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意捡到昏迷乞丐却不想被小乞丐盯上(1 / 2)
烈阳照着尚未成熟的幼苗,空气里满是干燥又灼热的泥土气息,还夹杂着些许汗臭。
在这炎热的夏日里,项阳平看到了一抹灰扑扑的影子,好像是块破烂的垃圾被人遗弃在地上,但仔细看去又好像模糊的能看出个人形。
项阳平以为是自己眼花,他放下锄头,用宽厚的手掌抹去脸上不断冒出来的细密汗珠,又认真地看了看。
不是垃圾,是个人。
他慌忙拔腿冲去,查看倒在地上的那人是否还活着。
微弱的鼻息尚且还能证明这具身体还没来得及成为真正的垃圾,项阳平忙从旁边用来给庄稼浇水的水桶里舀出些水来浇在这个疑似中暑的人身上。
这个人浑身上下灰扑扑的,衣着破烂,满脸灰尘,从头到脚没一处是干净的,显而易见是个乞丐。
这真是稀奇,他所在的村子穷苦偏僻,因远离城镇且山路崎岖,向来与世隔绝,村民们自古以耕田为生,过着自给自足的生活,乡里乡亲虽不富裕却也不是什么穷乡出恶民,相反这里民风淳朴,因都没钱也不存在攀比,土地贫瘠,田地收成并不太好,为了能保证大家都能吃上口饭,村民齐心协力,举全村之力共同耕作。
项阳平自小孤儿,便是吃着百家饭在众多乡亲们照拂下长大的,现在他也长成了个健壮的小伙,成为了田地里耕耘的一份子。
这小乞丐看着眼生,想来不是村中人,想必是从那遥远的城镇来,听村中的老人说,百里外是个富庶的地方,富到可以把珍贵的粮食随意丢弃,富到车水马龙、楼高百尺,富到商贩叫卖络绎不绝,夜市的灯火燃尽漫漫长夜。
然,有光必有阴,越是光鲜亮丽的地方,越容易掩盖背后的黑暗,在绝对的富庶下,便生出了绝对的贫困,有的是自己不愿劳作,有的则是被逼无奈,而那群人,便被称为乞丐。
村里的老一辈见识过城镇的繁荣,也见识过城镇的罪恶,毅然回了村,此后便世世代代扎根在此。
这人究竟是谁?又是怎么来到这儿的呢?项阳平心中疑惑重重,但现在也不是想这件事的时候,他蹲下身子试探性地拍了拍那人的肩膀:“喂!醒一醒。”
这人并没有醒。
项阳平没有办法,若是把他丢在路上不管,恐怕用不了多久就真要变成一具死尸了,他的良心不允许他这样做。
项阳平只能硬着头皮把人背回自己的屋子。
这个人很瘦小且又出奇的轻,干惯了农活的项阳平只不怎么出力,便能轻易地把他抬起来,背上的人轻飘飘的,好像风一吹就能把他吹走。
项阳平把人带回了家,安顿在了自己的床上。
看了眼日头,正值饭点,村民们都各自忙活着做饭去了,项阳平也干脆留在家里,啃着早上剩下来的冷硬馒头,等着烈日再下去些便继续回田里干活。
他心里盘算着今儿下午还得再去除除野草,最好还能再给庄稼施些肥。
项阳平想的入神,丝毫没有注意到躺在床上的那个乞丐已经不知何时醒了。
乞丐睁开眼,那是一双即便在这灰扑扑的脸蛋上,也足以堪称美丽的眼睛,只是虹膜太黑,眼皮微微耷拉,显得有些阴沉与冷漠。
他缓缓坐起身子,环顾着四周。身体的疼痛还在得意洋洋地叫嚣着它的存在,男子看着这陌生的地方一瞬间以为自己又被什么人抓住,吓得连疼痛都不顾,强撑着爬起来就要逃走,结果还没下床,就一咕噜滚到地上。
“你醒啦?”项阳平听到声音后,吓了一跳,他赶忙扶起不知道怎么就摔在了地上的男人,“你还好吗,有受伤不?”
男子听到项阳平的询问,很是紧张地蜷缩住身子,项阳平手足无措地看着明显被吓住的男子。
我有这么吓人嘛。他心中嘀咕道。
男子低垂下眼睑,看不清他的表情,但项阳平意外地发现对方的睫毛很长,又长又翘,就是村里最漂亮的村花都没有像这个小乞丐一样那么浓密且卷翘的睫毛了。
项阳平试探着伸手在对方眼前晃动几下,“你别害怕,我没有恶意,我在路边见到了你,你当时躺在地上,你还好吗?”
“我……”
对方终于开口说话,他的嗓音有些沙哑和刺耳,项阳平赶紧为他抵上一碗水,乞丐贪婪地捧着甘甜的清水喝了两口,又咳嗽两声才稍微缓解些。
项阳平见对方终于有点活人气了,心中松了口气。
“我叫项阳平,是这村儿土生土长的。你是哪儿人,我看你面生,应该是村外的吧,我们村子偏远,很少会有外人进来,你来的路上一定吃了很多苦头。”
乞丐抿着唇为项阳平的救命之恩道谢:“我叫孔欢,本是和朋友一同前往南山镇找个谋生的活计的,却不想在路上与人失散,迷了方向这才误入了这里。”
“原来如此,”项阳平点头,“这里山路蜿蜿蜒蜒又纵横交错,别说是外乡人就是本地人有时也不能保证不会走错了路的,但你且放心,我自小在这山野间长大,认路的本领可是一绝,你若肯信我,我送你出去吧。”
项阳平本以为自己的好心相助对方会欣然同意,不想孔欢想也没想立刻喊到:“不可!”
项阳平疑惑,孔欢意识到自己太过激动,忙解释到:“我也想早日与我朋友团聚,可我在山间寻路时失误踩空,把脚腕给扭了,现在别说去寻人,就是站起来都疼痛难忍。”
说着,孔欢掀开裤脚,只见那是一只十分纤细的脚腕,好似只有项阳平的手腕粗,小巧又精致的很。但就是这么纤细的竿子上果然顶着个大包。
项阳平确认孔欢的确走不动道,便也不再强求,他本就心善,既然已经救了人,便干脆送佛送上西让人在自己家里养好再走,只是自家清贫,也不知对方是否嫌弃。
项阳平把自己的想法与孔欢说了出来,孔欢略微惊讶,但对项阳平的善举更是感激涕零。
入夜,项阳平扛着锄头从外回来,发现家里被打理的井井有条,真好像小时候村中老人讲的田螺姑娘故事。
孔欢在项阳平出门后洗了脸,换了身干净衣服,一改灰扑扑的面容,此刻白的好似玉打的人像,漂亮的又好像是女娃一般。
项阳平看呆了,孔欢被项阳平呆头呆脑的样子逗笑,那张脸上愈发神采奕奕。
“你是孔欢小兄弟?”
项阳平几乎不敢置信这才出门一会儿的功夫,自己救的那个灰扑扑的小猴居然蜕变成了个漂亮的小伙子。
孔欢笑着道:“未经过项大哥的同意就擅自穿了您的衣服,实在是对不住。”
他虽是在道歉,但言行举止却没有什么真正的歉意,且不知为何,项阳平本能地觉得这个年轻人的身上有股子连村花都没有的媚态,他好似在对自己撒娇?
这想法让项阳平鸡皮疙瘩都快竖起来,他心中暗骂自己怎会有这种古怪的想法,看向孔欢的眼神带上几分别扭,因此也不在意对方穿自己衣服的事了。
“不过小兄弟,你腿脚不方便怎么还打扫家务,这不是让你的脚更雪上加霜嘛。”
“项大哥救了我性命又好心收留我,我一穷二白不能报答您什么,便只能做些力所能及的事回您的恩情了。”
“可是你的脚……”
“项大哥,”孔欢叫住项阳平,“您何须客气,只是收拾些琐碎杂事而已,我的脚无需担心的。”
项阳平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但对捡回这个小兄弟的事也愈发觉得值得,他看向知恩图报的孔欢,此刻目光也愈发柔和起来。
孔欢被项阳平那温暖的目光注视着,微微笑了起来,只是见惯了淳朴乡下人的项阳平无法看出他眼底下深藏的一抹算计。
日子一天天的过去,项阳平习惯了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也习惯了每日回家漆黑一片的孤独日子,但孔欢的到来为他日复一日的枯燥岁月增添了新的色彩。
家中没有多余的床,近日正值农忙,项阳平也没时间为孔欢制作新床,再者,在他看来,孔欢小兄弟只是暂居,也实在没必要造床,两人便只能窝在一张木板床上休息,在村中,兄弟挤一张床本就是常见的事,所幸孔欢个子矮小,身形纤瘦,倒也不显得拥挤。
项阳平躺在床上,唯一的枕头也给了孔欢,他便只能弯着胳膊垫着自己的手臂睡。
孔欢睡姿倒也乖巧,许是在外漂泊久了常受人欺负,睡觉总蜷曲在角落,想必以前没少吃苦,见此,项阳平心理对孔欢倒生出些许爱怜,总想着在他养病期间对他好点。
孔欢没有自己的衣服,仍旧穿着项阳平的衣服,他个子矮,这身衣服在他身上松松垮垮的,好似时刻便会脱落,项阳平往日也没在意,村子里的人粗鄙惯了,兄长的衣服弟弟穿,一代传一代像是约定俗成的事,且光屁股满地乱跑的小孩大家也见怪不怪的,也没人将穿着当回儿事。
只是今日,许是白天干的活少了,项阳平居然没有像往常那样头一沾整头就睡死过去,便躺着发起呆来。
孔欢的到来的确充实他的生活,让这个冷清的加家多了份人味儿,但这也加重的生活负担,项阳平家里本没什么多余钱财,更没有多出的口粮让他养活别人,往日靠着那微薄的产量,尚且能填饱自己的肚子,此刻还需要填饱第二个人的肚子,项阳平想想就觉得头疼。
项阳平心中为缺少食物苦恼,但却无人可倾诉,从孔欢的日常习惯上看,他无疑也是个可怜人,这么瘦小的身子在外当谋生计定然也是辛苦。
项阳平自觉应当保护弱小,况且孔欢脚上的伤仍未痊愈,想到孔欢身上的伤,项阳平更为纳闷,算算日子,孔欢在这已经过了近十天,但脚上的伤非但没有好转的迹象反而更加严重,项阳平有些担忧,怕那叫脚许是扭伤后没有得到及时处理而淤血不消,要坏死了去。
这脚怕不是要保不住了。
项阳平越想越心惊,他忙坐起回头:“小兄弟,小兄弟你可还醒着?”
但无人回应,别见这孔欢白日里足不出户都在睡觉,晚上也睡得跟头死猪一样叫也叫不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