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节(2 / 2)
有病吧这人。
回去以后,严煜跟邓莫宁吐槽这件事,“六月伏天啊,我被恶寒得想立马穿羽绒服!快给我恶心坏了,难怪思韵跑了,她肯定是受不了这个人!”
邓莫宁摸了摸下巴,“大小姐喜欢这一款怎么不早说啊,我也能演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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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殊究竟有没有心机?
郑思韵也不知道,但当她在公司闻到熟悉的气味时,首先钻入她脑子里的就是他那张脸,她忍不住抬头去寻找,看到的却是别人。
再见到江殊,是在一家花店。
“你怎么在这?”
“你怎么在这?”
两人异口同声。
江殊笑了,“我爸让我来取花,今天是他们结婚二十二周年纪念日。”
“二十二周年?”郑思韵感慨,“居然这么多年,那真的很了不起。我不小心把我妈养的多肉植物给浇死了,现在想找个一模一样的,看能不能蒙混过关。”
叔叔带着妈妈出去旅游了,她自告奋勇接过了任务。
江殊专注地看她。
总觉得她这会儿的表情很可爱。
可爱到他想多看几眼。
“算了,还是要老实交代。我妈妈也不会怪我。”郑思韵说,“我小时候不管怎么调皮,摔碎了我妈妈最喜欢的杯子她都不会怪我。但如果我说谎骗她,她可能会有点难过。”
江殊见街边没停着她家的车——这一点他也不太确定,郑思韵家里有太多车了,他也不是每辆都见过。
“要不要我送你?”他迟疑着问道。
郑思韵看着他放在自行车筐里的一束花,再看看他认真的眉眼。
他的外形十分出色。
个子很高,腿很长,肩膀也宽,如青松般挺拔冷峭。
明明家里的车就在附近,她却鬼使神差地点头:“好啊。”
坐上自行车后座,手里捧着多肉植物,郑思韵的心情异常的愉快。
江殊也希望这一段路能漫长些,喜欢的女生坐在单车后座,他骑得很稳,不让她受到一点颠簸。
“那个,”郑思韵伸出手指戳了戳他的背。
她发誓,她真的只是想戳戳他。
但一瞬间,如水面冰封一般,她立即感受到了他脊背紧绷,蔓延到了她的指尖。
“什么事?”他问。
郑思韵清了清嗓子,“你那时候为什么要追我的车?”
她真的怎么也想不通少年的脑回路。
江殊沉默了许久,就在她都以为自己的话令他尴尬到想原地去世时,他开口了,声线清冽,“只是跟自己打个赌。”
“什么?”
——如果我追上那辆车的话,我的喜欢就是被允许的。
江殊何尝不知道自己的不自量力。
他在发现自己喜欢上郑思韵时,偷偷去查了一下经常接送她的车标以及车辆价格。
他在想,算了吧。
可骑着车,看到她坐在车上经过。
他在想,打个赌吧。
赌他终有一天能追到坐在车上的她。
郑思韵笑了笑:“其实我就是从那个时候记住你的。”
太过尴尬。
但还是记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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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以后。
东城流传着两则谣言。
第一,成源集团的郑总喜欢肉麻的情话跟男人。
第二,科技新贵江总就是那个肉麻的男人。
据说以上谣言出自同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