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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k]什么都没你重要(4)(父子温馨向)(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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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安德森的模样,尽管在理性上,我提醒自己他的病症并不是我的错,我不该过分自责,但在情感上,我始终觉得自己对他有所亏欠,且这亏欠无论如何都无法完全弥补。我已经做好了帮助我的宝贝对抗一辈子病魔的准备,我一直提醒他,永远不要感到害怕和不安,爸爸会陪着你。

有天晚上我值夜班,下班后特地去甜品店买了一些安德森喜欢的小甜点和一块大蛋糕,希望我回到家后能看见他一脸惊喜的表情。可是当我回到家后,竟然发现安德森似乎不在家,我找遍了每个房间都没有看到他的身影,叫他的名字也没人应答。我心里有些慌乱,直到我在我自己的卧室里发现了一封信,信上的字迹一眼就能看出出自安德森之手,信纸上沾满了风干的泪痕。

那封信的内容是——

最亲爱的爸爸:

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决定离开这个家了。抱歉,我知道这会令您非常伤心,但请相信我,我做出这样的选择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只有这么做才能让我倍受煎熬的良心安宁一些。

我也曾希望自己能够变好,我为此努力过很久,但是我觉得自己的脑海和心都像难以捉摸的深渊,它们贪婪地吞噬着我,并没有节制地向你索取爱和关心,永远无法填满,稍有不慎就会掀起情绪海啸将我困于黑暗,让我感到溺水一般的窒息。

威尔逊博士说过,抑郁症的治愈过程是长久的,很多患者用尽一辈子的时间和它战斗,我想我大概也不会彻底好起来了。我不想再心安理得地每个月多支出那么多钱,让您再花费额外的精力为我每天忙前忙后,这让我觉得自己像个罪人和寄生虫一样,它们带给我的负罪感远比这该死的抑郁症本身带给我的更加难受。

我离开了,很可能永远也不会再回来了,请爸爸您不要自责,也不要过分难过。您现在还正值壮年,有机会再次结婚,生个孩子,生个健康的、而不是像我这样患上精神绝症的孩子,他或她不会像我一样在经济上拖累您、在情感上折磨您,到那时您每天只会处在其乐融融的环境中,而不必为了一个心理疾病患者焦头烂额。

亲爱的爸爸,我希望您的余生都能过得非常美满幸福,您应该尽快忘掉我,就当我从来没有存在过,尽快开启新的人生。对您的生育之恩和这十五年来的养育之恩,我感激不尽,但我无以为报,唯有退出你的人生,不在您通往幸福的路上始终做个障碍物。

爱您的儿子:安德森?西莫纳。

我拿着信纸的手开始发抖,眼前的世界逐渐摇摇欲坠,令我双腿打战,头晕目眩。我扔下那封信,没来得及披上刚脱下的外套就冲出了家门,着急忙慌地将自己扔进驾驶室为车子点火后便猛踩下油门,像个无头苍蝇一样各处搜寻安德森的影子。冷汗爬满了我的额头和后背,流进了我的眼睛,我感觉不到酸痛,我那时只有一个执念,哪怕安德森去了地狱里,我也要把他给捞上来。

我不知道开了多久的车,甚至忘记了自己在朝着哪个方向开,只记得我来到了离家不远处的一片空旷的马路上,那里荒无人烟,只有道路两旁伫立着的一盏盏暗淡的路灯,在地上投下昏黄的影子。在茫茫夜色里,我看见了一个熟悉的小小身影,那头金色的头发在夜风中微微飘动,他是如此的单薄和无助。

我心里一块悬着的石头瞬间落了地,却在那一刻如同激活了一座沉寂的火山,瞬间爆发出了情绪的岩浆。我把车子靠路边停下,从车里出来的时候重重地砸上了车门,在寂静的夜里发出了格外响亮的声音,引得那身影不由地回过了头。我看见安德森被我来势汹汹的样子吓得开始发抖,仿佛森林中一只听到猎枪声而受了惊的小鹿。他的怀里正抱着一个小得可怜的小包袱,那是他出门为自己整理的行李。

他显然是被我吓到了,愣在原地,一步也挪不动趟,苍白的嘴唇甚至吐露不出一个词来。我用我近乎爆发的速度狂奔向他,当我触碰到他的那一刻起,我的愤怒再也按捺不住了。我狠狠一把拽住安德森细瘦的胳膊,像老鹰抓住无处可逃的小兔子那样,根本不在意他会不会疼,我无视了安德森脸上痛苦的表情,双目里燃烧着烈火,恨不得灼烧掉我看到的一切。

“我总算找到你了。”我咬牙切齿地说,仿佛一只失了控的野兽,“听着,小伙子,大晚上你一声不响地离开家,只留下一封轻飘飘地说要跟我永别的信,这根本不是件有趣的事!你马上乖乖跟我回去,回到你该待着的地方去!”

我扭住他的胳膊,凶狠地将他拽上我的车,回家的路上,他坐在车的后座上,我透过后视镜,看不清他脸上的表情,只能看到他深深地低下去的脑袋,和头顶垂下来的茂密金发,我能听见他轻声的啜泣,偶尔也能看到他抬起手来抹眼泪,但他的饮泣并没有激发我的心疼和怜惜,反而是在我的愤怒上火上浇油。

我吓到他了,准确地说,连我自己都被我自己吓到了。从安德森出生到现在,我从来没有对他那么粗暴过。回到家后,我把车子随意往门口一停,又是拽着他的胳膊将他拽回家里。我推搡着他,将他推进我的卧室,然后“砰”地一声重重关上门,他的身体被我狠狠摔在了床上。他挣扎着坐起身来,我看见他的眼泪如断了线的珍珠那样往下滴落,泪水让他美丽的蓝眼睛轻微地肿了起来。

“你到底深思熟虑了什么?你准备跑到哪去?你究竟在做些什么蠢事!”我咆哮着,将他写的信拿出来甩在他脸上,纸张锋利的边缘划过了他的脸颊,“我到底做错了什么,你为什么要这么惩罚我?难道你意识不到,你这么做只会让我陷入更深的痛苦吗?!我为你付出了一切,难道你就一点都不在乎我的感受?”

安德森沉默着,并没有回应我的暴怒,他的哭声在我听来带着一份故作委屈的矫情,我恨他这副完全不给我回应的样子,我恨这个在我怀里长大的小生命,居然盘算着如何永远离我而去。在那一刻,我忘记了他的灵魂正在背负着一个可怕的无形病魔,只是一味冲着他发泄我的邪火。我走上前拽住他的衣领,像面对仇人那样强迫他和我对视,我叫道:“我从前对待你,实在是太过温柔了,温柔到连我自己都忘了,作为一个父亲,我还拥有惩戒你的权利!你是该好好受到一顿惩罚,以免你再犯这样的糊涂!”

他这时才摇了摇头,把那一头金黄的头发摇得扫过脸庞,嘴里轻轻念叨着:“不,不,爸爸……”我没有理会他的求饶,很快将他的身子翻过来,按着他腰让他趴在床上。他虽然嘴上在求饶不断,但当我下定决心惩罚他的时候,他并没有过度地挣扎,或许也是因为意识到了自己的行为对我造成的伤害心怀愧疚,他的姿态十分顺从,但这顺从并不足以平息我的怒火,我把他的皮带解了下来,一把扯掉他的牛仔裤和贴着他皮肤的紧身内裤。

他那正处在青春期的身体透露着介于青涩和成熟之间的健美,雪白纤细的腰肢,柔软浑圆的臀部,紧致的皮肤泛着光滑的色泽,这是少年才会拥有的独特美好。我看着手下的身体,不禁愣了愣神,像是忍不住停下来仔细端详一件由自己亲手制作的艺术品,但仅有一瞬。在安德森年幼的时候,我和桃乐茜几乎从没有打过他,这可以算是安德森人生当中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真正意义上的惩罚。

我把他的皮带在手中对折了两下,抡圆了手臂用沉重的力道抽在了他的屁股上,清脆的声音响彻整个卧室,安德森明显吃了痛,虽然我看不清他的表情,也没用听见他的惨叫,但我能感受到他紧绷的双腿在不自觉地挪动。

我狠厉地将皮带抽在安德森的臀部,一下又一下,划破空气狠狠咬上富有弹性的皮肉,留下慢慢鼓起的红痕,每一下我都用尽了全力,只希望这条皮带带给他更多灼烧撕裂般的刺痛。我简直恨不得把他打得不能轻易动弹,这样一来,即使他要动离家出走的歪心思也没有办法真正那么去做了。

我挥舞着手中的皮带,红色的肿痕在他的臀部堆叠起来,颜色愈来愈深,安德森慢慢耐不住了隐忍,他的哭泣声逐渐大了起来,他的身体向两旁扭动着躲避,却因此挨了力道更重的抽打。他的臀肉被抽得往里陷下去,弹起来的时候,表皮泛起一阵苍白的皮带印。

我不知用皮带抽了多少下,他的整个屁股已经肿得像两只熟透的苹果,我喘着粗气放下皮带,把安德森从床上拽了起来,横放在我的腿上,他挣扎着,带着哭腔拼命地求饶:“爸爸求你了……不要了……实在是太疼了……”

“你不该利用我的心软,小子!”我厚重的巴掌打上了他滚烫红肿的屁股,这让我的手掌也感到了一阵刺痛,“我希望你能记住这份教训,永远不许有觉得自己是累赘的想法,永远别琢磨着怎么离开我,到我找不到你的地方去!”

我的每一下责打都没有放水,他的屁股上很快被皮带和巴掌印子交错占据,更加高肿,他的呻吟从柔软变得低沉和嘶哑,泪水将我的裤子打湿一片。

“噢不……爸爸,求您了,停下,请停下来……”不知我打了多少下,他开始不顾形象地大叫着,把手伸到后面遮挡被我打肿的臀部,语气中向我服软,“我错了……我不该试图离开您……我知道自己做错了……”

我这才回过神来,停下巴掌,看着安德森轻轻起伏的后背和试图躲避的伤痕累累的臀部,这一瞬间,我的愤怒和暴躁才又转化为了柔软的心痛和怜惜。我也不争气地泪如雨下了。

“噢,宝贝……”我哽咽着将安德森抱起来,让他依偎在我怀里,靠在我的胸前,“抱歉,宝贝,爸爸不该打你。可是你不要怪爸爸……我实在是太害怕失去你了……你妈妈已经离开了我,如果我再失去你,那会让我发疯,会要了我的命,知道吗?”

“我真的很对不起,爸爸。”他把额头靠在我的额头上,我们父子俩亲昵地头颅相抵,“我只是不想再给您添麻烦,我已经添了足够多的麻烦了,我不想让您无法获得幸福的生活。请您理解,我不是不在乎您的感受,而是太在乎了才会这么做。”

“只有你在我身边我才能有幸福的生活,甜心。”我用手抹去了他脸上的泪痕,在哭泣中挤出了一个亲切的微笑,“你是我最珍贵的宝贝,如果失去了你,不管在旁人眼里多么好的日子对我来说都不能算是幸福。”

他搂着我的脖子,任由我擦干他的眼泪,然后继续向我道歉:“我不是个好孩子,我做了伤您的心的事情。”

“不,宝贝,对爸爸来说,你永远都是个乖孩子。”我说,“我只是想要你记住,永远别为自己需要我的爱和照顾而感到自责,这就是爸爸本应该为儿子做到的事情。我知道……那病不好对付,但保障你的健康,陪着你度过这些难关,本就是我的义务,你不要带着负罪感去接受它。”

他点点头,像只小猫那样轻轻地蹭着我,在我耳边温柔地说:“我知道了爸爸,我再也不会做这种事了。”我紧紧地抱着他的小身体,我们互相倾诉着彼此的创伤,直到更深的夜晚到来。我把安德森放在我的床上,给他换好睡衣,帮他揉臀和上药,还拿出了我带回来的小甜点给他吃,我看着他渐渐平复情绪后吃甜点的样子,喃喃地说道:“我不需要再结婚,也不需要有别的孩子,我只有你一个孩子就足够了。”

那天晚上我搂着安德森睡,他靠在我的胸口,我能听见来自他的呼吸声和心跳的声音。我抱着他,感受着他的体温,同时紧盯着他熟睡时的面容,时不时亲吻他的眉眼。我知道,随着时间的流逝,他会一天天长大,我们父子之间将不得不渐行渐远,而这样亲密的时刻也将会越来越少,所以我格外珍惜还能与他相处的每分每秒。

我太害怕他还会离开我,于是将他往自己怀里搂得更紧,很久很久以后才堪堪入睡。直到第二天清晨我醒来的时候,发现那孩子还依偎在我的怀里,我心中的担忧才随之消解——他不会再试图离开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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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上旬,纽约市城区北部。

初秋时节,一连两天的气温都比盛夏还要闷热,而反常的天气恰恰是为了给一场漫长的秋雨做铺垫。这日傍晚,天边的乌云堆积如山,低低地垂压在瓦蓝的天幕之下,细细雨丝敲击着停靠在路边的汽车的车窗,发出清脆而节奏紧密的声响,淅淅沥沥,如歌如弦。

这辆银白色福特没有被打开雨刷器,密密麻麻的雨滴爬满了挡风玻璃,遮挡得一片模糊。车里的音响震颤着,播放的是碧昂丝的歌,她的嗓音一如清晨的咖啡绵密香醇,又像盛夏的果茶清澈甜美。提莫西·伊万斯正蜷在驾驶室里,把座椅调到最低,双手交叠枕在颈后躺着,静静听着内外交织在一起的歌声和雨声。天窗上接踵而至的雨点尽数击碎,一片枯黄的枫叶随风飘落,卡在窗框和玻璃的缝隙中,没等提莫西摇下玻璃把它捻去,它就又被绵绵细雨和飒飒秋风裹挟着飞向远方。

他透过沾满雨滴的窗户远远望过去,目光追随着那落叶飘摇的踪迹,像一个渔夫盯着一条刚刚咬上铁钩却又转瞬摆尾逃脱的游鱼。我的未来大概也要像那片落叶一样了,他在心底默默地想,无依无靠,不知去向,连怎么被人踩在脚下粉身碎骨的样子都无从知晓。

蓦地手机响起了一声提示音,提莫西拿起手机划动了两下,是stagra的私信,点开一看,消息是一个陌生账户发过来的,那账户的头像是一个肌肉男赤裸的半身,一共发来了三句话和一张图,第一句话是“hibaby”,第二句话是“youlookcute”,第三句话是“daddywillloveyou”而那图片已经被平台模糊处理,发出了“注意,该图片可能含有色情暴力元素,请谨慎观看!”的警告。

提莫西的眉头骤然紧锁,尽管他并非第一次收到类似私信,心中却仍然是一阵恶寒,他厌恶地将这个账户举报拉黑,把手机撇到一边,仰瘫在椅子上闭上双眼,急促地喘息起来,这通令人作呕的性骚扰私信,让他今天本就低迷的心情更是雪上加霜。

窗外的雨比之先前更急更快了,它们鼓舞着,雀跃着,给狭小的空间里送去更多的闷湿,提莫西胸口发堵,仿佛有一颗千斤石沉甸甸地压在他的心房,雨声阵阵,让他有种濒临溺毙的窒息感,整个世界是一片装进密封瓶子中的蔚蓝的海洋,而他自己就是一叶孤独的小船,不论怎样挣扎都无法击碎让他呼吸困难的瓶壁,心脏上被突然凿开了一个洞,海水灌满了他身体的每一个角落,而后便不可挽回地坠入海底。

我的人生就是一堆一塌糊涂的垃圾。他打心眼里恨着自己,恨不得来一阵飓风将他像对待一片枯叶那样撕成碎片,这样失败而无趣的魂灵也该一并摧毁,丢进烂泥,永远不要再让他来到这个世界。

手机的提示音再次响起,将他才刚得到一点平复的心绪又搅乱了,这次是莎莉发来的消息:“提米,派对开始了,你要不要加入我们?”

事实上,从中午起,莎莉就向他发出了派对邀请,然而提莫西毫无兴致,内心被灰暗侵蚀后便再难接受彩色的事物存在了,敷衍地给她回了一句:“不了,我今天很累。”就放下了手机,让灰暗的情绪继续在他的心扉肆意蔓延。

没过多久,莎莉又发来了消息:“来嘛宝贝,我知道你难过,但也别总闷在屋里,出来走走,这里有好多帅哥,说不定会有艳遇。”

这是一场算不上多么疯狂刺激的派对,与其说是派对,不如说它只是一场舞会。主人先前就吩咐过,音响里不要播放振奋人心的摇滚乐,而要放舒缓曼妙的古典轻音,灯光要避免频闪过快,要光线柔和的彩云灯。素日空荡的房间里这会儿宾客云集,清澈透亮的鸡尾酒在这特殊的灯光下呈现出碧盈盈的色彩,女孩们身上形形色色的舞裙裙摆在摇曳转动,平时一个个吊儿郎当的男孩在此时纷纷表现得绅士了起来。

埃迪·亚特兰特坐在落地窗前的小沙发上,望着窗外的雨帘,挂在雾蒙蒙的玻璃上下坠的水珠,让视线里的建筑物和街道都变得模糊不清。他翘起腿来,沉静地凝思着,顺便点上了一支香烟,白色的烟丝在空中缭绕,烟草的气味在他肺里打了个旋儿,变成烟圈和烟雾从口中和鼻中吐了出来。

一个女孩端着两杯蓝色透明的鸡尾酒,踩着一双踏在地上会发出“哒哒”声响的红色高跟鞋来到了他身边,把其中一杯酒递给他,埃迪反应迟钝地接过了那杯酒,那女孩儿才在他身旁的沙发上坐了下来。

“在想什么,埃迪?”莎莉沿着高脚杯的边沿抿了一口鸡尾酒问道。

埃迪缓缓开口道:“莎莉,你确定他会来?”

莎莉耸了耸肩回答:“也许吧,也说不准,他今天实在是心情不好,谁会在这个节骨眼上心情好呢?”她一边说一边把高脚杯放在沙发间的小桌上,向埃迪伸出手来:“给我一支。”埃迪便从烟盒里取出一根烟递给她,她说了声谢谢,便翻开打火机的盖子将其点燃。

门铃被按响,有人去开门了,莎莉转过头去看,见进来的人正是提莫西,她冲身旁的埃迪微微笑了笑,说了声:“他来了。”便起身上前去迎接。

她吸了一口烟,就把它夹在指间放下,见到提莫西就笑脸相待,并给了他一个大大的拥抱:“提米,真是惊喜,我还真的以为你不会来了,今天晚上要是缺少了你,该会少了多少快乐……”提莫西似乎没什么心思回应她的热情,但还是礼貌地微笑着对她说道:“我来这里就是准备好好喝一场的,这里有什么好酒吗?”

莎莉回答:“当然。”她说着便朝着某个人摆了摆手,一个穿着酒保服装的黑人男子端着摆满酒杯的托盘来到提莫西身边,提莫西从中选了一杯淡红色的樱桃鸡尾酒。

就在这时,埃迪也转过身去看提莫西,目光凝注在他身上,贪婪地打量着他,他本人比他的现照看上去还要迷人。五六年不见,他的变化可真不小,上学时那一头栗色的卷卷的短发,现在已经蓄长了,柔顺地垂落在他的脸庞,气质也和从前青涩的模样截然不同,过去埃迪总爱一边抚摸着他的脸,一边开玩笑说他像株待在角落里的含羞草,如今再见面时,他更像是一朵万众瞩目的玫瑰,在花园的中央盛放,而他,埃迪,则仿佛是人群之中的冬烘俗物,显得黯淡无光了。

莎莉不知跟提莫西说了些什么,提莫西拿着高脚杯走到了落地窗前,在埃迪身边的沙发上坐了下来,一边喝着酒一边欣赏着即将入夜的雨景,似乎一点都没有注意到身旁的人是谁。

埃迪把只抽了一半的烟掐灭在烟灰缸里,偏头看着提莫西仰起头来咽下杯中酒的样子,尖尖的喉结在他的颈间滑动,抬眉举目间都散发着一种名为性张力的魅力,那地方,埃迪曾用指尖轻揉过无数次,温润鲜活的触感至今都还残留在双手每一条神经的记忆里。

埃迪呆呆地把目光定在始终凭窗远望的提莫西身上,见自己的存在没有引起他分毫的注意,便忍不住开口叫他了:“你好啊,提米。”

提莫西这才转过头来,目光触及埃迪的时候他明显地愣了愣,淡绿如玉石的瞳孔好像一瞬间放大了些许,他们就这样四目相对着,一时间,埃迪竟不知道那从天花板上洒落下来的彩云灯的光线和提莫西眼眸中的神色哪个才更温柔些。

“好久不见。”良久,埃迪才打破沉默,笑着说道。

“好久不见,埃迪。”提莫西也对他回报以笑容。

那年八月末九月初,也是一个初秋时节,校园里的茉莉花开得正好,洁白无瑕,幽香醉人,有些调皮的男孩子总是会拼命摇晃这些树,看树上的鲜花会被纷纷摇落下来,仿佛下起了一场香气馥郁的花瓣雨,整个校园都沉浸在沁人心脾的花香里,少年少女们躁动不安的荷尔蒙也被染上了一丝幽香。

埃迪和提莫西就是在大学校园里一棵茉莉花盛开的树下相识的,幸运的是,他们还是被分配在同一屋檐下的室友,这样的条件正是滋养爱情的沃土。埃迪是提莫西的初恋,也是他迄今为止唯一一段认真交往的经历,然而这场甜蜜又暧昧的初恋像一场带着茉莉花香的梦,来之突然,去之匆匆,并没有持续多久,当提莫西还拿着埃迪送给他的一张写着“deartiy,ysweetestboy,blessyoupeadhappniessforever,iloveyou”的明信片感动的时候,埃迪却过来告诉他:“我要去服兵役了,你要好好等我回来,宝贝。”

从那以后两个人就几乎断了联系,军队平时不允许用手机,不允许用任何电子产品,唯一的交流仅仅是一个月一次的短暂通话,对提莫西来说,连听一听埃迪的声音都像奢侈品一样难得,他常常看着对面已然空空如也的床铺发呆,在很多个漫漫长夜里辗转反侧,不知该如何缓解对爱人的思念,他只能拿着埃迪留下来没有带走的衣服,搂在怀里,闻着他的体味睡觉,就好像埃迪还躺在他的身边抱着他,温柔地抚摸他的每一寸身体。

埃迪离开的头几个月,提莫西就是这样过来的,半年之后,他慢慢不再依赖那件衣服,也不再总是怀念过往,想要和埃迪见面的欲望也没那么强烈了,暑假回家,看到身边的朋友们都和自己的恋人成双成对,他心痒难耐,不甘寂寞,不敢想象自己该如何把这样的日子再坚持四年。新学期开始后,来电话越来越少的埃迪忽然给提莫西寄了一封信,大意就是提出分手,他并不想耽误提莫西,希望他能去另寻良人,当提莫西看到这封信后,内心却是异常的平静,并没有过多的悲伤难过,反倒还觉得松了口气,于是这段感情就这样在平淡如水的年华里不了了之了,仿佛连分手这件事两人都是心有灵犀。

没过多久,提莫西开始和学校里一位学长约会,然而处了才没几天,那学长就莫名其妙地不理会他、人间蒸发了,一段时间后,他又在交友软件上认识一个比他大十二岁的大叔,那人虽然其貌不扬,却长了一张很会哄人的嘴,说起甜言蜜语比起埃迪来有过之无不及,每次都能把提莫西哄的心花怒放,提莫西傻乎乎地以为自己又遇见了爱情,直到有一次看了大叔的手机聊天记录,得知了一个晴天霹雳的消息,这大叔已经结了婚有了家室,而自己莫名其妙地被他哄骗,成了一个人人喊打的“家庭破坏者”。

直到从学校毕业,直到参加工作,提莫西都没有再谈过一段真正意义上的恋爱,遇见的人不是上来就对他动手动脚,直言想和他搞一夜情,就是观念合不来,经常吵架起冲突,感情走不到恋爱的地步就被掐灭在摇篮里。在一次次爱情的苦果中,提莫西渐渐心灰意冷,甚至有段时间,一提到恋爱之类的事他就本能地产生恐惧,他已经不奢求自己能找到灵魂伴侣了,毕竟就算一直单身,也不是活不下去。

前段日子他收拾房间的时候,他翻出了埃迪当年送的那张明信片,因时间久远,明信片的边角稍稍有些泛黄,但字迹依旧清晰,提莫西一直舍不得扔这张明信片,把它拿在手里仔细摩挲了很久,想要透过字里行间看到过去的美好,看到昔日的自己和旧情人一遍遍说过的,和“永远”这个词相关的誓言。提莫西突然感到自己就像一支流水线外特定生产出来的钢笔,而那笔帽就是埃迪,原配笔帽丢失了,不论之后再怎么拼命从别处寻找替代品,终究不甚合适。

在今天之前,提莫西一直以为,自己这辈子都不会再遇见埃迪了。

提莫西还以为,自己早就把埃迪遗忘了,可今晚意想不到的重逢,居然又勾起了他的很多回忆。他坐在埃迪身边,不言一语,却始终悄悄看着他,埃迪的变化很大,四年军队生活的磨练,给他增加了不少阳刚之气,肩腰胳膊上的肌肉线条也比上学时候更清晰、更精壮,纹了大面积花色纹身的手臂,在长袖之下若隐若现,提莫西盯着他身上的纹身,睫毛不由自主地颤抖起来。

不知道分手后埃迪有没有找过对象,如果有的话,提莫西很难说不嫉妒那个人。

他喝了两杯鸡尾酒,由于不胜酒力,他的脸颊和脖子都被染成了淡淡的红色,酒精能使人头脑混沌,也能壮人胆子,提莫西这才鼓起勇气开口向埃迪问道:“埃迪,你这些年过得怎么样?”

埃迪耸了耸肩:“就那样,我退役之后没回学校,一直在健身房当教练。”

提莫西笑了,试探地继续说:“那一定有很多男孩子想撩你。”语气里有些酸酸的。

“是啊。”埃迪也笑了,“不止男孩们,女孩们也是,想撩我的人数不胜数,不过和我约会的这么多人里,我还没有选出来谁是最适合我的那类呢。”他接着说,“你呢?提米?你过得好吗?”

“不好,糟透了。”提莫西转动着高脚杯的杯底,把它的边缘轻轻往桌子上有一下没一下地磕着。

“怎么了?”

“爱情没有,存款没有,现在就连工作也没了。”提莫西自嘲地苦笑了一下,举起一直放在手里把玩的杯子,把里面的酒一饮而尽。不错,他今天心情不好的主要原因,就是公司裁员裁掉了他,虽然他能理解,自己在那个地方无足轻重,上司不念旧情是理所应当,可一想到多年来的兢兢业业就这么被全盘否定,他又怎么会不难受呢?

“活着真没意思,处处不如意。”他看着埃迪喃喃地说道,绿色的眼睛里尽是如丝般的媚意,“现在想想,最快乐的日子还是在学校里,你没去服兵役的那段时间,不用考虑那么多事情,不用焦虑,还有你陪在身边,要是能回到那时候多好。”

不知不觉间,又是两杯酒入了提莫西的肠胃,再招呼端着盛酒托盘的人来时,他的选择已经从鸡尾酒变成了高纯度的冰镇伏特加。埃迪想劝他不要喝这个,可提莫西转眼已经喝了大半杯,这大半杯酒,让他差点昏厥过去,放下酒杯的时候,手都在发颤。

“行了,你不要再喝了。”埃迪把酒杯挪到了一边。

“我的埃迪,我好想你。”提莫西闭上双眼,微醺之中,像在梦呓。

埃迪拉起提莫西的手,提莫西默契地伸开手指让他扣着,刹那间好像回到了那个初秋,那个校园,那棵开满茉莉花的树下,那天,提莫西告诉埃迪,说那是他第一次牵男孩的手,感觉真的好奇妙。

埃迪说:“我送你回家吧。”

夜色渐浓,窗外的雨没有任何要停歇的意思,反而越下越大,越下越急,地上积起的一个个小水洼,雨滴砸在上面,鼓出一个个气泡来。埃迪像莎莉打听了提莫西的住处地址,一手撑着伞,一手搀着站都已经不太能站稳的提莫西,用钥匙打开了他的车,扶着他坐进副驾驶后,埃迪才进了驾驶室。

埃迪把钥匙插进钥匙孔,启动了发动机,顺手打开了暖气,内侧的车玻璃骤然起雾,路灯的光线却还是那么夺目,直透过水雾照射进车里来,埃迪偏过头,看着把头靠在窗边的提莫西,浅栗色的长发遮住了小半边脸,鲜红的嘴唇在淡淡的光线下看上去好像渡了一层亮莹莹的水膜。

那柔软的蠕动着的唇,好像连着一根看不见的丝线,丝线正紧紧缠绕在埃迪的心脏,拉扯着牵动着,埃迪靠在提莫西身边,端详着他的眉目,他的思绪飘回六七年前,他夺走这个男孩的初吻时的样子,还历历在目。

埃迪低下头朝着那唇瓣上吻了一下,没等提莫西反应过来就已经结束了,像一只蝴蝶在花蕊上的短暂停留。

“我也好想你,我的提米。”埃迪温柔的低语在提莫西耳边都化成了温热的水汽,“很想很想你。”

终于把他平安送到家了。

埃迪用钥匙打开了提莫西住的单身公寓的房门,顿时松了一口气,并在环顾了房间四周后精准地找到了他的卧室,帮他脱了外套扶上床去,又给他铺好床盖好了被子。

埃迪来到提莫西家的厨房,烧开水泡了一大杯花果茶,往里面放了几个冰块,又问提莫西家里的药箱在哪,想找些醒酒药,提莫西在卧室里含含糊糊地说了些什么,他站在外面也没听清楚。当埃迪端着一杯茶,进了提莫西的卧室,坐在他身边又问了他一遍时,才听清了他的回答:“我没有准备药箱……”

埃迪叹了口气,这么大个人了,居然还是这么不会照顾自己。默默把人扶坐起来,把茶杯端到他面前,看着他喝下去。茶喝完了,可提莫西还是一直抓着埃迪的手腕,醉眼迷离地望着他,生怕他又离开了自己似的,埃迪敏锐地察觉到了他的眼神,时间的流逝可以重刷掉许多记忆,可以改变很多很多东西,可旧情人的一个眼神,依然能让埃迪读出他心中在想些什么。

埃迪把提莫西那一头遮住面庞的头发都拢到了后面,捧起他的脸,看着他羞涩的样子。他默默地想着,这个表面看上去像玫瑰的人,实际上还是那株含羞草。

“你还是那么可爱,提米。”埃迪说着在提莫西的额头上吻了一口,提莫西一把拽住了他的衣领,把他朝自己的方向拉过来,请求他的亲吻,埃迪顺势搂住了他的身体,吻上了他的嘴唇,连他的舌头也没有放过。

我的爱人,我的生命……埃迪的心脏像是一颗被陨石击中的行星,捧在掌心里的脸颊,大拇指能感受到提莫西太阳穴上跳动的动脉,他是鲜活而深情的。如枯莲般沉寂了多年的爱意,在这个夜晚像突然得到灌溉的嫩芽,在冰封的泥土下欲拒还迎地蠕动着,再一次变得鲜活动人了。这深吻由柔情蜜意到激情似火,埃迪的耳边萦绕起了那陌生又熟悉的呻吟,比世界上任何一种花的花蜜都要更加甜腻。

“我爱你,埃迪。”提莫西被埃迪压倒在震颤的床海里时,也伸出手来捧起对方的脸,一脸幸福地看着他。他把脸深埋在他的胸口聆听他沉稳有力的心跳,终于可以短暂地从现实里逃避出来,躲进他的心里一晚,只一晚就好。“我一直都是爱你的。”

“我也是。”埃迪低头吻了吻他的眼睛,生满青筋的大手撩过洁白而单薄的睡衣,准备再一次占有他曾占有过的,总是隐匿在暗处的那分领地。“提米,我要你。”

多年前,提莫西曾在日记里写到,他的初夜,是他人生中最美好的一个夜晚,他在埃迪的温柔里被彻底掰开揉碎了。而此宵光景,一如提莫西的初夜,同样地带着润滑液里香精的味道,同样地带着埃迪的体味和体温。

提莫西又累又醉,分不清现实与梦境,他只以为是自己迷迷糊糊地做了个逼真的梦,逼真到浑身酸痛的感觉都是那么清楚,这痛楚持续了好几个小时,直到他从床上睁眼醒来,发现埃迪没有躺在他身边,被窝却是凌乱的,另一个枕头也有明显使用过的痕迹。

提莫西把手伸向被窝里,里面还带着埃迪留下的温热,他从床上坐起来,朝着窗外看去,天蒙蒙亮起来,隔着窗帘能看到拂晓的蓝色光芒,整个房间都泛着一片蔚蓝的颜色,世界仿佛坠落进了大海深处。听不到冷雨敲窗的声音,外面的雨大概是已经停了,可不一会儿,提莫西又听见了从浴室里传来了花洒的水声。

他从床上下来,看到床头上放着一张新撕下来没多久的便签,上面是埃迪多年未变过的笔迹:我亲爱的提米,让我们重新开始吧,请给我个机会,让我好好再爱你一次。

看到这里,提莫西的嘴角不禁扬起一个弧度,他把那便签放在唇边轻吻了一口,胸口被幸福和柔情满满当当地堆积,接着,他便起身朝着浴室走去了。

有个儿子是什么感觉?好像养了个小怪兽,打从娘胎里出来就闹腾,总是给你添一些琐碎的麻烦,时时刻刻精力过剩,爬高上低,不是拆了玩具车就是把涂鸦画了满墙,时不时还会见到邻居告上门来大声嚷:“喂,麻烦看好你家小子,他踩坏了我家院子里的玫瑰苗!”你回头看着他他却还站在那里,把脸笑成了一朵花,好像自己刚刚搭建了一座城堡或宫殿,好几次你都忍无可忍地动用了巴掌和皮带。等他长大一些,你更是得每天提心吊胆,担心他会头脑发热出去闯什么祸,到时候找上门来的就不是邻居而是警察了,又或者怕他哭着回来宣布道:“爸爸妈妈,我真抱歉,我不小心搞大了一个女孩的肚子。”这种感觉,虽然艰辛但痛并快乐着,毕竟更大的可能是看他正常地长大成人最后变成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呢,这或许就是绝大多数有儿子的父母的共同感受了。然而,单身父亲斯图亚特·加百列却对此并没有太多共鸣。

他的儿子——十五岁的梅尔斯·加百列,天生性格沉稳温柔,在他的童年时代,当别的同龄人都在外面你追我赶地疯玩的时候,他喜欢呆在屋子里安安静静地看书,对拆玩具或者满墙的涂鸦统统不感兴趣,却对绘本上的图案情有独钟,一本色彩丰富的绘本他能拿着看上整整一下午,对梅尔斯来说,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比和朋友一起去电玩城打球更有吸引力,要是有人拉着他去酒吧泡妞蹦迪嗑药,他宁愿花上三个小时看一部冗长晦涩又情节不明的文艺电影,所以斯图亚特根本不担心打架闹到警察局这种事会发生在他身上。

他真是个好得让人心疼的孩子。斯图亚特时常这么想着,真不知道他这个性格是不是随了那个人,基因可真是个奇妙且强大的东西。

那个人。没错,别人都不知道,其实梅尔斯并不是斯图亚特的亲生儿子,他的亲生父亲是斯图亚特的一位老友,那位老友和他的妻子生前都是大学教授,在一场疫病中相继去世,他们才三个月大的孩子却侥幸逃过一劫,老友临终前向斯图亚特托孤,斯图亚特在他的病床前发誓会将这个孩子视如己出。

随着梅尔斯年龄的增长,斯图亚特在这孩子身上处处都能看到昔日老友的影子,不论是他那一头走起路来就会轻轻飘逸的波浪卷金发,还是他说话时温柔的语气和融进骨血里的羞涩内敛的气质,一颦一笑间都能让斯图亚特回忆起老友年轻时的模样来。最初他吸引自己的不正是这些特征吗?只可惜……

曾在很多个夜晚,斯图亚特身边躺着年轻貌美的炮友,他一边抱着他们的身体疯狂地抽动一边暗示自己从此忘了那个直男,可是要彻底忘却一个近在眼前的人,简直比舍去半条命还要痛苦。他常常把一夜情对象们的身体错当成那个人,越是想忘掉就越是忘不掉了。

老友去世的年月渐渐久了起来,养子也在一天天成长,时光在不知不觉间冲淡了斯图亚特心头的那一份相思与执念,除了偶尔看到梅尔斯坐在沙发里静心读书的样子,他的脑海中会闪过那个人的笑容,但那画面就只是转瞬即逝,当天晚上他还是可以去约炮友来消解下半身的饥渴。不论里所赞颂的忠贞爱情多么催人泪下,现实却是地球没有谁都还是照样转,谁离开谁都能活得好好儿得呢。

十五年来,梅尔斯犯过最大的错误就是偷偷拿过家里的钱去买巧克力棒吃,被斯图亚特教训了之后就再也没犯过了。他几乎不给斯图亚特惹什么麻烦,虽然也正是因为这样的性格,学校里那些坏小子们总是有欺负他的理由。斯图亚特却无论如何也没料到,梅尔斯在刚满十五岁后没几天,就做了一件让他操碎心的事情。

那天晚上,梅尔斯放学后说要去参加一个派对,斯图亚特原本还为内向的儿子终于肯去参加社交活动而开心,就问儿子要不要自己去送他,梅尔斯回答说不用,他用不多久就会回来的。可左等右等等到了将近十二点,梅尔斯都没有回家来,斯图亚特这才有点慌了神,正准备披上大衣出门去找他,就在这时门被敲响,打开门后斯图亚特心里一惊,只见梅尔斯鼻青脸肿,嘴角挂着擦不净的血,衣服凌乱,布料撕破了好几处,双眼中透着悲伤和惊惶,眼眶肿得像两颗桃子,一头长金发被泼了水,湿漉漉得打着绺,一见到斯图亚特,就突然扑进了他的怀里,一边颤抖着一边呜呜地哭着说:“爸爸……他不要我了,他不要我了……他骗我……他是个混蛋……”一个十五岁,身高五英尺九英寸的大男孩这时候就像个受惊的小兔子一般脆弱,斯图亚特还没弄清楚怎么回事,就先赶忙伸出手抱住他的背,轻轻拍着他耸动的肩膀和后背,温柔地安抚着:“好孩子,别怕,爸爸在呢,不管谁不要你,爸爸都不会不要你的。”

梅尔斯身上浓烈的酒精味里掺杂着一丝大麻的味道,他以前从来没碰过酒精和烟草,斯图亚特这才稍稍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等到梅尔斯的抽泣声渐渐平息了一些,斯图亚特拉着他坐到沙发上,给他倒了一杯醒酒茶,打算理性耐心地和他谈谈这件事。喝下茶后头脑清醒了一些的梅尔斯向父亲坦白了他倒霉的经历。

前些日子,他交往了个男朋友,是他们学校的学长,最开始是这个学长疯狂地追求他,写情书送礼物,在学校的后山夺走了他的初吻。梅尔斯没有谈过恋爱,却觉得学长人不错,再加上十四五岁正是情欲似火、肌肤饥渴的年纪,如此便答应了他的告白,而学长也确实是个温柔体贴的人,刚刚和他在一起时,梅尔斯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甚至时常会幻想和这个人白头偕老的未来会是什么模样。而当他开始对这段恋情投入状态时,学长却突然对他忽冷忽热,梅尔斯越来越觉得眼前的学长和从前的学长判若两人,便总是自责也许是自己做得不够好,他不止一次地问过学长自己究竟哪里不好,学长只是冷淡地敷衍:“没什么。”

就在今晚,学长把他约出来带到一所酒店里,一边抱着他亲吻一边说着道歉的话,说自己最近不该冷落了他,都是自己不对,梅尔斯一边回应着他的吻摸,一边小声说:“没关系,只要你还爱我就好。”学长的亲吻与爱抚很快过了火,他把梅尔斯推到在床上,褪去了他的衣服,把梅尔斯吻得几乎要窒息了,梅尔斯推说不要,学长在他耳边小声说了一句:“对不起,梅,我实在是忍不住想要强暴你,都怪你太可爱了!”梅尔斯还没回过神来,学长就把他的牛仔裤连同内裤一起粗暴地扯掉了,任凭梅尔斯再怎么挣扎,不停地说“我还没准备好”,学长也视而不见,充耳不闻,从包里拿出了一瓶润滑剂,往梅尔斯的后面涂了两下,就把他那根连保险套都没有戴的粗硬东西塞了进去,像农忙时节把收割的谷物塞进麻袋那样粗糙生涩。

梅尔斯从未想过会以这种方式失去初夜,他觉得自己的身体被劈成了两半,后庭被捅出了血丝,完全坏掉了,剧痛和鼓胀的感觉蔓延全身,他的眼泪像决堤的洪水一样流出来,胸口剧烈起伏着,好像有一块巨大的石头压在那上面,他大张着嘴,却连声呻吟都叫不出口,痛,浑身上下都痛,好像有条毒蛇在自己的体内横冲直撞。学长像一个没有感情的机械打桩机一样,毫不温柔地生操猛插,在梅尔斯的身体上发泄着自己的兽欲,他要是有挣扎和反抗的动作,就用手猛抽他的屁股和他的脸,这样他就能变得老老实实了。

学长把温热的体液全都喷射进了梅尔斯的身体,梅尔斯几乎要昏厥了。他躺在床上紧闭双眼,浑身被蹂躏得青的青,红的红,紫的紫,张开的后庭中流下乳白色的精液掺杂着红色的血丝。

“喂,出来吧,这回可是我赢了!”梅尔斯迷迷糊糊间,仿佛听见了学长的声音。可这句话并不是对他说的,勉强睁开眼睛,视线里出现一群人的身影,不知道这间屋子里什么时候多出了那么多人,他们团团围在梅尔斯的床前,像打量一件稀罕物件一样打量着这个刚被强暴的浑身赤裸的男孩,嘴角纷纷露出卑猥的笑容。

“他看起来很满足的样子。”一个声音说。

“可不是嘛,对像他这样的死基佬来说,强奸就是奖励他,他肯定乐在其中。”另一个声音说。

“就怕这骚货开了荤后就离不开你了,每天都缠着你要你给他呢。”又一个人笑呵呵地对学长说。

这时,梅尔斯突然觉得有什么液体滴落下来,浇了他满头满脸,热热的,带着腥臊气,他一个激灵醒了过来,看清了这液体的来源。一个胖乎乎、小眼睛、大高个的男孩正解开裤子往他身上撒尿,见他从床上坐了起来还一脸得意,胖男孩用十分刻薄的语气说道:“死玻璃,我的圣水好喝吗?不是喜欢吃男人的鸡巴,喜欢被男人的鸡巴干屁眼吗?那么圣水你应该也会喜欢吧?”他尿完之后,还朝着梅尔斯脸上啐了口唾沫。

“对不起咯,梅。”学长的声音又在耳边响起,他看着梅尔斯的眼神,此刻永远失去了从前的温柔和深情,“我和我的朋友们打赌来着,他们不相信我能睡到你,可事实证明我不但睡到你了,我还让你死心塌地地爱上了我。可惜啦,我是个直男,要不然或许还能再陪你多玩几天呢。”

梅尔斯从床上站起来,劈手一个耳光扇到了学长脸上,他红肿的双眼里满是恨意,心口好像一把刀扎了一样疼。

学长摸了摸自己被扇的半边脸,梅尔斯下手挺重,一巴掌下去直接肿了起来,学长瞪了梅尔斯一眼,大喊了一声“操”,把梅尔斯推到地上狠命地挥起拳头来,在场的所有人也都帮着学长,对着地上的梅尔斯拳打脚踢,梅尔斯很快又失去了知觉……

之后的事情,梅尔斯全然不记得了,他所能记起的是他在一所酒吧醒来,有人叫他的名字,告诉他这里不是二十四小时营业,要他明天再来。他身上一身的酒气还有大麻烟的味道是从哪来的,他也完全不知道,他甚至不记得自己是怎么从那间酒店、那些人的拳脚之下逃离出来的了。

午夜十二点的钟声就要敲响了,梅尔斯一瘸一拐地从酒吧里出来往家走,走一路哭了一路,寒风把他的眼泪吹干,冰冷的泪花刺激着皮肤,一阵冻伤般的刺痛。直到回到家里,遇见了斯图亚特,他才敢完全释放自己崩溃到极点的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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