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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
“正常人哪有把日记写得这样仔细的,你们查过她在网上的所有信息没有?”
2014年正月初四,一起弑父案,警局里上上下下闹翻了天。审讯室里传来女孩儿微弱的呻吟,方才还在门口叉着腰问话的警察一错脚冲进屋里去瞧。
“布拿出来,她要说话!”
“不能拿啊张队,她要咬舌自尽怎么办?她有无痛症啊。”
“啥年代了?你拍戏呢?”被喊张队的男人气不打一处来。
“她哥呢,说什么了吗?还有那个江知夏,刚才不是打电话了吗,现在来了没?只要是日记里提到过的人,你们都去给我找来。”
像是听到什么关键词,陈初费劲儿地眨眨眼,糊了半边脸的血在她暴露于空气中的肌肤之上黏腻着,白净,瘦弱,一双眼睛大而空洞,半散落的黑色发丝浸成一缕一缕的在耳边搭落。
男人上前一步捏着她的下巴,轻取出口中的布团。
别提杀一个成年男性了,任凭谁见了她会相信这样一个人能有勇气把刀攥紧呢。
可事实上也偏偏是如此。
没有谁愿意再面对那样的场景。傍晚六点半,警局接到一成年女性报案,说是丈夫被杀,是女儿作案。赶到现场的时候刀在女孩哥哥手上,左手手指断了一根。报案的女人死活拉扯着喊这和她儿子无关。她指着受害者身边站着的那个被溅了一脸血的女孩嚎啕着喊,是她,那个疯子,她亲手杀了她父亲。
地上那一滩血渗到女孩脚下,自下而上攀爬。曾经诞下她的、灵魂颤触着不能再接近的,在此刻汩汩流回最初的供养源,血液相融的一刹那,不被允许的罪被定下。
陈初,女,二十一岁。安和本地户口,1993年出生于本市妇幼医院,发育尚不完全,患有先天性无痛症,亲生母亲当日死于大出血。2000年被当地孩童贩卖组织拐骗,于本市平河县生活长达两年。2002年被送入临县福利院,2006年被家人领回,经当地教育局审批,越级就读,重新接受教育。
档案就到这儿,其余掌握的重要线索是在其住所找到的。据报案人阐述,陈家兄妹于春节当天曾回家吃了一顿年夜饭,再见面就是正月初四的今晚,陈初以拿东西的理由与其同父异母的哥哥一同驾车回到父母家,而后在其父卧室里,杀了这世界上唯二她最亲密的人。
“你有什么要说的吗?”
狭小的空间里,四方的墙壁干干净净。陈初抬起头,面前墙上八个大白字映入眼帘。
坦白从宽,抗拒从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