,询问金不遗,“我们去屠杀其他国家,献祭天神,是对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