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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四:风雨如磐】(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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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姓抬进宋家的时候还很年轻,他不是什么好人家的出身,但很会装可怜,待长女宋珩无微不至,事无大小,躬亲照料,老主母因而喜欢他。宋珩的生父病亡之后,抬了他做续弦。那年宋珩才十岁,已是县案首的小童生了,是远近闻名的神童。

她本该照例进学,一帆风顺地成为秀才小娘,然而母亲怀胎十月,一朝分娩,产后暴崩,襁褓中的弟弟也没能活下来。

与西夷征战后,人口衰减,百业凋零,陛下天恩,颁布谕令:凡生女娘,与二壶酒,一豚,一仆;生男子,与二壶酒,一犬;生二人,天女与之牲饩;产厄亡者死国,视同征战死,立坊旌表,追忠妇,与大殓之资,母家族人得钱粮。

那日在三圣庙请了六个娘娘,在家做水路,超度母亲。晚夕除灵,正铺陈道场,悬挂三圣神像,年纪最长的一位见了角落里抽泣的宋珩,说这个孩子早慧,命苦。人人都当那位老娘娘是想多要两个钱,并没有听她细说,尤其是方姓。老主母本就是个员外娘,又是产厄而亡,朝廷给予钱粮抚慰家人。偌大的家业是他把持着,膝下只有十岁幼女,不足为虑。方姓心忙情荡,连斋戒都不肯,只想赶紧了事,找一个奸妇饮酒作欢。老娘娘临走前将佛多圣像前供奉的柳枝摘下来,递给宋珩,说不要怕,母亲始终在天上保佑着她的女儿。

没有了老主母的管教,方姓嫌宋珩在内院碍手碍脚,耽误了他下半辈子的喜乐,于是一改往昔和蔼慈爱的面容,将宋珩赶到成日不见光的倒座房里去住,落到她手里的吃穿没有一件是像样的。家里的老长仆哭了一包又一包,跟在方姓后头苦口劝说:千金十分聪慧,日后必定能当秀才,再中了举,上得金殿,位极人臣。大爷对千金好,千金自然孝顺大爷,大爷若是对千金不好,这小锦鲤一朝化龙,乘云雨而登天梯,只怕要记恨大爷。又强拽着宋珩到跟前去拜他,给他表忠心,一口一个父亲,上赶着孝顺。

要么就不叫这个蹄子读书,往后守着家产过日子,待她的岁数一大,就把她扫地出门。要么赏她一口饭吃,当了官的断然不敢德行有亏,家里闹得再凶也不敢往外说,横竖要在父亲跟前进孝。就是金山银山,也有吃空的一天,更何况老主母还有其他侍人,也要分钱,不然家里就来闹。这么想来,还是后者有益,来得长远,方姓打好了算盘,把宋珩迁到外书房。

殊不知人心失去便不可重来,宋珩又是个打着灯笼也难找的聪明孩子,自小就心思深沉,任凭方姓百般刁难试探,她都一副和顺依从的模样。脏腑深处的良知未经救赎就被销毁,势必不会让方姓称心如意。方姓前脚对她放下戒备,松了约束,宋珩便说要为母亲守孝,搬到外头居住,虽然酷暑时溽热,三九时挨冻,但好在方姓想不起来问她的动向。她时常去三圣庙里给母亲的莲位上香,当初的老娘娘疼她,煮饭给她吃,还给她缝了好几件半臂,白绉纱的,青绉纱的,让她换着穿。

宋珩十三岁来了初潮,方姓得知此事,如临大敌,正好她丧期服满,便态度强硬地将她给挪回了家里。这个蹄子若是日后招了婿,有了孩子,他就不能霸占着宋家的田宅了。当年那个老长仆也不是个东西,这死蹄子往内宅招个小淫夫,肯定处处跟他作对,能有什么好日子过?

世间尊重女人,轻视男子,不过是因为女人继承了神明创生的能力,这蹄子若是失掉了这种能力,日后别说招一个淫夫,就是招十个,也好对付。方姓眼皮子一翻,肚里又有了主意,叫他的奸妇谎称治风湿,上外头抓雷公藤。

但凡懂得一点医,就晓得雷公藤毒剧,长久下去,不是呼衰就是心衰。方姓把药下在饮食里,他以为每月就一点点,不会出大事,却耐不住积少成多。宋珩起初只是经行腹痛,逐渐淅沥,最后干脆就不再来了。她忙着读书,一心要出人头地,没空管自己的身子,待察觉有异时已经晚了。东观的卿娘保举她参加省试,宋珩一出考场就头晕恶心,四肢乏力,腹痛不止。行至三圣庙,再不能往前走一步,正逢老娘娘拄着手杖出来迎她,宋珩一头栽进她怀里,呕出一大口血。

中试就有了选官的资格,能吃朝廷的俸禄,用药没用好,眼瞧着闹出人命。已是八月份了,刚考完试,再过一月就要放榜,宋珩若是中了,次年二月参加不了殿试,此事就真的闹大了。方姓的奸妇那天听说宋珩要死,拿个包袱皮将钱财一裹远走她乡,哪管姘头日后的死活。方姓慌了手脚,这么个半死不活的蹄子,若是抬家来,请医娘看,人说中毒了,那岂不就是他下的么?若是丢在外头——

还不如丢在外头,她在外头死了,那是她自己病死的。而且宋家死了这么一个成材的娘,皇恩浩荡,想必要给抚恤。方姓原本怕她死,后来又怕她不死,叫人去打听消息,说宋珩连日呕血,浑身皮肤透青,脸色白得像鬼,还撑着呢,都半个月了。九月份放榜,到时候真来不及了,方姓急得坐立难安,挎着小篮子装了些柑橘柚子,并着掺了雷公藤蒸的龙骨汤去看宋珩。他那个奸妇抓药的时候,医娘特意嘱咐了,说用完药不要吃柑橘一类。想必是对身体不好,不然也不会提醒留神。

方姓欲行不轨之事,趁夜溜进三圣庙。天娘作美,下了一场瓢泼大雨,定能冲去他留下的所有印痕。背倚着山门外大片竹林的残骸,雨水顺着屋檐汇成水帘,惊雷透空而下,瞬息之间亮如白昼。方姓看见宋珩闭着眼,赤身裸体地躺在香案上。老娘娘手捧血淋淋一团鹿胎,高高举过头顶,用以祭神。

三更半夜,深山老林,见到这血腥的一幕,方姓不寒而栗。他恶向胆边生,从挎篮中摸出削水果的小刀,迈进了山门。两盏幽幽的烛火间,神像天冠被微风吹起,广嗣送生慈姆的脸容骤然变幻,朝他流露出青面獠牙的忿怒相。风声俨如猛兽咆哮低狺,血一样的激红在母神眼中怒闪,转瞬即逝,如同火星吹过水面,然而她所遗留的压迫感深入骨髓:若想毁去她创造的一切,须得首先踏过她的尸骸。

宋珩醒过来的时候,老娘娘手执柳枝,在蒲团上坐定,已羽化而去了。她一百零九岁的高龄,面容安祥,栩栩如生,饱受雕琢的皱纹在她的脸容上历历如新。山门外叫喊连天,锣声不绝,报中省试第四名经魁,宋珩宋子佩。

那年,她十九岁。

省试报中,便是一只脚踏进了宦途,周边富贾都来送礼,几乎踏破了宋府的门槛儿。吃穿用度还是寻常物品,送侍儿郎君的也有。花红柳绿,宋珩一眼不瞧,唯独看上人送去内宅上锅抹灶的粗使哑儿,给他取名叫闻孟郎,叫他进屋伺候。

孟郎小时候生了一场病,耳朵聋了,听不见自然也就不会说话。然而他是很本分的人,粗布衣服洗得干干净净,四鬓利落似刀裁,不擦粉,不戴花,每个月三百钱,买了吃喝回家孝敬老母。他格外会察言观色,有时宋珩想要喝茶,还未开口,孟郎就已经捧过来了。兴许因为是哑儿的缘故,他表达喜爱和忠诚的方式很特殊,脸上宠辱不惊,却常像小狗一样偎在宋珩的书案底下为她暖脚。很长一段时间,宋珩身边都只有闻孟郎,她喜欢孟郎安静有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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