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同学(1 / 2)
这家唱片店不大,能在市中区存活下来还是很幸运的。
木制装潢,经典低调,各色唱片按照类型和年代陈列在一起,墙壁侧面有elvispresley,r,thestoneroses等的海报。
连心可以认得一些零星的专辑,和顶端歌手的海报,但大部分还是陌生的。
沉闷的下午,店里人并不多,唱片还在播放。路景秋静默站在一片玻璃窗前,眺望窗外的风景,但玻璃上稀稀疏疏挂着几盆吊兰,根本不能看得太真切。
“在干嘛?”
“没。”路景秋转过身,带着连心来到一排陈列的唱片前,拿起一张封面为蓝底的长发女性的专辑,“现在放的是这首。”
他指尖指了指陈列其中的一个歌名,“be”。
连心看见“joniitchell”几个字。
“七十年代的摇滚民谣女歌手。”他说。
连心拿过专辑,看到歌词刚好和现在播放到的地方对应:
“be,thereisangforyou
(蓝,这是为你而写的歌)
konap,
(针尖的墨水)
underneaththesk,
(渗入皮肤)
aneptyspacetofill
(填满一片空虚)”
连心仿佛可以看到刺青的过程,针尖沾满颜料,渗入肌理。看起来,文身是一个怪异小众的行为,但是,或许,文身者背后,是一颗疮痍的心灵。
“为什么这么喜欢这首歌?”
路景秋听到,眼神似乎有些动容,他抬起眼皮看了她一眼,又马上垂眼,并没有顺着她回应。
“我以为,歌的魅力之一在于,你在某一瞬能和它共鸣。”
“它是一直陪伴我的密友。”
“为什么这样说?”她问。
“以前经常一个人,总得找点事情做吧?”,路景秋摇摇头,轻笑,一副云淡风轻的模样,“都过去了。”
阳光越来越强烈,透过玻璃窗,照到了连心的眼睛,她被刺激得闭上了眼,没几秒,就隔着眼帘感受到一阵阴凉。
路景秋抬起手,遮住光线,“出去吧。”
两人又逛了一会儿,才离开店。
连心看了眼时间,觉得是时候回去了,“我去等公交了。”
“那么急干嘛?”路景秋看了眼表,看着路口的一家奶茶店,“这几天进步很大,喝点东西奖励自己呗。”
“没关系,不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