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1 / 2)
直至玫瑰园连同整座格温庄园在大火中熊熊燃烧,化为焦土,亚瑟也没有得到过哪怕一支属于他的玫瑰。
崔梅恩入主公爵府后,公爵府空了多年的花园终于被利用了起来,闲得发慌的园丁也终于有了用武之地。不过几个月,原本空荡荡的花园里就长出了一片生机勃勃的绿色。
崔梅恩用一小块地种了些乱七八糟的花,更多的地用来种乱七八糟的蔬菜和水果。葡萄架边是玫瑰墙,黄瓜番茄亲热地挨着紫丁香。
这些乱七八糟的植物有些死掉了,有些则坚强地活了下来。不管再怎么忙,崔梅恩每天都会分出一些时间逛逛她的花园(菜园?),提着篮子快活地走来走去,摘下一些花或蔬果,活像只在坚果仓库里挑挑拣拣的松鼠。
不少人对此嗤之以鼻,嘲笑她改不了农妇做派。
用公爵府的花园种菜?听听这个笑话!真是可怜那些万里挑一的花匠,空有一身好本事,却被用来侍弄土豆——不过,当崔梅恩热情地邀请客人们品尝食物,夸耀说这是今早刚从花园里摘来的顶顶好的番茄的时候,客人们都只会赞扬食物的美味和公爵夫人的勤俭,从不会多说其他。
而亚瑟那时正忙着整理探听到的关于崔梅恩的消息,思考该如何把她上报给圣殿,又不至于把塞德里克·梅兰斯牵连进去。
许多次他在番茄成熟、葡萄成串、玫瑰盛放的时候路过花园,对园中的景色视而不见,只是在心里揣摩要如何劝说父亲远离这个邪恶的女人。
他早已不是当年那个会趴在窗边盯着玫瑰园发呆一整天的亚瑟·格温了。在严寒的北境以外,价廉物美的玫瑰是一种随处可见的花朵。小贩在街边叫卖它,五月节的装饰离不开它,国王的婚礼上也能找到它的身影。
只要亚瑟乐意,他足可以买下数不清数量的玫瑰,把公爵府堆得满满当当。
不过,亚瑟再也没在意过它们——不止是玫瑰,也包括其余所有的花朵、华服、珠宝、美食……他对于享乐的渴望在离开格温庄园后消失得无影无踪,取而代之的是一日比一日的沉默,和训练时挥洒得越来越多的汗水。
圣殿推崇简朴,衣食住行简单粗糙,在刚成为见习骑士时,许多贵族子弟都对此苦不堪言,然而亚瑟却轻松地适应了圣殿的生活。
他偶尔会想起格温庄园,回忆起童年时偷偷钻进厨房,对着满桌美味不停地流口水,偷偷从烤鸡底下抓起一块土豆,躲在角落里吃完还要舔舔手的经历,只觉得不解和好笑——对那些玫瑰也是如此。他怎么能做到痴痴地看上一天?真是蠢透了。
亚瑟接过了那篮玫瑰。
“谢谢您,夫人。”他硬邦邦地说,“既然您这么说,我也不拦着您了。希望您不会一到首都就被绑上火刑架。我还有别的事,就先告辞了。”
他转身想走,却被崔梅恩拉住了胳膊。他低头看去,公爵夫人专注地盯着他的脸,长长的睫毛一眨一眨,嘴唇饱满红润,让人不自主地想咬一口尝尝味道。
亚瑟在脑海里狠狠地唾弃了一番自己薄弱的意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