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4节(1 / 2)
燕明荞又看着给加了些,想着带回去给顾绵的侄子侄女吃。
中午从烤鸭铺子吃的,两人吃得肚子溜圆,这才回去。
而后燕明荞在家中待了几日,带着章辛媛理账管事,十二那日又下了场雪,燕明荞本来应了嘉元郡主的邀约,去戏院看戏,但下着雪自然不好出门,所以邀约就推到了正月下旬。
本来嘉元郡主是想问问燕明荞的亲事,自己也取取经。在盛京,谁家小娘子公子议亲成了,这种事传传就知道,把消息放出去,也省着有人再登门求娶。
像和英国公府的见面,没成,这事自然是藏着,两家都不会往外传。但顾家提亲,沈氏应允了,亲事作数,自然就可以往外传。
再有人议亲,就不会考虑这两家了。
盛京城的这些贵女中,燕明荞的确算定亲早的。
陈嘉元还挺诧异,这亲事这么快就定下来了。长公主也挺诧异,不过长公主府没有适龄的公子,不然这亲事她早就跟沈氏说了,顾言不错,明荞更不错,也算郎才女貌。
至于安康侯夫人,心里还有些唏嘘,她就是觉得顾言挺不错,若是亲事没定,她兴许还会和顾家谈谈,但已经定下,那就算了。
而且安康侯在朝中官职不低,和顾家结亲并不合适的,赵芸安的亲事,她慢慢再看就是了。
顾家提亲这消息,初六就传到了宫里,燕珍觉得还可以,等过阵子叫明荞来宫里坐坐,顺便给她些保养的方子。
燕太妃今年已经四十六岁了,看着也就三十多岁的样子,保养得极好,只不过年纪大了,虽然脸上看不出什么来,但是她自己都觉得身子不如从前了。
红颜弹指老,谁都会老。
在宫中养老,日子也就这么过,到底是孤单了点,让娘家的小辈常来看看,宫里也会热闹些。
沈氏对这个大姑姐一如往常,还是隔几个月就送银子,并未因为燕珍年纪大了,在皇上面上说不上话就不往宫里送钱了。跟女儿说话的时候,也是告诫,要孝顺祖母,孝顺宫里的姑姑,“等你出嫁之后也不能常进宫,如今隔一个月去一趟吧,也陪陪你姑母。”
以前燕明荞是三四个月去一次,小时候去是为了好吃的湘菜,如今去只想陪陪长辈。
十四进了宫,等到十五这日,就是和顾言约好去看灯会的日子。
街上的雪还未化干净,但太阳大,看着也不冷,燕明荞一早就换好了衣裳,中午和沈氏一块吃了饭。
但燕明荞吃得慢,碗里的汤圆好半天吃一个,看起来不像是没胃口,反而像是在走神。
沈氏自然是看出来了,她道:“今儿怎么没和绵绵去万象寺上香看灯会?”
燕明荞抬起头,“没和她约,母亲,但我和顾公子晚上要去看灯会,您说的我都记着呢,要稳重,不能吃亏。”
沈氏淡淡道:“早就约好了吧。”
燕明荞低着头,轻轻点了一下脑袋,试探着问:“那您让我去吗?”
燕明荞也想过早说,可是早说的话,又不好意思了,而且手头上一有别的事儿,就把这件事给忘了,但她记着几位姐姐夫家纳彩之后,就能一块出门玩的。
那日顾言问她,也不能说我问问我母亲,当时想也没想就答应了。
沈氏瞥了眼女儿,“我若不让去,你就不去了?”
燕明荞道:“那我肯定是听您的呀,您都不让我去了,我还能偷偷跑出去吗。”
她可是最听话了,但还是想去。
沈氏笑了一下,道:“行了行了,去吧,我可没说不让你去。出门在外,带着丫鬟,人多也注意一些。你跟顾言出去,我也更放心。”
顾言是个有担当的,出门在外,肯定会护着明荞。再说,这心思都飞到外面去了,连饭吃着都不香,她若真拦着不让去,女儿心里能高兴吗。
燕明荞抿唇一笑,“多谢母亲,您想吃什么呀,女儿都给您带回来。”
沈氏道:“我想吃什么让丫鬟出去买,你好好玩就是了,早些回来。”
燕明荞:“哎,女儿都记着呢,您快吃菜,多吃菜!还得多吃肉!”
燕明荞殷勤地给沈氏夹了菜,这回她就好好吃饭了,肉菜米饭,汤圆儿全吃了,吃过饭跟沈氏待了会儿才回去。
只不过她这回又睡不着了,躺在床上翻几个身,怎么都睡不着。
燕明荞记得,她每次睡不着觉都和顾言有关。真是,明明他平日都在书院,既见不到也说不上话,就只会让她睡不着。
二哥是中午回来的,燕明荞想,顾言估计也是中午回来,和顾家人一块儿吃个饭,晚上两人再出去吃。
她现在吃饱了,等晚上就饿了。
再吃饱还能吃街上的小吃,猜灯谜拿灯笼,是不是还能放个孔明灯,不知护城河里的冰化了没。
往年这个时候护城河的冰已经化了,但十二那日下过一场雪,外面的雪都没化干净,燕明条寻思着,冰未见得能化。
也不知道今晚出去都做些什么,难不成就像七夕和顾绵逛那样吗?就干逛……
但和顾绵有话说的,燕明荞心里有些期待,可又怕出去了,两个人光走没意思。她伸手戳了戳小兔子的脑门,轻声问:“晚上就看灯会吗?”
兔子被她戳得一歪,玉兔子怎么可能说话呀。
顾言回来吃过饭就让邵光定饭馆了,定的留香楼的位子,又问了问顾绵燕明荞喜欢吃什么,菜也定好了。
他怕燕明荞不好意思点菜,反正也是按明荞喜好来的。
顾言是觉得以后出来的机会还多,但这是第一次,肯定是要选个好一点的酒楼,正正经经吃一顿。等以后再出来,可以找一些好吃的,明荞喜欢的小饭馆吃。
但今日,必须要正经才行。
下午,顾言就去首饰铺子买首饰了,他有银子,就选了个自己觉得好看的,又让伙计找了个好看的匣子,这才算好。
顾言虽然觉得他自己雕的东西更有意义,但是他毕竟是个读书人,真要自己做,工艺上肯定比不过首饰铺子里卖的,不然他就能开首饰铺子了。所以还是首饰铺子里的更好看,买这个好,给明荞买的,得是好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