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7节(2 / 2)
李蓁蓁一边摘菜,一边趁机观察地上的大瓷盆。
这个大瓷盆,比一般的脸盆还要大,边缘有沿。它的颜色非常特别,有点像枚红色,也有点像茄紫色,上面没有一丝花纹。
仔细看釉料的底部,也很特别,就像蚯蚓爬过泥土留下来的痕迹,显得弯弯曲曲。
李蓁蓁把摘好的菜放进去,趁机拨开菜叶子,看了看大瓷盆的底部,果然在上面发现了几个手指头大小的孔洞。
这
李蓁蓁点了点头,如果她没有猜错的话,这应该是一个宋代的钧窑花盆,是用来种花的。
钧窑瓷器,是宋代的五大名窑之一,这种独特的颜色和“蚯蚓走泥纹”,正是它独有的特征。
这种瓷器很不简单,早在宋代的时候,就受到达官贵族们的热烈追捧,价格非常昂贵。
据说,钧窑瓷器出炉的时候,都会有专门的监工负责检验,但凡瓷器上有一点瑕疵,都要当场摔碎,不能流传出去。
这样做出来的瓷器,成本极高,质量更是达到了顶峰,以至于后世根本无法仿制。
能够流传到后世的钧窑瓷器,数量很少很少,而器型完整没有残缺的,那就更少了。
到了最后,就连它的碎片也变得极其昂贵,素来有“纵有家财万贯,不如钧瓷一片”的说法。
而现在,李蓁蓁却在偏远的大屿山,一个偏僻的客家村落里,看到这样名贵的瓷器,她又怎么能不震惊呢?
李蓁蓁心里万分好奇,状若无意地打听说:“阿婆,你这个瓷盆是怎么来的?”
阿婆想也不想地说:“很多年咯,我嫁过来就有咯。”
李蓁蓁询问说:“你一直用它来装菜吗?”
阿婆点头说:“漏水嘛,方便。”
李蓁蓁嘴角抽搐,不过这个瓷盆原本就是用来种花的,现在用来装菜,也算是异曲同工之妙了。
此时菜也已经摘好了,阿婆从旁边的水缸里,舀出一勺水,慢慢地浇到大瓷盆里面,开心地说:“漏水咯,阿妹,帮我洗一洗。”
李蓁蓁赶紧用手去搓洗菜叶子,随着她的动作,菜叶子上面的泥土被水流冲刷走了,直接从底部的孔洞流出来,哗啦啦地流淌到旁边的水渠里。
李蓁蓁这才发现,原来这个大瓷盆的底部,还有五个不起眼的足,把大瓷盆凌空托起,让水流可以更快地排出来。
现在看来,这个大瓷盆用来洗菜,确实是很方便呢。
周然从堂屋里出来,就看到李蓁蓁正在洗菜,他看了很久,等到李蓁蓁终于洗好了,才说:“蓁蓁,我们在里面喝茶,你要不要进来?”
旁边的阿婆和善地笑起来,催促说:“阿妹,你们去喝茶,我这里已经好了。”
李蓁蓁顺水推舟地答应下来,跟着周然走进了堂屋。
这间堂屋的大门口,悬挂着一块匾额。里面的空间非常宽阔,房梁高高地挑起来,显得宏伟而壮观。李蓁蓁一走进去,就感到一阵凉爽。
堂屋的正中间,放着一张巨大的长方形桌子,已经有好几个学生坐在那里,正在喝茶。
刚才在门口见到的那个男主人,非常热情地招手,说:“妹妹仔,过来喝茶。”
男主人的面前,叠着一垒大海碗,他从上面拿了一个下来,放了一点茶叶进去,然后用暖水壶开始倒水。
等李蓁蓁一坐下来,他就端着这碗茶,放到李蓁蓁面前的桌子上,笑着说:“这是我们自己炒的茶叶,妹妹仔喝一点吧。”
“谢谢。”李蓁蓁端起这个大海碗,小心地喝了一口,觉得茶味很淡,味道倒还可以。
男主人走回去了,李蓁蓁的视线跟随着他,就看到他的背后,挂着一幅巨大的画像,上面是一个身穿宋代绯色官服的美髯男子。
这幅画像已经发黄了,装在一个同样巨大的相框里,外面还罩着一层玻璃。李蓁蓁离得比较远,又有玻璃反光,看不清楚上面的文字。
她心里一动,放下大海碗,走到这幅画像的前面,就看到旁边的题跋处,写着“侯氏先太-祖考五郎公像赞”。
李蓁蓁一下子就明白了,这是侯氏的祖先侯五郎的画像。
旁边还有一些其他的文字,李蓁蓁正打算细看,就听到男主人说:“妹妹仔,你看得懂吗?”
李蓁蓁回过头来,笑着说:“阿叔,这是你们的祖先吗?”
这个男主人点了点头,非常骄傲地说:“我们太公是北宋的进士,后来带着族人迁到了香江,我们算是最早来到香江的客家人。”
李蓁蓁有一点不理解,疑惑地说:“阿叔,你们太公怎么会从那么远的地方来到香江?”
男主人得意地笑了起来,这才解释说:“我们侯氏的祖籍,本来就在粤省的番禺。我看族谱上说,当时有军队从北方打过来了,朝廷又打不过,太公就带着族人迁到了这里。”
李蓁蓁顿时恍然大悟,那应该是在北宋末年,金兵南侵的时候。
侯五郎既然有这样的身份,那么李蓁蓁看到的那两样东西,就不难理解了。
李蓁蓁想了想,决定试探说:“阿叔,我刚才在门口看到一个小妹妹在玩球,那个球是不是太公留下来的?”
男主人陷入了沉思,慢慢地说:“那颗球在我小时候就有了,我爷爷说他小时候也玩过。”
说到这里,男主人使劲地点了一下头,说:“嗯,有可能真的是太公留下来的,哎呀,时间实在太久了,我们哪里知道?”
李蓁蓁听到之后,就不打算继续追问钧窑瓷器的事情了。毕竟这个家族的历史太过悠久,估计这些后人也不清楚,而且他们还不识货,不然也不至于这么暴殄天物了。
李蓁蓁走回来坐下,周然就悄悄地问:“蓁蓁,那颗球是古董吗?是不是很值钱?”
李蓁蓁微不可察地点了点头,小声地说:“嗯,应该是一千年前的古物了,挺值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