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1 / 2)
他的手臂,他的双腿,他的头颅,熟悉而又陌生,恶心又令人生厌,一阵反胃涌了上来,季宸风直接跑去厕所吐了一宿。
第二天,头很晕,吃了几片过期的头痛药,吃完才发现药都过期两年了。
头好像更痛了,真要命。
季宸风只能打电话和1978的老板请了个假,今天他去不了上班了,两百块没了,想想都难过,比起自己的身体,他更关心的是钱,但他起不来了 ,都怪自己没用。
母亲的精神越来越不对劲,中午起来时,他发现自己的母亲抱着一张照片在傻笑,季宸风走近一看,居然是一张他6岁时和父母拍的全家福。
她哭了,眼眶很红,季宸风跑过去抱住了她:“没事了,一切都结束了,没关系了”
如果宁长曦他只对我好
季宸风不知道的是,母亲对父亲,其实是爱多于恨,可惜家境贫苦的两个人最终还是走到了绝路,父亲欠下了巨额赌债,母亲为了帮他还债,不得不做最下賤的活。
谁让她没有学历,也没有什么技术,最容易来钱的方式,那就是出卖自己仅有的几分姿色,毕竟母亲年轻的时候还是长得很漂亮,年纪大了但好歹也算是个徐娘半老。
街上一站,抛个媚眼能勾上几个老头。
季宸风的皮肤不像母亲那般白,但他也算是个挺好看的一小伙,五官端正个子也不算太矮,只可惜常年自卑又恶毒的心理让他有几分面目可憎,女孩子不愿意靠近他。
他已经把宁长曦说要给自己买裤子的事情给忘了,一个晚上发生了那么多事情,他只记得住最重要的那一样。
那就是趁着夜深人静的时候,扛起一个大麻包袋,母亲的意愿是要把那个男人的肉拿去喂狗,所以大半夜的季宸风还得到处听狗吠声,找到狗喂它吃肉。
他不知道母亲到底有多爱那个男人,又有多恨那个男人,他只是想完成她的心愿,让狗吞了他的肉。
有一句话是用来骂人的:“你的良心被狗吞了。”
当季宸风把那个男人的心肝脾胃丢向那群恶犬时,他的心情很复杂,明明没有杀人,但是母亲又要他用这种方式抛他的尸,这是在讽刺男人不配吗,但是又要他的亲生儿子为他“送终”。
季宸风面无表情地把袋子里的肉丢了个空,骨头已经被母亲用高浓度化学液体处理了,所以剩下的只有男人的肉,季宸风还得连续丢三天才能把这些肉喂完。
确实是一件吃力不讨好的活。
第三天,也就是最后一天,过完今天他就得回去上假期第六天的班,那个男人也就永远地在他面前消失。
当季宸风把肉都倒了出来以后,饿狗疯抢一通,他小小声地对着空气说了一声:“不要再见了。”
“你说和谁说不要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