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1 / 2)
李昱纠结一阵,“这就不好说了,你们俩打的位置不同。”
“你还挺会圆。”秦叙一口气喝了大半瓶水,“我还有事,先走了。”
沈澈听到后下意识回眸,看见他远走的背影,心中暗暗腹诽,好歹是邻居,连声再见都不说。
翌日,连下了几天绵绵细雨的云城终于有要放晴的迹象。
沈澈坐地铁来到云城的市中心,这边繁华得与那个安静的小镇仿佛是两个世界。
今天的温度挺高,一从地铁站出来,沈澈便感觉自己要被热得融化,直到进了吹着冷气的商场,才觉得人活过来。
他来这儿,除了想给姜奶奶买身衣服,还有个目的,给秦叙挑个礼物。
自他搬来,秦叙有不少地方帮了他,昨晚还送了他一管药膏,他怎么着也该表示表示,但他送他礼物,绝不仅仅只是为了报答。
商场里的人似乎格外得多,沈澈心想今天也不是周末,怎么那么多像他一样的闲人,正奇怪,忽然看见前方悬挂的一幅海报——
许若白528莫西品牌见面会,与您相约,不见不散!
时间正是今天。
熟悉的名字跌入眼眶,沈澈也只是轻扯下唇,像没看见那样,径直上二层。
自动扶梯旁是四部直梯,有条长长的走廊,沈澈下了电梯,站在商场指示牌前想看看有哪些品牌。
忽然,身后一只手轻轻拍了拍他的肩,沈澈回头看见许若白的经纪人。
“小白想见你。”
沈澈进商场时,他们就注意到他,只是碍于许若白的身份,不能直接过去找他。
经纪人将沈澈带到商场专供客户休息的房间里,许若白穿西装打领带,头发一丝不苟往后梳着,看起来真有几分成功人士的派头。
故人重逢,两个人看着对方,谁都没有先开口。
最后,还是许若白先打破僵硬的气氛,“我打听你那么久,原来躲到这儿来了。”
“我没躲。”
沈澈坐到许若白对面的沙发,灰色t恤的领口依旧松垮,露出精致锁骨。
两个年纪相仿的男生平行而坐,许若白像是年长沈澈几岁。
无论长相还是气质,沈澈都远胜许若白,《烈火》的观众曾说,这部剧成功大部分原因取决于沈澈,是他的高颜值撑起了这部剧。
此刻任谁看到他们,一定会认同这样的说法。
“那你为什么来这儿?据我所知,有很多资源找上你都被拒绝了,凭你的实力,只要你想,现在已经是巨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