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节(1 / 2)
只不过如今纪杏蔗已经嫁去了县城上,听他七婶儿说如今孩子都四个多月了。
上回见着还是走商前,过年的时候他回来的娘家。
现在孩子都有了,桃榆既为杏哥儿高兴,又有些淡淡的哀愁,也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才能跟霍戍有小崽子。
今天他没打算跟霍戍一同去走生意,身子还有些隐隐不痛快,一点不适宜办正事儿,就想吃吃喝喝玩儿。
想着霍戍一会儿去忙了,他一个人无趣,本想叫文良一起的。
结果人家领了工钱,自去潇洒快活了不说,还把霍守也叫了去。
也不晓得两人跑去什么地方鬼混了。
正是当龄少年郎,骑着马出去威风一阵,若是能早些看好个姑娘哥儿的,把家成了倒是也去了桩大事。
“我一会儿去阿祖的医馆,你结束了再过来寻我。”
桃榆一个人也没打算去闲逛了,这些些日子没见着他阿祖怪想他老人家的。
而且他也顺道可以把路上带回来的药材乱七八糟的东西拿去给他阿祖。
霍戍应声:“吃完面我送你过去。”
话毕,空了一碗面条的霍戍抬手又叫了一碗。
北域吃的是宽面条,吃得痛快;南边面条细如线丝,容易入味,霍戍吃着也别有一番滋味。
桃榆见此默默的将自己的面碗往霍戍身前推了一些。
他看着霍戍眨了眨眼睛:“我吃不下面了。”
霍戍垂眸看着才吃了几口的面条,道:“再吃两口。”
“想再吃个鲜肉芽菜包。”
霍戍看着眼巴巴的人,忍不住捏了一下他的脸。
未开口答不答应,人已经站了起来。
于是霍戍吃了两碗半的面,这才送咬着个包子的桃榆去了医馆。
出来时已是晴空郎朗,日头有些高了,霍戍想起一个人来。
他阔步朝着一个叫嘉堂瓷坊的地方走去。
嘉堂瓷坊比霍戍想象中要大不少。
闹市大街之上,一间独栋三层楼数的铺子,与之十里布行的规模,有过之而无不及之处。
他对瓷制器具并不精通,过去在北域见得不多,来了那边以后,倒是在日子稍稍宽裕些的人家里都能见着。
即使如此,他也不曾去瓷坊闲逛或是有什么因缘际会前去采买。
为此他并不知晓城中瓷坊的位置以及行情,只是出了医馆在正街上随意的找人问了一嘴路。
过路人听闻他问及嘉堂瓷坊神色有些意外,不过打量了他一眼后又觉得情理之中,倒是好说话的与他指了方向。
这朝见着烫金的乌木大招牌,霍戍便知为何路人是那番神色。
嘉堂瓷坊在城中位置优越,规模宏大,当是本地人都会晓得的。
霍戍倒是也没想到在金龙寺碰见的爱马商户竟然有此产业,当日他还浸在跟桃榆新婚燕尔一同逛庙会的情绪之中,旁人什么衣着打扮以及相貌都不太能引起他的注意。
不过有这么个人他还是有些印象,毕竟也是此人让他滋生了想要南北倒卖的心思。
霍戍敛回心神,跨步进了瓷坊。
而下时辰姑且还早,偌大的坊堂间客人并不多。
其间穿插着好几号伙计,有在整理柜台的,有在细心擦拭瓷物的。
懒洋洋之中,又带着几分忙碌。
霍戍扫了几眼商坊,即便他不如何喜爱这些瓷制器物,看着大堂中陈列的各色瓷具,或是雅致,或是富丽,倒真有一番精美意味。
既是门外汉也觉着有可赏性,文人墨客,钟鸣鼎食者喜爱却也不为过。
霍戍此般身姿体格走进瓷坊里来,与不起眼简直毫无瓜葛。
然则伙计却似是并不曾注意到人一般。
毕竟像霍戍这般衣着简朴,又高大魁梧之人,并不似是个理想的客人。
霍戍倒是并不介怀这些,不过他还是明显的感觉到如果身边是桃榆跟着的话,商铺里的伙计对他的反应必不会此般。
定然会热络许多,毕竟桃榆无论走到哪儿都会让人觉着他当是个千娇百宠长大的公子哥儿。
手头阔绰,又好说话。
霍戍想,好说话是真的,至于手头阔绰……把他的钱都拿走了以后确实也阔绰了。
“客官是想看买点什么,我们坊里用的赏玩的一应皆有。”
大商行里没冷客的道理,到底还是有个伙计上前来招呼:“要不然我领您逛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