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52章(1 / 2)
许大郎因受虐事实成立而免去告长的一切惩罚,不仅拿回生父的遗产,甚至从继父生母那儿得一金作为多年的补偿。
在古代,儿女是父母的私产。
《二年律令告律》里明确表示:“子告父母,妇告威公,奴婢告主、主父母妻子,勿听而弃告者市。”
刘瑞登基后对这条律令十分不爽,所以参考秦律进行一通修改,将虐待、弃养子女入刑,同时也限制丈夫对妻子、奴婢使用家庭暴力,后者可据所受的伤害去官府报案,由尸检的令史检擦伤痕,并且根据受伤的程度对丈夫乃至家主判刑。
这条律令刚修改时,民间朝堂一片哗然。不少秉持男尊女卑的古旧思想,好似他的人生除了一根吊就没有别的可骄傲的士子用雪花似的奏疏塞满刘瑞的桌案,甚至还有阴谋论怀疑墨家暂替了那历史里的妖妃位子,想在汉朝复兴秦法。
法家:那不该是我的活儿吗?怎么跑到墨家上了。
面对这群干啥啥不行,挑事第一名的闲散人员,刘瑞也是轻车熟路地表示会在几个县里试验一下,看看这条律令带给大汉的影响是好是坏。
结果也是非常喜人。
实行新律的郡县在成年女性和奴婢的死亡率上有所下降,甚至在人口流入与出生率上比未施新律的郡县有了轻微提升。
而这反应到社会稳定上,便是流氓少了一截,新开垦的田地也多了不少。
当然,民间不懂朝廷的矛盾,加之会被选为实验的郡县都在边境一带。所以为了平衡男性的劳力空缺,这些地方的女性地位比关东乃至中原一带高出一截,这让刘瑞想起关于妇女地位和社会劳动的研究报告。
后世里地位最高的女性莫过于东北和川渝一带。前者是工业老地,妇女在补充工业的人力需求时也有了谈论社会地位的强大资本。后者虽与东北不同,但是因为川渝曾向沿海输出男女劳力,所以在自立的同时也大幅提升妇女地位。
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便是明清的江淮女性。
徽商的成功“迫使”妇女困于家庭,同时也让妇女的地位飞速下降,男尊女卑与溺女的恶习愈演愈烈。
同样的事情也发生在山西商人与潮汕商人的辉煌期。
有了钱便想要名声。
有了唯一的挣钱能力便要求家里事事顺心。
明清时的贞洁牌坊便是论证以上观点的历史铁证。
同理。
巴蜀的井盐,手工艺品的利润如滚雪球般越来越大后,巴蜀本地的妇女现状与江淮一带的妇女现状形成对比——巴蜀需要妇女进行精细劳动,所以对妇女的暴力、女婴的杀害有所下降;江淮则是占据了能减少路费的河流脉络,所以男人开始行商,变相剥夺妇女外出的劳动权力,同时因久不归家而疑神疑鬼,导致妇女被杀、自杀的概率有所提升。
刘瑞也想解决这些民间问题,但在解决深层原因前,好歹先用律法保人一条性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