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1 / 2)
魔鬼头一偏,灵巧地躲过一件飞来的衣服。
“我已经搜索了整片梅兰斯封地。”他说,“至少他不在这个范围内。理论上来说他走不出那么远。一般人类的灵魂脱离肉丨体之后会变得极其虚弱,如果想要快速移动,需要有魔法的帮助或是附着在什么物体上。当然,梅兰斯封地内也没有使用过相关魔法的痕迹。”
崔梅恩转了半天终于转累了,她抱着手臂坐在床边,眉头拧成一团,仔细思考一阵后,突然转头对魔鬼说到:“我们不是有契约吗?您用契约的力量也找不到他吗?”
一小会儿的功夫,魔鬼手中就多了一个柳橙,多半是趁崔梅恩思考时溜进厨房薅来的。
他像只松鼠那样连皮一起啃着柳橙,黄澄澄的汁水顺着手臂滑进梅兰斯宅邸昂贵的地毯中:“就是因为有契约,我才知道他的灵魂现在一定存在于某处,而不是直接消散或是破碎了。”
“我还以为您依靠那个就能直接把他找出来。”崔梅恩满脸都写着怀疑,“故事里都说魔鬼是无所不能的,所以人们才前赴后继地想要出卖灵魂给您。如果您连这点都办不到,那么为什么还会有那么多人想要召唤魔鬼签订契约?”
魔鬼闻言大笑起来,笑得前仰后合。
“人类自顾自地找上我,又关我什么事?”他快活地说,“况且,那些没有收获满意回报的人已经付出了代价,不会有机会活着向别人诉苦。”
单从与“魔法”有关的结构上说,魔鬼更接近于龙。
人类从来都不是被魔法青睐的生物。想要学习魔法,首先所必须的就是天赋——剑术可以通过刻苦的锻炼来掌握,一名经过战场磨砺的普通士兵,其剑法往往比名师教导的贵族子弟更优秀。
在绝大多数的领域中,即使没有过人的天赋,只要日复一日地学习与练习,也能达到“勤能补拙”的效果。
魔法不是。一个没有天赋的学者即使勤恳学习一百年,其施展魔法的能力也远不如刚刚入门半个月的魔法学徒。
然而天赋也只是进入魔法殿堂最基本的入场券。学习魔法是一个极端枯燥且痛苦的过程,冒险小说中最基础的火球术和光照术就需要背诵庞杂的咒语,精通复杂的理论,令人叫苦不迭。
百分之五十的学徒在一段时间的学习后会放弃精进实践,而选择在配置魔药、绘制阵法等方面下功夫。
这些科目也并不轻松,但比起施展魔法本身而言,简单得简直如同在盛夏时分大吃草莓冰激凌。
除开这些以外,昂贵的施法材料也令家境普通的学者望而却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